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朝的官馬─需求、購補與孳養

Abstract

乾隆時期的官馬總數共約26萬至27萬匹,包含在京八旗官馬、駐防八旗與綠營馬、驛馬。在京八旗官馬在乾隆朝前期約有2萬匹,後期逐漸降至1萬匹左右。各省駐防八旗馬數約有11萬6千匹,綠營馬匹總數則為8萬5千匹。乾隆時期全國驛馬約有5萬匹。 清廷每年需要實際購補官馬約5萬1千匹馬。其中,駐防八旗需馬約1萬8千匹,綠營1萬8千匹,驛馬1萬4千匹。乾隆朝的官馬來源,主要有來自北方蒙古地區的口馬、南方各省的土馬,以及新疆地區的準噶爾馬與哈薩克馬。官方的馬匹定價最初是以口馬為中心所訂定。後來在土馬興起之後,才加以修正。口馬的重要性始級無法由其他來源取代,因為哈薩克馬與土馬皆有供給數量不足的問題。 清廷的馬匹生產機制,並非以滿足營、驛所需為設立目的。具有實質撥補營、驛馬匹功能的甘肅與新疆地區馬廠,分別受限於產量與距離,並無法成為營、驛馬匹的主要供應者。 乾隆朝官馬的經費支出模式,營、驛馬互有差異。營馬的經費支應,是購補責任歸私而餵養責任歸公。驛馬的買補與餵養則由統一由清廷負責。乾隆朝對官馬的經費支出,一直尋求降低開支的方法與不斷追求有效的管理。 剖析乾隆朝官馬需求、購補與孳養相關政策措施後,可以發現清廷能充分利用民族關係來滿足自身所需的馬匹。乾隆時期的清廷財政能力相當有限,營馬的購補轉嫁給兵丁負擔,馬匹草料銀兩亦多有挪用的情形。財政能力雖然有限,但清廷的中央與地方政府常能以權宜挪用的方式,來因應經費不足的窘境。這使得清廷能以一財政上的「小政府」,繼續統治中國這一疆域上的「大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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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 馬政, , 馬廠, 驛傳, 行政體系, 農業民族, 游牧民族, 邊疆, 財政, 官馬, 騎兵, 口馬, 土馬, 哈薩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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