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競技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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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於民國八十九年開始進行籌備會議及規劃工作,於民國九十年八月正式成立,定名運動競技學系,並於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完成第一屆碩士班招生。本系主要致力於培育優秀運動選手及專業競技運動教練,並進行提升競技運動之科學研究,以強化我國運動競技實力,增強運動競技能力,期提昇我國國際形象與表現。之後為求理論與實務結合,期以運動科學理論強化運動競技表現,於民國一○一年八月與運動科學研究所進行整併,下設運動競技碩士班與運動科學碩士班。而後為使運動科學能有更多的機會實際應用、使運動競技訓練能有更科學化的分析及規劃,於民國一○六年八月取消學籍分組整成運動競技學系碩士班,並以競技訓練組、競技科學組分組招生,學位名稱教育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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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垂直跳動作推估下肢最大肌力
    (2022) 許欽幃; Hsu, Chin-Wei
    前言:肌肉力量是賽場上的重要身體能力,傳統會以深蹲1RM重量作為檢測下肢最大肌力進步的指標。隨科技發展各類儀器也被用於檢測中,雖能得到更多力量相關表現參數,但仍無法解決費時且易受限於器材的缺點,因此似乎需要找到一個更為方便、準確的最大肌力檢測方式。目的:以慣性感測器(Inertial Measurement Unit, IMU)蒐集垂直跳躍動作時的加速度,並將其與測力板之地面反作用力訊號界定為各項運動表現特徵參數,以發展下肢最大肌力迴歸方程式。方法:招募13名有重量訓練經驗之健康受試者,將慣性感測器配戴於受試者薦椎,請其在測力板上進行各3次最大努力的反向跳 (Counter Movement Jump, CMJ) 及下蹲跳 (Squat Jump, SJ) ,擷取資料經濾波後將訊號界定為直接、間接參數,以皮爾森積差相關係數表示各參數與實際最大肌力的相關性,再將各參數以逐步迴歸分析,發展下肢最大肌力迴歸方程式。以成對樣本T檢定分析實際值和推估值之間的誤差,並找出較適合推估下肢肌力的跳躍模式。結果:以測力板之CMJ、SJ力量特徵參數推估全體受試者之下肢最大肌力誤差分別約為9~10及13~14公斤、以IMU推估之誤差分別約為11~12及17~18公斤。以測力板之CMJ、SJ運動表現特徵參數推估下肢最大肌力介於1~2倍自身體重之受試者其誤差約為2~3及6公斤,而用IMU僅能以CMJ推估,誤差為4~5公斤。下肢最大肌力於2倍自身體重以上之受試者僅能以測力板之SJ峰值功率推估,誤差約在4公斤。結論:測力板及IMU均能作為推估下肢最大肌力之工具,下肢最大肌力介於1~2倍自身體重之族群適合以CMJ推估,下肢最大肌力於2倍自身體重以上之族群適合以SJ推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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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專公開一級男子籃球員在賽季期體能表現的變化:先發與替補球員的差異探討
    (2023) 黃聖富; Huang, Sheng-Fu
    目的:探討大專公開一級男子籃球員,在賽季期間先發與替補球員於不同階段的體 能表現差異。方法:15名大專公開一級男子籃球員,賽季期進行24場比賽結束後,將最 多先發次數與上場時間球員定義先發 (n=5,每場平均上場時間為24.8 ± 2.8 分鐘),其餘 則為替補球員 (n=10,每場平均上場時間為8.2 ± 7.0 分鐘)。賽季期共進行19週,參與者 每週進行1-2次阻力訓練,總計26次訓練,阻力訓練強度設定在80%1RM以上。所有球員 分別在賽季期三個階段進行體能測驗,體能測驗內容包含負重蹲舉、仰臥推舉、反向跳、 深蹲跳、20M衝刺、5-10-5、T-test敏捷、無氧動力等測驗。結果:無論是先發或替補球 員,在賽季期三個階段的負重蹲舉、仰臥推舉、反向跳、20M衝刺、5-10-5、T-test、疲 勞指數皆有顯著差異 (p<.05);其中,上下肢肌力表現、5-10-5與T-test隨著賽季期逐漸提 升;相反地,反向跳與20M衝刺則隨著賽季期逐漸下降,但先發與替補兩組別間在任何 階段上,體能表現皆無顯著差異 (p>.05)。結論:賽季期每週1-2次阻力訓練,強度設定 80%1RM以上可以提升運動員在肌力與敏捷表現,但無法維持爆發力表現。此外,先發 球員並不會受到上場時間較長的因素,導致在賽季期體能表現下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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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靜態伸展對女性舉重選手臥推與蹲舉表現的影響
    (2013) 鍾誱金芮; Chung, Chieh-Jui
    目的:探討靜態伸展後對女性舉重選手臥推與蹲舉最大肌力 (1 repetition maximum, 1RM) 以及柔軟度表現的影響。方法:本研究以12名女性舉重運動選手為受試對象,並採隨機交叉之實驗設計。受試者須在1RM測驗前,分別接受上半身或下半身的靜態伸展處理 (static stretching, SS) 與控制處理 (control, CON) 。每個伸展動作皆維持30秒,休息30秒,並反覆3次,而控制處理則不進行任何伸展活動。實驗處理後立即進行1RM測驗,每種實驗處理間至少間隔48小時。柔軟度測驗為坐姿體前彎與肩部柔軟度測驗,在實驗處理前後,分別進行柔軟度測驗。結果:靜態伸展對於臥推1RM表現方面,在2種實驗處理之間並沒有顯著差異(靜態伸展處理vs. 控制處理,57.7 ± 10.9 vs. 58.4 ± 11.0 kg,p > .05),不過,會明顯降低蹲舉1RM表現(靜態伸展處理vs. 控制處理,122.9 ± 27.4 vs. 126.7 ± 27.8 kg,p< .05)。臥推1RM的變化量([靜態伸展處理-控制處理]/控制處理 × 100%)與蹲舉1RM的變化量之間,並無顯著差異 (p > .05)。不論是右肩柔軟度(靜態伸展處理vs. 控制處理,1.58 ± 10.52 cm vs. 2.08 ± 11.55 cm,p < .05)、左肩柔軟度(靜態伸展處理vs. 控制處理,6.17 ± 11.05 cm vs. 6.75 ± 11.75 cm,p < .05),或是坐姿體前彎(靜態伸展處理vs. 控制處理,42.3 ± 6.0 cm vs. 41.8 ± 5.9 cm,p < .05),在兩種實驗處理之間,並無顯著差異。結論:靜態伸展 (3 × 30 s) 並不會影響女性舉重選手的柔軟度表現,也不會影響臥推1RM表現,但是會顯著地降低蹲舉1RM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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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關節活動度的阻力運動對無阻力訓練者肌力與向心作功量之影響
    (2013) 郭泰佑; Tai-Yu Kuo
    背景:在進行阻力訓練時,多數教練及學者都支持全關節活動度(full range of motion)的訓練方式,但是也有研究結果傾向支持限制關節活動度(limited range of motion) 的訓練方式。過去文獻多數在探討進行不同關節活動度之仰臥推舉運動時,力量峰值(peak force)與平均向心作功量(concentric work)的差異,但目前針對上半身與下半身大肌肉群的阻力運動,特別在無阻力訓練者上之差異則尚未明瞭。目的:探討無阻力訓練者在全關節活動度與限制關節活動度下進行蹲舉與仰臥推舉的阻力運動時,其肌力、力量峰值與平均向心作功量的差異。方法:本實驗採用平衡次序及重複量數的方法,讓12名男性參與者(24.2 ± 1.4歲)分別在全關節活動度及限制關節活動度下,進行10RM(repetition maximum)的蹲舉與仰臥推舉運動測驗,過程中以高速攝影機全程拍攝。統計分析以相依樣本t檢定考驗肌力、力量峰值與平均向心作功量在不同關節活動度下之差異,顯著水準定為α= .05。結果:在仰臥推舉時,肌力在限制關節活動度下顯著高於全關節活動度(63.8 ± 8.6公斤與48.3 ± 7.5公斤,p< .05);在蹲舉時,肌力在限制關節活動度下也顯著高於全關節活動度(110.8 ± 20.3公斤與67.9 ± 8.4公斤,p < .05)。仰臥推舉的力量峰值,在全關節活動度下(1094.3 ± 306牛頓)顯著大於限制關節活動度(937.4 ± 231牛頓)(p< .05),然而蹲舉的力量峰值,則是在全關節活動度下(1254.4±215.9牛頓)顯著小於限制關節活動度(1951.4 ± 569.9牛頓)(p < .05)。在蹲舉與仰臥推舉運動下,平均向心作功量都是在全關節活動度下顯著高於限制關節活動度(仰臥推舉全關節與限制關節活動度分別為191.9 ± 31.8焦耳與139.6 ± 19.7焦耳;蹲舉則分別為286.3 ± 48.9焦耳與239.7 ± 44.9焦耳)。結論:在進行阻力運動時,儘管肌力表現在全關節活動度下顯著小於限制關節活動度,但是平均向心作功量則顯著大於限制關節活動度。不過,無阻力訓練者在進行仰臥推舉時,其力量峰值在全關節活動度下卻顯著大於限制關節活動度,阻力訓練經驗可能會影響到不同關節活動度下力量峰值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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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週複合式訓練對跆拳道品勢速度力量表現之影響
    (2015) 莊鈞凱; Chuang, Chun-Kai
    背景:跆拳道品勢競賽動作標準性逐漸統一,技術分數已無差異性,導致表現分數在品勢競賽上成為比賽勝負之關鍵。表現分數的高低,主要以選手的速度力量 (爆發力) 來判定,突顯爆發力對跆拳道品勢的重要性。研究指出,阻力訓練 (resistance training) 和增強式訓練 (plyometric training) 可提升爆發力表現,後續研究發現將兩種訓練組合而成的複合式訓練 (complex training) 提升效益更佳。目的:探討八週複合式訓練介入對品勢選手相關肌群的最大肌力 (1RM)、爆發力 (功率峰值)、整體品勢動作合加速度與速度力量分數的影響,以及整體品勢動作合加速度與速度力量分數的相關性。方法:14名優秀大專跆拳道品勢選手 (10男4女),經配對後分成2組:複合式訓練加上跆拳道品勢專項訓練組 (n=7, EG) 與跆拳道品勢專項訓練控制組 (n=7, CG),進行八週的訓練。所有參與者在訓練前後進行仰臥推舉、蹲舉及滑輪下拉的最大肌力測驗,下蹲垂直跳與爆發伏地挺身的爆發力測驗,並使用三軸加速規配戴在參與者四肢,在展演「高麗」品勢同時請三位品勢裁判評分,取得整體品勢動作合加速度以及速度力量分數的成績。並以混合設計二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兩組別上下肢最大肌力、爆發力、整體品勢動作合加速度、速度力量分數之差異,並以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參與者整體品勢動作合加速度與速度力量分數的相關性。結果:八週複合式訓練後,EG組仰臥推舉、蹲舉、滑輪下拉之最大肌力、下蹲垂直跳與爆發伏地挺身的功率峰值以及速度力量分數顯著提升。另外,訓練後蹲舉、滑輪下拉之最大肌力以及速度力量分數 (EG:1.50 ± 0.08分;CG:1.38 ± 0.08分),EG組也顯著優於CG組。但整體品勢動作合加速度兩組別間無顯著差異,且整體品勢動作合加速度與速度力量分數兩者無相關性 (r =.206, p>.05)。結論:八週複合式訓練可以有效提升跆拳道品勢選手上下肢最大肌力、功率峰值以及速度力量分數,但對於整體品勢動作合加速度並沒有提升效果。此外,整體品勢動作合加速度與裁判給予評判速度力量分數沒有任何相關性,因此動作合加速度無法作為速度力量表現有無增加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