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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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法治教育於八年級社會學習領域實施之行動研究-以案例教學法為方法(2010) 林之婷本研究希冀透過行動研究歷程,瞭解以案例教學法實施法治教育的限制、困難與解決方法,並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作為日後以案例教學法進行法治教育之參考。 經由研究歷程,本研究獲致下列結論: 壹、 課程實施方面 一、 利用案例檢核表確認學習單是否具備好案例之要件。 二、 幫助學生將觀點拓展至全新的境界,最後由老師針對討論結果加以補充。 三、 利用學習單、回饋單和訪談的分析來瞭解學生對於案例教學的看法,和在法治教育方面的學習成效。 貳、 解決困難的方法 一、 與其他科的教師進行協同教學或爭取彈性節數的配合。 二、 利用「工作分配表」和「生活札記」。 三、 案例教學總結時,才補充該案例的相關資料。 四、 可以找其他教師一起進行案例的找尋與設計。 五、 案例設計完成之後先請其他同年級的學生閱讀,修改至大部分的學生都能理解為止。 參、 學生的學習和進步 一、 經由分析學習單、回饋單與訪談,研究者認為大多數的學生應能理解現代權利本位的法治理念。 二、 研究者綜合學習單和回饋單的分析之後認為大多數的學生應能理解法律的本質就是在公平的處理眾人之事。 三、 研究者利用觀察與訪談的方式瞭解學生的學習情形,發現學生已漸漸學會以輪流講述理由的方式說服對方。 基於上述研究發現,本研究提出下列建議: 壹、 教學方面的建議 一、 法治教育案例應儘量貼近學生生活,並配合學生程度 二、 利用生活札記和工作分配表 三、 採用多元化的教學方式 四、 與其他教師進行協同教學 五、 案例的主題宜明確、一致 六、 評量方式宜以學習單、回饋單與訪談分析為主 貳、 對後續研究之建議 一、 研發可運用在「班級經營」方面的法治教育案例 二、 針對不同地區、年級和教材內容作進一步的研究 三、 研發新的法治教育案例Item 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法律與人權議題」課程與教學轉化的個案研究(2015) 黃亮瑋; Huang, Liang-Wei兩公約在我國,於2009年正式生效,宣示我國重視人權的決心,我國為一民主法治國家,提升人民之法治與人權素養是公民教育的重要任務。近年來因為大學指定科目考試採計高中公民與社會科,公民與社會科的課程內容在經過新課綱的修訂有了新的樣貌,且仍肩負著學校教育中推動公民教育的任務;新版的課程綱要至今已推行多年,高中公民與社會科在「法律與人權議題」課程如何落實與轉化公民教育中法治教育、人權教育的理念,而教師透過哪些知覺以及運作形成教學現場的「法律與人權議題」課程,故本研究須透過對「法律與人權議題」的理念課程、正式課程以及教師的知覺課程、運作課程加以探討,以瞭解其中的課程與教學轉化情形。 基於上述背景與動機,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包括,探討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法律與人權議題」之正式課程的內涵、教師在「法律與人權議題」的知覺課程與運作課程,以及教師在「法律與人權議題」課程中知覺與運作實踐之間的轉化差異。 本研究採行質性研究方法,透過文本分析、教室觀察與訪談進行資料蒐集,藉由資料的蒐集與分析,探究「法律與人權議題」正式課程的內涵,以及教師在「法律與人權議題」的知覺課程、運作課程,及其知覺與運作實踐的轉化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