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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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現代漢語把字句與泰語相應句式的對比分析─兼談泰籍學生的華語教學應用(2007) 許秀珠; SIRIKAMOL SIRISUMPAN根據沈家煊 (2002) 對現代漢語“把”字句界定的語義理論,漢語“把”字句以“說話者觀點上的處置義”為核心語義,其所表達的處置義包括“空間位移”、“時間位移”、“信息傳遞”與“狀態變化”等四種處置結果。而“把”字的整個句式語義指“說話者認定主語對賓語做了什麼,使得賓語有所位移或變化”。依照語義與語法特徵的不同,可將“把”分成「處置式」與「致使式」等兩種類型。兩者的區分在於:前者同時具備“說話者觀點上的處置義”與“主語觀點上的處置義”,而後者僅具有“說話者觀點上的處置義”。 現代泰語與漢語介詞“把”對應的詞語分別是動詞“aw”與“thamhai”。雖然以上漢、泰對應詞的詞性不同,前者為介詞,後者為動詞,不過本論文根據現代語言對比分析理論,著重符合人類語言認知的語義功能,而不侷限在形式或語法上的對等,因此便能對漢、泰這兩類詞語(“把”vs.“aw”/“thamhai”)進行功能性的對比。本論文研究結果顯示,泰語對應於漢語“把”字句之「處置式」與「致使式」的語詞分別如下:第一、泰語“aw1”的功能對等於“把”字句「處置式」中的“空間位移”與“信息傳遞”。第二、“aw2”的功能對等於“把”字句「致使式」中的“心理空間定位”。第三、含有他動的位移或變化之義的“thamhai 1”或“thamhai 2”,其功能對等於“把”字句「致使式」中的“空間位移”、“時間位移”、“信息傳遞”與“狀態變化”。 論文最後將對比的結果,按照鄧守信 (2004) 提出的對外漢語語法點困難度排序原則,將對泰籍學習者漢語“把”字句的教學排序,依次分為四個階段:(一)“把”字句「處置式」中的“空間位移”與“信息傳遞”→ (二)“把”字句「處置式」中的“時間位移”與“狀態變化”→ (三)“把”字句「致使式」中的“心理空間定位”→ (四)“把”字句「致使式」中的“空間位移”、“時間位移”、“信息傳遞”與“狀態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