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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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全球視野與在地實踐
在全球化的今天,臺灣身處亞太新興發展區域的樞紐地位,是東北亞及東南亞的節點, 也是傳統與創新兼具的活力島嶼。本院站在這些潮流之上,提供學生全球視野及在地實踐的學習。
目標-培養複語素養與文化能力
本院外籍生占全院學生之四分之一,已是全校外籍學生之二分之一,以提供學生全球視野及在地實踐的學習。全球國際的視野意味著學生要具備複語素養與文化能力,係以美國外語教學學會認定的5C能力,包含:運用語言溝通的能力(Communication)、體認多元文化的能力(Cultures)、貫連其他學科的能力(Connections)、比較不同語言文化的能力(Comparisons)、及學以致用的能力(Communities)。

本院為外籍學生開設相當豐富的華語文化、社會政經、全球管理、跨文化合作、及社會實踐等課程,幫助外籍學生熟悉華人文化與社會,並透過與本地學生一起學習過程,共同建構國際全球視野。除了華語課程外,本院也提供在地學生多種語言的課程,包括英語、法語、德語、西語、日語、韓語及俄羅斯語等。學生亦可連結各獎學金與獎勵措施,申請赴外國知名大學交換或短期留學。

本院透過具「全球視野」特色的各種課程,開闊學生的視野與胸襟;也透過「在地實踐」的各種考察與實習活動,深耕台灣與世界的連結網絡,以達到培育具全球視野與在地實踐之國際人才。
特色-跨文化交織與跨領域學習
為確保學生畢業時具備複語素養與文化能力,本院提供國際華語、東亞文化與政治經濟、歐洲文化與觀光、社會工作、大眾傳播、國際人力資源等多種學程與課程供學生修習,朝跨學科、跨語言、跨文化等多元學習邁進。本院強調跨領域的學習,並分為三個主軸:
華語文教育
培養各專業領域所需之國際華語人才,使其熟習海內外華人社會與文化,並具備跨文化素養與溝通能力,藉此促進區域間的文化交流,進而厚植全球華語文化的軟實力。
區域研究
聚焦東亞與歐洲研究,透過學生至業界或機構或歐洲合作學校的實習與參訪,培育具「文化思想與應用」、「政經與區域發展」 之跨文化教學及研究人才。鼓勵學生赴外交換與國際學術交流。
社會科學
國際人力資源以全英語授課,幫助學生具備全球化職場素養和人力資源專業知能。傳播則培育具新傳播科技產製、分析與決策能力之大眾傳播專業人才。社工以家庭與社會工作領域為主,培育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透過多元對話與學習,建構全球化與在地化專業社會工作視野。
學系
華語文教學系
結合數位科技與華語文相關資源進行跨領域研究,培養華語教學與研究人才、促進華語教學專業化與國際化。
東亞學系(政治學研究所)
聚焦東亞,培育「文化思想與應用」、「政經與區域發展」之教學及研究人才。
研究所
大眾傳播研究所
跨越科技、國界與文化之跨界人才。開創新媒體、新思維與新批判之新時代人才。掌握網路資訊社會脈動、領先趨勢思維之前瞻人才。
國際人力資源發展研究所
培育人力資源發展與管理之專業人才。培育國際化與跨文化管理之專業人才。
社會工作學研究所
培育以家庭與社會工作領域為主之專業社會工作人才。整合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方法,加強學術與實務互動,訓練具國際視野和多元文化能力專業社會工作人才,建構全球化與在地化專業社會工作實踐。
歐洲文化與觀光研究所
以歐洲文化為經,觀光研究為緯,對歐洲進行全新的通盤研究,培育兼具國際宏觀和深厚人文素養的文化研究與觀光專業人才。
研究中心
全球客家文化研究中心
著重三大方向的研究發展:臺灣客家研究、中國大陸客家研究、東南亞(全球)地區客家研究。
原住民族發展中心
致力於建立原住民族研究知識論,融合及傳承原住民族知識文化之原住民族教育,謀求原住民族與文化之永續發展。
東亞文化與漢學研究中心
努力邁入全球的漢學與文化研究以及與歐美兩洲漢學機構的交流和合作。
社會工作與家庭研究中心
致力於社會工作在家庭相關議題之跨界及跨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以及建構社會工作與家庭相關領域之國際視野與本土化專業發展。
僑務政策研究中心
針對我國與其他國家的僑務政策、僑務組織進行研究,提供政府有關僑務工作發展之意見,並與國際上相關學術機構進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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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省參議會推動地方自治之研究〈1946-1951〉
    (2009) 高小蓬
    戰後的台灣,面臨日本殖民終結、復歸祖國的大變革,台灣民心充滿期待;同時,國共內戰方興未艾,使情勢既變得複雜又添上不安。所以,研究戰後台灣歷史,必須多方面掌握史料,採多面向、辯證的歷史觀照是本論文首要掌握的重點,再以紮實的考證功夫與開放的詮釋視野,重構台灣戰後之歷史論述。 本文採歷史結構之研究途徑,由於戰後台灣,面臨的是歷史的巨變,殖民統治的結束,國民政府的接收,外在環境有美國對台政策的轉變、國共戰爭之逆轉、內在政治環境受日據時期政治運動之影響、二二八事件的衝擊、四位省級行政首長的更迭,在整個動態變遷中,所有因素互為因果,牽動歷史的發展方向。這段期間,省級民意機關-省參議會,在長達五年七個月的任期內,全程參與地方自治的籌畫與研議,戮力以赴,成功推動地方自治之施行。本文擬以省參議會為核心,探討戰後四位行政首長在地方自治方案研議過程中,與參議會之互動,以及行政部門之階段性成效,及其他影響決策之結構性因素。 在資料引用方面,本論文在前輩學人研究基礎之上,蒐羅更多省政府與國家檔案局之檔案文件,以及進一步引證台灣省諮議會典藏之省參議會議政原始資料,以珍貴之民眾陳情書和參議員之議場發言作為佐證,將有助於本文之論證更為細緻與周全。 本文所將呈現於學術界者,其為:一、史料之重現與史實之重建;二、以重現之史實,否證若干定論。精言之,由於地方自治涵蓋要素甚多,其中對未來發展影響最鉅的空間因素-行政區域的劃分過程,將引用政治學的理論與架構,復參以具實證性之史料,用實務之經驗,加以驗證或否證,並作為本文核心探討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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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區劃與單一選舉區劃分-以高雄市縣合併為例
    (2007) 羅映佳; In-chia Lo
    選區重劃(reapportionment或redistricting),與行政區劃其實都是相通的,兩者關係非常密切,前者是指各項選舉區域的重新設定,後者則是指行政區域的設定、調整或廢止。自從「國會改革」修憲案通過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之規定,立法委員席次將減為一一三席,其選舉制度亦將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為配合選舉制度之調整,自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開始,其選區勢將有大幅變動;亦即七十三席區域立委之選區,將由各直轄市、縣市依應選立法委員名額劃分同數額之選舉區(單一選區)。選區重劃牽涉了政治人物與政黨的利益,充滿高度政治性,而行政區劃則牽涉人口分布與變動、地理環境等,需要非常專業性的規劃,如何調節兩者,以調整最符合選舉之公平性及代表性,是本研究最主要的焦點所在。本文透過文獻分析及整理、深度訪談,分析討論出最適合高雄市縣合併之行政區劃與單一選區劃分方案,並提出研究建議。以下為本研究各章節主要內容: 第一章是本研究之研究緣起與研究架構,是整個研究的骨幹。 第二章針對行政區劃的理論與原則作詳細介紹與應用。 第三章透視臺灣現行行政區劃的缺失與檢討,以對癥下藥。 第四章介紹高雄市縣地理與政治生態,並分別針對高雄市縣合 併之可行性質化分析與需求性量化分析進行探討。 第五章乃以第四章的分析為基礎,中央選舉委員會的建議為 輔,將高雄市縣區域立法委員單一選舉區劃分的可能方案,作 優劣分析,以尋求最適方案。 第六章模擬高雄市縣合併後,二級政府的區劃方案,並嘗試將 行政區與單一選舉區做出整合方案,接著研究其對高雄市縣政 治生態的影響。 第七章為結論,將研究結果與研究發現統整,並提出研究建議。 本研究係整合行政區劃與選舉區劃分之論述,其結論旨在試圖建構區劃理論或模式,從而為該領域之學術發展做出些許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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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省參議會運作功能之研究 - 以行政區劃政策為例
    (2006) 施裕勝
    台灣省參議會成立於1946年5月1日,當時是依「省參議會組織條例」及「省參議員選舉條例」之規定,以間接選舉之方式,由全省各縣市參議員選舉產生省參議員三十名,組織成立台灣省參議會。由於成立的法律依據係公布於1944年,被視為國民政府訓政時期的代議機關,此與一般理解的民主國家議會存有許多差距。台灣省參議會具有提案、議決、審查、聽取報告、詢問、接受人民請願以及其他法律賦予之權。而後職權雖有兩度修正,擴充對於省內中央機關有關業務之建議權與詢問權,但其本質上仍是中央政府以行政權為中心,集權式統治下試行代議政治的民意機關。雖然僅是諮詢機關之性質,但不論是與省府或人民的互動,台灣省參議會都能善用職權與議程設計,奮力維繫議政,其議事運作已具備現代民主議會的雛型。 概括台灣省參議會五年七個月期間(1946.5.1~1951.12.10),影響台灣地方自治發展的最大施政,當屬1950年地方自治的實施與行政區域的重劃。本文以行政區劃為例,耙梳整理此項政策如何在政府蘊釀、形成、擬定以及實施的過程。相對於掌握行政權的行政院與省政府,作為全省最高民意機關的台灣省參議會,在行政區劃政策制定過程中,不僅扮演民間與政府橋樑的角色,並且積極參與政策制定,力促政府實施。台灣省參議會特別召開臨時會議,審議「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以及「台灣省行政區域調整方案」兩項草案,終使政府盱衡情勢、順應民意,擇納省參議會的修正案而順利完成行政區域重劃,發揮代表民意、監督政府以及政策參與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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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政黨輪替後中央與地方關係之探討(2000-2008)
    (2011) 王子建; Wang Tz-Jian
    1999年地方制度法與財政收支劃分法相繼通過,我國地方自治已正式邁入法治主義運作的時代。在全球化時代地方政府爭權爭錢呼聲高漲的環境下,2000年我國迎來了第一次政黨輪替,陳水扁總統於就職演說中,以「夥伴關係」形容中央與地方之關係,並強調要打破過去中央集權又集錢的威權心態,落實「地方能做、中央不做」的地方自治精神。歷經八年的演變,中央與地方關係是否更好抑或更差,是夥伴還是敵人,為本論文試圖探討的重點。 本論文首先從外部環境著手,針對全球化與政黨政治因素探討其對中央與地方關係之影響。由於全球化浪潮導致中央將權力下放至地方,地方將成為全球行政主體,此即「分權化」之影響。而政黨政治在我國中央與地方關係中則扮演另一關鍵要素,當中央與地方首長分屬不同政黨時,亦即「垂直式分立政府」,中央與地方彼此的政策論述將呈現對峙的態度;反之,當中央與地方首長分屬相同政黨時,即「垂直式一致政府」,彼此的政策論述將呈現相互配合的態度。其後,選取2000-2008最具代表性的3個中央與地方衝突代表性個案加以研究,地方自治權方面為台北市里長延選案;財政權為北、高直轄市健保費積欠案;政治性爭議則以中正紀念堂更名爭議為代表。最終,本論文探討中央與地方的關鍵制度性因素,即「權」-地方制度法與「錢」-財政收支劃分法;另外對於中央與地方爭議之處理機制也一併說明,以檢討地方制度法與財政收支劃分法的真正實施成效。 本論文綜合前述全球化、政黨政治等兩項環境因素與地方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等兩項制度因素,並輔以中央與地方之個案探討,試圖較為全面性描繪2000-2008年第一次政黨輪替後之中央與地方關係之樣貌,以做為後續中央與地方關係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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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里長定位之研究─以台北縣五股鄉為例
    (2007) 李阿興
    摘要 村里組織是台灣實施地方自治的最基層編組,而作為第一線基層行政中心的村里長,更是影響地方自治行政功能甚鉅。台灣的村里制度雖由來已久,但隨着近年來村里長功能定位的質變,加上社區主義及公民意識的興起,乃至與相關基層組織事權的高度重疊,使得村里長的定位及村里功能受到衝擊,實有重新檢視之必要。 村里組織問題,學者及各校博、碩士研究生已多有研究,惟該等研究多偏重於村里組織制度或村里長職務功能之問題,少有專注於探討村里長之定位問題者。村里長定位問題涉及的面向甚為廣泛,除牽涉村里長本身角色地位功能外,尚涉及地方相關基層組織之變動、法令的修訂、政府財政預算、選舉制度等因素,彼此並交互影響,且村里長定位若予調整後,相關配套機制的推動,亦為地方自治完備化之重要關鍵。 本研究以村里長的定位為主軸,除就村里制度,村里長與村里辦公處定位、村里長與村里幹事的競合問題,村里長與鄉鎮市區公所的關係,村里組織與社區發展協會的互動與整合等問題探討外,並對村里長為「無給職」或「有給職」之利弊予以分析,期以對村里長定位的相關問題提出建議。 關鍵詞:地方自治、村里長、村里長定位、村里制度、角色、社區發展、有給職、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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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政諮詢委員會腳色之研究---以新北市中和區為例
    (2011) 王維偉
    2010年12月25日我國經由縣(市)改制為直轄市,確立五都的行政區劃工程後,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其轄下的次級地方政府組織也隨之調整,影響所及共有108個鄉(鎮、市)級自治法人地位遭到裁撤而改制為區,1388位鄉(鎮、市)民代表之民意代表身分亦受影響而轉任無給職之區政諮詢委員,對於習慣草根民主之基層運作模式是極大的改變與挑戰。 改制直轄市,是為因應近年兩岸交流頻繁及國際政經快速變遷,期望藉由區域的結構化,來提升城市競爭力;但五都並立,將直轄市的規模朝向大型都會擴張,反而使基層民意傳遞的管道被拉長,疏離了基層民眾與地方政府間的情感,同時區公所轉型為派出機關,回應民意的行政效率也不見提升,在無權無錢但有責的情況下,基層公務人員士氣明顯降低, 2011年6月新北市政府研考會針對上任半年所做的民意調查即顯示,有超過八成的市民對新北市改制升格『無感』!81%的新北市民覺得改制後與過去並沒改變,也沒有印象深刻的政策。 面對全新的地方行政區劃,勢必也要思考更周延有效的地方治理模式,才能滿足人民對改制後,生活機能與社會福利改善的期待;不僅要整合發展出屬於各自的特色,帶動區域性發展,重視行政效率與行政效能的提升,強化區公所成為第一線服務的有機體,更要兼顧基層民意反映與基層問政空間縮小的解決方案,才能興利除弊,透過整併小鄉鎮的行政區劃工程,解決過去基層鄉鎮遭人詬病的自治條件不足與黑金、派系等問題,具體提升地方競爭力與自治成效。 過渡性設計的區政諮詢委員會,經過地方的實證經驗,似乎也展現出其存在的溝通平台價值與功能,如能妥善運用,透過制度化設計,必可達到充分反映民眾意見、理解地方文化與建設需求並達成增加基層問政舞台、培養基層人才的民主意義。從城市競爭的角度,我們實在沒有虛耗的本錢,只有大步向前,積極開發在地的特色與資源,才能帶領台灣邁向全球化競爭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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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派鄉(鎮、市)長核心能力之研究─以臺北縣鶯歌鎮為例
    (2008) 毛嘉奇; Mao, Chia-Chi
    1996年12月28日國家發展會議「憲政體制與政黨政治」議題,朝野四項共識,第二項:「取消鄉鎮市級之自治選舉,鄉鎮市長改為依法派任。」此項議題遂成為地方制度改革的重心之一。 因此,透過制度改革將鄉鎮市長改為依法派任;亦即所謂官派鄉鎮市長,不失為政府再造、行政革新之良策,然而對於鄉鎮市長究須何種資格?以及具備哪些能力? 近年來「能力模式」( competency model ) 或「核心能力」( core competency)逐漸在臺灣受到重視,換言之,透過「人、工作及環境契合」,係在於組織希望獲得持續競爭優勢,而競爭優勢的基礎則是在核心能力的建立。作者係以擔任公職(鶯歌鎮代理鎮長)之特別經驗,對於未來要應付地方自治更多的挑戰,政府機關的公務人員也必須建立一套自我的核心能力體系,官派鄉鎮市長建立培養這些核心能力的體系,以提昇國家行政效率,增加國家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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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儀與台灣光復初期的政局--從光復接收到二二八事件前
    (2005) 吳君麗
    光復後陳儀受命主台一年多,就爆發了影響台灣至鉅的二二八事件!陳儀在大部份台灣人心目中,是造成二二八的罪魁禍首,但近幾年來翻案文章不斷出現,說他是清廉的好官。無疑的,陳儀是各方評價最分歧的人物之一,台海兩岸、統獨學者對他的研究可說是「各取所需」。本研究希望檢視陳儀一年多的各項施政,基於較理性的立場,能夠體察陳儀出線主台的優越條件及其理想性格,惜不敵戰後台灣複雜政局與人民對差別待遇所產生的異樣心理,而歸於失敗。 本研究架構偏重在下列幾個層面: 一、陳儀出線主台的原因:他是蔣中正留日學長、他有福建經驗(1935年還應總督府之邀來台灣參訪)、他在開羅會議後主持台灣調查委員會負責接收籌畫及人才訓練。 二、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特殊政治建制:陳儀在政治上集權的本意為何?台灣人民譏其為「新總督府」,當時反彈的著力點是什麼?陳儀的用人風格怎樣?派系政治在台灣的亂象如何? 三、統制經濟與一國兩幣:陳儀對「節制私人資本,發達國家資本」的民生主義極有興趣,他希望透過專賣與公營事業來挹注省政開支,以減輕人民的負擔。他更希望保留台幣的獨立,以防止被大陸法幣拖累。但他的種種理想卻被現實打破,被台灣人民視為「苛政」。 四、光復後文化上磨合的陣痛:台灣接受日本殖民統治半世紀,造成台海巨大的文化差距。而陳儀的國語文及祖國化教育卻做得太急,引發極大反彈,導致省籍情結發酵。 五、台灣分離意識的滋生:由於光復後,台籍上層菁英要求政經參與權,而台灣下層老百姓則要求生存權,大家都對現狀相當不滿,所以「地方自治」「聯省自治」「美國托管」及「台灣獨立」之說紛起。本研究將釐清在二二人前,各種分離意識的脈絡;並對辜振甫、林獻堂等人捲入其中的光復後第一個台獨案「八一五獨立事件」有所著墨。 陳儀自己曾說他個人是一部失敗史!像他這樣一個廉潔勤奮、各界看好的人,卻把台灣局面弄到不可收拾,本研究試圖找出陳儀個人應負的責任,及在當時歷史縱深中大結構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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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中山地方自治思想與台灣實施經驗
    (2003-10-24) 黃城
    台灣實施地方自治五十餘年來,歷經不同階段的制度設計與發展經驗,對於台灣政治發展與民主化具有不可抹滅的貢獻,但在長期實際的運作過程中,所導致引人詬病的問題,諸如金錢介入基層選舉、黑道干預地方行政、地方派系主導議會、選賢與能功能異化等現象,卻殊值關注。加上長期以來地方自治的相關法制設計不良造成地方財源不足、中央政府集權集錢的問題等,更使得台灣在地方自治的落實出現阻礙,並影響地方自治的健全發展。基此,近年來學界即有逐漸重視地方自治相關問題檢討及改善措施之研究趨勢。是故,本文擬以理性主義研究的途徑,透過歷史研究法、理論研究法及綜合觀察法,來檢討台灣地方自治的實施經驗,期望未來台灣地方自治能在憲法保障下,透過健全的法制建構與實務運作,解決當前地方自治相關問題,藉由孫中山地方自治思想檢視台灣實施經驗所面臨的問題,提供未來改進之參考。此外,無論未來怎麼變,地方政治如不能上軌道,民主發展終將嚴重受挫。對此,本文將逐次對地方自治歷史的回顧、地方自治選舉的檢討、中央與地方權限的劃分、地方財政的問題與凍省後「省」的定位等相關議題為討論,並期望在孫中山地方自治思想中,對台灣地方自治發展尋求改善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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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時代( 1895~1945 )台灣的地方政治制度變遷之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政治硏究所, 2003-08-??) 蘇景亮; 解從琳; 蔡濬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