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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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機構「家」的意義建構:歷經長期機構安置之離院個案的經驗詮釋
    (2011) 余姗瑾; Shan-Ching, Yu
    本研究之目的在於了解安置機構這個替代性的「家」對於曾歷經長期機構安置之離院生的「家」意義,以及安置經驗對「家」想像的影響,並在了解後提出相關政策及實務建議。研究將「家」意義分為經驗家及理想家兩個層次和「House」、「Family」、「Home」三個概念,以基礎質性研究為研究方法深度訪談九位在青少年前期即進入機構、至少經歷兩年機構安置的離院生,獲致結論如下: 一、As a House:各機構確實朝著家庭式照顧的理念前進著,但因為模糊的家屋與廳室界線、缺乏空間擁有權以及有限的物品使用權,讓安置兒少與他們所生活的家屋,呈現出某種程度的斷裂,只能透過創造可能的私人空間,增加自己和這個家屋空間的互動。 二、As a Family:即便在理論上可以因著依附發展是多重且持續、並藉由安全堡壘的型塑將機構內的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建構為互相許諾且分享的類家人,但在受訪者的經驗中,要發展出穩定且安全的依附關係並不容易。除了依附的展開並非必然、是需要特意去營造之外,機構生活中缺乏足夠的安全經驗也影響著被照顧者與照顧者雙方的依附發展。 三、As a Home:透過規律的生活、制式的作息表以及和同儕共同重塑規則之過程讓這些安置兒少在機構生活中經驗到「在家感」,對機構的共同回憶也讓這些離院生產生對機構家認同,不過,社會大眾對家以及機構的刻板印象,是他們在建構機構在家感與家認同的一大挑戰。 四、安置經驗對家想像的影響:從受訪者的理想家定義中,可以發現他們對於擁有長期陪伴、互相許諾且共享之家人的共同期待,這也許可以被歸因於在過去生活經驗中的匱乏。此外,在已建立再生家庭之受訪者的經驗中,安置兒少的身分確實會在新婚時讓雙方對彼此有些刻板印象,但在機構中培養出的家務能力也讓他們在經營生活時感到遊刃有餘。 根據以上結論,本研究分別針對家屋空間、類家人關係以及家感受提出建議,最後,在對機構式安置服務的整體建議上,除了建議機構應提供一個最適兒少生長的家庭氣氛、讓安置兒少可以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中成長以及朝向團體家庭模式前進外,也建議政府應在強調落實家庭式照顧理念之際,同時充實其他類型的安置資源、推廣收出養服務,使我國的兒少保護系統更能回應「每一個孩子都應該有一個安全而永久的家庭(兒童及少年保護工作指南)」這樣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