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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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宗旨與現況
本所於2004年配合國家本土化政策發展而成立,目標是培養具備本土關懷及國際視野的臺灣文史人才及優良師資。目前有5名專任教師及多位知名兼任教師。平均每年收15位台灣學生以及數名外籍生,外籍生以日本學生居多。目前共有50名左右在學學生。
國際交流
本所與多所國外大學訂有交流協訂。最受同學歡迎的是每年與日本山形大學的交流。寒假期間臺灣同學赴日本東北的山形大學,學習日本歷史、文化、街頭參訪、滑雪體驗。暑假則在臺灣接待山大同學。與廣島大學,有每年暑假的密集課程,也可以修習雙聯學位。其他也有歐美各國半年或一年的交換活動,提供學生多元學習管道。
課程及活動特色
好吃、好玩、各式各樣豐富的課程內容,閱讀史料、歷史思辨、有效表達,進得了檔案館出得了田野,還能寫出得奬論文。課外辦理各種演講及學術研討會,把全世界重要臺灣史研究者請到教室。
如何入學
1.甄試入學:每年約9月報名,11月面試,準備研究計畫。通過者可提早於2月入學。
2.筆試入學:每年約12月報名,3月筆試,提供考試參考書目。
如何畢業
修畢規定的課程及參加學術活動外,須完成碩士論文。碩士畢業論文有多元選擇,可以撰寫學術論文,約3-6萬字。也可以用紀錄片、歷史小說、教案設計策展等多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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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臺灣的啤酒故事(2022) 川口智美; Kawaguchi Satomi啤酒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最普遍的飲料,和水、茶並列為三大飲料。對成人來說,喝啤酒是一段歡樂時光。啤酒有5000年以上的歷史,其誕生眾說紛紜。有的研究者說啤酒在紀元前8000年~4000年誕生,在歐洲很早就開始製造及飲用啤酒。但是日本與台灣的啤酒歷史並不長,日本人開始接觸啤酒的時間是1810年;1860年代、清帝國統治下的台灣開港通商,啤酒也跟著傳入。等到日治時期,台灣人才稱得上認識啤酒。1919年啤酒廠誕生,台灣啤酒產業開始發展。1933年臺灣總督府開始啤酒專賣;戰後,國民政府設立台灣菸酒公賣局,以公賣制度繼續酒類的專賣。1987年,政府開放歐美和日本啤酒的進口,許可酒類有線和無線電視及廣播的廣告。最後在2002年,臺灣開放民間釀酒,啤酒市場正式自由化。本研究以台灣啤酒的歷史為主,並以圖文書的方式呈現。圖文書分為五個篇章,第一篇介紹啤酒的定義,第二篇到第三篇是日治時期台灣的啤酒發展,第四篇是戰後公賣制度下啤酒的情勢及影響,第五篇是當代台灣啤酒的多元化。台灣的啤酒發展歷史很短,但還是約有150年的歷史。現今發展出水果啤酒、茶啤酒等具有特色的啤酒。由於專賣、公賣制度,台灣啤酒發展的歷史和其他國家有點不同。這150年的期間中,台灣啤酒怎麼發展?受到環境、社會變化的何種影響?透過本圖文書,更加瞭解台灣的啤酒發展的過程,同時也展現台灣啤酒歷史的軌跡。Item 日治時期臺灣酒專賣制度與清酒業者的經營之道──以近藤商會為中心的考察(2023) 林東昇; Lin, Tung-Sheng1895年,臺灣進入日治時期,隨著殖民政府建立,許多日本人敏銳地注意到往新領地開展的機會,而陸續來到臺灣。這些來臺日人享受各種臺灣總督府所給予的可見與不可見的特權,以及在臺日人的網絡,開展自身商業。本文主角的近藤家族即是在1895年來到臺灣,販售日人各類的日常生活食料品,逐步擴大其商業規模,並持續在臺發展,直到1945年因日本戰敗才離開臺灣。近藤家族的眾多營業項目之中,其清酒商品最具代表性,是商會獲利的主要來源。在臺灣總督府的酒專賣制度施行之前,近藤商會發揮商人手腕,考量整體清酒市場的波動以及未來發展,與釀造商協議、下訂單,將清酒商品運至臺灣。同時,為了賺得更多商業利益,近藤商會專心擴張在臺版圖,移入不同規格的清酒切合消費者需求,並以各種行銷手法提高商會和清酒的知名度。藉由上述經營模式,近藤商會取得了亮眼的清酒生意成績。不過,在酒專賣制度施行後,近藤商會調整了原先的商業模式,改為從事專賣局-近藤商會-清酒釀造商的三方貿易。於這次改變中,近藤商會被納入殖民制度的框架中,得到了一定的清酒貿易保障,但同時這個框架也成為商會經營與獲利上的限制。Item 日本帝國體制下的臺灣豬隻(2021) 小池 拓人; Koike Takuhito本文從日治時期臺灣豬隻宰殺的歷史出發,從財政、屠宰法規、肉品流通、戰時統制四個層面來切入日本帝國體制下的臺灣豬隻,重新思考日本統治臺灣的殖民地特性。 1898年後藤新平來臺擔任臺灣總督府民政長官,以臺灣財政獨立為目標,開拓新的稅源,屠宰稅被列為地方稅的稅目之一。臺灣總督府利用臺灣人好吃豬肉習慣,屠宰稅在地方財政上具有一定的意義。總督府主要透過兩個措施來增加屠宰稅收入。首先透過大量設置屠宰場地,並使其公營化,再創設比日本還嚴格的屠宰法制,來監督私下屠宰。除了確保食品安全之外,也使臺灣屠宰稅大幅成長。 臺灣總督府將豬隻視為一種稅源,對於豬隻相關傳統民俗採取舊慣溫存,促進臺灣人的養豬活動。隨著縱貫鐵路的發達,連接起豬隻生產地與消費地,形成新的肉豬運輸系統。1920年代以後,各市都設有「家畜市場」,除了實現豬肉供需平衡之外,也讓家畜仲介商與屠戶進行肉豬交易,避免豬農與消費者虧損的風險。 臺灣總督府1930年完成本島養豬改良事業後,豬農的飼養技術也提升,開始利用進口飼料。雖然中日戰爭後,進口飼料受到限制,臺灣島內的養豬業於1940年開始衰退,然而豬隻作為本島屠宰數量最多的家畜,臺灣總督府因此得以透過屠宰場,展開肉豬的收購之外,豬皮也成了民間皮革資源。 日本帝國統治下的臺灣,以後藤新平創造的地方稅制度為起點,屠宰場成為肉品流通過程中捕豬的「網子」,日本統治者將臺灣豬隻利用為財政、肉品流通、戰時動員的資源。Item 理蕃之舟:警邏船「扇海丸」之研究(1908-1912)(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台灣史研究所, 2020-12-??) 吳政憲; Cheng-hsien Wu明治40年(1907)年總督府發現東海岸南澳、太魯閣很多部落接近海岸線,軍艦砲擊,成效良好。隔年向陸軍省借入扇海丸砲艦,改裝為速射砲,負責取締走私、威嚇砲擊、隘推人員物資運輸等,對原住民產生心理威嚇,提高隘勇線推進效率,在臺灣理蕃史上,扇海丸是第一艘專為理蕃改造的砲艦,故稱「理蕃之舟」,反映總督府因時地制宜思維,具特殊歷史意義。Item 書包裡的青春物語——日治時期的學生書包(2020) 官力安; Kuan, lee-an對現在的學生來說,背著書包去上學,是一件再日常不過的事情。臺灣人開始有使用書包的共同經驗,是日治時期隨著近代學校的定著而逐漸形成。書包因為具備容器的功能性,形成教育規訓中非透明化的領域,所以在書包那個小小的空間裡面,同時交織著公領域與私領域的範疇,既是傳遞新知識的工具,也是思想交流的橋樑。 本研究以日治時期的學生書包為中心,基於使用書包已經成為臺灣人的共同經驗,以及物件為主題的研究有大量的圖像史料,因此本文以圖文書的方式呈現研究結果。全書分為六個篇章,前四章以物質文化的角度,探究不同學制與性別的書包形式、象徵性及意義;後兩章以消費文化的角度,觀察書包商品化與兩種主要的流通情形。 書包的社會生命史,為臺灣的過去訴說了一個以學生為視角的故事,因為容器的特性,在殖民統治之下,為臺灣人留了一塊自我追尋的空間。不論學生使用什麼形式的書包,都意味著近代教育在臺灣的展開,也象徵臺灣人對於新知識與學歷的追尋。同時,從學生的個人經驗可以看到,書包裡面除了裝著課本,也裝著學生對知識的自豪,甚至是對殖民統治的不滿。書包訴說著臺灣的政治、教育與社會的變化,也記錄著不同時代裡臺灣人的期待與感受。Item 日治時期臺灣高等女學校的制服(2019) 蔡雅薇; Tsai, Ya-Wei在女子受高等教育尚未普及的日治時期,能夠穿著「高女制服」的學生即代表當時少數具備新知識、新教養的新女性,制服成為高等女學生最明顯的身分象徵。本論文主要目的在究明日治時期臺灣的高等女學校制服的變化,並找出高女制服之間的同質性或相異性,更進一步分析日本內地與臺灣本島女學生制服的關聯性,最後考察高女制服之意涵,以及對臺灣女子的象徵性及社會意義。 考慮各學校成立的緣由及時間,本文將日治時期成立的23所高女分成(1)1922年以前成立以日本人為主的高等女學校(2) 1922年學制變更以臺灣人為主的高等女學校(3) 1922年以後設立之初即共學的高等女學校(4)私立高等女學校等四類,分別說明各校制服變化的過程及特色。根據本文的研究結果發現:1922年以前設立以日本人為主的高等女學校,起初是穿著日式「和服搭配袴」的款式;而台灣人的學校則起初是傳統漢人服裝,後來變為「上著大襟衫、下著袴、或褶裙」,僅有臺灣人的獨特款式。1922年以後,各校制服皆開始洋服化,最後逐漸皆改為水手服樣式,而在領子、領帶處以不同數量的線條來代表學校。1939年因應戰爭形勢,臺灣總督府決議將高等女學校的制服統一為水手服。 1940年以後,基於軍事與勞務動員、躲避空襲等現實需要,女學生會穿著水手服上衣搭配方便活動的燈籠褲,由各校自行規定燈籠褲樣式。 日治時期台灣的高女制服,一方面受到日本內地高女制服的影響而變化,一方面亦有台灣本地的演變脈絡。本文釐清各校制服的樣式變化後,未來可做為博物館展示、影視戲劇的造型設計之重要參考依據。Item 失衡的森林:戰時體制下的太魯閣林業開發(1941-1945)(2012) 張雅綿; Chang, Ya-Mien木瓜山事業區北半部之太魯閣區,自古斤釜未入,1937年(昭和12年)底「次高太魯閣國立公園」設立,使之受到更高規格的限制開發。日本領有臺灣以來,對於山林經營始終以國土保安為基本理念,因此在山林開發皆必須遵守植伐平衡的原則,以達到永續經營之目的,國立公的設置可視為山林保護理念之極致,也限制了山林的開發與利用,雖曾有人提議將國立公園地域區分為普通及特殊地域,而將普通地域妥善經營利用,達到保護與開發的最佳平衡,但官方始終未鬆動對國立公園內的保護限制。 1941年(昭和16年)設立的南邦林業株式會社,是集結全臺灣木材業者而成立的特殊會社,唯一任務是供給軍需用材,為政府服務的意味明顯,但其與臺灣拓殖株式會社及臺灣木材統制株式會社等具官方強烈意志國策及統制會社有所不同,會社營運不具特殊與強制力,向各地業者收購木材而供給軍部使用。南邦林業在成立之初,即開始向官方申請林木伐採事業地,其中尤以供給針葉樹材的太魯閣大山事業地最為重要,然因該區域位於國立公園境內,加以地勢陡峭不易開發,縱使多次發文催促,仍卻苦候不得許可。1941年底太平洋戰爭爆發,對於木材的需求日益高漲,但向來依賴的進口木材卻不易進口,1942年官方實施木材實施統制及配給工作,依照重要性配給木材;在配給木材的同時,官方亦致力於增產木材。在木材增產的壓力下,官方固守的植伐平衡守則逐步崩解,官、民營林場都無法維持既定的伐跡地造林原則,臺灣山林因戰爭需求快速消耗著。 在此窘迫的情形下,1943年(昭和18)年臺灣總督府批准南邦林業經營太魯閣大山事業地,此舉代表官方棄守山林保護政策的最後防線,此後臺灣森林伐採完全失衡,一切以戰爭供給而努力。南邦林業株式會社取得太魯閣大山事業地開發權之際,各項物資納入統制管理,人力、資材皆取得困難,然南邦林業卻能夠在1944年(昭和19年)進行運材系統架設工程,可見南邦林業開發太魯閣的特殊意義。縱使太魯閣大山事業地甫運出木材不久,即因日本戰敗而告中止,未能完成供給軍需的任務,但其在國立公園內的開發事業,亦代表著日本放棄統治臺灣以來,對森林經營採國土保安及植伐平衡為原則之永續經營理念的分水嶺,此後一切皆以軍事木材供給為最高原則。Item 「丈量台灣」-日治時代度量衡制度化之歷程(2008) 陳慧先「度量衡」按字面上來解釋,度為量長短的標準,量為計體積的標準,衡為計輕重的標準,在傳統上指對長度、容量以及重量的測量。 目前台灣使用的度量衡單位中,留有許多歷史的痕跡,舉例來說「甲、坪到平方公尺」的出現,橫跨荷治時代到戰後,而民間所慣用的「台斤」,則是從日治時代留下來的。 戰後台灣,政府曾兩度強制推行公制度量衡,但時至今日,卻仍可見台式、英美式與公制度量衡三者混雜使用。然就台灣史來看,公制度量衡的推行,實際上早在日本統治下的1920年代即已展開。 本文的內容,將說明日治時期度量衡制度的推展歷程。分1895-1923年與1924-1945年兩階段論述,說明日本政府如何以「尺貫法」統一全台度量衡,並又是如何嘗試全面推行改採「米突制」(公制)度量衡。Item 日治時期學生跨地域旅行研究(2015) 孫嘉吟; Sun, Jia-Yin臺灣於1895年由日本統治後,引進新式教育體制,學生旅行的活動方式也隨之帶入。學生旅行的目的,主要在學生實踐課堂所學,透過參觀大城市、博物館、政府機關等,跳脫課本,以現實中的經驗來加深學習的效果,也訓練同儕分工合作、討論溝通的能力。此外,政府也會透過安排行程,以特定的地景加強學生對政府以及國家的認同。臺灣總督府透過各級學校安排學生在本島各地或是前往日本、中國等地旅行,除了讓學生不只在課堂中學習書本上的知識,希望學生能真實體驗現實生活中的各種人地事物。 學生除台灣本島內的平地旅行外,在原住民統治較平穩之際,更是前往高山原住民部落旅行,感受不同的地理環境與文化。此外,臺灣學生也在政府安排下,踏出臺灣前往日本本土的旅行,參訪內地的各大都市觀看日本的繁榮,讓臺灣學生感受到日本的強大。反之,日本學生到臺灣,則希望他們看到的則是快速發展,逐漸日本化的社會。 此外,位在日本南進路線上的中國東南沿海地區也含括在日本推動的旅行圈。日本政府在為了強化在中國東南沿海的實際影響力,積極企圖各種建設,設立學校,也提供中國東南沿海學校的學生到臺灣旅行的機會。透過行程的安排,使中國學生看到比家鄉還要進步的臺灣,也讓總督府藉機的展示其統治成果。這樣流動的跨地域旅行,透過學生旅行的實際感受,了解學生在不同地區旅行有何各別想法,又為何會有這些想法,以及這樣的跨地域旅行對他們是否有帶來影響,將是本文想要討論的主題。Item 日治前期的學租整理與法制化過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 2010-03-01) 許佩賢日本領臺以後,很快便開始著手調查、整理臺灣各地的地方共有財產,以各種形態存在的學租財產也是其中重要項目之一。本文主要究明日治初期學租財產的整理及法制化的經過,另一方面也指出了在這個過程中,日本政府如何運用國家的力量,將原本應屬於社會的財產,穿上近代法人團體的外衣,使之爲國家所用。學租財產的來源要上溯到清代。清朝時期較正式的教育機關當屬府縣儒學及書院。儒學及書院均擁有一些田園財產,稱爲學田或書院田,靠著這些田園財產的收入(學田租及書院租)支付學校的必要支出。學田的來源多爲地方官辦置,也有由民間捐贈者,而書院田的來源則主要由地方士紳捐贈,也有來自官方沒收來的田園撥給書院者。從一般民眾來看,這些學租財產,特別是屬於書院及學會的財產,長久以來便屬於社會大眾;不論是支付學校運作經費,或是提供讀書人讀書或參加科考的資金,基本上都是在地方官紳乃至社會大眾的合意下被使用在教育事業方面。日本領臺以後將清代以來的學田租及書院租統稱爲學租,並將其他教育相關團體(日本稱之爲學會)的財產也視爲學租,同時開始著手調查這筆多歧的財產的確實內容。隨著土地調查事業的展開,這些屬於學租財產的每一筆土地也要被重新整理、登記。在法制近代化的同時,政府的介入也隨之加強。 1898年總督府規定各縣的學租財產分別由各縣政府統一管理;1901年成立全島單一財團,1906年則正式成立學租財團。成立法人團體,看來似乎沒有違背清代以來「社會共有財產」的特質,但是其整個經營管理卻被放在行政體系之下。其後學租財團經費的利用調配雖然原則上仍以教育事業爲優先考慮,但是既然不是真正獨立運作的法人,最後還是依總督府自身統治便利的考量來運作。制度化的結果,只是讓國家更有效率的掌控、利用這筆原應由社會合意決定用途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