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歷史與社會》實驗課程暨教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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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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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中共教育部頒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奠定綜合實驗課程的法源依據。大陸面對這一輪課程改革,借鑑國內外及台灣九年一貫實施社會科的經驗,將歷史、人文地理及其他相關社會科學知識進行整合,成為新的一門綜合文科課程-《歷史與社會》,由教育部主導,在理論與實務的雙重考量下,同時制定了《歷史與社會》課程標準(一)和《歷史與社會》課程標準(二)。
根據《歷史與社會》課程標準(一),上海教育出版社發行新世紀版《歷史與社會》教科書六冊,並於2001年秋季,在38個實驗區推廣;根據《歷史與社會》課程標準(二),人民教育出版社編輯了人教版《歷史與社會》教科書,晚一年,進入實驗區,至2004年9月,挑戰綜合度極高的九年級教材。
兩套《歷史與社會》課程標準,對於實施綜合課程的基本理念和課程目標是一致的。但綜合模式上卻是截然不同,課標(一)採「學習主題型」;課標(二)為「主題整合型」,以統整程度而言,課標(二)略勝一籌。對應之下,人教版《歷史與社會》教材的綜合性高於新世紀版。從《歷史與社會》課程,反觀台灣地區九年一貫課程社會學習領域,受到市場需求、升學考試的影響下,「課程統整」備受教師、家長及整體社會的批評,相較之下,大陸推行課程改革的條件是利多於弊。
本研究以《歷史與社會》課程標準(一)、《歷史與社會》課程標準(二),和新世紀版、人教版教材為研究範圍,分析《歷史與社會》課程及教材,並對照台灣九年一貫社會學習領域,探討兩岸推動統整課程的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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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歷史與社會, 新世紀版《歷史與社會》, 人教版《歷史與社會》, 綜合課程, 統整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