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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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縣特殊教育學習資源中心方案運作之研究
    (2006) 盛碧奇; Bih-Chyi Sheng
    本研究旨在探討台北縣特殊教育學習資源中心方案運作之現況與成效。研究方法採問卷調查與IEP分析兩種。問卷調查以自編「台北縣特殊教育學習資源中心方案運作調查問卷」,IEP分析以盧台華、張靖卿(2003)所編製之「個別化教育計畫評鑑檢核表」為研究工具。以台北縣特殊教育學習資源中心學校人員、家長及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為研究對象。問卷調查共計23所學校,在255份問卷中,回收有效問卷100份,回收率39.2%。個別化教育計畫共計抽取55份IEP。所得資料以次數分配及百分比和IEP分析進行資料整理與分析。 根據研究結果,本研究主要發現如下。 一、學習資源中心以服務領有智能障礙手冊或鑑輔會學生,並以在校不超過二分之一時間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為主。由啟智班轉型為學習資源中心的學校,有擴大服務原本安置在普通班卻需要部分時間接受特教服務的身心障礙學生。 二、在教育局推動下,學習資源中心校內心評人員人數明顯增加,且學習資源中心會以轉介表、檢核表或標準化測驗鑑定疑似身心障礙學生。但在IEP分析結果發現未完整呈現評量記錄。 三、學習資源中心主要提供學生直接教學及考試評量調整。直接教學以學科補救和功能性課程為主,但考試評量調整並未在IEP中呈現。 四、IEP之教育目標不適切原因有八:(1)目標擬定過大、過高、過多;(2)擬定學生已會的目標;(3)未呈現能力現況,未能判斷目標是否符合學生能力水準;(4)擬定降低水準的課程目標;(5)未考量學生的障礙,未從優勢管道擬定目標;(6)不分學生之年級及能力現況提供之教育標相同;(7)未呈現學年目標;(8)不清楚學年目標與學期目標的定義,將學年目標寫成學期目標,學期目標寫成行為目標。 五、學習資源中心會提供普通班教師評量與鑑定疑似身心障礙學生、特教相關資訊及特教諮詢,且普通班教師對成效滿意。 六、普通班教師會與各類人員討論身心障礙學生在普通班的學業、情緒行為及人際關係問題。行政人員及家長在遇到學生問題時,大多會找特教教師討論,但特教教師較少與行政人員討論學生問題。 七、普通班教師認為在鑑定、教學、特教服務、諮詢與溝通各項內容的成效比校內其他人員要好。行政人員在行政與公共關係的成效滿意度較校內其他人員高。 本研究針對研究發現詳加討論外,並根據上述結果,分別提出對學習資源中心運作、教育行政機關、學校、教師以及未來研究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