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朝北邊衛所的軍糧問題及其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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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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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太祖(1328-1399)將蒙元勢力逐出塞北以後,必須屯駐重兵於北邊,以鞏固邊防。吳晗研究《明史.食貨志》的記載後認為,洪武朝北邊軍糧之供給,以「軍隊屯田,自給自足」為主,北邊軍糧無虞。王毓銓研究《萬曆大明會典》等材料後以為,軍屯不足以完全自給自足,但仍解決了相當程度的軍食問題。黃仁宇則質疑洪永時期的軍屯成效,並提出當時北邊軍糧供應以「民運糧」為主的不同說法。 本文考察明初史料發現,《正德會典》有關洪武朝北邊軍屯的記載,與《萬曆會典》的敘述有所不同,洪武七年《明太祖實錄》也有「北邊軍食,一出於民」的太祖自述。因此,本文乃逐頁耙梳史料,以釐清洪武時期北邊軍糧供應問題的實際情況。 根據本文的研究,洪武朝軍屯是一個逐漸發展的過程。其中,洪武七年(1374)以前北邊軍屯初辦,成效不彰;因此七年以後,明廷開始推動「董兵屯田」,並逐步奠定了軍屯的基礎;但受到明蒙戰爭情勢的干擾,迄洪武二十一年(1388)以前軍屯成效有限。《明史.食貨志》所描述北邊軍糧主要依賴「軍屯自食」解決的說法,較適用於洪武晚期的解釋,至於明蒙戰爭時期(洪武元年至二十一年,1368-1388)北邊軍糧的供應問題,則另當別論。 依照洪武朝官制規定,軍屯以外的北邊軍糧缺口,戶部必須設法補足,則戰爭時期戶部如何填補此缺口,亦是本文的研究重點之一。根據本文考察,「田賦」輸邊是戶部解決北邊軍糧短缺問題的主要思惟,因此,洪武元年至三年(1368-1370),戶部調撥「南方田賦」以充北邊軍糧;惟三年以後,由於南方田賦多用於供給「首都消費」,戶部乃在北方大興屯田,冀望透過「北方田賦」輸邊以充北邊軍糧。但北方田賦的真正恢復,晚至洪武十四年(1381)左右,因而此前在田賦以外,戶部又運用「鹽課」、白銀、「大明寶鈔」等多種辨法,以協助解決北邊軍糧不足的問題。 惟明蒙戰爭結束後,由於北方邊防威脅減輕,並為去除「病農養兵」之弊,明太祖遂轉而嚴格要求北邊軍士屯田以圖自食,並漸次裁減了戶部支應北邊軍糧的運作,《明史.食貨志》有關邊軍糧食主要由軍屯自食解決,若有不足則輔以鹽糧的說法,較適合描述洪武晚期北邊軍糧的供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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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 明蒙戰爭, 邊防, 軍屯, 戶部, 大明寶鈔, Ming-Tai-Zu, Ming-Mong War, Frontier Defence, Zuen-Tuen, The Board of Revenue, Paper Notes in Ming Dyna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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