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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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臺灣地區外籍配偶子女教育政策及其執行之研究-以國民教育為例(2006) 陳玉娟; Chen Yu-Juan本研究主要目的是在探究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現況及其教育政策理論基礎、瞭解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內涵及實施情形、探討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執行問題及解決策略。最後,根據研究結論提出建議,以供未來擬定及推動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之參考。 為達上述目的,本研究兼採文獻分析、問卷調查及訪談等研究方法,以文獻探討結果作為「臺灣地區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調查問卷」編製之基礎,進行調查研究。最後,針對文獻探討及問卷調查結果,進一步編製訪談大綱,進行訪談,以瞭解教育行政人員、學校人員、專家學者及外籍配偶家庭成員等,對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之看法及意見。問卷部分,共寄發問卷1,199份,實得有效問卷837份;訪談對象為16人。最後,根據文獻探討、問卷調查及訪談結果,形成本研究之結論,並據以提出建議,以達研究目的。 依據文獻探討、問卷調查及訪談結果發現,歸納出下列數項結論: 一、目前臺灣地區外籍配偶子女人數日益增加,就讀國小人數多於國中階段,且多集中在中南部及離島各縣市。 二、我國外籍配偶子女所面臨的教育問題中,以學業表現、學習態度、語言溝通、本身自信、文化適應及解決問題能力等問題較為嚴重。 三、外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多為後天環境所造成,而家庭、政府、社會、學校及學童等因素,皆可能會造成外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其中以家庭因素影響程度為最大。 四、我國可採行的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種類眾多,然目前經常落實者只有:課業輔導、生活常規訓練及身心障礙調適等三項,其餘政策執行仍不普遍,只是「偶爾做到」。 五、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規劃宜遵循的原則計有:規定明確、滿足需求、尊重差異、機會均等及考量廣泛等原則;惟目前只做到機會均等原則。 六、 目前我國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規劃的滿意度不高,其中較滿意學校層級的規劃,不滿意縣市政府教育局及教育部層級的規劃。 七、 外籍配偶子女教育經費宜由中央政府及縣市政府負擔為主,不應由社會公益團體、外籍配偶家庭或學校支付所有費用。 八、 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相關經費的核銷流程彈性程度仍不足,而接受補助者的正確態度與認知仍未完全建立。 九、 教育部及教育局主管人員、學校人員、學生家長、大眾傳播媒體、政治人物、專家學者、民間社團及社區人士等類別對象,會影響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的執行與落實;然實際執行過程中,社區人士所發揮的影響力偏低。 十、 協助解決我國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執行困難對象中,以同事及自己的經驗最常使用,而以同事協助效果最好。另在十二類對象中,使用頻率越高者,協助效果越好。 十一、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實施方式中,最認同「教育部、縣市政府教育局及學校共同訂定並執行」及「教育部訂定縣市及學校執行」模式,最不認同的是「學校訂定並執行」模式。 十二、針對我國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執行滿意情況,填答者滿意「學校」的執行成效,但不滿意教育部及縣市的執行成果。 十三、外籍配偶家庭及學校的配合度足夠及等二十項策略,對政策執行具有重要影響性;然而在實際運作過程中,目前僅做到學校配合度足夠及政策制定過程合法化,其餘十八項皆未做到。 十四、不同背景填答者對外籍配偶子女教育情況及政策的看法,大同小異。 最後,綜合文獻探討、問卷調查及訪談結果,提出本研究的建議如下: 壹、對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內容及執行方面的建議 一、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焦點宜先置於學業表現、學習態度、語言溝通、本身自信、文化適應及解決問題能力的提升上。 二、要解決外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須同時兼顧家庭、政府、社會、學校及學童本身等因素,尤其首應克服家庭因素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 三、目前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內容宜加強聯絡網頁的建置、教材的編製、學童人際及生活常規的建立及鼓勵社區人士加入等議題。 四、政策內容規劃上宜加強落實規定明確、滿足需求、尊重差異及考量廣泛等原則。 五、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經費宜由中央及縣市政府負擔,經費核銷流程宜增加彈性程度,並建立正確之接受補助的觀念。 六、執行與落實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過程中,應重視社區人士、專家學者、民間社團及政治人物等對象的影響力和參與程度。 七、外籍配偶子女國民教育政策的實施宜採用中央、地方政府及學校共同訂定並執行,或是由教育部訂定後由縣市政府及學校執行之模式。 八、在政策執行策略方面,應強調政策、人員、資源及配合度等四大因素二十項執行策略的落實。 九、為提升政策執行成效及滿意程度,應將學校層級及性別因素列為重要影響因子,從中尋求提高成效及滿意度的方法。 貳、對教育行政機關的建議 一、 增加政策內容及執行狀況的宣導活動 二、 提供基層執行單位的協助管道 三、 政策內容應廣徵外籍配偶家庭及基層執行者意見 四、 建立成員正確績效責任觀,落實政策執行的評鑑工作 五、 設立專責單位,以統合不同團體或單位的力量 六、宜由中央政府進行外籍配偶子女現況的普查及比較活動,以確定外籍配偶子女現況 七、補助宜考量各縣市外籍配偶子女就學人數比率及城鄉差距的事實 八、培養外籍配偶家庭正確的補助觀念 參、對學校的建議 一、發揮輔導室功用,建立靈活的志工制度,達成資源共享的目的 二、提高學校成員對教育的熱忱與奉獻度 三、政策執行過程應強調自然及無差別對待 四、善用社福團體的力量,提供學校人員暢通的協詢管道 五、重視學童學業表現外的偏差行為之矯正活動 肆、對進一步研究的建議 一、 針對外籍配偶子女教育政策,進行推動後的績效責任評鑑及改進狀況研究。 二、 採取縱貫性研究,以瞭解外籍配偶子女在各方面的進步情況及趨勢。 三、 深入探討外籍配偶子女教育政策制定過程,以瞭解政策形成的背景因素、政策立論基礎及權力互動等因素。 四、 探討未來師資培育過程中,如何兼顧多元文化素養的培養,及提供滿足外籍配偶子女教育的師資訴求。Item 跨文化因素對學校組織文化影響之研究—以東莞台商子弟學校為例(2007) 簡鈺珣; Chien Yu-Hsun本研究旨在探討跨文化因素對學校組織文化影響之研究,並選取具跨文化背景之東莞台商子弟學校,做為研究對象。研究者選擇以個案研究法進行研究,以訪談、參與觀察及文件分析三者做為資料蒐集的方法,在一個星期的前導研究及為期三個月的實地研究過程中,共訪談25名教職員工,以「職務」而言,包含董事長、校長、副校長、導師、科任老師及生活輔導老師等各項職務,以「籍別」而言,則涵蓋台籍、陸籍及外籍。 依據訪談、參與觀察及文件分析結果,歸納出下列數項研究結論: 一、跨文化因素,將對學校組織帶來「於異文化脈絡下興學」、「擁有多元工作力」及「成員組織社會化」等挑戰。 二、跨文化因素對學校組織文化影響深遠,深入基本假定、人為器物、學校行政文化及教師文化各個層面,而孕育出獨一無二的學校組織文化。 三、跨文化學校的組織文化形成過程中,外部環境因素影響最為深遠。 四、因勢制宜,是欲求永續經營的跨文化學校,所必須正視的課題。 五、良好跨文化管理之行政主管的要件,包含以身作則,專業領導;具備一定的語言能力,以對方能理解的方式進行溝通;建立適切的激勵制度,激發成員工作潛能;且能善用非正式溝通,居中協調,適時安撫成員心緒等。 六、在跨文化學校中,受薪資及福利差異、刻板印象、文化背景、語言差異、溝通模式、工作相關性、興趣相仿及人格特質等因素影響,學校成員互動,多以小團體進行。 七、學校成員進入跨文化學校,多需歷經調適與改變,方能完成組織社會化的歷程。 八、學校成員組織社會化的時間長短不一,與個人感受到的差異大小、進校動機、背景屬性、人格特質、教學涵養及人生經驗等因素有關。 九、倘若學校能提供適切的輔助措施,則有助於學校新進成員順利完成組織社會化的歷程。 最後,依據上述研究結論,提出本研究的建議如下: 一、對台灣教育行政機關的建議 (一)給予跨文化學校更多協助。 (二)與跨文化學校所在地區保有良好互動。 二、對東莞台校的建議 (一)健全董事會運作機制。 (二)暢通組織溝通管道。 (三)制訂兼顧合理公平與符應多元的教職員工管理制度。 (四)建構一套長期而有效的育才、留才模式。 (五)豐厚跨文化訓練的內涵。 (六)發展跨文化適應歷程的時間表。 (七)多與其他跨文化學校互動、交流。 三、對跨文化學校成員的建議 (一)確立個人及家庭長期的規劃方向。 (二)開闊心胸。 (三)保持穩定情緒,容忍高度的不確定性。 四、對後續研究的建議 (一)擴展訪談對象的來源。 (二)放大研究對象的範圍。 (三)增加研究方法的種類。 (四)延長研究的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