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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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系簡史
  本系之前身「特殊教育中心」係於民國六十三年十月在教育部「加速特殊教育發展計畫」下設立,為國內第一個負責推動特殊教育工作的機構。目前系內近半數之教師均曾在入系前接受過中心之洗鍊,擔負在職教師研習、學術研究交流與推廣服務等承先啟後之重責。在此深厚基礎之上,先於民國七十五年由當時的特殊教育中心主任吳武典教授籌創特殊教育研究所(碩士班),繼於民國七十九年設置大學部(統稱特殊教育學系),民國八十一年增設博士班,而成為一個完整的特殊教育師資培育機構。為有效統合系所資源,民國一○四年起特殊教育學系及復健諮商研究所改採「一系多所」方式運作。民國八十一年林幸台教授繼任系主任,其後之系主任分別為林寶貴教授、張蓓莉教授、王振德教授、盧台華教授、張正芬教授、郭靜姿教授、洪儷瑜教授及陳心怡教授(現任)。民國八十八年及民國九十二年本系進一步開辦暑期教學碩士班及暑期行政碩士班。為因應特殊教育師資的迫切需求及師資培育多元化管道的實施,又於民國八十三學年度增設特殊教育輔系課程,以供本校各系學生選讀。此外,自民國七十六年起,本系即陸續開辦「中小學教師暑假研究所學分班」、「特殊教育專業學分研習班」等,並於九十學年度辦理「學士後特殊教育師資班」,以提供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之機會,民國八十八年及九十二年進一步開辦暑期教學碩士班及暑期行政碩士班,民國一○五年暑期教學碩士班轉型為暑期特殊教育碩士在職專班,以提昇特殊教育相關領域人才之專業研究能力。本系創立迄今因基礎紮實、師資優良、課程深具特色,已成為國內培育特殊教育師資與專業人才,以及從事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之重鎮。
二、 任務與目標
 

本系之任務與目標為培育優質特殊教育人才、深化特殊教育學術研究、引導特殊教育全面發展及促進社會關懷與融合。

 

(一) 培育人才

 
1.

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特殊教育教學、研究及行政領導人才。

(1) 大學部:培養中等以上學校特殊教育師資。
(2) 碩士班: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特殊教育專業及行政人才。
(3) 博士班: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學術研究、教學或行政領導專業人才
2. 提供各級學校特殊教育或相關工作人員在職進修研習。
(1)

暑期碩士班:提昇小學或中等以上學校在職教師及行政人員之特殊教育知能。

(2) 研習班:含短期及學分研習。
3. 培育特殊教育相關領域之人才,包含:大專院校資源教室輔導人員、教育行政人員、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人員、各類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基金會、個人工作室、輔具相關公司/機構服務人員。
4. 提升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之特教知能,包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師、聽力師、社工師等人員。
  (二) 學術研究
 
1.

從事各類特殊教育研究。

2. 進行特殊教育相關政策之規劃研究。
 

(三) 推廣服務

 
1.

辦理國際及校際之學術研討與交流,推廣實驗研究成果。

2. 出版特殊教育刊物、傳遞新知。
3. 輔導辦理特殊教育學校(班)及相關機構之教學與研究。
4. 從事特殊教育宣導工作,導正社會大眾之觀念與態度。
三、 學生人數(105年10月24日更新)
 
 

在校生人數

畢業生人數

大學部

186

983

特教碩士班

86

363

復諮碩士班 50 74

特教博士班

55

73

教師在職碩士學位班

81

273

特殊教育在職專班 25 0

 

四、 課程結構
  (一) 大學部
 
1. 修業規定
 

本系學士班學生分「師資培育組」及「非師資培育組」兩組。「師資培育組」學生畢業需修畢138學分,「非師資培育組」學生畢業需修畢128學分。此外,學生並得依興趣選修輔系、雙主修及各種學分學程。

2. 特色
 
(1) 建立核心課程,以為學生共同必選學分
 

本系成立之初,在課程設計上分為智障、語障、聽障、視障及資優五組,供學生選修至少二組。然為因應融合教育思潮及師資培育趨勢,民國八十三年乃納入各類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之必備與通用課程,以「輕度障礙組」為本系學生共同必選組別,建立特殊教育通才訓練之核心課程。民國九十三年更擴充此組之學分數並改名為「身心障礙綜合組」,以更臻完善。目前本系學生可由身心障礙綜合組、身心障礙綜合+資優組、資賦優異組三組中至少選一組為必修組別,另有重度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三組之課程設計,學生可依個人興趣選修。

(2) 加強教材教法與實習課程,使理論與實務密切結合
  本系各組教材教法及實務課程皆分別規劃,在教學實習方面,除全校一致要求之大四教學實習外,學生之實習課程尚包括「特殊學生評量實務」與身心障礙綜合組之「特殊教育教學實習(輕/重)」,俾利理論與實務之密切結合。
(3) 訂定學生社會服務辦法,增進學生實習與歷練之機會 
  本系自九十學年度起規定每位學生每學年必須參與社會服務十小時,四年共計四十小時,以為畢業之必備條件,並藉此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校外各項活動,進而與特殊需求者多作直接接觸,及與家長及相關福利團體充分聯繫,以增進其實習與歷練之機會。
  (二) 研究所
 
1. 修業規定
 

碩士班學生依規定需修畢30學分之課程,並繳交碩士論文一篇,口試通過後授予教育碩士學位。博士班學生依規定需修畢30學分之課程,並通過學科考,提出修業期間發表之學術性論著一份及口頭發表專題討論一場後,始得提出論文計畫口試;通過口試後著手進行論文研究,至少一學期後始能提出論文,口試通過後授予教育博士學位。

2. 特色
 
(1) 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分組設置
  碩博士課程除共同必修、共同選修(含理論與研究、統計與研究法、行政與制度)外,自民國八十八年起課程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兩組,以達專精並符合入系前學生之興趣與選擇。
(2) 兼重實務課程
  為求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碩士班開設有身心障礙教育實務、資優教育實務;博士班開設有研究實務、行政實務及教學實務等必選課程。
(3) 特殊教育專題討論,師生共同參與
  碩博士學生必修二學期之特殊教育專題討論各一學分課程,由系上教授輪流擔任課程設計與執行。每學期根據議題的發展趨勢與重要性,分別邀請不同領域之學者專家,分享其專業經驗與研究成果,並開放給本系所有有興趣之師生共同參與研討。
五、

組織

  (一)師資
  本系現有專任教師18名,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6名、助理教授4名和助教4名。另有名譽教授3,兼任教師11名。專任教師多數均曾留學美、日、英等國,且專精領域相當多元與廣泛。
  (二)分工
  本系每位專任教師均需參與系務發展工作,根據有關議題,採定期與不定期方式開會,以發揮群策群力之效。工作小組分為系務分工與專業分工兩項。系務分工計有人事組、經費設備組、學生輔導組及研究發展組共四組,每位教師至少需選擇參與其中二組。專業分工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二組,依教師之專長,每位至少加入其中一組。此外,設有特殊教育學刊編輯小組,由系上教師輪流擔任小組成員與執行編輯工作,並根據突發之議題與學術研討會之舉辦隨時設立任務編組,以利系務之運作。
六、  特色與成果
   (一)辦學與研究特色與成果
 
1. 執行研究專案,表現優異。
 

本系教師積極執行研究專案,過去五年間主持國科會及教育部等單位委託之專案研究計劃案約100餘件。

2. 發表學術論著,成果豐碩。
  本系教師除上述主持研究計劃外,亦定期發表其研究成果於國內外學術刊物及學術研討會,或由出版公司出版專著,成果豐碩。
3. 舉辦學術研討會,促進學術交流。近期辦理的重大學術活動如下:
 

*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八十五年) 
*海峽兩岸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八十六年) 
*身心障礙教育研討會(民國八十七年) 
*情緒障礙特殊教育國際研討會(民國八十八年) 
*2001數學學習障礙研討會(民國九十年) 
*2002第八屆亞太地區聽障會議(民國九十一年) 
*2003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二年)
*2004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三年)
*2005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四年)
*2006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五年)
*2006第九屆亞太資優會議(民國九十五年)
*2007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六年)
*2007第十八屆亞洲智能障礙聯盟大會(民國九十六年)
*2008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七年)
*2009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八年)
*2011第三十五屆國際學習障礙研究學社年會暨華文學習障礙國際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1中日特殊教育學術交流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1華文地區「資優教育行動方案之實踐與展望」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2大學推動資優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一○一年)
*2013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特殊教育學生需求與支持(民國一○二年)
*2014世界關懷自閉症日國際學術研討會(民國一○三年)
*2014國際自閉症類群教育研討會(民國一○三年)
*2014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融合教育之回顧與展望(民國一○三年)
*2015東亞讀寫國際學術研討會(民國一○四年)
*2015臺灣師範大學姊妹校聯合特教論壇(民國一○四年)
*2016第一屆亞太地區正向行為支持國際研討會(民國一○五年)

4.

出版學術性刊物,深受肯定

自民國七十四年出版「特殊教育研究學刊」,陸續獲得國科會優等期刊獎、政府出版服務評獎之連續性出版品類「優良出版品」獎、國科會教育學門教育學術期刊評比第一級刊物,且自2003年列入TSSCI觀察名單,於2004年列入正式名單迄今。

  (二) 服務成果
 
1. 本系多位教授曾任或現任國際性或全國學術組織的負責人(理事長或主席),包括:世界資優教育協會(吳武典教授)、亞洲智能障礙聯盟(盧台華教授)、亞太資優教育聯盟(郭靜姿教授)、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張訓誥教授、 林幸台教授、林寶貴教授、盧台華教授、張蓓莉教授、張正芬教授)、中華資優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王振德教授、郭靜姿教授、陳昭儀教授)、中國輔導學會(林幸台教授、吳武典教授)、中國測驗學會(吳武典教授、林幸台教授)、中華民國視障教育學會(張訓誥教授、杞昭安教授)、中華民國師範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中華民國溝通教育學會(林寶貴教授、 杞昭安教授)、 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學會(林幸台教授、吳亭芳教授)、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和台灣學習障礙學會(洪儷瑜教授)。
2. 本系教授亦積極參與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有關特殊教育之推行工作,包括擔任行政院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委負、教育部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少年輔導委員會委員、特殊學生鑑定輔導委員會會委員、特殊教育評鑑委員等,以拓展服務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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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醫療需求之高危險嬰幼兒出院後居家照護之研究
    (2011) 周治蕙; Chou Chih-Hui
    本個案研究是以「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附設婦幼居家護理所」為例,深入探討我國有醫療需求之高危險嬰幼兒出院後居家照護的供需情況及未來可能的作法。以個別訪談、焦點團體訪談為主,電話訪談、座談會、參與觀察、檔案文件查閱等為輔,蒐集研究資料。個別訪談個案母親,資深兒科護理師;焦點團體訪談婦幼居家護理所之護理行政人員、電話訪談台北市早期療育到宅服務之教保員。結果婦幼居家護理所可提供居家照護服務給居住在台北市及新北市有需要的嬰幼兒家庭。該所成立一年半以來,主要服務的對象是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院區出生之非常低或極低出生體重早產兒、先天性異常、罕見疾病等嬰兒出院後之追蹤服務。雖然過去這類患孩的主護護士都會擬定出院準備計畫,也鼓勵並教導主要照顧者學習個別所需的特殊照顧技術(如使用氧氣、抽痰機,鼻胃管灌食),但在醫院由醫療專業人員提供照護與居家由家屬自行照顧之間的轉銜,確實是有需要由居家護理師進行家庭訪視,實地評估有醫療需求之嬰幼兒回家後的狀況並提供後續之護理服務。本研究發現8位高危險嬰幼兒大都呈現一年內再住院率高、有發展遲緩、體重增加不良等現象。建議政府儘早擬定兒童居家照護政策,協助有需求的家庭得到適當的持續照護服務。建議三歲以下高危險群嬰幼兒的母親們執行餵食母乳六個月以上、少帶幼兒去公共場所、積極參與早期療育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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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長支持家長」的在地實踐–陪伴障礙幼兒家長的行動研究
    (2015) 劉凱; Liu, Kae
    以家庭為中心的早期療育服務有其瓶頸,家長自助團體也有其困境;在釐清兩者情境之後,發現「家長支持家長」服務方案是可解決問題的策略。「家長支持家長」服務方案是透過配對安排而形成的同儕支持,不僅提供了情緒和資訊方面的支持,也擴展了雙方彼此的社會網絡。本研究是透過協同行動的實踐方式,探討在地化「家長支持家長」服務方案的實施歷程。 在實踐的過程中,歸納以家長為主體的「家長支持家長」在地知識經驗與收穫有六方面:一、家長的配對需要多元考量;二、初步接觸影響後續關係的建立;三、家長形成配對之後,了解需求家長的真正需求是支持的關鍵;四、陪伴能夠發展出一種支持的關係;五、陪伴家長的經驗讓專家意見貼近生活;六、陪伴家長也褜要支持。從行動中所看見的事實,家長支持家長」服務方案確實有助於形成家長支持網絡,解決以家庭為中心的早期療育服務和家長自助團體所遭遇的問題。 我在行動研究歷程中同時扮演多元角色,包括:分享、行動與研究三種角色。我的關係位置也隨著時間而改變,第一階段不確定自己的定位;第二階段成為局內人,設身處地,理解家長的真正需求;第三階段是媒合陪伴家長和需求家長的關鍵人物;第四階段則是提供陪伴家長知識、資源、情緒等支持。接下來,應該逐漸淡化我的角色,讓更多人投入其中,以服務更多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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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療育到宅服務實施之研究-以臺北縣為例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9-11-??) 柯秋雪; Chiou-Shiue Ko
    隨著國內對於早期療育相關法令與政策的推動,全國第一大縣-臺北縣政府亦致力於早期療育的服務,並已建立服務體系,早期療育到宅服務也受到重視,然而目前很少有相關的實徵性研究探討全國或縣市早期療育到宅服務實施的情況。因此,研究者希望經由本研究的探討,檢視臺北縣現行早期療育到宅服務施行的情形,據此希冀對於臺北縣早期療育的到宅服務提出有效的建議,提供相關行政單位與早期療育單位對到宅服務規劃與執行的參考,以利早期療育到宅服務未來的推展,精進早期療育到宅服務的品質。本研究資料的來源包含文件(如早期療育機構到宅服務簡訊、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內政部兒童局與台北縣到宅服務計畫的內容等)、研究者的研究日誌、半結構性的個別的深入訪談與迷你焦點團體訪談;部分資料則經由追蹤的電話訪談蒐集。研究結果依早期療育到宅服務的政策規劃與發展方向、到宅的專業服務方式與團隊合作、到宅服務的效益、到宅人員和家長的關係與合作的重要性、到宅服務面臨的困境等五方面說明,並依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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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療育到宅服務實施之研究-以臺北縣為例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9-11-??) 柯秋雪; Chiou-Shiue Ko
    隨著國內對於早期療育相關法令與政策的推動,全國第一大縣-臺北縣政府亦致力於早期療育的服務,並已建立服務體系,早期療育到宅服務也受到重視,然而目前很少有相關的實徵性研究探討全國或縣市早期療育到宅服務實施的情況。因此,研究者希望經由本研究的探討,檢視臺北縣現行早期療育到宅服務施行的情形,據此希冀對於臺北縣早期療育的到宅服務提出有效的建議,提供相關行政單位與早期療育單位對到宅服務規劃與執行的參考,以利早期療育到宅服務未來的推展,精進早期療育到宅服務的品質。本研究資料的來源包含文件(如早期療育機構到宅服務簡訊、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內政部兒童局與台北縣到宅服務計畫的內容等)、研究者的研究日誌、半結構性的個別的深入訪談與迷你焦點團體訪談;部分資料則經由追蹤的電話訪談蒐集。研究結果依早期療育到宅服務的政策規劃與發展方向、到宅的專業服務方式與團隊合作、到宅服務的效益、到宅人員和家長的關係與合作的重要性、到宅服務面臨的困境等五方面說明,並依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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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家庭為中心實施早期介入之困境:從案例敘說談起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15-03-??) 曾淑賢; Shu-Hsien Tseng
    早期介入相關文獻皆支持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模式,但目前臺灣仍以兒童或機構中心的服務為主,因此非常需要更深入了解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過程和實務。本研究以一早期療育社區資源中心為場域,採質性研究取向,從專業人員觀點探討實施以家庭為中心早期介入之服務過程與困境為何。研究分析發現關鍵主題之間有相當的連結與動態的交互影響,故研究者以四個案例來描述這些連結與動態的互動過程。主要研究發現如下:一、包括家庭需求的多重與複雜性、不同文化背景對家庭結構的影響、專業人員培育所置入的服務觀點,以及機構間合作關係與機制的缺乏等因素,皆會交互影響服務決定與作法。二、專業人員需要將關係拉遠一點來看,以提供更多支持家庭面對危機和發現家庭的韌性與可能。三、過度的案量與行政業務以及不健全的福利薪資制度等因素造成專業人員的耗損。四、正向人際關係所提供的互動平台和機構理念的引導,是專業人員在面對多層系統的服務困境與複雜的角色期待時的重要支持。這些結果顯示,落實以家庭為中心早期介入服務之困境來自多重層次的情境且交互影響,須從生態觀點才能有效地釐清其脈絡與互動關係。未來的研究可從不同的情境層次探討其中不同因素的影響範圍與重要性,以及具體的因應與支持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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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教育優先區國民小學一年級學生的讀寫能力─多層級教學介入模式之探究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13-11-??) 曾世杰; 陳淑麗; 蔣汝梅; Shih-Jay Tzeng; Shu-Li Chen; Lu-May Chiang
    本研究在台東縣5所教育優先區國民小學執行一個學校本位的語文能力提升方案,對一年級學生提供初級及次級的國語文介入,初級介入目標在提升普通班的教學品質,次級介入則在提供低成就學生密集的補救教學。研究檢驗這個早期多層級的介入方案,是否能有效提升教育優先區學校學生的基礎語文能力。初級介入共有239位學生參與,實驗組134人;對照組有3所國小參與,105人;次級介入中的實驗組和對照組分別有29人及17人。主要研究發現有三:一、在初級和次級兩層級,學生注音和識字能力的進展,在整體上,實驗學校比對照學校好,成長趨勢也比對照組學校好。智力對注音和識字能力的前測分數有影響,但在介入後,智力對後測分數的影響就近乎消失,尤其在次級介入層級,智力對後測更不具影響力。二、初級介入:實驗組學生在「脫離讀寫困難」和「達同儕水準」兩項指標均有良好表現,實驗組的識字能力介入前有54%的學生符合研究者界定的讀寫困難評準,介入後,僅剩下12.9%的學生仍為讀寫困難,有71.8% 的學生達到同儕水準。三、次級介入:實驗組學生發生讀寫困難的比率明顯較對照組低,介入後,實驗組的拼音和識字分別有62.1%和58.6%的學生回到同儕水準,但未經介入的對照組學生,其後測的識字能力達同儕水準的比率,反而低於前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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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長支援療育方案對零至三歲幼兒與家庭之成效研究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13-07-??) 王天苗
    基於零至三歲發展遲緩幼兒早期療育的重要,本研究為期兩年,以跨專業合作方式運作家長支援療育服務模式,主要目的在探究本療育方案的成效。本研究共有20 名發展遲緩幼兒及其家人、15 名個案管理老師及8 名專業小組成員參與,幼兒入案年齡介於二至三十五個月,參與療育的時間從七至二十個月不等。以「速率改變指標」(PCI)和「目標達成評量」(GAS)分析的量化資料及訪談家長的質性資料,探究本療育方案對幼兒與家庭成果的效果。由結果可知,除生理或情緒問題較嚴重的四名幼兒進步較有限外,大多數幼兒均在發展與行為上有明顯增長,也達成療育目標,對家長在心理、教養和資訊上的幫助上更顯現正向的效果。本研究結果不但肯定此一家長支援療育服務方案的可行性,更帶動社區化早期療育資源中心之設立。惟如何改變家長對直接服務與過度療育的迷思,以及如何提供家長個別化的支援,將是早療工作者未來須面對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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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長回應能力的改變與自閉症幼兒發展的關聯性研究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13-07-??) 林初穗; 張淑慧; 潘惠銘; 邱俊皓
    本研究目的主要在探討家長回應能力改變與自閉症幼兒發展的關係。本研究以33 位參與親子互動訓練的自閉症幼兒及其家長為研究對象,並以「家長行為量表」(Maternal Behavior Rating Scale-Revised)中的回應能力(responsiveness)的改變,將家長分為兩組,其中18 位家長的回應能力在前、後測有改變,故為改變組,另15 位家長在前、後測的回應能力無改變,即為無改變組。本研究以此兩組幼兒前測的發展能力為共變數,並以單因子多變量共變分析(MANCOVA)統計檢定比較兩組自閉症幼兒在後測與六個月後追蹤的表現。若達顯著差異者,本研究則更進一步做事後比較。研究結果發現,改變組自閉症幼兒在「口語」、「社交」、「象徵性行為」或是「關鍵性行為」發展上,都比無改變組為佳;而這差異在有些領域的發展上可維持至追蹤期,或是在後測時,兩組間有些領域的發展上差異不顯著,但在追蹤期才達顯著。本研究成果顯示家長回應能力的改變與自閉症幼兒的發展具顯著關係,家長回應能力的改變可列為自閉症幼兒早期介入服務時的重要參考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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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源匱乏地區發展遲緩兒童社區療育據點服務實施情形之探討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13-03-??) 林雅容; Ya-Jung Lin
    本研究目的在檢視資源匱乏地區之社區療育據點服務實施概況,以2010 年接受中央政府單位補助辦理據點服務之四個機構為研究對象,透過實地訪視及文件分析蒐集研究資料,輔以電話訪談釐清文件資料有疑慮之處。研究結果發現:一、機構與政府單位的協調、專業人員與服務使用者的互動,以及專業人員間的支持,有助於據點服務的推展及滿足兒童及其家庭的需求,顯見於據點設置、定點式及走動式服務規劃、專業人力協調之相關討論;二、機構與據點設置區域的社會服務單位建立合作關係,提供早療服務,從中增進家長之資源使用的近便性。囿於目前未有相關法規釐清機構間合作的權責,資源的連結及共享大多建立在機構的努力及彼此的信任和配合;三、「家長參與」此一理念對於服務成效具正向影響,但是,專業人員需顧及兒童及其家庭之特質與作息,避免造成家長的親職壓力。由於政府單位並未提供家庭支持性服務的費用,使得專業人員不易推展相關服務;而現有的服務也鮮少與區域特質有所連結;四、政府現有對據點服務的補助遠低於機構式的服務,每名兒童補助金額差距高達6,056.67 元至17,390.47元。最後,研究者依據研究結果,提出五項實務工作的建議:一、政府單位應關注療育資源匱乏的地區;二、政府單位宜採納跨部門之合作方式,協助機構辦理據點服務;三、政府單位宜提供家庭支持性服務的補助經費,增強機構對於家庭的關懷;四、機構宜落實專業團隊會議,增強團隊成員對於服務內容的了解;五、機構宜關注服務使用者的個人經驗,具體呈現服務成效。此外,本研究亦對於未來研究提出兩項建議:一、宜呈現兒童及其家庭或社區居民的服務使用經驗及主觀感受;二、應呈現服務承辦機構與在地機構的合作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