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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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系簡史
  本系之前身「特殊教育中心」係於民國六十三年十月在教育部「加速特殊教育發展計畫」下設立,為國內第一個負責推動特殊教育工作的機構。目前系內近半數之教師均曾在入系前接受過中心之洗鍊,擔負在職教師研習、學術研究交流與推廣服務等承先啟後之重責。在此深厚基礎之上,先於民國七十五年由當時的特殊教育中心主任吳武典教授籌創特殊教育研究所(碩士班),繼於民國七十九年設置大學部(統稱特殊教育學系),民國八十一年增設博士班,而成為一個完整的特殊教育師資培育機構。為有效統合系所資源,民國一○四年起特殊教育學系及復健諮商研究所改採「一系多所」方式運作。民國八十一年林幸台教授繼任系主任,其後之系主任分別為林寶貴教授、張蓓莉教授、王振德教授、盧台華教授、張正芬教授、郭靜姿教授、洪儷瑜教授及陳心怡教授(現任)。民國八十八年及民國九十二年本系進一步開辦暑期教學碩士班及暑期行政碩士班。為因應特殊教育師資的迫切需求及師資培育多元化管道的實施,又於民國八十三學年度增設特殊教育輔系課程,以供本校各系學生選讀。此外,自民國七十六年起,本系即陸續開辦「中小學教師暑假研究所學分班」、「特殊教育專業學分研習班」等,並於九十學年度辦理「學士後特殊教育師資班」,以提供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之機會,民國八十八年及九十二年進一步開辦暑期教學碩士班及暑期行政碩士班,民國一○五年暑期教學碩士班轉型為暑期特殊教育碩士在職專班,以提昇特殊教育相關領域人才之專業研究能力。本系創立迄今因基礎紮實、師資優良、課程深具特色,已成為國內培育特殊教育師資與專業人才,以及從事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之重鎮。
二、 任務與目標
 

本系之任務與目標為培育優質特殊教育人才、深化特殊教育學術研究、引導特殊教育全面發展及促進社會關懷與融合。

 

(一) 培育人才

 
1.

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特殊教育教學、研究及行政領導人才。

(1) 大學部:培養中等以上學校特殊教育師資。
(2) 碩士班: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特殊教育專業及行政人才。
(3) 博士班: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學術研究、教學或行政領導專業人才
2. 提供各級學校特殊教育或相關工作人員在職進修研習。
(1)

暑期碩士班:提昇小學或中等以上學校在職教師及行政人員之特殊教育知能。

(2) 研習班:含短期及學分研習。
3. 培育特殊教育相關領域之人才,包含:大專院校資源教室輔導人員、教育行政人員、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人員、各類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基金會、個人工作室、輔具相關公司/機構服務人員。
4. 提升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之特教知能,包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師、聽力師、社工師等人員。
  (二) 學術研究
 
1.

從事各類特殊教育研究。

2. 進行特殊教育相關政策之規劃研究。
 

(三) 推廣服務

 
1.

辦理國際及校際之學術研討與交流,推廣實驗研究成果。

2. 出版特殊教育刊物、傳遞新知。
3. 輔導辦理特殊教育學校(班)及相關機構之教學與研究。
4. 從事特殊教育宣導工作,導正社會大眾之觀念與態度。
三、 學生人數(105年10月24日更新)
 
 

在校生人數

畢業生人數

大學部

186

983

特教碩士班

86

363

復諮碩士班 50 74

特教博士班

55

73

教師在職碩士學位班

81

273

特殊教育在職專班 25 0

 

四、 課程結構
  (一) 大學部
 
1. 修業規定
 

本系學士班學生分「師資培育組」及「非師資培育組」兩組。「師資培育組」學生畢業需修畢138學分,「非師資培育組」學生畢業需修畢128學分。此外,學生並得依興趣選修輔系、雙主修及各種學分學程。

2. 特色
 
(1) 建立核心課程,以為學生共同必選學分
 

本系成立之初,在課程設計上分為智障、語障、聽障、視障及資優五組,供學生選修至少二組。然為因應融合教育思潮及師資培育趨勢,民國八十三年乃納入各類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之必備與通用課程,以「輕度障礙組」為本系學生共同必選組別,建立特殊教育通才訓練之核心課程。民國九十三年更擴充此組之學分數並改名為「身心障礙綜合組」,以更臻完善。目前本系學生可由身心障礙綜合組、身心障礙綜合+資優組、資賦優異組三組中至少選一組為必修組別,另有重度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三組之課程設計,學生可依個人興趣選修。

(2) 加強教材教法與實習課程,使理論與實務密切結合
  本系各組教材教法及實務課程皆分別規劃,在教學實習方面,除全校一致要求之大四教學實習外,學生之實習課程尚包括「特殊學生評量實務」與身心障礙綜合組之「特殊教育教學實習(輕/重)」,俾利理論與實務之密切結合。
(3) 訂定學生社會服務辦法,增進學生實習與歷練之機會 
  本系自九十學年度起規定每位學生每學年必須參與社會服務十小時,四年共計四十小時,以為畢業之必備條件,並藉此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校外各項活動,進而與特殊需求者多作直接接觸,及與家長及相關福利團體充分聯繫,以增進其實習與歷練之機會。
  (二) 研究所
 
1. 修業規定
 

碩士班學生依規定需修畢30學分之課程,並繳交碩士論文一篇,口試通過後授予教育碩士學位。博士班學生依規定需修畢30學分之課程,並通過學科考,提出修業期間發表之學術性論著一份及口頭發表專題討論一場後,始得提出論文計畫口試;通過口試後著手進行論文研究,至少一學期後始能提出論文,口試通過後授予教育博士學位。

2. 特色
 
(1) 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分組設置
  碩博士課程除共同必修、共同選修(含理論與研究、統計與研究法、行政與制度)外,自民國八十八年起課程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兩組,以達專精並符合入系前學生之興趣與選擇。
(2) 兼重實務課程
  為求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碩士班開設有身心障礙教育實務、資優教育實務;博士班開設有研究實務、行政實務及教學實務等必選課程。
(3) 特殊教育專題討論,師生共同參與
  碩博士學生必修二學期之特殊教育專題討論各一學分課程,由系上教授輪流擔任課程設計與執行。每學期根據議題的發展趨勢與重要性,分別邀請不同領域之學者專家,分享其專業經驗與研究成果,並開放給本系所有有興趣之師生共同參與研討。
五、

組織

  (一)師資
  本系現有專任教師18名,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6名、助理教授4名和助教4名。另有名譽教授3,兼任教師11名。專任教師多數均曾留學美、日、英等國,且專精領域相當多元與廣泛。
  (二)分工
  本系每位專任教師均需參與系務發展工作,根據有關議題,採定期與不定期方式開會,以發揮群策群力之效。工作小組分為系務分工與專業分工兩項。系務分工計有人事組、經費設備組、學生輔導組及研究發展組共四組,每位教師至少需選擇參與其中二組。專業分工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二組,依教師之專長,每位至少加入其中一組。此外,設有特殊教育學刊編輯小組,由系上教師輪流擔任小組成員與執行編輯工作,並根據突發之議題與學術研討會之舉辦隨時設立任務編組,以利系務之運作。
六、  特色與成果
   (一)辦學與研究特色與成果
 
1. 執行研究專案,表現優異。
 

本系教師積極執行研究專案,過去五年間主持國科會及教育部等單位委託之專案研究計劃案約100餘件。

2. 發表學術論著,成果豐碩。
  本系教師除上述主持研究計劃外,亦定期發表其研究成果於國內外學術刊物及學術研討會,或由出版公司出版專著,成果豐碩。
3. 舉辦學術研討會,促進學術交流。近期辦理的重大學術活動如下:
 

*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八十五年) 
*海峽兩岸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八十六年) 
*身心障礙教育研討會(民國八十七年) 
*情緒障礙特殊教育國際研討會(民國八十八年) 
*2001數學學習障礙研討會(民國九十年) 
*2002第八屆亞太地區聽障會議(民國九十一年) 
*2003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二年)
*2004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三年)
*2005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四年)
*2006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五年)
*2006第九屆亞太資優會議(民國九十五年)
*2007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六年)
*2007第十八屆亞洲智能障礙聯盟大會(民國九十六年)
*2008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七年)
*2009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八年)
*2011第三十五屆國際學習障礙研究學社年會暨華文學習障礙國際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1中日特殊教育學術交流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1華文地區「資優教育行動方案之實踐與展望」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2大學推動資優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一○一年)
*2013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特殊教育學生需求與支持(民國一○二年)
*2014世界關懷自閉症日國際學術研討會(民國一○三年)
*2014國際自閉症類群教育研討會(民國一○三年)
*2014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融合教育之回顧與展望(民國一○三年)
*2015東亞讀寫國際學術研討會(民國一○四年)
*2015臺灣師範大學姊妹校聯合特教論壇(民國一○四年)
*2016第一屆亞太地區正向行為支持國際研討會(民國一○五年)

4.

出版學術性刊物,深受肯定

自民國七十四年出版「特殊教育研究學刊」,陸續獲得國科會優等期刊獎、政府出版服務評獎之連續性出版品類「優良出版品」獎、國科會教育學門教育學術期刊評比第一級刊物,且自2003年列入TSSCI觀察名單,於2004年列入正式名單迄今。

  (二) 服務成果
 
1. 本系多位教授曾任或現任國際性或全國學術組織的負責人(理事長或主席),包括:世界資優教育協會(吳武典教授)、亞洲智能障礙聯盟(盧台華教授)、亞太資優教育聯盟(郭靜姿教授)、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張訓誥教授、 林幸台教授、林寶貴教授、盧台華教授、張蓓莉教授、張正芬教授)、中華資優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王振德教授、郭靜姿教授、陳昭儀教授)、中國輔導學會(林幸台教授、吳武典教授)、中國測驗學會(吳武典教授、林幸台教授)、中華民國視障教育學會(張訓誥教授、杞昭安教授)、中華民國師範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中華民國溝通教育學會(林寶貴教授、 杞昭安教授)、 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學會(林幸台教授、吳亭芳教授)、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和台灣學習障礙學會(洪儷瑜教授)。
2. 本系教授亦積極參與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有關特殊教育之推行工作,包括擔任行政院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委負、教育部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少年輔導委員會委員、特殊學生鑑定輔導委員會會委員、特殊教育評鑑委員等,以拓展服務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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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國小普通班初任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教學信念與實踐之探究
    (2023) 方春嵐; Fang, Chun-Lan
    融合教育於國內施行多年,但仍能發現普通班初任教師遭遇困境。本研究試圖理解臺北市國小普通班初任教師對身障學生抱持的教學信念及教學實踐情形,採哲學詮釋學的研究取向,主要以半結構式訪談四位初任教師,輔以相關文件及省思札記交叉檢核,透過詮釋循環分析,產生對教學信念與實踐的理解如下。四位初任教師重視身障學生在校學習與生活適應情形,將教導身障學生視為自身責任,以同理、尊重的心態看待個別差異,並相信融合教育班級可促進身障及一般學生的社會互動能力。四位初任教師會依身障學生特質進行差異化教學,落實預防性的班級經營措施,亦主動介入處遇性的輔導策略或尋求資源,並與身障學生及其家長建立良好關係。他們對身障學生的教學信念大多引領其教學實踐,時而因現實因素致兩者間產生落差,偶感無力或兩難,兩者亦具有交互作用現象。四位初任教師對身障學生教學信念的形塑歷程多發生在其求學及職前師培時期,其他發展歷程多發生在進入教學現場後,影響教學信念的因素小至個體本身,大至時間系統。最後,根據本研究的理解,研究者對實務現場提出反思個人經驗、提供增能資源或合作諮詢、於職前加強相關知能的建議,未來研究則可納入特殊需求學生、長期追蹤教學信念及探究親師和普特教師之溝通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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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普通班教師對於融合教育態度之研究-以桃園市為例
    (2021) 莊秀綺; Chuang, Hsiu-Chi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中普通班教師,在教育現場實施融合教育之態度,並以桃園市公立國中教師為抽取樣本。本研究共抽取229人,男性教師66人,女性教師163人。並且以描述統計、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方式解釋不同背景變項之教師,對於融合教育之態度是否有所差異。以下為研究結果摘要: 一、國中普通班教師對於融合教育態度皆為正向,且在認知、情意與行為三向度中,由高至低分別是認知>行為>情意。而在認知與情之間有顯著差異。 二、國中普通班教師在不同背景變項中,對於融合教育態度也有所不同。其中在性別、年資以及特殊教育背景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三、國中普通班教師對於融合教育的認識、特殊需求學生的學習表現以及特殊需求學生的行為問題之態度,皆為正向。且三者彼此之間皆有顯著差異。 四、國中普通班教師在不同背景變相中,對於融合教育的認識、特殊需求學生的學習表現以及特殊需求學生的行為問題之態度,會因為性別、年齡、年資、特殊教育背景等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五、結果顯示師資培育系統以及教師增能研習對於融合教育態度之影響甚大。而學校環境提升特殊教育支持系統,可增加國中普通班教師對於融合教育之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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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普通班教師對自閉症學生的認識與其融合教育的態度
    (2019) 沈頌蓓; Shen, Sung-Pei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中普通班教師對自閉症學生的認識和對自閉症學生融合教育的態度,並研究不同教師背景變項,包括性別、服務年資、擔任行政職位經驗、特殊教育背景、主要任教領域、與自閉症學生接觸經驗、服務地區、學校規模、學校設置特殊教育班型等九個變項,對自閉症的認識和對融合教育態度有無差異情形,進而分析兩者的相關性和預測力。 研究方法採問卷調查法,研究對象為臺北市、新北市和桃園市公立國民中學普通班教師共511位,以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積差相關和逐步迴歸進行統計分析。研究結果如下: 一、教師瞭解自閉症學生特質,在四個向度中,平均得分由高至低的順序為行為領域、溝通領域、成因、社會領域向度。教師對自閉症融合教育呈現正向積極態度,在三個向度中,平均得分由高至低的順序為認知、行為、情感向度。 二、性別、行政經驗、特教專業背景、主要任教領域和與自閉症接觸經驗等背景變項不同的教師,對自閉症的認識程度具有顯著差異。此外,服務年資、行政經驗、特教專業背景、主要任教領域和與自閉症接觸經驗、特教班設置情形等背景變項不同的教師,對自閉症融合教育的態度具有顯著差異。 三、教師對自閉症學生的認識情形和對融合教育的態度,兩者之間呈現顯著低度正相關。 四、國中普通班教師對自閉症學生的認識情形對於融合教育的態度具有預測力。 最後,依據結論對教育行政機關、學校、教師、家長及未來研究方向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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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普通班導師實施融合教育之質性研究
    (2011) 林紆甄; LIN, YU-CHEN
    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法,透過深度訪談收集兩位成功實施融合教育普通班導師的經驗故事。歷時一年又四個月,經整理後詮釋為兩則故事,歸納出以下實施融合教育的導師所需樣貌: 一.普通班導師在融合教育歷程中,經驗建構知識與自我價值的良性循環:以「使學生在班級中獲得快樂與安適感」為目標做決定,進行生成行動,並隨時反思作出下一次決策,這種一再重覆的內在心理歷程為老師累積豐厚經驗,建構並累積輔導特殊生的知識,促使老師們產生自我價值的肯定,生成再度擔任特殊生導師的意願。 二.過程中當以幽默感調適身心,保持開放與彈性:隨時使用「幽默感」調適身心,保持開放的心態接納各類學生,並重視處理問題時的「彈性」。 三.善用得法,家長與學校專業人員可成為導師助力:人為支持與合作是融合教育實施成功的重要原因,適時增能家長,主動尋求校內專業支援均可幫助導師實施融合教育。 四.一視同仁大原則,因材施教小調整:特殊生雖因「特殊」而享有部分被包容或彈性調整的福利,但應是在一視同仁大原則之下進行。導師若能以公平和關注態度對待所有學生,讓所有學生都感受到老師的關愛,便能提升他們對老師的信心。 五.靈活運用正向心理學,潤滑同儕關係:適時突顯特殊生優勢,為其創造自我價值,對於特殊生融入班級社群,甚至是特殊生的自我接納都有助益。 根據研究結果,發現普通班導師積極正向的接納心態,有助於實施融合教育,使融合歷程中的家長、同儕、學校人員均獲雙贏局面。另提出我研究過程中的反思,以及研究後的自我改變與期許,供普教與特教老師做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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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融合教育經驗對身心障礙者接納態度之研究
    (2014) 陳怡靜; Chen, Yi-Ching
    本研究旨探討國中融合教育經驗情形,對身心障礙者接納態度現況,分析不同背景變項(性別、教育階段、科系、接觸經驗、國中融合班級類型)的高中(職)以上學生國中融合教育經驗與對身心障礙者接納態度之差異情形,及瞭解國中融合教育經驗和身心障礙者接納態度之相關。 本研究採立意取樣方式,以自編「國中融合教育經驗與對身心障礙者接納態度問卷」為研究工具,進行問卷調查,取得有效樣本為328人。所得資料以描述統計、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皮爾遜積差相關等統計方法加以處理及分析。綜合本研究之結論如下: 1.在普通班的學生獲知班上有身心障礙同儕的管道方面,有七成主要來自老師,一成來自特教老師。整體來說,高中(職)以上學生國中融合教育經驗佳、對身心障礙者接納態度積極。影響接納態度的原因依序為:個人的特質與(受傷)經驗、教育與接觸經驗及身障同儕特質。 2.就性別而言,女生比男生之國中融合教育經驗較正向,且對身心障礙者接納態度較積極。 3.就教育階段而言,大學階段學生比高中階段學生之國中融合教育經驗較正向,且對身心障礙者接納態度較積極。 4.就科系而言,高中階段普通科、職業科學生之國中融合教育經驗無顯著差異,但大學階段醫學類科比其他類科及文法商教育類科學生之國中融合教育經驗較正向;高中、大學階段不同科系的學生對身心障礙者接納態度無顯著差異。 5.就接觸經驗而言,不論具有國小接觸經驗或家人接觸經驗,其國中融合教育經驗均無顯著差異;接觸經驗有無、接觸經驗多寡對身心障礙者接納態度均無顯著差異。 6.就國中融合班級類型而言,融合實驗班學生比普通班(班上有身障同儕)學生之國中融合教育經驗較正向,且對身心障礙者接納態度較積極。 7.就正負向融合經驗而言,國中融合教育經驗較正向者,對身心障礙者接納態度也會較積極。 8.國中融合教育經驗與對身心障礙者接納態度呈高度相關。 最後,依據研究結果提出相關建議,作為行政單位、老師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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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高中職普通班教師對融合教育之態度調查研究
    (2009) 林穎昭; Ying-Chao Lin
    本研究旨在瞭解臺北市高中職普通班教師對融合教育之態度,並探討不同背景變項的臺北市高中職普通班教師對融合教育態度之差異情形。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以任教身心障礙學生之普通班教師為研究對象,研究者自編之「臺北市高中職普通班教師對融合教育之態度調查問卷」為研究工具,共得有效問卷163份。問卷調查所得資料以平均數、標準差、t考驗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處理。本研究結果如下: 一、臺北市高中職普通班教師對融合教育呈現正向積極態度,在三個向度中,平均得分由高至低的順序為「情意」、「行為傾向」、「認知」向度。 二、不同學校類型、學校有無設置身心障礙班級、任教科目、性別之教師對融合教育態度無顯著差異。 三、就年齡而言,30歲以下教師對融合教育整體態度較41歲以上教師積極。30歲以下教師對融合教育態度在「認知」向度較31-40歲以及41歲以上積極。 四、就特殊教育背景而言,已修習特殊教育3學分或特教知能研習54小時以上教師對融合教育態度在「行為傾向」向度較從未參加過任何特教相關研習或活動教師積極。 五、就任教學生障礙類別而言,教導肢體障礙、身體病弱、多重障礙以及其他顯著障礙教師對融合教育態度在「情意」向度較教導情緒障礙教師積極。 最後根據本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以提供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學校行政單位、普通班教師,以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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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之教師支持系統現況與需求研究
    (2007) 潘齡方
    本研究旨在探討台灣地區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之教師對支持系統之提供現況滿意程度、需求程度及兩者之間的差異情形。研究方法採問卷調查法,以自編之「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之教師支持系統調查問卷」為研究工具,進而比較不同背景變項的高中職教師問卷結果之差異。 回收有效樣本共360份,有效問卷比率為77.92%。所得資料以平均數、標準差、t考驗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處理。本研究的結果如下: (一)高中職教師對支持系統現況滿意量表整體與各向度上的現況滿意度屬接近「滿意」程度。各個向度的現況滿意程度高低依序為:「特推會的組織與運作」、「家長的支持服務」、「學校行政的支持」、「教學的支持」、「專業人員的支持服務和專業知能的提供」。 (二)高中職教師對支持系統需求程度在整體或是個別向度是屬於「需要」的。在各個向度的需求高低依序為:「教學的支持」、「學校行政的支持」、「專業人員的支持服務和專業知能的提供」、「家長的支持服務」、「特推會的組織與運作」。 (三)分析高中職教師對支持系統現況滿意程度與需求程度之差異,發現雖然現況滿意程度趨近於滿意,但需求程度與所獲得的現況滿意程度之間存在著顯著的差異,顯示高中職教師對支持系統的需求高於目前支持系統提供的現況。 就教師不同的背景變項而言,以公立學校、擔任組長、學校設有身心障礙班級、直轄巿的教師,對支持系統的現況有較高的滿意程度。而公立學校、高職、特殊教育、學校設有身心障礙班級的教師,對支持系統有較高的需求。 根據研究結果,研究者提出建議,作為教育行政單位、學校行政單位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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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練模式應用於提升同儕教練執行功能之研究—以自閉症學童社會技巧訓練設計為任務導向
    (2015) 蕭文欽; Hsiao, Wen-Chin
    本研究係基於推展國小融合教育之行動研究。研究者運用普通學生的同儕支持以協助自閉症學生,同時兼顧雙方能力之提升,在本研究中應用教練模式以問題解決的任務導向方式,針對四位高年級普通學生及一位高年級自閉症學生實施訓練。研究探討普通學生之執行功能訓練成效,以及自閉症學生之社會技巧改善情形。教練模式之實施情形以及對執行行動研究的反思,亦一併探究。為探索事實,本研究利用觀察、訪談、反思、評量、自陳等方式蒐集多元資料,並予以比較及整合分析。研究採兩階段教練實施,第一階段為研究者擔任教練者,對普通學生進行執行功能訓練,以設計出一份自閉症學童社會技巧訓練方案;第二階段為同儕教練,一方面進行普通學生之執行功能訓練,一方面由普通學生擔任學生教練以訓練自閉症學生之社會技巧。 研究者在行動研究過程藉由一段長期的教練歷程,充實了自己應用教練模式於推展融合教育之經驗,這是研究者在特教實務工作裡極富意義之學習。透過行動研究,本研究共得出六點結論:一、四位高年級普通學生發揮整合之執行功能有助於複雜的問題解決任務;二、採取結合學生生活經驗及任務導向的訓練方式,能有效提升四位高年級普通學生之執行功能;三、自閉症學生之社會技巧提升,在融合環境中表現出更好的適應行為;四、自閉症學生經同儕教練後達成「社會技巧訓練方案」目標之表現有差異,非口語的團體適應行為優於口語溝通行為的表現;五、普通學生及自閉症學生皆因教練的實施而提升能力,創造普特「雙贏」的融合;六、目標導向訓練性質的教練模式適用於提升學生能力,但指導者角色功能、教學方法則是關鍵的成功因素。 最後,本研究根據研究結果及討論,針對「學校融合教育推展」、「學生執行功能訓練」、「教育場域應用教練模式」、「研究工作」等四方面,提出可供教學現場教師及後續研究者參考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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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腦性麻痺大學生回溯融合教育的學習經驗
    (2017) 黃詩婷; Huang, Shih-Ting
    本研究邀請一名腦性麻痺大學生(SN),以深度訪談方式探討他從小至今在融合教育中的學習經驗。主要發現如下: SN所讀的學校幾乎都提供了無障礙物理環境,教師們提供了特殊教育相關服務與措施。SN雖在書寫及行動方面有部分限制,但他覺得他的特殊需求皆被滿足。大學階段他使用筆電和代步車,降低不少特殊需求程度。SN在人際互動上較為被動、不會主動經營人際關係,與同學關係較為疏離、歸屬感較低。他不太接納自己的腦性麻痺狀況,以致形成自卑心理、不切實際的價值觀,並以追求課業表現平衡自卑感。在大學階段,他覺察並理解自己價值觀不正確,進而接納自己的障礙生命。 本研究根據研究結果、限制及研究省思,提出相關建議,供未來推動融合教育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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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障礙兒童在融合教育中之學習需求與支援研究
    (2005) 林惠芳
    摘要 本研究目的在探討彩虹國小智能障礙兒童在融合教育中學習之現況與支援。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法。資料蒐集方式包括觀察四位智障兒童部分時間融合普通班的上課狀況,並訪談其中的十七位研究參與者以進行了解智障兒童在融合教育中之現況與所需支援。研究參與者包括四位智障兒童及參與研究之十位普通班教師、三位特教班教師、六位特教班學生之家長與彩虹國小校長。 本研究之主要發現如下: 一、 智能障礙兒童在融合教育中,在智障兒童與普通班學生的互動方面,智障兒童提昇了其人際互動能力與動作能力,而普通班學生亦由雙方之互動中獲益良多。 二、 學校行政單位提供的支援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的支援、相關設施的配合、提供人力支援及特教專業知能的推廣等。 三、 特教班老師與普通班老師必須在課程與教學方法方面做部分的調整。 (一) 特教班老師的調整: 1.課程方面:課程內容與普通班銜接、準備課本與學習用具、學習技能的個別指導。 2.教學方面:隨班協助、保持與普通班老師密切聯繫、增加與家長聯繫事項與評量記錄的保存。 (二) 普通班老師的調整: 1.課程方面:調整普通班課程內容、配合特教班的課程、簡化教材。 2.教學方法:做好融合前的準備(包括了解智障兒童學習特質、安排融合課表、人力資源的規劃)、調整座位、不比賽、與智障兒童同組者加分、善用智障兒童的優勢能力、指導語的使用、明確的獎勵、提問技巧、多重感官的學習與評量方式的調整。 四、普通班同儕在精神上的支援包括接納與尊重、鼓勵與讚美、包容及給予智障兒童歸屬感。在實質的支援上包括主動對智障兒童打招呼、帶領智障兒童入班融合及陪伴回班、動作協助、陪伴遊戲、伴讀與作為模仿學習的對象。 五、家長的配合包括:協助預習與複習認知課程以及提供協助以學習休閒教育。 最後本研究根據上述發現,針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學校行政人員、普通班與特教班教師及家長提出相關的建議。 關鍵字:智能障礙兒童、融合教育、學習現況、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