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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智大學社團評鑑制度及社員參與滿意度之研究
    (2005) 楊淑芬
    本研究旨在探討元智大學社團評鑑制度與社員參與滿意度之相關因素研究,以行動研究方式,藉個案學校縱貫三年的實施方案及有效問卷追蹤資料分析,探討學生參與社團滿意度的相關因素,並根據研究結果,修正為新式改良型ERG 問卷,作為未來滿意度施測時所用;同時將行動與研究相互融合,探討社團評鑑制度之適切性,以及其影響學生權利與義務等相關議題,以避免研究發現與實務應用脫節的遺憾,進而幫助個案學校瞭解社團運作特質,提出有效建議及方案,促使社團實務運作改變,以提昇輔導社團運作的功能。 本研究結果發現: 一、在社員滿意度方面: (一)九十學年至九十二學年社員對社團整體滿意度是逐年提高,表示社團整體經營之滿意度是愈來愈好。 (二)不同學年在社員滿意度各面向上,均有顯著差異,且以「社員面向」滿意度最高、「組織面向」滿意度最低。應對ERG 理論三個不同之層次(生存—關係—成長)與社員需求之層次(社員—工作—組織—制度),可發現社員面向應屬於基本需求層次,亦最容易被滿足,而組織面向包含領導、社團文化與形象則屬於較高之層次,因此也愈難被滿足。 (三)六種不同類型社團於九十學年至九十二學年之社員在「社員面向」的滿意程度均較其他面向為高;且「組織面向」的滿意程度最低;唯服務性社團九十二學年之社員在「工作面向」的滿意程度最高。 (四)不同性別在社員滿意度各面向上,均有顯著差異,且九十學年至九十一學年以女性滿意度較高,九十二學年以男性較高。 (五)九十學年滿意度各面向均有顯著相關;社員出席率與滿意度各面向亦呈顯著相關;亦即社員出席率愈高,則社員滿意度愈高或社員滿意度愈高則社員出席率愈高;校內外募款金額與滿意度之工作面向、組織面向、制度面向有顯著相關,與出席率無顯著相關;校內課外組補助金額與滿意度之工作面向、組織面向、制度面向有顯著相關,與出席率無顯著相關。 (六)九十一學年滿意度各面向均有顯著相關;社員出席率、校內外募款金額與滿意度各面向亦呈顯著相關;校內外募款金額與出席率亦呈顯著相關;校內課外組補助金額與滿意度之制度面向有顯著相關,與其他均無顯著相關。 (七)九十二學年滿意度各面向均有顯著相關;社員出席率與滿意度各面向亦呈顯著相關;校內外募款金額、校內課外組補助金額與滿意度之各面向及出席率均無顯著相關。 (八)九十學年、九十一學年整體社員滿意度上,以「社員面向」之題項排序最高:題項內容為再次參與社團之意願,表示社團在向心力上獲得大多數社員的肯定;排序第二和第三為「制度面向」,可以瞭解社員在社團的學習與成長及增加技能方面獲得大多數社員肯定;在較不滿意的題項上,為「組織面向」上之瞭解社團未來方向與社員溝通方面。 (九)九十二學年整體社員滿意度上,以「制度面向」之題項排序最高:依題項內容可瞭解「學習成長」是社員最重視且滿意的項目;在九十二學年前五名題項,還有與前兩年不同的「社員面向」,可以瞭解九十二學年社員重視「社團氣氛」;在較不滿意的題項上,與九十學年九十一學年相同,為「組織面向」上之瞭解社團未來方向與社員溝通方面。 (十)依前述滿意度研究結果,修改為九十三學年滿意度問卷,並經九十七位社員預測完成,以符合效度信度要求,並於九十三學年確實採用。 二、在社團評鑑制度上: (一)對學校社團評鑑制度超過半數覺得適宜。 (二)依焦點團體座談瞭解本校評鑑方式符合Dunkel& Schuh (1998) 歸納成功的組織評鑑標準細項標準。 (三)對社團評鑑制度三大項配分,社員滿意度部分比例調高,資源掌控與書面審查部份比例調低。實因社團幹部重視社員的實際感受,並希望增加社員參與,且這部分也是社團幹部可以多爭取分數的項目;資源掌控分數比例部分,則由於資源掌控的金額多寡與社員直接分享到的福利或活動經費並不成等號,再加上社團幹部反應課業、時間等壓力,因此80%的社團建議可以降低比例;而書面審查部份亦可能流於形式,因此建議降低比例的社團也超過60%。 (四)社團評鑑制度內容評分配置,依問卷調查結果瞭解學生實際需求,除原有三大項配分建議修正為社員滿意度提高成45%,資源掌控與書面審查則分別減少為各佔20%與25%;另依焦點團體座談分析結果,則增列專案計畫成效一項佔10%。 (五)社團評鑑與學生權益之關係:社團評鑑最後成績,影響社團補助經費、評鑑獎金、社辦分配、獎章數量、學生五育系統登錄、推薦參加教育部全國大專社團評鑑觀摩賽資格,大多數社團代表均認為此部份符合學生的社團運作適宜程度。唯在社團評鑑為丁等的社團,社團負責人及相關幹部予以適當處分的適宜程度,大多數社團代表認為這些影響社團權益的方式,均認為「不適宜至普通」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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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現代法治理念探討學生申訴制度與辦法—以師範校院為例
    (2005) 羅慶德
    摘要 師範校院以培育師資為宗旨,直接影響著下一代的教育;更因為師範校院承傳至 日據時代的體制,升格之後的師院,校風仍舊趨於保守,校園裡甚少有學生權利可言。 惟,社會上之自由、民主、法治理念已深植人心,而以培育教育下一代師資的師範校 院,其學生申訴制度之實際運作過程,實值得較深入的了解。 本研究係以從現代法治理念,探討我國學生申訴制度與辦法-以師範校院為例。 主要的目的,除了在於探討關於學生申訴制度之相關法規與現況,是否符合現代法治 理念之外。尚期盼引發下述之目的: 一、引發師資培育機構對現代法治理念之認識與體現。 二、提升高等教育校園對學生權利的尊重。 三、提升學生事務人員在學生申訴制度之專業知能。 四、培育具有現代法治理念之師資。 五、引發學校對學生校園經驗與學生發展的重視。 本研究所採用文件分析法與半結構式訪談調查法,是釜底抽薪的想要從學生申訴 制度的行動方針與綱領-法制面作出詳細的分析、詮釋、討論,檢視其訂定之內容是 否為當?是否明確、周延之內容?並檢視其是否合乎現代法治之理念?任何一個制度的 運作,必須有賴一完整、周廷的法規建構,為其行動之綱領與制肘,師範校院學生申 訴辦法(要點),大致上都依循「大學暨專科學校學生申訴案處理原則」所訂定,從其 兩者了解是否符合現代法制理念,即能一窺學生申訴制度之一二;進而輔以半結構式 訪談調查,從其實際運作過程、方式與細節,真正走入校園一探學生申訴制度之究竟 如何?研究者採用半結構式訪談調查法,實際了解其實施運作過程、現況,檢視其是 否於校園被重視、被學習,確能為學生權利救濟之管道?並符合現代法治之理念的操 作。 本研究根據調查結果發現與文獻探討內容,可以歸納如以下之結論: 一、師範校院的校園,學生的基本權利(益) 普遍被忽視與限制,當權利(益) 受損時需先行申訴程序,始得行使憲法之訴願、訴訟之權利。同時,教育主管機關、 學校或學生事務人員,普遍缺乏專業知能與一般法理、法治之理念與認知,尚未將學 生視為學習之主人看待,還停留在管理的階段,但是未被普遍重視。 二、「大學暨專科學校學生申訴案處理原則」為行政指導之性質,非為命令亦非 母法或法源。其實質內容,諸多違背基本法理、法治及一般行政之原則,頗多瑕疵與 不當,欠缺周延、明確與原則性的內容,如缺乏頗多權利救濟重要、核心應規範之內 容。 三、影響實務運作之各師範校院學生申訴辦法(要點),處處出現不當、欠缺明 確周延,並未確實符合現代法治之理念;該制度普遍未被正視,積極主動宣導,例如: 並未於適當場合被介紹給學生;未能結合民主、法治或課外活動、課程進一步學習、 操作;未能確實為學生所信賴之權利(益) 救濟途徑。 四、為培育教育下一代之師範校院,不但需承擔公民教育之效能,亦須將學校的 制度或校規提供正確的身教,並能提供學生在過程中的學習操作的機會,將影響學生 校園之經驗與學生發展。同時,教育主管機關更該發揮主管機關合憲性、合法性的監 督,以積極捍衛、維護學生之權利(益) 之正常行使,不讓學校不法、不當的侵害。 五、學生申訴制度實施已經歷十年的光景,為師範校院中學生事務一般性業務, 從校園的訪談資料顯現,並未被學校重視;相關學生事務人員,普遍專業知能不足, 進而造成申訴制度運作過程中,缺乏客觀、公平、公正、超然、獨立與程序正義等等 之現象。 六、就師範校院學生申訴案之提出與受理決議之分析、統計發現,其種類有:大 過、小過、學業成績不及格、操行不及格,其性質為行政措施、事件及處分等,非僅 一般規定「處分」之性質;從八十五至九十二學年度的申訴案統計,僅為總計二十八 件,有三所學校無申訴案件,其通過率僅為合計27%左右,符合師範校院學生的特性 及校風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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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生個人因素、個人經驗及校園環境知覺與能力感發展之關聯性研究:以成功大學為例
    (2005) 朱朝煌
    本研究係以大學生能力感發展為研究主體,主要目的在於嘗試回答下列研究問題:一、學生的個人因素、個人經驗、校園環境知覺及能力感發展的現況如何?二、學生的個人因素與能力感發展之間是否有相關?三、學生的個人經驗與能力感發展之間是否有相關?四、學生的校園環境知覺與能力感發展之間是否有相關?五、學生的個人因素、個人經驗及校園環境知覺三者分別與能力感發展之間是否存在著相互影響的關聯性?六、學生的個人因素、個人經驗及校園環境知覺分別與整體能力感及其知能、身體與操作、人際關係能力發展之關聯性是否一致?本研究以成功大學大學部學生為研究對象,採用問卷調查法以自編之「大學生能力感與校園環境知覺量表」,共發出問卷1200份,回收1026份,有效樣本數864份,分別以描述統計、皮爾森積差相關及巢式迴歸模型來進行資料分析。研究結果發現如下:(1)成大受訪學生中,有四分之ㄧ以上的學生從來沒有參加過社團;其次,僅有五分之ㄧ的學生,曾經有過校內工讀的經驗;而有三分之ㄧ以上的學生,每天平均上網時間在四小時以上。(2)個人因素是影響身體與操作能力發展的主要因素,而對整體能力感、知能及人際關係發展影響不大。(3)個人經驗對學生整體能力感、知能、身體與操作及人際關係能力發展的影響很小。(4)校園環境知覺是影響學生整體能力感、知能及人際關係發展的主要因素,同時,也是影響身體與操作能力發展的因素之一。(5)學生的個人因素、個人經驗及校園環境知覺三者分別與能力感發展之間存在著相互影響的關聯性。(6)學生個人因素、個人經驗及校園環境知覺之各變項與整體能力感、知能、身體與操作及人際關係能力發展之影響並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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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社團參與經驗與心流經驗相關之研究--以國立台灣大學學生社團為例
    (2005) 蕭詠琴
    本研究旨在探討不同背景變項的大學生社團參與經驗及心流經驗的差異和社團經驗與心流經驗之關係,並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具體建議,以供大學學生事務工作人員輔導學生社團之參考和未來相關研究之參考。 本研究之研究工具係參考學者發展之量表,及依據研究者工作經驗編製而成之「大學生社團參與經驗與心流經驗關係問卷」,並輔以訪談來深入瞭解社團經驗與心流經驗之情形。 本研究以國立台灣大學參與社團學生研究對象,經由有效問卷589份資料整理後,分別以描述統計、獨立樣本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皮爾森積差相關等方法進行分析與討論;另外,挑選五位同學訪談,並以開放性編碼方式整理,補充說明量化分析不足之處。 本研究結果可歸納成四點,臚陳如下: 一、大學生參與社團確能獲得技能學習、人際關係、領導能力及自我實現等經驗,但此經驗不受參與者的性別、院別及參與社團個數之影響,而受參與者的年級、投入社團類別、參加社團年資、擔任最高職務及平均每週投入時間之影響。 二、大學生參與社團過程表示感受到心流經驗,但此經驗不受參與者的性別、院別及參與社團個數之影響,而受參與者的年級、投入社團類別、參加社團年資、擔任最高職務及平均每週投入時間之影響。 三、大學生參與社團心流經驗與社團經驗中技能學習、人際關係及領導能力等三項呈現中度正相關,而與自我實現呈現高度正相關。 四、從訪談中發現心流經驗出現時,會有清楚的目標、專注、技巧與挑戰平衡、時間感異於平常及愉悅等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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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生課外學習經驗與其畢業後生活適應關係之研究─以某大學校友為例
    (2014) 葉昌智; Yeh Chang-Chih
    本研究以某大學畢業校友共397人作為量化分析樣本,探討大學生課外學習經驗與其畢業後生活適應之關係,並輔以質化訪談以瞭解課外學習經驗如何影響畢業後生活適應。 本研究主要之目的有:一、探究不同背景大學畢業校友在大學時期課外學習經驗之差異;二、探究不同背景大學畢業校友目前生活適應情形之差異;三、探究大學畢業校友在大學時期之課外學習經驗與目前生活適應情形之相關性;四、探究大學畢業校友在大學時期之課外學習經驗對其目前生活適應的預測情形;五、瞭解大學畢業校友在大學時期課外學習經驗影響畢業後生活適應之可能原因;六、藉由本研究之成果對我國高等教育機構及學生事務單位提出有助於學生畢業後生活適應之具體可行建議。 透過相關理論檢視與相關研究之回顧,本研究將課外學習經驗區分為「課外學習環境知覺」,包括物質環境知覺、社會環境知覺以及制度環境知覺;以及「課外學習投入領域」,包括師生互動、學生社團、公共事務、宿舍生活以及學校活動方案。本研究對生活適應之測量,將以自編之「生活適應量表」作為工具,並將生活適應區分為「工作適應」、「家庭適應」、「人際適應」、「經濟適應」、「健康適應」、「休閒適應」等六個分量。 本研究使用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相關分析、階層迴歸等統計方法進行資料處理分析,另透過關鍵個案訪談以瞭解各種課外學習經驗影響畢業後各面向生活適應之可能原因。 本研究之主要發現如下:一、不同背景之畢業校友在大學時期對各種課外學習環境的知覺,皆無差異;二、不同背景之畢業校友在大學時期對各種課外學習領域的投入,大部分無差異;三、不同背景之畢業校友,目前生活適應情形大部分無差異;四、不同生活現況之畢業校友,目前生活適應部分有差異;五、大學畢業校友在大學時期對各種課外學習環境的知覺,與目前生活適應呈現非常顯著的低度正相關;六、大學畢業校友在大學時期對各種課外學習領域的投入,與目前生活適應呈現顯著以上的中低度正相關;七、整體而言,「課外學習環境知覺」與「課外學習領域投入」對「生活適應」的影響,比「背景變項」的影響大;八、大學畢業校友在大學時期之課外學習經驗能預測目前的生活適應,且各項「課外學習環境知覺」與「課外學習領域投入」皆有其可預測的生活適應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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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教育學務人員專業能力指標建構與實證調查研究
    (2014) 陳新霖; Chen, Hsin-Lin
    本研究旨在建構我國高等教育學務人員專業能力指標,並依據建構之指標形成問卷以探討我國大學校院學務人員對專業能力指標重要程度與符合程度的認知。首先歸納分析美國高等教育學生事務相關的重要文獻、報告書與實證研究,以形成本研究指標建構初稿。其次透過焦點團體與二回德懷術專家意見調查,建構出學務人員十個專業能力面向(諮詢與助人技巧、資訊蒐集與分析應用、多元文化能力、人力與組織資源管理、領導能力、學務工作價值理解、法規/政策與治理、專業倫理、學生學習與發展促進與個人素養)以及82項指標。 在實證調查階段,依本研究建構之專業能力指標,自編「高等教育學務人員專業能力指標調查問卷」,並以分層隨機抽樣全國49所大學校院780名學務人員(包含中階主管與一般學務人員),最後獲得有效問卷708份,有效問卷回收率達到90.8%。經統計分析獲得結論如下: 一、學務人員知覺專業能力面向最重要與最符合前五項皆為:諮詢與助人技巧、個人素養、多元文化能力、專業倫理以及資訊蒐集與分析應用,惟排序略有不同。 二、現職、教育背景、輪調經驗、學校類型與學生人數等變項,對學務人員專業能力重要度知覺有顯著差異 三、現職、學歷、性別、教育背景、服務組別、年資與學校類型等變項,對學務人員專業能力符合程度知覺有顯著差異。 四、個人背景(學歷、年資、教育背景、現職、性別)與整體專業能力重要度知覺變項,對學務人員專業能力符合程度比較具解釋力,至於學校環境變項,僅學校類型較具解釋力。   五、個人背景、學校環境與整體專業能力重要度三區組階層迴規模式,對學務人員專業能力符合程度之總解釋力自19.3%到32%之間。 最後本研究針對學務人員、大學校院學生事務處、學生事務專業學會、教育行政主管機關,以及未來研究等五方面提出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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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自主權與學生隱私權衝突之研究
    (2013) 薛美蓮
    摘 要 在天賦人權的理念下,每個人不會因其身分地位之不同,而異其權利義務,係受到法律平等的保護,因此,學生之人權亦應受到尊重與維護。基於此觀點,現今的校園強調友善校園人權環境之建立。其實,對學生隱私權之尊重就是在落實友善校園人權環境,惟在國民中小學之教育現場中,侵犯學生隱私權的案例是層出不窮,在這些案例當中,有些是教育人員對學生隱私權之侵犯;有些是學校以維護校園安全或秩序之名侵犯學生隱私權,其中不乏是教師專業自主權與學生隱私權發生衝突。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自主權與學生隱私權發生衝突之原因,在於教師行使教師專業自主權時,動輒以「維護秩序」與「安全考量」作為侵犯學生隱私權的理由,而無法獲得學生之認同。由於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自主權與學生隱私權之對立衝突,導致師生間的情感與信賴關係破裂,對學校人權教育造成莫大之傷害,也影響教育的進行,無助於學生健全人格的發展與品德的陶冶,因此,為避免或減少教師專業自主權與學生隱私權衝突之發生,以維持師生間的和諧,提供衝突之解決方法,作為教育現場教師參酌的依據乃當務之急。 基於上述,首先,藉由國內外文獻資料,探究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自主權及學生隱私權之意涵及憲法上之地位,並且分析基本權利衝突的解決理論,以建構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自主權與學生隱私權衝突解決之原則。其次,蒐集國內校園學生隱私權之案例,分析歸納出教師專業自主權與學生隱私權衝突之案例類型,並以解決原則為基礎,提出兼顧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之解決方法。再者,對國民中小學之在職教師進行訪談,請其對於教師專業自主權及學生隱私權之衝突案例,依實務經驗表達看法,以及提出解決方法。最後,評析訪談內容,而且也統整與比較研究者建構之解決方法,與教育現場教師提出的看法,作出結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