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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機構「家」的意義建構:歷經長期機構安置之離院個案的經驗詮釋
    (2011) 余姗瑾; Shan-Ching, Yu
    本研究之目的在於了解安置機構這個替代性的「家」對於曾歷經長期機構安置之離院生的「家」意義,以及安置經驗對「家」想像的影響,並在了解後提出相關政策及實務建議。研究將「家」意義分為經驗家及理想家兩個層次和「House」、「Family」、「Home」三個概念,以基礎質性研究為研究方法深度訪談九位在青少年前期即進入機構、至少經歷兩年機構安置的離院生,獲致結論如下: 一、As a House:各機構確實朝著家庭式照顧的理念前進著,但因為模糊的家屋與廳室界線、缺乏空間擁有權以及有限的物品使用權,讓安置兒少與他們所生活的家屋,呈現出某種程度的斷裂,只能透過創造可能的私人空間,增加自己和這個家屋空間的互動。 二、As a Family:即便在理論上可以因著依附發展是多重且持續、並藉由安全堡壘的型塑將機構內的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建構為互相許諾且分享的類家人,但在受訪者的經驗中,要發展出穩定且安全的依附關係並不容易。除了依附的展開並非必然、是需要特意去營造之外,機構生活中缺乏足夠的安全經驗也影響著被照顧者與照顧者雙方的依附發展。 三、As a Home:透過規律的生活、制式的作息表以及和同儕共同重塑規則之過程讓這些安置兒少在機構生活中經驗到「在家感」,對機構的共同回憶也讓這些離院生產生對機構家認同,不過,社會大眾對家以及機構的刻板印象,是他們在建構機構在家感與家認同的一大挑戰。 四、安置經驗對家想像的影響:從受訪者的理想家定義中,可以發現他們對於擁有長期陪伴、互相許諾且共享之家人的共同期待,這也許可以被歸因於在過去生活經驗中的匱乏。此外,在已建立再生家庭之受訪者的經驗中,安置兒少的身分確實會在新婚時讓雙方對彼此有些刻板印象,但在機構中培養出的家務能力也讓他們在經營生活時感到遊刃有餘。 根據以上結論,本研究分別針對家屋空間、類家人關係以及家感受提出建議,最後,在對機構式安置服務的整體建議上,除了建議機構應提供一個最適兒少生長的家庭氣氛、讓安置兒少可以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中成長以及朝向團體家庭模式前進外,也建議政府應在強調落實家庭式照顧理念之際,同時充實其他類型的安置資源、推廣收出養服務,使我國的兒少保護系統更能回應「每一個孩子都應該有一個安全而永久的家庭(兒童及少年保護工作指南)」這樣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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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段與世隔絕的日子-緊急短期收容中心安置少女的經驗回溯
    (2013) 李郁芬
    本研究的研究目的,在瞭解曾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安置於緊急短期收容中心,且被裁定返家的少女,如何詮釋曾有的安置經驗,且此安置經驗對其生涯的影響。研究方法採質性研究,深度訪談十位已離開緊急短期收容中心三個月以上的少女,獲致研究結果如下: 一、少女移送安置前,因對服務流程與收容中心資訊有限,整體心境是害怕、焦慮,並想像將被帶往像「監獄」或「較不自由」的地方。安置初期,機構的隔離措施,讓少女有監禁感,待進入團體生活後,此感覺獲得舒緩。安置期間等待緊短後去處的「法院裁量」,使少女安置生活充斥著焦慮、不安與缺乏掌握感,甚至帶來少女「逃離」的想法或行動。 二、緊短安置與外隔絕的環境,帶給少女許多正向的學習,但也伴隨負面的感受。少女對安置正面的詮釋:安置提供無憂無慮的生活、可以安靜反省、親子關係改善、人際能力提升、價值觀調整;負面的詮釋:不能主導自己的未來、與外界隔絕沒有自由、小團體的壓力與人際的不安全感、作息管理缺乏彈性。 三、緊短安置對少女後續生涯的影響:曾被安置對多數少女而言為不能說的秘密;就職業選擇多數以尋求主流價值認可的工作;就學業的接續或繼續升學,乃為獲得主流價值認可的文憑;返家後皆能持續安置期間獲得改善的正向親子互動。 四、少女對緊短安置的建議:增加親子會面的次數、降低安置初期的不安全感與機構管理、作息的彈性。 五、少女對緊短安置處遇的看法:認為緊短安置是「保護」的處遇。 根據以上研究發現,從營造少女友善的環境,本研究的建議為:1.安置初期安全感與信任關係的建立。2.安置作息與課程設計的賦權。3.更多親子互動質與量的安排。4.緊短後生活更多元的處遇與選擇。5.平常心看待逃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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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機構中的親手足-青少年個案的主體經驗探究
    (2015) 王歆韶
    手足關係在個人一生的發展中具有相當的影響力,手足是重要的社會支持力量來源,在兒童少年保護的家外安置安排中,家外安置帶來的創傷經驗在手足的支持與陪伴中能夠被緩和,但是實際上進行安置決定時,有許多因素使得手足無法共同安置在相同機構,能夠與親手足共同安置的經驗也很少被關注。本研究從與手足共同安置的青少年主觀經驗出發,瞭解共同安置經驗對於個人的影響,從中探究手足共同安置的特殊照顧需求,以及共同安置安排的意義。本研究共訪談四對親手足,研究結果發現: 1.家外安置的安排對於手足的發展具有影響,手足關係與互動在安置前後出現變化。安置初期,手足相較於在原生家庭,容易出現強烈的情感依附,渴望彼此靠近與保護,但隨著安置時間的拉長,手足的發展因著安置的影響要素而相異,在本研究中就出現「獨立發展」、「親密到疏離」、「矛盾糾結」與「互助互賴」這四種不同的經驗。 2.在安置期間,影響手足相處經驗的因素多元,分別有手足間的依附關係、父母教養態度、安置環境與機構規範、機構工作人員與同儕、華人家庭倫理觀念;此外,手足在機構生活中有不同於安置同儕的需求,分別是機構內小家的安排、工作者對於手足問題的處理能力、私密互動空間的需要。 3.共同安置對於手足來說,能夠帶來家的存續與歸屬感,但是安置經驗中卻也存在著正負向以及矛盾對立的相處經驗,同樣對於手足關係發展帶來影響。因著手足關係的特殊性,手足在機構式的照顧中會出現不少挑戰,例如:機構內對於異性別手足的照顧安排、手足個別化發展的需求,手足問題的處理等,考驗著機構工作者的智慧。 研究者依據研究結果,提出幾點建議。對於兒少保護及安置機構工作者,期待能積極協助手足維繫情感,以及建構手足彼此間支持性的關係,在進行安置安排時,需有完備的需求評估,以提供適切的照顧安排,工作者更必須強化自身對於手足問題的認識與處理能力,並與原生家庭持續工作;再者,對於政策及安置機構,建議建立合適手足共住的安置處所,以及在現有機構空間運用上更貼近使用者的需求,最後建議未來研究可以納入機構工作者,或手足分開安置經驗的多元觀點,並充實手足在結案後發展的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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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機構照顧者與兒少發展依附關係之經驗探討
    (2016) 林蕙平; Lin, Hui-Ping
    本研究旨在了解中長期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中,照顧者與受安置兒少發展依附關係的經驗。研究者採取深度訪談法,訪談中部地區一所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的六位資深照顧者。研究發現為: 一、依附關係發展歷程可略分為關係初期、關係磨合期、調整修復與重建期、關係穩定期與關係告別,歷程非單向線性而是呈現多線、來回發展,階段停留時間亦有個別差異。 二、依附關係發展的磨合因素包括1.安置機構體制限制;2.照顧者個人困境,如價值磨合與角色期待實踐;3.孩子的依附樣貌包括安全感與控制、情緒議題、焦慮/矛盾依附、信任議題、負向內在模式與自尊。以上三者會互相交互作用彼此影響。 三、依附關係的重建架構分為照顧者個人實踐和機構支持兩部分,由下而上則可分為三層。第一層以照顧者的自我覺察、調適為金字塔的基礎,機構則協助照顧者自我探索和整理。第二層重建孩子的安全信任關係是最重要的核心,照顧者的實踐原則包括:1.接納、好奇、同理的態度;2.反覆保證與溝通;3.用口語和肢體行為表達愛;4.對孩子的早期經驗保持敏感度且能適時協助整理;5.問題與人分開;6.建構歸屬感的儀式;7.非暴力的管教;8.運用替代策略緩解分離焦慮。而機構方面則和孩子發展多元依附關係,並支援照顧者。最上層的認知調整和行為管理原則包括1.以關心為基礎;2.溝通澄清;3.理性管教;4.增加孩子對環境的可預測性,避免二度創傷。機構則藉由多元角色合作減輕照顧者管教負擔。 研究建議:照顧者持續進行自我覺察和調適,並對依附關係發展的過程保持理解和耐心;兒少安置機構提升照顧者對依附創傷與重建的知能,提供良好的督導品質和同儕支持,建構完善的安置團隊合作模式與氣氛,減少照顧者工作負荷並給予合理休假,以提升安置照顧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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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少安置機構社工員對「難置兒」之處遇經驗探討
    (2016) 李品蓉; Lee, Pin-Rong
    家外安置是兒少保護的最後一道防線,其中機構安置更是不得不的選擇。從實務中發現有些兒少因不當對待被迫離家進入機構照顧,但卻因特殊身心需求以及行為問題而在安置體系中面臨多次轉換安置,成為在機構中流浪的「難置兒」。為了更能瞭解安置體系中難置兒的現象,以及兒少安置機構社工員如何看待並提供服務,本研究邀請7位兒少安置機構社工員,從其服務經驗瞭解難置兒的樣貌、處遇方向、可能的困境與因應策略,並從實務與制度上提出建議。本研究發現如下: 一、難置兒的樣貌:難置兒可區分成三種類型,分別是身體疾病或發展障礙的兒少、嚴重情緒與人際問題的兒少,以及具反社會性行為的兒少。這些難置兒所呈現的共同特徵如缺乏安全感更難建立關係,情緒反應明顯且強烈,低自我價值感與低學習動機。 二、難置兒之處遇服務與策略:兒少安置機構社工員的處遇可分成一般兒少處遇,以及難置兒處遇。一般性處遇包含建立穩定的生活結構與規範、未來生涯規劃的討論,以及強化兒少與原生家庭的連結。在難置兒處遇上則包含提升兒少自我價值感、協助兒少學習表達情緒與行為,以及其他資源的協助。 三、難置兒處遇困境與因應策略:處遇困境可分成社工員個人內在的影響、社工員與生輔員之間的合作與溝通、社工員與網絡之間的合作困境、組織管理限制以及安置體制的資源不足等。針對這些困境,社工員多採取自我調適、上課進修再學習、大量溝通交流,以及召開個案研討會。 四、社工員對兒少安置體制的期許:社工員對兒少創傷的理解仍需訓練,重視照顧工作的困難,如制定合適照顧比、提供與照顧負荷相符之待遇與協助招募與培育照顧人才;此外,制定主責社工員合適的個案量,才能有足夠心力關注難置兒。在體制層面,因為現有安置型態不符其需求,安置兒少需分類、安置型態需更多元;教育體制上也需要更個別化銜接。 據此,本研究針對研究發現進行討論,並針對社工員對難置兒處遇上,以及體制層面提出建議,以供未來實務與政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