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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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兒保社工因公涉訟之司法經驗初探(2015) 張簡怡芬本研究主要是探討兒保社工因公涉訟之司法經驗。研究者以五位縣市政府曾因公涉訟之兒保社工為研究對象,透過深度訪談法深入探討兒保社工因公涉訟經驗、與體制的互動、實務倡導行動。 研究結果發現,案家對於兒保社工的訴訟,起因於不滿兒保社工處遇或安置期間發生意外,但選擇以兒保社工為訴訟對象,卻不以組織為訴訟對象。當受訪的兒保社工遭案家訴訟後,擔心、疑惑、憤怒、失去控制感等是普遍感受與情緒反應,但不會持續太久,大都能自我調適。調適後,受訪的兒保社工總是嘗試從行政與司法單位確認可協助訴訟的資源,俾利於出庭時提證。訴訟後,當接獲不起訴,受訪兒保社工表示,與案家、機構、司法,或甚至對社工專業都產生改變。這些改變讓受訪的兒保社工意識到需要透過實務倡導行動,集結與凝聚力量,才可能逐步改善目前氛圍。 根據本研究結果提出幾項建議: (一)兒保工作體制:加強員工在職訓練、建立團體決策機制、建立彈性標準化程序、階段性立法;(二)機構體制:在職訓練時需告知工作風險、工作併計因公涉訟所產生的業務量、積極倡導法官保留制度、提高回應司法層級、積極建立與法院間的聯繫管道;(三)司法體制:建立兒保社工個人資料保護機制、建立偵查一站式制度、建立法官保留制度、法院組成社工證人及報告書寫制度。Item 親密關係暴力的權力與控制再辯證(2015) 曾瀞儀; Tseng, Ching-Yi我國的婚姻暴力防治發展脈絡主要是由民間的婦女團體發起,關注於女性在親密關係當中所遭受到的暴力與不平等對待。然而在通報進案的被害人當中,並非所有的案件都涉及權力不平等與控制。在實施垂直整合服務方案的時空背景下,社會福利機構以及學者之間,在引述如何看待與詮釋親密關係暴力議題時,愈來愈出現多元的不同看法。回顧國內家庭暴力防治法發展脈絡以及相關文獻,則與反性別壓迫息息相關,係聚焦於父權主義壓迫之下的警醒。 本研究以探討婦保工作者如何進行權控案件的區辨為核心主軸,研究透過質性研究之深度訪談法,以半結構式的訪談大綱訪談台北市、桃園縣共8位實務工作者。研究發現,權控案件依然真實的存在,只是隨著通報進來的案主型態與特性逐漸循著時代的轉變而更趨多元,社會工作者為了在時限內遵照標準化的工作流程處理案件,而不容易對權控案件產生辨識,及因應不同案主的特性來調整處遇介入方式。大量湧進的通報當事者,在家暴法範疇中雖廣泛認為有受暴事實,但卻並非皆為原本婦保工作者所指稱之親密關係暴力中遭受權控之被害人;實務上對暴力本質產生分歧的看法,可能係因未對焦於相同的案主群。 社工員在歷經實務衝擊後,發展出對於不同權控程度的案件經驗學習、以及以安全至上的處遇介入方式,並依此分別提供權控類型與非權控的情境式伴侶暴力類型不同之處遇服務。Item 社工人員之勞動條件、人際關係及離職傾向之研究(2015) 鍾伊玲本研究之目的在檢驗社工人員勞動條件、人際關係及離職傾向之間的關係。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採取分層便利抽樣方法,以全台灣所有公私部門社會福利服務組織,組織內所有在職的社工人員為研究對象,實際回收330份問卷。問卷內容共分為人際關係量表(包含案主關係量表、主管關係量表及同事關係量表)、勞動條件量表、離職傾向量表與背景變項四部分。所蒐集之資料以描述性統計、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Pearson積差相關分析、階層回歸等統計方法進行資料分析。 本研究發現:社工人員的勞動條件屬於中等程度的勞動條件感受,認為組織在『解雇保護與特別休假』的相關規定較為完善,尤其是特別休假與產假。其次,社工人員覺得與案主、主管及其他非社工同事之間的關係尚可,與社工同事間的關係良好。社工人員整體之離職傾向屬於中等程度之情形。未婚的社工人員離職傾向高於已婚的社工人員;機構服務年資滿1年至未滿6年的社工人員離職傾向高於年資未滿1年的社工人員;主管有社工相關學歷的社工人員離職傾向比沒有的低。 至於勞動條件、人際關係與離職傾向三者間的關係如下: 一、組織在薪資收入、不加班與正常休假、解雇保護與特別休假之條件越好,社工人員的離職傾向越低。 二、社工人員的案主關係承諾越高,離職傾向越高;主管關係越好,離職傾向越低。 三、主管關係在勞動條件的薪資收入、解雇保護與特別休假與離職傾向間具有部分中介效果。 本研究最後根據研究結果對實務層面及未來研究提出建議,期使社工人員的勞動條件及人際關係議題受到重視,進而降低流動率。Item 安置機構中的親手足-青少年個案的主體經驗探究(2015) 王歆韶手足關係在個人一生的發展中具有相當的影響力,手足是重要的社會支持力量來源,在兒童少年保護的家外安置安排中,家外安置帶來的創傷經驗在手足的支持與陪伴中能夠被緩和,但是實際上進行安置決定時,有許多因素使得手足無法共同安置在相同機構,能夠與親手足共同安置的經驗也很少被關注。本研究從與手足共同安置的青少年主觀經驗出發,瞭解共同安置經驗對於個人的影響,從中探究手足共同安置的特殊照顧需求,以及共同安置安排的意義。本研究共訪談四對親手足,研究結果發現: 1.家外安置的安排對於手足的發展具有影響,手足關係與互動在安置前後出現變化。安置初期,手足相較於在原生家庭,容易出現強烈的情感依附,渴望彼此靠近與保護,但隨著安置時間的拉長,手足的發展因著安置的影響要素而相異,在本研究中就出現「獨立發展」、「親密到疏離」、「矛盾糾結」與「互助互賴」這四種不同的經驗。 2.在安置期間,影響手足相處經驗的因素多元,分別有手足間的依附關係、父母教養態度、安置環境與機構規範、機構工作人員與同儕、華人家庭倫理觀念;此外,手足在機構生活中有不同於安置同儕的需求,分別是機構內小家的安排、工作者對於手足問題的處理能力、私密互動空間的需要。 3.共同安置對於手足來說,能夠帶來家的存續與歸屬感,但是安置經驗中卻也存在著正負向以及矛盾對立的相處經驗,同樣對於手足關係發展帶來影響。因著手足關係的特殊性,手足在機構式的照顧中會出現不少挑戰,例如:機構內對於異性別手足的照顧安排、手足個別化發展的需求,手足問題的處理等,考驗著機構工作者的智慧。 研究者依據研究結果,提出幾點建議。對於兒少保護及安置機構工作者,期待能積極協助手足維繫情感,以及建構手足彼此間支持性的關係,在進行安置安排時,需有完備的需求評估,以提供適切的照顧安排,工作者更必須強化自身對於手足問題的認識與處理能力,並與原生家庭持續工作;再者,對於政策及安置機構,建議建立合適手足共住的安置處所,以及在現有機構空間運用上更貼近使用者的需求,最後建議未來研究可以納入機構工作者,或手足分開安置經驗的多元觀點,並充實手足在結案後發展的相關研究。Item 跨越「雇」事-新移民女性微型創業經驗(2015) 林億玫; LIN,YI-MEI走訪街頭,多少可見販售異國美食的招牌林立,許多店舖經營者正是來自異國的新移民女性,意味新移民女性的就業型態不再侷限於受雇工作或非典型勞動,創業漸漸成為另一項選擇,其中又以小本經營的微型創業居多。儘管微型創業較易入門,但仍具某種程度的風險,新移民女性選擇創業的考量為何?如何在接待社會積累創業資本進而實踐創業計畫?創業又對她們的生活帶來什麼轉變?為尋找上述疑問之解答,本研究企求探討新移民女性的微型創業經驗,使用質性研究方法,透過深度訪談法蒐集資料,共訪問8位居住於台北、新竹及台南的已創業新移民。 研究發現促發新移民女性創業的背景,分別為工作與照顧責任的衝突、受到創業優點的吸引、夢想實踐。創業籌備期間,受訪者會視個人資源多寡決定創業規模,資金部分多為個人積蓄,少數由丈夫及早年來臺的娘家親屬協助,對政府提供的創業貸款方案持保守態度;創業技術方面,通常來自受訪者過往的工作經驗累積,其次才是為了創業計畫特別花時間學習;創業經營期間,為求生意興隆,除秉持真材實料,更會運用行銷策略刺激買氣,如外送、宅配或客製化服務,過程中難免遭遇困境,面臨資金周轉不靈、人事困境或場地更迭變動,往往透過非正式資源的協助解除危機,但並非每次皆能順利因應。創業過程有苦有樂,對多數新移民女性而言都是一個關鍵的轉捩點,她們從中獲得經濟自主機會,提升家庭權力位階,與受雇工作相比,擁有更多時間可彈性支配運用,在工作及生活中拾得掌控權,更重要的是她們藉由創業找到階級流動的可能。 最後,研究者建議我國政府應提供更適切與可及性之創業輔導方案,重視新移民的多元文化特質,協助發展、運用該項優勢,實務工作者則須充分掌握社區資源,有效連結建立供需互助網絡,為新移民女性提供更友善的創業環境。Item 台北市日間照顧服務及團隊合作經驗之探討(2015) 劉書綺; Liu, Shu-Chi本研究從機構專業人力及半專業人力的角度出發,以了解台北市日間照顧服務團隊的合作方式、合作經驗,以及團隊合作中成員之合作關係為何及其在過程中遭遇困境及因應方式,並針對研究結果提出團隊合作的參考作法。 本研究採取質性研究並以非隨機抽樣方式方式選取3間台北市日間照顧服務為研究場遇,針對社工人員、護理人員、照顧服務員及主管進行資料蒐集,共訪談11名有實際團隊合作經驗的受訪者。主要發現包含: 一、團隊成員不僅包括專業成員,還包括服務使用者及其家屬,以提供失能或失智長者整體性的服務。 二、每一位團隊成員在合作的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缺一不可,彼此專業資訊共享、共有,在服務過程中,成員多半透過主動幫忙、業務諮詢、互相協助、專業互助、資訊提供等進行合作。 三、日間照顧的團隊合作困境中可區分為人為因素造成的困境及環境造成的困境,其中成員不利因素包括成員的合作態度、成員的人格特質、教育背景的差異、難以達成共識、專業能力不足;環境造成的因素包括機構能力的超載、橫向連結的缺憾。 四、在建構團隊合作的部分應先由機構內部的中階或高階主管確認團隊的價值使命後引導團隊朝向價值使命的方向合作,此外在透過管理者、團隊成員與機構組織三管齊下一同建構團隊合作。 文末則針對研究發現與討論提出建議,以供未來建構日間照顧團隊合作參考。Item 我的社會工作督導之歌:女性中階主管的故事(2016) 王絹惠; Wang, Chuan-Hui成為一個督導,就是一條開啟重新探索自己的路。我從一開始沒有預期自己成為社工督導,到逐步累積督導經驗,一路風風雨雨,走來艱辛卻又令人欣喜。 藉著探究這條督導之歌,敘說自己於社工督導歷程的故事,理解在督導過程中經歷的痛楚、苦難和障礙,走過破碎、再修復、轉化而變得更強大;讓我透過內觀,重整歷年的經歷,形塑出自己的督導風格與特色,蛻變與修練成新的自我,而我也接受並欣賞這樣的自己,更有動力願意繼續承諾置身投入於社工專業中。 督導必須擁有自動定準的能力,以在面臨各樣處境都能安然自處。特別是身為女性,因性別帶來的權威議題干擾、訓練與升遷機會的性別不平等、設立性別界線的挑戰、質疑女性主管能力等挑戰,更需有辨識與處理社工個人議題的能力,同時敏感性別議題、政府政策與組織方向,看懂自己身為中階主管的生態系統,是如何受此牽動,並能妥善應用領導與管理的角色功能,而能在社工移情與反轉移之時,認出個人議題背後的脈絡,並能產生對應的策略,以協助社工員能成為有效能、提供妥善服務的助人工作者。 然除了督導本身需持續磨練專業技術、強化督導能力、建構社工督導與管理的知識,持守督導價值之外,機構也必須投入相對等的支援與資源,提供專業訓練與知能提升的管道,創造一個適合督導生存及養成的環境,使督導能在其中發展功能。 期盼透過我的故事,提供預備進入督導之路的伙伴一些參考,同時也能成為同行者的滋養,願意於未來能與我共同在督導的路上生根、發芽、茁壯,在社工大業中成為盟友,一起奮戰,譜出屬於我們自己的督導之歌。Item 成為社會工作督導歷程的自我敘說(2015) 陳乘斌; Chen, Cheng-Bin成為社工督導這條路走來精采豐富,許多事情並非在預期內發生,也因為如此,在這歷程中的體悟,令人感觸特別深刻,也改變了我對自己及專業角色的看法。就我而言,把自己當成研究對象,我應該最有資格詮釋自己的感覺想法,或許無法那麼地精準到位,但至少可以讓我從所處的情境脈絡中,看到我的選擇及行動,以及我為何會有這樣的反應,藉此機會重新認識自己及發生的情境。 因此,我透過探究自己如何學習成為社工督導的歷程,將歷年來在走督導路上的一些重要事件以故事方式陳述,然後將這些事件對我的影響與體悟寫出來我以一個過來人的立場來敘說與分享。 我對督導的理解是一個更大的文化脈絡中特定組織內部的動態、多方互動的關係,期許自己對於在過往的督導行動的反思,能夠反應及對應到我的實務工作上,以更為開闊、更為睿智的觀點來實踐督導。相信也可以提供擔任社工督導或有志於督導工作者另一個面向的參照,引發其工作、經驗與實踐的方式進行反思。或許將自己的故事整理出來,或重新說一個屬於自己的故事不單只是專業成長而已,或許萃取而出的實務智慧對於督導理論的建構能夠有些許的助益。Item 正向交響曲:兒少保社工正向實務經驗之研究(2016) 劉彥伶; Liu, Yen-Ling兒保工作是社會工作專業重要的服務領域。社工界對兒保工作領域印象多為「三高」:高工時、高案量、高壓力,社工流動率大,往往我們看見的是情緒勞動、替代性創傷和威脅人身安全等負向經驗。然而,仍有一群在兒保領域努力耕耘的社會工作者,讓他們持續投入兒保工作的正向力量是什麼?是如何支持他們,持續在工作崗位為個案服務? 本研究為瞭解兒保社工在工作中不同階段的實務歷程、探討兒保社工如何將負向實務經驗轉化為正向之歷程,以及發掘兒保社工所具備的正向實務經驗,採質化研究以深度訪談法訪談7位兒保社工,並以主題分析法進行資料分析。研究結果首先呈現7位兒保社工的故事,進而整理兒保社工從負向實務經驗轉為正向實務經驗的4個階段,每位兒保社工經歷負向經驗時,雖經過手忙腳亂的混亂,總能接受面對,依靠自己、家庭和組織的力量復原,最後克服及超越逆境。而在實務歷程中,兒保社工主要從正向特質、工作本身、個案服務經驗、及家庭、組織和社區環境等的支持獲得正向實務經驗而願意繼續往前。 最後研究建議以個人實務層面而言,兒保社工應要重視自我照顧、持續學習且正向改變、維繫社會支持網絡;組織制度方面應辦理有效的教育訓練、管理階層課程參與、督導角色保持彈性、建立正向的工作氛圍、推廣令人安心的員工協助方案;而社會環境層面則加強社會工作教育以及鼓勵建構「磁吸」的正向工作環境。Item 族群歧視、文化認同與新住民之國中在學子女的生活適應研究:以嘉義縣五個鄉鎮市為例(2016) 李秋娟; Li, Ciou-Juan本研究主要在探討族群歧視(包括最近的歧視經驗、歧視壓力感受)、文化認同對新住民子女生活適應的影響情形。此外,由於國內較少有同時檢視族群歧視與文化認同的復原力研究,因此,為了解新住民子女的文化認同是否具有復原力的補償效果,本研究乃著重於族群歧視、文化認同皆存在的狀況下,新住民子女的文化認同對生活適應是否能發揮直接的正向影響力。本研究以嘉義縣五個鄉鎮市中,就讀國中階段的新住民子女為對象,最後分析的有效樣本共345位。此外,本研究所使用的問卷有先經過專家效度、Cronbach's α與再測信度的檢驗,而調查所得之資料則使用統計軟體SPSS 22.0版,進行描述統計、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和多元迴歸分析,結果發現: 1.將近三成左右的新住民子女最近一年曾有過族群歧視的經驗,其中相對較多的是學校與同儕類型的歧視經驗,包含被「老師」、「同學」、「朋友」不公平對待,「被取種族歧視意味的名字」,「被嘲笑、捉弄或傷害威脅」,以及「為了發生在自己或其他新住民子女身上的種族歧視而爭吵或打架」的情況。 2.新住民子女的歧視壓力感受主要是由學校與同儕類型的歧視情境所造成。其中,輕微的歧視壓力大多發生在被「老師」、「同學」、「朋友」不公平對待的情況下,中等(含)以上的歧視壓力主要是因為「被取種族歧視意味的名字」,「被嘲笑、捉弄或傷害威脅」的情況而產生。 3.新住民子女的文化認同情形良好,其中以「文化統合」的表現最好,其次為「文化歸屬」,「文化投入」則相對最低,都具有中等以上程度。 4.新住民子女的生活適應表現良好,其中以「同儕適應」的表現最好,「家庭適應」與「個人適應」次佳,「學校適應」的表現相對最低,都有達到中等以上程度。 5.最近的歧視經驗會顯著負向影響新住民子女的整體生活適應、學校適應與同儕適應狀況。 6.新住民子女的歧視壓力感受會明顯負向影響整體生活適應、個人適應、家庭適應、學校適應與同儕適應的狀況。 7.當最近的歧視經驗與歧視壓力感受存在時,新住民子女的文化認同能夠正向影響整體生活適應、家庭適應與學校適應的狀況,表示文化認同具有復原力的補償效果。 最後,研究者將根據本研究結果提出建議,期望能提供服務方向與實務建議給學校、政府相關單位、社會福利機構、社工與家長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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