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學系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mmunity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21

一、 本系簡史
  本系之前身「特殊教育中心」係於民國六十三年十月在教育部「加速特殊教育發展計畫」下設立,為國內第一個負責推動特殊教育工作的機構。目前系內近半數之教師均曾在入系前接受過中心之洗鍊,擔負在職教師研習、學術研究交流與推廣服務等承先啟後之重責。在此深厚基礎之上,先於民國七十五年由當時的特殊教育中心主任吳武典教授籌創特殊教育研究所(碩士班),繼於民國七十九年設置大學部(統稱特殊教育學系),民國八十一年增設博士班,而成為一個完整的特殊教育師資培育機構。為有效統合系所資源,民國一○四年起特殊教育學系及復健諮商研究所改採「一系多所」方式運作。民國八十一年林幸台教授繼任系主任,其後之系主任分別為林寶貴教授、張蓓莉教授、王振德教授、盧台華教授、張正芬教授、郭靜姿教授、洪儷瑜教授及陳心怡教授(現任)。民國八十八年及民國九十二年本系進一步開辦暑期教學碩士班及暑期行政碩士班。為因應特殊教育師資的迫切需求及師資培育多元化管道的實施,又於民國八十三學年度增設特殊教育輔系課程,以供本校各系學生選讀。此外,自民國七十六年起,本系即陸續開辦「中小學教師暑假研究所學分班」、「特殊教育專業學分研習班」等,並於九十學年度辦理「學士後特殊教育師資班」,以提供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之機會,民國八十八年及九十二年進一步開辦暑期教學碩士班及暑期行政碩士班,民國一○五年暑期教學碩士班轉型為暑期特殊教育碩士在職專班,以提昇特殊教育相關領域人才之專業研究能力。本系創立迄今因基礎紮實、師資優良、課程深具特色,已成為國內培育特殊教育師資與專業人才,以及從事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之重鎮。
二、 任務與目標
 

本系之任務與目標為培育優質特殊教育人才、深化特殊教育學術研究、引導特殊教育全面發展及促進社會關懷與融合。

 

(一) 培育人才

 
1.

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特殊教育教學、研究及行政領導人才。

(1) 大學部:培養中等以上學校特殊教育師資。
(2) 碩士班: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特殊教育專業及行政人才。
(3) 博士班: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學術研究、教學或行政領導專業人才
2. 提供各級學校特殊教育或相關工作人員在職進修研習。
(1)

暑期碩士班:提昇小學或中等以上學校在職教師及行政人員之特殊教育知能。

(2) 研習班:含短期及學分研習。
3. 培育特殊教育相關領域之人才,包含:大專院校資源教室輔導人員、教育行政人員、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人員、各類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基金會、個人工作室、輔具相關公司/機構服務人員。
4. 提升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之特教知能,包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師、聽力師、社工師等人員。
  (二) 學術研究
 
1.

從事各類特殊教育研究。

2. 進行特殊教育相關政策之規劃研究。
 

(三) 推廣服務

 
1.

辦理國際及校際之學術研討與交流,推廣實驗研究成果。

2. 出版特殊教育刊物、傳遞新知。
3. 輔導辦理特殊教育學校(班)及相關機構之教學與研究。
4. 從事特殊教育宣導工作,導正社會大眾之觀念與態度。
三、 學生人數(105年10月24日更新)
 
 

在校生人數

畢業生人數

大學部

186

983

特教碩士班

86

363

復諮碩士班 50 74

特教博士班

55

73

教師在職碩士學位班

81

273

特殊教育在職專班 25 0

 

四、 課程結構
  (一) 大學部
 
1. 修業規定
 

本系學士班學生分「師資培育組」及「非師資培育組」兩組。「師資培育組」學生畢業需修畢138學分,「非師資培育組」學生畢業需修畢128學分。此外,學生並得依興趣選修輔系、雙主修及各種學分學程。

2. 特色
 
(1) 建立核心課程,以為學生共同必選學分
 

本系成立之初,在課程設計上分為智障、語障、聽障、視障及資優五組,供學生選修至少二組。然為因應融合教育思潮及師資培育趨勢,民國八十三年乃納入各類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之必備與通用課程,以「輕度障礙組」為本系學生共同必選組別,建立特殊教育通才訓練之核心課程。民國九十三年更擴充此組之學分數並改名為「身心障礙綜合組」,以更臻完善。目前本系學生可由身心障礙綜合組、身心障礙綜合+資優組、資賦優異組三組中至少選一組為必修組別,另有重度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三組之課程設計,學生可依個人興趣選修。

(2) 加強教材教法與實習課程,使理論與實務密切結合
  本系各組教材教法及實務課程皆分別規劃,在教學實習方面,除全校一致要求之大四教學實習外,學生之實習課程尚包括「特殊學生評量實務」與身心障礙綜合組之「特殊教育教學實習(輕/重)」,俾利理論與實務之密切結合。
(3) 訂定學生社會服務辦法,增進學生實習與歷練之機會 
  本系自九十學年度起規定每位學生每學年必須參與社會服務十小時,四年共計四十小時,以為畢業之必備條件,並藉此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校外各項活動,進而與特殊需求者多作直接接觸,及與家長及相關福利團體充分聯繫,以增進其實習與歷練之機會。
  (二) 研究所
 
1. 修業規定
 

碩士班學生依規定需修畢30學分之課程,並繳交碩士論文一篇,口試通過後授予教育碩士學位。博士班學生依規定需修畢30學分之課程,並通過學科考,提出修業期間發表之學術性論著一份及口頭發表專題討論一場後,始得提出論文計畫口試;通過口試後著手進行論文研究,至少一學期後始能提出論文,口試通過後授予教育博士學位。

2. 特色
 
(1) 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分組設置
  碩博士課程除共同必修、共同選修(含理論與研究、統計與研究法、行政與制度)外,自民國八十八年起課程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兩組,以達專精並符合入系前學生之興趣與選擇。
(2) 兼重實務課程
  為求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碩士班開設有身心障礙教育實務、資優教育實務;博士班開設有研究實務、行政實務及教學實務等必選課程。
(3) 特殊教育專題討論,師生共同參與
  碩博士學生必修二學期之特殊教育專題討論各一學分課程,由系上教授輪流擔任課程設計與執行。每學期根據議題的發展趨勢與重要性,分別邀請不同領域之學者專家,分享其專業經驗與研究成果,並開放給本系所有有興趣之師生共同參與研討。
五、

組織

  (一)師資
  本系現有專任教師18名,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6名、助理教授4名和助教4名。另有名譽教授3,兼任教師11名。專任教師多數均曾留學美、日、英等國,且專精領域相當多元與廣泛。
  (二)分工
  本系每位專任教師均需參與系務發展工作,根據有關議題,採定期與不定期方式開會,以發揮群策群力之效。工作小組分為系務分工與專業分工兩項。系務分工計有人事組、經費設備組、學生輔導組及研究發展組共四組,每位教師至少需選擇參與其中二組。專業分工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二組,依教師之專長,每位至少加入其中一組。此外,設有特殊教育學刊編輯小組,由系上教師輪流擔任小組成員與執行編輯工作,並根據突發之議題與學術研討會之舉辦隨時設立任務編組,以利系務之運作。
六、  特色與成果
   (一)辦學與研究特色與成果
 
1. 執行研究專案,表現優異。
 

本系教師積極執行研究專案,過去五年間主持國科會及教育部等單位委託之專案研究計劃案約100餘件。

2. 發表學術論著,成果豐碩。
  本系教師除上述主持研究計劃外,亦定期發表其研究成果於國內外學術刊物及學術研討會,或由出版公司出版專著,成果豐碩。
3. 舉辦學術研討會,促進學術交流。近期辦理的重大學術活動如下:
 

*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八十五年) 
*海峽兩岸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八十六年) 
*身心障礙教育研討會(民國八十七年) 
*情緒障礙特殊教育國際研討會(民國八十八年) 
*2001數學學習障礙研討會(民國九十年) 
*2002第八屆亞太地區聽障會議(民國九十一年) 
*2003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二年)
*2004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三年)
*2005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四年)
*2006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五年)
*2006第九屆亞太資優會議(民國九十五年)
*2007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六年)
*2007第十八屆亞洲智能障礙聯盟大會(民國九十六年)
*2008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七年)
*2009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八年)
*2011第三十五屆國際學習障礙研究學社年會暨華文學習障礙國際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1中日特殊教育學術交流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1華文地區「資優教育行動方案之實踐與展望」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2大學推動資優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一○一年)
*2013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特殊教育學生需求與支持(民國一○二年)
*2014世界關懷自閉症日國際學術研討會(民國一○三年)
*2014國際自閉症類群教育研討會(民國一○三年)
*2014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融合教育之回顧與展望(民國一○三年)
*2015東亞讀寫國際學術研討會(民國一○四年)
*2015臺灣師範大學姊妹校聯合特教論壇(民國一○四年)
*2016第一屆亞太地區正向行為支持國際研討會(民國一○五年)

4.

出版學術性刊物,深受肯定

自民國七十四年出版「特殊教育研究學刊」,陸續獲得國科會優等期刊獎、政府出版服務評獎之連續性出版品類「優良出版品」獎、國科會教育學門教育學術期刊評比第一級刊物,且自2003年列入TSSCI觀察名單,於2004年列入正式名單迄今。

  (二) 服務成果
 
1. 本系多位教授曾任或現任國際性或全國學術組織的負責人(理事長或主席),包括:世界資優教育協會(吳武典教授)、亞洲智能障礙聯盟(盧台華教授)、亞太資優教育聯盟(郭靜姿教授)、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張訓誥教授、 林幸台教授、林寶貴教授、盧台華教授、張蓓莉教授、張正芬教授)、中華資優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王振德教授、郭靜姿教授、陳昭儀教授)、中國輔導學會(林幸台教授、吳武典教授)、中國測驗學會(吳武典教授、林幸台教授)、中華民國視障教育學會(張訓誥教授、杞昭安教授)、中華民國師範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中華民國溝通教育學會(林寶貴教授、 杞昭安教授)、 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學會(林幸台教授、吳亭芳教授)、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和台灣學習障礙學會(洪儷瑜教授)。
2. 本系教授亦積極參與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有關特殊教育之推行工作,包括擔任行政院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委負、教育部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少年輔導委員會委員、特殊學生鑑定輔導委員會會委員、特殊教育評鑑委員等,以拓展服務之層面。
   

Browse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10 of 17
  • Item
    一位自閉症兒童的語言發展歷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2-03-??) 張正芬
    本研究係針對一名就讀國小普通班高功能自閉症兒童所做之有關語言發展的縱貫研究。研究期間由88年1月至90年6月,共計2年6個月,實際觀察評量期間約為二年。本研究透過總結性評量與形成性評量方式取得小傑二年期間語言發展的資料。總結性評量主要使用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畢保德圖畫詞彙測驗、文蘭適應行為量表。每種評量工具每年各評量一次,總計每種各評量3次(88年、89年、90年)。形成性評量每隔兩週至一個月由老師就此期間內,研究對象新出現、或較值得記錄的語言相關資料做紀錄,作為語料分析的資料。綜合二年縱貫研究的發現,可歸納主要結果如下:1.由小學二年級到四年級的二年期間,小傑在總結性評量部分得分相當穩定,他的語言表現雖較同年齡兒童落後,但仍持續有小幅度的進步。2.小傑第一學期的平均句長為2.7,第四學期的平均句長為4.2;完整句以單句居多,單句的出現有增多的趨勢。3.小傑的溝通功能以社會性功能佔最多數,其次為工具性功能,最少的為個人性功能。社會性功能增加的同時,工具性功能也逐漸下降中。語境適當性逐步增加,不適當者日漸減少。4.小傑的語言表達由被動的回應,逐漸增加為主動的溝通,但主動溝通的內容多為自己感興趣事物的陳述或不滿、抗議情緒的發洩。此外,小傑在拒絕、生氣時較平常更易出現隱喻式語言及較長的複雜句。5.除上述語言發展的情況外,還發現小傑的口語表現有下列值得關注的部分:代名詞的使用不多、隱喻式語言的使用與修正、口語修補、情感用語、問句、心智理論語言(想望、挑釁)的使用都已出現且有增加的趨勢;此外,談話時經常以電玩、卡通影片、漫畫書中的角色為主角或內容為內容,顯示其興趣的窄化及話題的拘限。6.教師採用了時間延宕法、同理法、回應法及增強法等策略因應小傑的口語表現。
  • Item
    輕度智能不足學生語文能力之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1987-06-??) 張正芬
  • Item
    「自閉症兒童發展測驗」之編製及相關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1998-06-??) 張正芬; 吳淑敏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編製一套適合學前與國小階段自閉症兒童使用之發展測驗。測驗之試題係參考一般兒童之發展原則編製,實施方式主要採三階段標準化之動態評量,測驗內容共有遊戲模仿、社會化、認知、語言理解、語言表達、精細動作、粗大動怍、生活自理八個分測驗,其中生活自理為量表形式。常模樣本為 217名二歲至五歲之一般兒童,同時選取三歲半至十歲之自閉症兒童91名施測本測驗,以暸解適用之情形。研究結果如下: 1.本測驗實施於一般兒童與自閉症兒童時,分測驗與總分之平均數均隨年齡增加而增加,且一般兒童之得分顯著優於自閉症兒童,而自閉症兒童在本測驗的表現,最差的為社會性、語言理解與語言表達,充分反應其障礙特性,顯示本測驗有良好之建構效度; 2.本測驗各分測驗與總分之相關介於.76-.94之間,顯示全測驗具有內部一致性; 3.本測驗之重測信度介於.51-.96; 4.以三階段、漸進的動態評量編製標準化測驗實施於一般兒童與自閉症兒童,能有效提高表現水準,對自閉症兒童評量,尤其有正面而積極的意義,值得繼續研究、推廣。
  • Item
    自閉症兒童問題行為之探討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1999-06-??) 張正芬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瞭解自閉症兒童不同類型問題行為的出現率、頻率及強度,以及教師對問題行為改善的期望。研究對象為學前至國中階段自閉症學生178名。主要結果如下:1.問題行為,由全體樣本整體觀之時,高出現率中強度行為,以不服從行為、退縮行為為主,中高出現率中強度行為,以固執行為與情緒不穩行為為主。自傷行為及攻擊行為不論出現率、頻率、或強度均是最低。 2.由出現該行為者為主而非以全體樣本為主時,高頻率高強度的行為以退縮行為、情緒不穩、攻擊行為為主。 3.教師最想改善的問題行為為自傷行為及攻擊行為。
  • Item
    我國殘障福利法執行之現況與檢討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1989-06-??) 吳武典; 陳榮華; 張訓誥; 許澤銘; 蔡崇建; 張正芬
    本研究目的在探討殘障福利之制定與施行上的得失,並評估其成效。本研究下分五項子研究,分別是社政單位辦理殘障福利調查、殘障福利(教育)機構辦理殘障福利狀況調查、僱主對殘障者反應調查、殘障者或其家屬接受扶助狀況調查、社會對殘障者態度調查。研究方式係採問卷調查及實地訪視方式,以探討:1.殘障福利法執行情形,2.殘障福利法執行成效,3.殘障福利法之缺失與執行之困難,4.殘障福利法之改進途徑等四項問題。調查項目包括行政運作及福利措施兩大類十一項,行政運作方面有五項、即組織、鑑定、經費、機構措施、輔導及評鑑等五項;福利措施方面有六項,即人格尊嚴與合法權益、就醫與重建、就學、就養、行動與輔助等六項。根據研究結果,本研究提出多項立即可行之建議與漸進可行之建議,以供有關機關參考。
  • Item
    自閉症兒童發展測驗之應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3-09-??) 張正芬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探討「自閉症兒童發展測驗(簡稱發展測驗)」應用在不同能力自閉症兒童的情形及其限制。發展測驗為一標準化的動態評量(三階段)工具。本研究取得108位生理年齡介於五歲八個月至九歲一個月自閉症兒童的發展測驗資料,並依年齡常模分為四個年齡組(一∼四歲組),針對最近一年上述測驗年齡分數未達四歲的22位兒童實施再測;針對四歲的30位兒童實施魏氏兒童智力量表與畢保德圖畫詞彙測驗。本研究除分析自閉症兒童在發展測驗的表現外,並探討魏氏兒童智力量表及畢保德圖畫詞彙測驗是否可作為銜接自閉症兒童發展測驗的工具。主要結果如下:1.以發展測驗總分的年齡分數為分組依據時,各分測驗得分均隨年齡而增加,且組間大多有顯著差異,顯示發展測驗能有效應用於不同能力的受試。 2.各年齡組各分測驗的表現除四歲組外,呈現相當一致的側面圖。三階段的側面圖亦同。 3.三階段的評量對每一年齡組都有或大或小的貢獻,年齡分數越小者,第三階段越有幫助,年齡分數越高者第二階段較有助益,中間年齡者,則能平均自第二、第三階段獲益。 4.二十二位發展測驗年齡分數未達四歲者,間隔10個月重新施測一次的結果,顯示每一分測驗均有明顯進步。自閉症兒童雖在社會、語言理解與表達三方面表現最弱,但由前後施測的結果仍可看出其有明顯進步空間。 5.發展測驗年齡分數達四歲組者,後續測驗以不選用本測驗為宜,魏氏兒童智力量表及畢保德圖畫詞彙測驗都是適當的考量。
  • Item
    「自閉症兒童行為檢核表」之編製及相關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5-03-??) 張正芬; 王華沛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發展自閉症兒童的篩選與行為檢核工具。行為檢核表依據我國「身心障礙者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之規定,並參考美國精神醫學會的的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第四版對自閉症之診斷標準,以篩選常見於學齡前至國中階段之自閉症兒童的行為特質為主,共邊製學齡前、國小低年級、和國小中年及以上三種版本。題目內容包含溝通、社會性和行為三個向度。檢核表採李克特量表計分,每一題目從「從不如此」到「總是如此」分四等第,再針對不同題目加權計分,得分越高代表自閉程度越嚴重。 本檢核表常模取樣包括全臺灣東西南北四區,取樣對象由學前至國中共2146位學生,其中自閉症兒童373位,一般兒童1773位。信度考驗部分,針對各個版本都進行領域內題目與領域的內部一致性考驗。在中年級以上檢核表部分,另外進行間隔兩週和一年的重測信度,以及家長和教師的評分者間信度。效度考驗則分別進行自閉症兒童與一般兒童、智能障礙兒童之區別性診斷不同年級、不同發展階段、不同能力組自閉症兒童得分比較,並以Gilliam Autism Rating Scale為效標針對中年級以上版本進行效標考驗,結果顯示本檢核表對於自閉症兒童篩檢具有高度可靠性。
  • Item
    自閉症兒童的WISC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4-03-??) 陳心怡; 張正芬; 楊宗仁
    本研究旨在探討自閉症兒童在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三版(WISC-III)所展現的智能組型。本研究的「自閉症兒童組」樣本共計188名,「一般兒童組」是WISC-III臺灣常模全體1100位兒童,另根據年齡、性別、及全量表智商分別由自閉症及一般兒童中配對選出各138名「對照組」。本研究之特點有二,一為在比較自閉症兒童與一般兒童的認知能力差異外,尚以自閉症兒童本身能力平均為標準分析其優弱勢能力;二為研究樣本涵蓋不同智力程度的自閉症兒童,並檢驗智商變項的影響。研究主要發現為:(1)整組而言,自閉症兒童的平均WISC-III認知能力都顯著比一般兒童為低。但若控制智力、性別與年齡等變項,則自閉症兒童的非語文知覺組織能力、高層次語文類同能力、及部分整體組合空間覺知能力均比一般兒童為強;但對於抽象符號操弄運作、專心注意、算術、及對一般社會常規之理解力則比一般兒童為差;(2)自閉症兒童智能特質中有的較為穩定,有的則受智力高低影響而有差異,例如作業及語文能力的顯著差異雖為智商中下自閉症兒童的特質,卻非高智商自閉症兒童的特性;(3)自閉症兒童的穩定性WISC-III智能特質多集中於作業分測驗:包括相對較高的知覺組織與圖形設計分數,以及相對偏低的符號替代及符號尋找分數;(4)「作業分測驗分數變異性大」、「知覺組織優於處理速度分數」、「知覺組織為所有智商指數中的相對強項」、「較大圖形設計與符號替代或符號尋找分測驗差異」、以及「較大圖形設計與理解分測驗差異」等是自閉症兒童在WISC-III所呈現的重要特質。其中又以「知覺組織顯著高於處理速度」為區辨自閉症與一般兒童最重要的一項智能組型。研究中比較自閉症與臺灣一般兒童常模在上述各特質的出現率,並對未來相關研究提出建議。
  • Item
    學前兒童語言發展量表之修訂及其相關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1986-06-??) 張正芬; 鍾玉梅
    修訂學前兒童語言發展量表係根據1979年Preschool Language Scale(簡稱PLS)修訂而成。全量表由聽覺理解與口語表達二分測驗所構成,為評量二足歲至五歲十ㄧ個月兒童語言能力之個別化測驗。測驗時間約需30分鐘,標準化樣本取自台北地區二歲至六歲六個月之兒童,共363名(男175名,女188名)。根據測驗結果,建立百分等級、T分數及年齡分數三種常模。本量表重測信度為.95,以哥倫比亞心理成熟量表為效標之同時效度為.60。標準化樣本所作變異數分析結果,顯示男女無顯著差異,年齡間除五歲組與六歲組間無顯著差異外,其他各組皆達.05的顯著水準。相關研究結果顯示,獨生女之語言能力較非獨生女為差(P<.05),父母教育程度為中、高程度之子女語言能力雖略優於低教育程度父母之子女,但其差異未達顯著。排行方面,頭胎與後胎之語言能力的差異也未達顯著水準。
  • Item
    殘障學生對「無障礙的校園環境」之需求評估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1991-06-??) 吳武典; 張正芬; 盧台華; 蔡崇建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探討身心障礙學生對本身殘障的看法及對當前校園環境障礙狀況的感受暨改善意見,以作為教育行政部門推動「無障礙校園環境」之參考。本研究除以修訂之「對殘障的態度量表」及自編的「無障礙校園環境需求問卷」實施於就讀高中(職)及大專院校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學生共計 373人外,並兼採座談會方式獲取相關意見。主要研究結果如下:(1)各類障礙學生對本身殘障的看法仍有矛盾、缺乏自信、悲觀等現象,其中以肢障生的自我接納較其他類學生為佳;(2)障礙學生普遍反應與一般學生有互動不良、了解不足的情形;(3)各類障礙學生對現存環境障礙的感受雖依其障礙類型不同而有所差異,但不論是學校建築、設備、教學、輔導,或上學的交通工具方面,均有相當比率的學生反應障礙存在的事實,並迫切需求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