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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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臺北市國小教師採行合作教學行為意向之研究(2008) 蔡淑微; SHU-WEI TSAI本研究目的在探討台北市國小教師採行合作教學之行為意向。研究對象共有204位國小教師,其中包含105位普通班教師及99位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研究工具為研究者依據計畫行為理論所編製之「教師對合作教學的意向」問卷。主要研究結果如下: 一、約三成八國小教師對採行合作教學「有此意向」;約三成六國小教師「有些微意向」;對採行合作教學「有強烈意向」不到一成。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和普通班教師在採行合作教學行為意向上沒有顯著差異。 二、國小教師對合作教學的「態度」、「主觀規範」二變項能預測教師合作教學「行為意向」32.9%的變異量。其中以「態度」的預測力最佳,其次是「主觀規範」變項。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對合作教學「態度」、「主觀規範」這二個變項能預測其合作教學「行為意向」31.9%的變異量。其中以「主觀規範」的預測力最佳,其次是「態度」變項。普通班教師對合作教學「態度」變項能預測其合作教學「行為意向」33.1%的變異量。 三、約四成國小教師對合作教學的態度抱持「有點正向」,持「正向」的比例也有三成。國小教師對合作教學的主觀規範以認為參考對象「有點不贊成」的比例最高,約佔三成五,認為參考對象「不贊成」其採行合作教學的比例最低,僅佔一成。國小教師對合作教學知覺行為控制偏低,約四成六教師自認對合作教學「有點無法掌控」,自認「無法掌控」的比例約佔一成。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和普通班教師在合作教學的「態度」與「知覺行為控制」上沒有顯著差異,趨向一致,僅在「主觀規範」上有顯著差異。 四、不同合作教學行為意向之國小教師在合作教學之行為信念、結果評價、規範信念、依從動機、控制信念上有顯著差異,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也都有相似的結果;不同合作教學行為意向普通班教師在合作教學之行為信念、結果評價、規範信念、依從動機上有顯著差異。Item 在融合班級中應用合作教學於綜合活動領域之行動研究(2005) 龔雅芬本研究以台北縣安安國中(化名)的一個七年級普通班作為研究場域,透過行動研究法探討資源教師與普通教師在綜合活動領域課程建構合作教學的歷程。本研究包含三個研究目的,首先探討合作教學的運作歷程,其次探討合作方案對學生之間的人際互動影響及學生在合作教學中的參與程度,最後探討研究者與普通教師的專業成長。 在研究過程中,以討論記錄、學生訪談記錄、省思記錄、觀察記錄、人際互動技能檢核表及學生回饋問卷等方式蒐集資料。 在研究初期,由於教室秩序及課程均未詳盡規劃,使課程進行混亂。第二階段,經由對話及反思,研究者與普通教師共同發現教學問題及解決策略,形成互動良好的伙伴關係。 本行動方案的結果顯示:(1)視不同的課程內容,彈性運用合作教學模式;(2)教室經營方案及教案,有助於合作教學的運作;(3)普通學生與特殊學生間的人際互動有正向的改變;(4)大部分的普通學生對合作教學持正向肯定的態度;(5)中度障礙學生參與度有正向提升,重度障礙學生參與度則有限及(6)普通教師在教材、教法及班級經營上有所成長,能運用較多的教學策略來協助特殊學生的學習,研究者也歷經合作心態的轉變,肯定自己的教學並在行動歷程中實踐資源教師許多不同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