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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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生關係的哲學探究-Hans Jonas責任倫理的觀點
    (2015) 蘇昱芳; SU-YU-FANG
    本研究旨在探討猶太裔德國哲學家Hans Jonas的責任倫理學(ethics of responsibility),及其對師生關係(teacher-student relationship)的重要蘊義,兼採概念分析及詮釋學方法,來進行研究。本研究目的有下列幾項:1. 探討Hans Jonas「責任倫理學」的思想淵源;2. 分析Hans.Jonas「責任倫理學」的理論內涵;3.闡釋「責任倫理」對師生關係的重要蘊義。最後,綜合研究結果之結論,同時提出後續研究的建議。 Hans Jonas以存有論做為其責任倫理學的基礎,反對以人為中心的說法,進而提出生命自身就是有機體存在的最高價值與終極目的。人與自然不再是二元對立,而是有著絕對的親近性且相互依賴,兩者也都具有自身存在的目的。因此,就具有價值,而且這種價值是客觀的內在價值,向人類發出要為它的主體承擔責任的「應然」要求。他訴求一種具有未來性、非相互性、絶對的責任來保護自然及未來的世代。 綜合前述研究,本研究提出Hans Jonas的責任倫理思想於師生關係上之五 點啓發,以作為臺灣教育發展之參考。 一、教育關係是以愛為基礎,所以教師應愛護學生,且能照顧學生各方面的需求。 二、教師對學生應有「自然責任」(natural responsibility),此責任非來自法律的規範,而像是父母對子女的天生自然責任。 三、從「父母責任」的角度,教師應不分等差的對待每一位學生,且不求學生的 回報。 四、教師進行任何活動應以價值作為導引,以知識為其內涵來發展教育內容。 五、以「恐懼啟發法」促使教師歸咎教育責任。Jonas的「恐懼啟發法」可以促 使教師意識到自己的教育行為事關重大、後果嚴重,從而使教師注意教育方 法和手段選擇的正當合理性,提高教師對自身教育行為的價值選擇能力和責 任擔當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