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llection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73871

Browse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3 of 3
  • Item
    北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人員激勵策略與組織承諾相關之研究
    (2020) 沈軍廷; Shen, Chun-Ting
    本研究旨在探討北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人員激勵策略與組織承諾之相關,研究對象為108學年度北部地區大專校院的學生事務人員共356位。本研究編制大專校院學生事務人員激勵策略與組織承諾相關之研究問卷,其中包括個人背景變項:性別、年齡、職位、聘任方式、最高學歷、服務單位、學務工作年資、每月工作薪資;學校變項包含:學校屬性、學校類型、學校規模;激勵策略包含四個層面:合理待遇與福利、健全組織與互動、提升工作成就感、提供自我成長機會;組織承諾包含三個層面:努力承諾、價值承諾、留職承諾。統計方法包括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及多元迴歸分析法,研究結果歸納如下: 一、激勵策略中本研究學生事務人員於「提升工作成就感」感受得分最高,「合理待遇與福利」感受得分最低。 二、組織承諾中本研究學生事務人員於「努力承諾」感受得分最高,「留職承諾」感受得分最低。 三、不同年齡、職位、聘任方式、服務單位、學務工作年資、每月工作薪資、學校屬性、學校類型及規模等個人背景及學校變項對於大專校院學生事務人員的激勵策略有部分顯著差異。 四、不同年齡、職位、聘任方式、服務單位、學務工作年資、每月工作薪資、學校屬性等個人背景及學校變項對於大專校院學生事務人員的組織承諾有部分顯著差異。 五、學生事務人員激勵策略與組織承諾有顯著中度相關。 六、多元階層迴歸分析結果發現,「職位」、「服務單位」、「學務工作年資」、激勵策略之「健全組織及互動」及「提升工作成就感」對於組織承諾具有顯著正向影響關係,而所有因素對於組織承諾之解釋力介於38%至51.8%。 本研究根據研究結果,對於教育行政機關的建議包括:(一)制定相關法規,使學校重視學務人員之激勵策略。對於學校單位的建議包括:(一)制定公平的績效考核機制,並發給績效獎金與公開表揚;(二)支持並給予學生事務人員進修與晉升的管道及機會;(三)提供學生事務人員充分專業自主權及決策參與機會;(四)關心並了解學生事務人員對激勵策略的需求;(五)優先考慮使用學生事務相關專業之主管。對於學務人員的建議包括:(一)充實自我知能,提升自我成就感;(二)嘗試認同並理解學校願景及文化。最後,對後續研究亦提出建議。
  • Item
    大學學生獎懲規範應用研究 -以修復式正義觀點探討
    (2014) 李立旻; Lee, Li-min
    本研究旨在探討大學學生獎懲規範應用研究-以修復式正義觀點探討,探討修復式正義理論的原則及實務型態應用於大學學生獎懲規範之實施困難與配合措施,本研究之目的為:一、瞭解研究參與者對於我國大學學生獎懲規範內容及做法之意見。二、瞭解研究參與者對於修復式正義原則應用於大學學生懲處案件的經驗、認為可能遭遇的問題及對應用的看法。三、瞭解研究參與者對於修復式正義實務型態應用於大學學生獎懲規範的意見及認為可能遭遇的問題。四、探討修復式正義應用於大學學生獎懲規範時應有的配合措施。五、對於修復式正義應用於大學綜合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俾供規劃大學學生獎懲規範之參考。 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方法,透過文獻收集、觀察及以立意抽樣方法,選取七位可以提供可行性意見之資訊豐富的大學學生事務人員,透過深度訪談等方式進行資料蒐集與分析。最後彙整研究成果,向相關單位提出適當的建議。本研究發現主要有下列數項: 一、研究參與者認為大學獎懲規範應用存在兩個問題:獎懲規範內容無法在實務中落實、須配合生活教育宣導。 二、研究參與者建議大學獎懲規範做法應加強銷過資訊提供、強化學務人員輔導學生認知兩部分。 三、大學學生事務人員對修復式正義的原則全數認同,惟對於造成二次傷害、缺乏專業人員的情況有所疑慮。 四、大學學生事務人員對修復式正義實務型態應用認為直接可行,但需要更明確的規則與事例參考。 五、修復式正義實務型態分別適用大學生下列類型行為:輕微案件、無二次傷害之虞、無對象或有單一或多人受害者的案件、多人以上的嚴重案件。 六、修復式正義原則應用可能遭遇的問題:學生不易體會補償而非懲罰的解決方案、學生行為不易改變、學務人員處理能力不足、共同時間不易協調、時間冗長難收及時之效、造成擴大傷害及學生不願公開的問題。 七、修復式正義實務型態應用可能遭遇的問題:學生不願參與、家庭背景的影響、缺乏專業學務人員、難以兼顧加/被害者的權利、學生不易體會對其的影響、共識結果恐流於表面的問題。 八、修復式正義原則應用於大學學生獎懲規範應有配合措施:學生事務人員具備專業知能、透過學校週會加以宣導、擴大參與會議的對象並主動邀請相關成員參與會議。 九、修復式正義實務型態應用於大學學生獎懲規範應有配合措施:將實務型態以影響程度區分並明訂於獎懲規範並於高位階法律中明訂條文、讓學生自己決定是否參加修復式正義程序。 十、其他配合措施則包含校方公開宣導以及主管教育機關規畫宣導。 基於上述的研究發現,本文提出以下之建議,提供學校單位及教育主管行政機關參考: 一、學生事務人員訓練方面:學生事務人員參與法律專業訓練與增進引導、輔導的知能、舉辦以修復式正義為主軸的研習。 二、學校方案設計方面:公開宣導修復式正義的理念、培訓專業學生事務人員協助獎懲委員會進行、學校獎懲規範明訂修補傷害的重要性。 三、教育主管機關支持方面:結合法律賦予強制力、提高教師意願、擴大適用對象。
  • Item
    牆與橋-大學學生事務人員對同志學生態度轉變歷程之研究
    (2006) 孔德; Te Kung
    隨著時代的進步與變化,同志學生們得以透過學校社團、社會同志運動及同志論述的擴展,開始試圖在校園空間中發聲,有的並勇於現身。因此,對於學生事務人員與同志學生互動的經驗,有必要予以更多的重視。本論文主要是以異性戀學生事務人員的經驗為主體,從這些原本排斥到接納同志學生的大學學生事務人員身上,探究刻板印象如何形成以及理解反同性戀態度改變的契機與歷程,並試圖提供一些反同性戀態度改變的可能。 本研究訪談了十位大學學生事務人員,以及二手資料的文獻分析,發現對同性戀刻板印象的主要來源是:1. 大眾傳播媒體再現,強化同志污名;2. 衛教性教育論述,歸因同志為病態;3. 主流基督教會批判同性戀是罪;4. 早期的經驗學習到反同性戀的態度。至於如何溶解同性戀刻板印象,則為:1. 接觸;2. 性別意識的環境氛圍;3. 成長中自我檢視,透過這些經驗、思考與轉化態度與行為。 就重組、建構多元性別的動能而言,認知失調是關鍵機制。而每個人都無法單以一種模式就能夠轉變對同志學生的態度,而是經過多面向的影響以及交互作用而展現出性別意識的覺醒。亦即,態度轉變是一種複雜的動態歷程,需要多方聯結。最後就研究發現,歸納出幾項具體建議,以供學生事務人員、學校及相關機構參考。 關鍵詞:學生事務人員 同志學生 態度轉變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