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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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我國大專校院校園性別事件涉訟之研究(2024) 廖英瑾; Liao, Ying-Jin依據教育部的性別統計,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與性霸凌事件與日俱增,自從《性別平等教育法》(Gender Equity Education Act)立法以來,該法明定各級學校應設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學校除了必須提供符合性別平等教育的課程、教材及教學以外,更要求各級學校受理「校園性別事件」(Gender-related incident on campus)時,應依法成立調查小組進行後續調查、處理,並提供相關救濟。另外,該法規定法院對於校園性別事件的事實認定,應審酌「性平會調查報告」(the investigation report provided by its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Committee),顯見調查報告內容的重要性。本研究聚焦於因校園性別事件而涉訟的大專校院,探究性平會調查報告與行政法院裁判書之間的相關性。為此,本研究整理分析大專校院因校園性別事件涉訟且曾經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的確定裁判書,進而,透過質性研究取徑,邀請性平會承辦人擔任受訪人,瞭解大專校院如何因應因校園性別事件涉訟的法務模式,期以瞭解大專校院因校園性別事件涉訟的現況與挑戰,並提出相關建議。Item 論正當法律程序之理論與實踐 ﹣以大專校院性平事件之調查程序為範疇(2013) 廖英瑾; Ying-Jin Liao隨著婦女自決的公民行動和法入校園的浪潮,我國2004年公布施行《性別平等教育法》,奠定各級學校調查處理「性平事件」(gender equality cases)法制化的里程碑。 外國立法例的「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透過我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引進並闡釋內涵,而具有《憲法》法規範位階的基礎,進而規制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本研究整理歸納大法官解釋當中有關「正當法律程序」的踐行程序,且進一步探究「正當法律程序」是否適用於性平事件的各個行政程序,並聚焦探究「大專校院性平事件之調查程序」(the investigation procedures of campus gender equality cases in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是否落實「正當法律程序」的實踐。 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取徑的深度訪談法蒐集資料,旨在探討參與大專校院性平事件之調查程序者的主觀歷程,為此,邀請六位曾經參與調查大專校院性平事件之受訪者,包括四位教育部調查專業人才以及兩位性平會承辦人。研究者以主題分析法萃取出主題,嘗試勾勒大專校院性平事件之調查程序的樣貌,並逐一檢視並分析是否踐行「正當法律程序」,經分析資料,本研究發現如下: 一、縱使承受負擔與壓力,受訪者仍維持參與性平事件調查程序的動力。 二、大專校院性平事件之調查程序的實施現況:受訪者主觀認知正當法律程序與性平事件調查程序相關,並盡力履行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所要求的踐行程序,此外,法入校園造成多方面的衝擊。 三、大專校院性平事件之調查程序的問題與挑戰:教育人員法律素養不足、學校法律諮詢管道欠缺和調查期間不足。 最後,基於本研究成果提出建議,以供教育主管機關、大專校院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一、對學校的建議:尊重調查報告、給予調查委員更多的支持、成立法務室、禁止對質及增加調查程序所需的經費。 二、對於教育行政單位的建議:篩選調查專業人才庫名單、提供制度化的諮詢管道、函釋內容法制化、延長調查期間、增加調解制度等修法。 三、對於未來研究,提出有關研究主題和增加研究對象的建議。 關鍵字:正當法律程序、性平事件、大專校院性平事件之調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