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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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國內外環境教育法比較之研究(2010) 吳鈴筑; Wu Ling-Chu環境教育立法是時代的趨勢,適逢國內外積極推動環境教育專法之際,而且我國剛完成公布環境教育法;鑑於環境教育法重要性,將影響未來環境教育政策的推動。本研究問題為一、國內外環境教育法規範內容有何異同及特色?有何值得我國參採之處?二、我國環境教育法對環境教育有何可能的影響? 本研究採用比較分析法及深度訪談法,分析比較法以美國、巴西、日本、韓國、菲律賓與我國之環境教育法的法律內涵進行比較研究;另為瞭解我國環境教育法對環境教育可能的影響,則利用深度訪談法訪談對環境教育實際運作有多年經驗及深入瞭解之學者、環保團體及政府行政人員之觀點,再進行資料整理、歸納、分析與詮釋。 研究結果為國內外環境教育法之共同性規範為立法目的符合環境教育發展理念、規範對象為全體國民、環境教育主管機關大部分以環境機關主導、重視學校環境教育推動、著重環境教育專業人員養成及提供經費推動環境教育;而差異性規範為社會環境教育推動方式不一、少數國家明列環境教育場所、環境教育認證主體規範不同及有些國家沒有明確經費來源。另外,我國環境教育法推動可能的影響,大多數受訪者認為環境教育法有助於解決所面臨問題、經費規範對環境教育有相當幫助、認證可以提升品質及專業化等。 根據研究結果提出結論,分別為一、我國環境教育法推動重點:將環保概念及環境議題形成信念、運用媒體宣導擴大全民參與、提升政府機關行政效能、增進政府人員環境教育專業能力、提供各種機制促進各界參與及加強學校環境教育課程與人才培訓等。二、施行細則及子法研訂方向:周延完善訂定施行細則、健全公正研訂認證辦法、研擬基金有效運用配套、建立落實4小時環境教育管考機制及妥善規範裁罰基準等。Item 臺灣環境教育政策與立法影響之研究(2018) 吳鈴筑; Wu, Ling-Chu臺灣環境教育政策歷經超過30年的推動,對整體的環境教育具有正面效益。期間歷經多次政策演變,在不同階段,其所推動目標與內涵亦不同,具有歷史性的重要意義與作用。 從過去文獻資料當中,發現我國環境教育政策發展,尚未有整體性及系統性的研究。因此,本研究從歷史宏觀的視角,採用文件分析法、訪談法和比較分析法等方法,探討環境教育政策發展脈絡與成果,以及分析環境教育政策與立法執行之影響。 研究結果為因環境教育政策與立法執行的影響,在這30年來產生很大的變化,已是全面性發展,並受到學校、民間團體、社區、企業及民眾等各社群重視,也讓民眾對生存環境開啟新視野和關懷,環境保護也因而有卓越的進步。不僅大幅提升全民環境素養,更重視保護環境的實踐。執行的問題為環境教育逐漸走向形式化、環境教育認證趨向制式化、通過環境教育認證者未能充分發揮所長、經費使用恐未符合用途或妥善運用、溝通協調有待加強、尚未建立環境教育政策成效評估、刪除參訪方法恐淪為室內靜態活動,以及行動力有待再努力。 研究獲致結論為:1. 政府會因應環境變遷及社會需求,與時俱進修訂環境教育政策,作為各級政府施政依據,並引領各社群推動。2. 環境教育政策目標與內涵,呼應全球環境教育思潮,以永續發展為目標,呈現環境教育的時代性。3. 建立完整環境教育執行體系與資源,擴大各社群參與層面和機會,逐漸發揮效應。4. 積極推動學校環境教育,營造生態永續校園,將環境教育列為課程重要議題,對培育環境公民貢獻良多,並致力推廣社會環境教育,已發揮正面的效應。5. 對於民眾環境素養及環境品質的提升絕對有幫助。6. 環境教育法施行對環境教育更具顯著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