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石門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程生態保育措施推動歷程及參與觀察者環境教育學習行為模式之轉變

dc.contributor汪靜明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陳亞婷zh_TW
dc.date.accessioned2019-09-05T04:04:28Z
dc.date.available2013-04-02
dc.date.available2019-09-05T04:04:28Z
dc.date.issued2010
dc.description.abstract水,為民生基本需求。為保障民眾用水權益及確保水庫營運功能,政府於民國95年1月13日三讀通過《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並回應條例之「生態保育」執行非工程之軟性手段。研究者在汪靜明教授引領下,以參與觀察者角色初探石門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程生態保育措施推動歷程,分析生態保育措施推動歷程之關鍵因素,探討歷程中之重要議題:資訊公開、生態檢核機制等,並研討關鍵參與者在歷程中之角色互動以及研究者環境教育學習之轉變。本研究主要以收集之文件、訪探紀錄進行分析,並輔以who-idea思議方法交叉檢核佐證之。 研究結果顯示石門水庫集水區生態保育措施之推動,主因為條例明定之生態保育內容,加上專家學者屢次於會議提出應重視生態保育、民眾參與等建言,以及民間團體的訴求等,在中央主管機關政策協力下,建立資訊公開機制及生態檢核表之實施。其中,專家學者也以環境教育平台促使政府單位與民間團體間的對話與協商。歸納生態保育措施推動歷程的關鍵因素為民生需求、行政資源、集水區保育治理(滾動式管理)、生態檢核、協商機制(環境教育平台)、民眾參與(資訊公開)等面向。 生態保育措施推動歷程中,資訊公開機制是由於環境教育平台的建立,專家學者於行政會議上之建言,民間團體網站的架設、教育活動的宣傳等訴求,於2008年6月訂定並公開《石門水庫集水區整治計畫資訊公開要點》。生態檢核表之實行,係經過委員屢次於會議中建議,在主管機關的決議與修正下,於2009年1月正式實施。其中,汪靜明教授並於推動小組會議中說明範疇界定表的重要性。資訊公開之落實度與工程生態檢核表之後續可行性及範疇界定,仍值得繼續研究與探討。 本研究結果亦顯示,歷程中關鍵參與者(政府單位、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之間的互動與合作,是由於專家學者以環境教育平台的橋梁,將多方的意見整合為實際的建言。其中,參與者角色之轉換表現至民眾參與,政府政策廣納各單位意見並落實於集水區保育治理。而研究者在歷程中(2007.7-2009.12)作為參與觀察者,其環境教育素養的提升,關鍵於專家學者的引導教育,使得研究者生態保育與環境教育的知能增進,並建立正向的態度與價值觀,角色亦由環境教育接受者轉變為中介者與供給者,扮演行政支援人員及生態研究人員等。zh_TW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環境教育研究所zh_TW
dc.identifierGN0695460093
dc.identifier.urihttp://etds.lib.ntnu.edu.tw/cgi-bin/gs32/gsweb.cgi?o=dstdcdr&s=id=%22GN0695460093%22.&%22.id.&
dc.identifier.urihttp://rportal.lib.ntnu.edu.tw:80/handle/20.500.12235/103699
dc.language中文
dc.subject生態保育措施zh_TW
dc.subject生態檢核zh_TW
dc.subject資訊公開zh_TW
dc.subject環境教育zh_TW
dc.title初探石門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程生態保育措施推動歷程及參與觀察者環境教育學習行為模式之轉變zh_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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