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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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系簡史
  本系之前身「特殊教育中心」係於民國六十三年十月在教育部「加速特殊教育發展計畫」下設立,為國內第一個負責推動特殊教育工作的機構。目前系內近半數之教師均曾在入系前接受過中心之洗鍊,擔負在職教師研習、學術研究交流與推廣服務等承先啟後之重責。在此深厚基礎之上,先於民國七十五年由當時的特殊教育中心主任吳武典教授籌創特殊教育研究所(碩士班),繼於民國七十九年設置大學部(統稱特殊教育學系),民國八十一年增設博士班,而成為一個完整的特殊教育師資培育機構。為有效統合系所資源,民國一○四年起特殊教育學系及復健諮商研究所改採「一系多所」方式運作。民國八十一年林幸台教授繼任系主任,其後之系主任分別為林寶貴教授、張蓓莉教授、王振德教授、盧台華教授、張正芬教授、郭靜姿教授、洪儷瑜教授及陳心怡教授(現任)。民國八十八年及民國九十二年本系進一步開辦暑期教學碩士班及暑期行政碩士班。為因應特殊教育師資的迫切需求及師資培育多元化管道的實施,又於民國八十三學年度增設特殊教育輔系課程,以供本校各系學生選讀。此外,自民國七十六年起,本系即陸續開辦「中小學教師暑假研究所學分班」、「特殊教育專業學分研習班」等,並於九十學年度辦理「學士後特殊教育師資班」,以提供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之機會,民國八十八年及九十二年進一步開辦暑期教學碩士班及暑期行政碩士班,民國一○五年暑期教學碩士班轉型為暑期特殊教育碩士在職專班,以提昇特殊教育相關領域人才之專業研究能力。本系創立迄今因基礎紮實、師資優良、課程深具特色,已成為國內培育特殊教育師資與專業人才,以及從事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之重鎮。
二、 任務與目標
 

本系之任務與目標為培育優質特殊教育人才、深化特殊教育學術研究、引導特殊教育全面發展及促進社會關懷與融合。

 

(一) 培育人才

 
1.

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特殊教育教學、研究及行政領導人才。

(1) 大學部:培養中等以上學校特殊教育師資。
(2) 碩士班: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特殊教育專業及行政人才。
(3) 博士班: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學術研究、教學或行政領導專業人才
2. 提供各級學校特殊教育或相關工作人員在職進修研習。
(1)

暑期碩士班:提昇小學或中等以上學校在職教師及行政人員之特殊教育知能。

(2) 研習班:含短期及學分研習。
3. 培育特殊教育相關領域之人才,包含:大專院校資源教室輔導人員、教育行政人員、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人員、各類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基金會、個人工作室、輔具相關公司/機構服務人員。
4. 提升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之特教知能,包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師、聽力師、社工師等人員。
  (二) 學術研究
 
1.

從事各類特殊教育研究。

2. 進行特殊教育相關政策之規劃研究。
 

(三) 推廣服務

 
1.

辦理國際及校際之學術研討與交流,推廣實驗研究成果。

2. 出版特殊教育刊物、傳遞新知。
3. 輔導辦理特殊教育學校(班)及相關機構之教學與研究。
4. 從事特殊教育宣導工作,導正社會大眾之觀念與態度。
三、 學生人數(105年10月24日更新)
 
 

在校生人數

畢業生人數

大學部

186

983

特教碩士班

86

363

復諮碩士班 50 74

特教博士班

55

73

教師在職碩士學位班

81

273

特殊教育在職專班 25 0

 

四、 課程結構
  (一) 大學部
 
1. 修業規定
 

本系學士班學生分「師資培育組」及「非師資培育組」兩組。「師資培育組」學生畢業需修畢138學分,「非師資培育組」學生畢業需修畢128學分。此外,學生並得依興趣選修輔系、雙主修及各種學分學程。

2. 特色
 
(1) 建立核心課程,以為學生共同必選學分
 

本系成立之初,在課程設計上分為智障、語障、聽障、視障及資優五組,供學生選修至少二組。然為因應融合教育思潮及師資培育趨勢,民國八十三年乃納入各類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之必備與通用課程,以「輕度障礙組」為本系學生共同必選組別,建立特殊教育通才訓練之核心課程。民國九十三年更擴充此組之學分數並改名為「身心障礙綜合組」,以更臻完善。目前本系學生可由身心障礙綜合組、身心障礙綜合+資優組、資賦優異組三組中至少選一組為必修組別,另有重度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三組之課程設計,學生可依個人興趣選修。

(2) 加強教材教法與實習課程,使理論與實務密切結合
  本系各組教材教法及實務課程皆分別規劃,在教學實習方面,除全校一致要求之大四教學實習外,學生之實習課程尚包括「特殊學生評量實務」與身心障礙綜合組之「特殊教育教學實習(輕/重)」,俾利理論與實務之密切結合。
(3) 訂定學生社會服務辦法,增進學生實習與歷練之機會 
  本系自九十學年度起規定每位學生每學年必須參與社會服務十小時,四年共計四十小時,以為畢業之必備條件,並藉此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校外各項活動,進而與特殊需求者多作直接接觸,及與家長及相關福利團體充分聯繫,以增進其實習與歷練之機會。
  (二) 研究所
 
1. 修業規定
 

碩士班學生依規定需修畢30學分之課程,並繳交碩士論文一篇,口試通過後授予教育碩士學位。博士班學生依規定需修畢30學分之課程,並通過學科考,提出修業期間發表之學術性論著一份及口頭發表專題討論一場後,始得提出論文計畫口試;通過口試後著手進行論文研究,至少一學期後始能提出論文,口試通過後授予教育博士學位。

2. 特色
 
(1) 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分組設置
  碩博士課程除共同必修、共同選修(含理論與研究、統計與研究法、行政與制度)外,自民國八十八年起課程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兩組,以達專精並符合入系前學生之興趣與選擇。
(2) 兼重實務課程
  為求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碩士班開設有身心障礙教育實務、資優教育實務;博士班開設有研究實務、行政實務及教學實務等必選課程。
(3) 特殊教育專題討論,師生共同參與
  碩博士學生必修二學期之特殊教育專題討論各一學分課程,由系上教授輪流擔任課程設計與執行。每學期根據議題的發展趨勢與重要性,分別邀請不同領域之學者專家,分享其專業經驗與研究成果,並開放給本系所有有興趣之師生共同參與研討。
五、

組織

  (一)師資
  本系現有專任教師18名,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6名、助理教授4名和助教4名。另有名譽教授3,兼任教師11名。專任教師多數均曾留學美、日、英等國,且專精領域相當多元與廣泛。
  (二)分工
  本系每位專任教師均需參與系務發展工作,根據有關議題,採定期與不定期方式開會,以發揮群策群力之效。工作小組分為系務分工與專業分工兩項。系務分工計有人事組、經費設備組、學生輔導組及研究發展組共四組,每位教師至少需選擇參與其中二組。專業分工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二組,依教師之專長,每位至少加入其中一組。此外,設有特殊教育學刊編輯小組,由系上教師輪流擔任小組成員與執行編輯工作,並根據突發之議題與學術研討會之舉辦隨時設立任務編組,以利系務之運作。
六、  特色與成果
   (一)辦學與研究特色與成果
 
1. 執行研究專案,表現優異。
 

本系教師積極執行研究專案,過去五年間主持國科會及教育部等單位委託之專案研究計劃案約100餘件。

2. 發表學術論著,成果豐碩。
  本系教師除上述主持研究計劃外,亦定期發表其研究成果於國內外學術刊物及學術研討會,或由出版公司出版專著,成果豐碩。
3. 舉辦學術研討會,促進學術交流。近期辦理的重大學術活動如下:
 

*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八十五年) 
*海峽兩岸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八十六年) 
*身心障礙教育研討會(民國八十七年) 
*情緒障礙特殊教育國際研討會(民國八十八年) 
*2001數學學習障礙研討會(民國九十年) 
*2002第八屆亞太地區聽障會議(民國九十一年) 
*2003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二年)
*2004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三年)
*2005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四年)
*2006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五年)
*2006第九屆亞太資優會議(民國九十五年)
*2007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六年)
*2007第十八屆亞洲智能障礙聯盟大會(民國九十六年)
*2008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七年)
*2009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八年)
*2011第三十五屆國際學習障礙研究學社年會暨華文學習障礙國際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1中日特殊教育學術交流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1華文地區「資優教育行動方案之實踐與展望」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2大學推動資優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一○一年)
*2013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特殊教育學生需求與支持(民國一○二年)
*2014世界關懷自閉症日國際學術研討會(民國一○三年)
*2014國際自閉症類群教育研討會(民國一○三年)
*2014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融合教育之回顧與展望(民國一○三年)
*2015東亞讀寫國際學術研討會(民國一○四年)
*2015臺灣師範大學姊妹校聯合特教論壇(民國一○四年)
*2016第一屆亞太地區正向行為支持國際研討會(民國一○五年)

4.

出版學術性刊物,深受肯定

自民國七十四年出版「特殊教育研究學刊」,陸續獲得國科會優等期刊獎、政府出版服務評獎之連續性出版品類「優良出版品」獎、國科會教育學門教育學術期刊評比第一級刊物,且自2003年列入TSSCI觀察名單,於2004年列入正式名單迄今。

  (二) 服務成果
 
1. 本系多位教授曾任或現任國際性或全國學術組織的負責人(理事長或主席),包括:世界資優教育協會(吳武典教授)、亞洲智能障礙聯盟(盧台華教授)、亞太資優教育聯盟(郭靜姿教授)、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張訓誥教授、 林幸台教授、林寶貴教授、盧台華教授、張蓓莉教授、張正芬教授)、中華資優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王振德教授、郭靜姿教授、陳昭儀教授)、中國輔導學會(林幸台教授、吳武典教授)、中國測驗學會(吳武典教授、林幸台教授)、中華民國視障教育學會(張訓誥教授、杞昭安教授)、中華民國師範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中華民國溝通教育學會(林寶貴教授、 杞昭安教授)、 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學會(林幸台教授、吳亭芳教授)、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和台灣學習障礙學會(洪儷瑜教授)。
2. 本系教授亦積極參與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有關特殊教育之推行工作,包括擔任行政院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委負、教育部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少年輔導委員會委員、特殊學生鑑定輔導委員會會委員、特殊教育評鑑委員等,以拓展服務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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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融入教學與直接教學對資源班學生國語文學習成效之比較研究
    (2008) 鍾慧凡
    本研究旨在比較「資訊融入教學」與「直接教學」對資源班學生國語文閱讀學習之成效,採用單一受試實驗設計中的比較介入交替處理,實驗參與者為國中二年級資源班特殊需求學生共三名,研究工具為研究者自編之「閱讀學習成就測驗」及「學習滿意度問卷」。實驗教學計六週二十二節課(每週二天,每天二節課)。主要研究結果如下: 一、在交替處理階段,三位實驗參與者在國語文閱讀學習成效上有不同表現,直接教學對甲生在國語文閱讀學習有明顯成效,資訊融入教學對乙生有明顯成效,兩種教學對於丙生之國語文閱讀學習成效則無明顯不同。 二、在保留階段,資訊融入教學及直接教學對三位實驗參與者國語文閱讀學習皆具保留效果。 三、三位實驗參與者對於資訊融入國語文閱讀學習有較高學習滿意度。 本研究最後提出教學及建議,供教師及未來研究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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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用『全方位數學課程』與『合作教學』對融合教育教室中國小學生數學學習之行動研究
    (2009) 林佳靜; Chia-Ching Lin
    本研究旨在透過行動研究法探討特教教師與普通班教師的合作教學,及全方位數學課程對普通班學生與特殊需求學生的實施成效。本研究包含三個研究焦點,首先探討全方位數學課程與合作教學運作的歷程,其次為整個方案對學生數學學習成效的影響,最後探究普通班教師與研究者的專業成長。 本研究之結論如下: 一、研究歷程 (一)合作伙伴的互動過程 (1)特教教師與普通班教師的互動過程包括:探索中的合作歷程、 特教教師獲得普通班教師的認同,拓展成雙方主動付出的伙伴關 係,最後則建立對等的溝通平台,互補彼此的不足。 (2)開始時可由特教老師以付出來降低普師在合作時的壓力。此舉是強化其對新課程和教學方式合作意願的有利因素。 (3)運用全方位數學課程及合作教學時的切入點應放眼在全體融合班級的學生,較有利於合作的實行。 (4)特教教師採取主動、積極付出的態度有助於與普通班教師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二)採用本方案進行數學教學的運作歷程 (1)運用全方位數學課程與合作教學的過程經歷以下階段:以『研究者主教、普通班教師協教』的模式開啟合作教學、尋求突破、互換主教角色及運用分站、選擇式合作教學期。最後,達到融合教育精神,普通班老師主動融入的多元合作教學。 (2)合作教學剛開始,如普通班老師對新課程和特殊生熟悉度不足,由特教老師先擔任主教的工作會較易進行,且特教教師對於普通教育課程相關的授課知識、能力與經驗的有助於合作教學與全方位課程的運行。 (3)多媒體電腦輔助教學在全方位課程中能強化學生學習動機。 (4)在課程中運用同聲回答等直接教學模式的教學技術,可提高學生參與感和專注力,教師並能因有效運用時間來增加學生們活動的機會,節省上課時間、提升教學效率。 (5)全方位數學課程連貫式的教學情境切合學生實際生活經驗,讓學生們寓教於樂。螺旋式教學活動讓學生精熟數學概念,對低成就學生的成功經驗、自信心和學習表現有顯著的提升。 (6)選擇式教學搭配低、中、高同質分組制度在課堂後半部操作作業時實施可滿足到同質性學生個別的學習需求。 (7)特教教師與普通班教師階段性互換主教角色有助全方位課程持續運行並能利於擴展合作教學模式的運用範圍。 二、學生數學學習成效 整個行動方案有助於提升班級整體的數學成績,亦有助於縮小學生的程度差異。唯一位特殊需求學生成績分數變化情形不同和其在歷程中所接受的調整和支持的量不同有關。 三、教師專業成長與省思 (一)普通班教師的思考歷程與專業成長 (1)合作教學可互補彼此的不足,雙方提供不同的教學面向來促進孩子對課程的理解。 (2)相較於傳統一單元一主重點的課程編排,全方位課程「螺旋式課程」設計會讓普通班教師在開始運用時需有一段磨合期從重新適應,但亦能因此提升融合班級的教學成效。顯示未來在拓展推廣全方位課程的部分需預先多做宣導以利全面實施。 (3)全方位課程提供豐富的生活化、趣味化與多元化的學習方式,結合日常生活學習經驗,讓學生們能在有彈性的課程當中達到適性的學習目標。 (4)從融合教育中看到學生的另一面,讓他們能從幫助人的過程中提升了自信與愛心。 (二)研究者的思考歷程與專業成長 (1)確定融合教育的方向--普特教育合作,跳脫在特教班單一情境教學的思考模式,而朝能結合普通班師生的資源與支援系統來提升特殊班學生的各方面學習品質、增進其社會互動經驗,進而幫助普通班中的特殊需求的學生,滿足其學習需求、提升學生們在班級課程參與品質。 (2)合作教學合併使用全方位課程有助於減輕合作教師雙方負擔以及提高合作教學的品質。 (3)全方位數學課程經試用與運用階段,均有其良好成效。適合推廣應用於融合式班級,應可廣為宣導實施。 根據上述結果,本研究提供特教教師、普通班教師、合作教學與全方位數學課程的運用與未來相關研究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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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教學模式對國中聽覺障礙學生英語科學習之成效研究
    (2006) 黃君宜; Jiun-Yi Huang
    本研究旨在探討直接教學模式對國中聽覺障礙學生在英語科學習的成效,研究對象為四名七年級中重度聽覺障礙學生,研究方法採單一受試研究法A1-B1-A2-B2的實驗設計。本研究主要結論如下: 一、直接教學模式能提升四名受試者學習英語的成效,並且整體而言保留成效也不錯,其中二名學生保留效果較好。 二、四名受試者在「字彙拼寫」的學習效果及保留成效最好,其次是「文法選擇」,最後為「閱讀理解」。 三、四名受試者總結性評量表現在原班的排名有進步,回到原班參加全校定期考查時的成績排名也有小幅進步,顯示四名受試者接受資源班直接教學模式的補救教學有效。 四、直接教學模式能改善二名學生的學習態度,而學習態度有提升者其學習成效也較好。 五、四名受試者對於直接教學模式均感到滿意,對教學內容的滿意度高低依序為「字彙拼寫」、「文法選擇」、「閱讀理解」,與學習成效結果的順序相同,顯示對學習成效越有幫助的教學越能使學生感到滿意。對直接教學要素中的「清楚的反應訊號」、「同聲反應」滿意度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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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教學模式應用在國中資源班學生數學學習成效之研究
    (2006) 何珮菁; Pei-Ching Ho
    本研究旨在探討「直接教學模式」對增進國中資源班學生數學成就、數學態度的效果以及對直接教學模式滿意程度。以新竹市三民國中資源班四名二年級學生為研究對象,採取個案研究模式的研究方法,以自編的「數學成就測驗」、「數學態度量表」及「直接教學法滿意度問卷」為評量工具,將所得的質與量的資料進行分析,以探討學生的數學學習成效。主要研究的發現及結論說明如下: 一、在數學成就方面,經過DI教學後,四位學生無論在總題數或各題型的答對百分比表現上,均較教學前有明顯進步,且具有保留效果。其中又以計算題方面最明顯。 二、在數學態度方面,經DI教學後,四位學生在數學學習的態度多較教學前有明顯的正向改變,其中以「成功學習數學」的態度改變最大。 三、在直接教學模式滿意度方面,除了三位學生在半圓型座位安排方面表示不滿意,其餘受試皆很滿意直接教學模式之教學方式。其中以「列舉正負例」、「多單元設計」及「累積複習」方式,滿意度最高。 本研究除針對上述研究結果加以探討外,並綜合研究結果與研究限制提出實際教學及未來研究之相關建議。 關鍵詞:直接教學模式、資源班、數學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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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用直接教學模式設計自我決策課程對國小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習成效研究
    (2016) 李孟儒; Lee, Meng-Ju
    本研究主要目的為探討「應用直接教學模式設計自我決策課程」對國小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習成效。針對國小五年級安置於桃園市普通班接受資源班服務之智能障礙、自閉症及學習障礙學生各一名,提供為期10週每週四次之實驗教學。所收集之研究資料包括自編之「自我決策檢核評量表」、「自我決策進步量表」、「直接教學模式滿意度問卷」及「直接教學模式意見調查表」,以及常模參照之「學齡學生自我決策量表」,並透過視覺分析摘要表、折線圖及C統計進行分析,探究本研究教學實驗介入成效、維持成效及對直接教學模式的意見。本研究的主要發現如下。 一、從「自我決策檢核評量表」結果顯示,三位受試者整體自我決策皆有顯著之介入成效,其中智能障礙與學習障礙學生在「自我倡導」進步最多,自閉症學生為「自律行為」進步最多;且從「自我決策檢核評量表」、「學齡學生自我決策量表」及「自我決策進步量表」結果得知,三位受試者整體自我決策亦有顯著之維持成效,且以「自我實現」之維持成效最佳。 二、從「自我決策檢核評量表」結果顯示,三位受試者在自主行為有顯著之介入成效,其中在「能根據檢核表分析日常生活與學習活動的選擇結果」的指標進步最多,且自閉症之個案在「能知道自己的選擇對長期目標之影響與重要性」有明顯之進步;從「自我決策檢核評量表」、「學齡學生自我決策量表」及「自我決策進步量表」評量結果得知,三位受試者在自主行為亦有顯著之維持成效。 三、從「自我決策檢核評量表」結果顯示,三位受試者在自律行為有顯著之介入成效,且皆在「能說出達成目標紀錄表內容項目」與「設定自己想要達成的目標」的指標進步最多;從「自我決策檢核評量表」、「學齡學生自我決策量表」及「自我決策進步量表」評量結果得知,三位受試者在自律行為亦有顯著之維持成效,僅在「自我決策檢核評量表」中,智能障礙與自閉症學生於「能設定達成具體標準」的指標平均得分有些微退步。 四、從「自我決策檢核評量表」結果顯示,三位受試者在自我倡導有顯著之介入成效,且皆在指標「能說出自己相關證明的意義與優缺點」與「能說出自己相關會議的目的」進步最多;從「自我決策檢核評量表」、「學齡學生自我決策量表」及「自我決策進步量表」評量結果得知,三位受試者在自我倡導亦有顯著之維持成效。 五、從「自我決策檢核評量表」結果顯示,三位受試者在自我實現有顯著之介入成效,且均在「能說出與接受自己的體格樣貌」的指標進步最多;從「自我決策檢核評量表」、「學齡學生自我決策量表」及「自我決策進步量表」評量結果得知,三位受試者在自我實現亦有顯著之維持成效,僅在「自我決策檢核評量表」中,智能障礙與自閉症學生於「能知道自己在身體上的限制」的指標上平均得分有些微退步。 六、從「直接教學模式滿意度問卷」與「直接教學模式意見調查表」結果顯示,三位受試者與兩位特教教師對直接教學模式之三項要素皆表達滿(同)意以上之程度。其中在教學設計之「給予正負教學範例」、教學組織之「立即修正學生錯誤的地方」及教學技術之「增強制度方式」更皆給予非常滿(同)意之評價。 根據上述研究結果,研究者並提出未來對教學與研究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