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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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台灣兒童複雜句的理解與表達之研究(2013) 楊立勤; Li-chin Jennifer Yang本論文研究主旨為探討台灣不同年齡之兒童對於含有名詞子句、關係子句 與副詞子句等中文複雜句的理解與表達。研究議題共有四項:(ㄧ)是否分枝方向是個會影響複雜句習得的因素;(二)三種複雜句的結構如何影響複雜句 的習得順序;(三)在複雜句習得方面,理解與表達的差異為何;(四)優選理論如何能解釋複雜句的習得。 為了尋求以上議題之答案,本研究進行了三個包含左分枝與右分枝結構的名詞子句、關係子句與副詞子句的實驗。每項實驗更細分成兩個測驗,亦即理解測驗與表達測驗。在各項測驗中,受試者針對電腦播放的圖片與語句或提問以口說回應。受試者人數為108 人,平均分佈於六個年齡組別,各組年齡分別為 3、4、5、6、7 歲之兒童組及大學生所組成之成人組。 結果顯示在各年齡層中,右分枝結構的名詞子句比左分枝結構的名詞子句容易,但此偏好在關係子句與副詞子句上卻是相反。此發現與 Huang (1982) 對於中文之無標記分枝方向的分析一致,也就是,中文裡分枝方向的偏好應依據詞頭之句法類目追溯至 X0 或 X’層。此外,結果也顯示雖然7歲兒童尚未習得三種複雜句,但6歲以前含名詞子句之複雜句的習得明顯比含有關係子句與含有副詞子句之複雜句更好。此發現與兒童語言習得中論元優先於修飾語 (Gasser& Smith, 1998; Mintz Gleitman, 2002; Naigles & Gelman, 1995; Smith & Sera, 1992; Waxman & Booth, 2001)、論元與其詞頭之語意相關(Pollard & Sage, 1987) 以及儉約原則相同。另外,大致說來,理解的表現比表達來得好,但是,當在處理無標記或已習得之結構時,受試者在理解與表達的表現相當,有時表達比理解更好。理解的表現比表達來得好,可能起因於在習得過程中,表達需依賴理解 (Keenan & MacWhinney, 1987),或者表達時需要比理解時更多的工作記憶容量 (Mcdaniel et al., 2010);而理解與表達的表現相當或者表達比理解好,可能是因為對於已經習得該語言的語言使用者而言,表達時能夠控制自己要說什麼,但理解時無法得知即將要聽到的是什麼 (Mcdaniel et al., 2010; Zeevat, 2001)。而各別從理解測驗與表達測驗所得到的結果來看,本研究證實在理解上 NVN-schema hypothesis (Bever, 1970) 與 Early Immediate Constituent hypothesis (Hawkins, 1994) 的有效性,以及在表達方面 Syntactic Prediction Locality Theory (Gibson, 1998) 的有效性。最後,綜合三個實驗所得之結果,本研究採用優選理論在句法上現有的限制與其他相關理論,建議以優選理論解釋複雜句習得可能是可行的,然而,仍有部份不足仍待未來相關研究或理論補足或改善。 綜合以上所論,本研究結果與分枝方向理論預期不同,而是支持 Huang (1982) 對中文 X’句法的分析。我們的發現也證明關係子句與副詞子句的屬性較為類似,因兩者之習得過程相同。此外,優選理論允許語言中有超過一個以上結構的可能性,可能是個較為實用的理論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