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義及其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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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1998-07-??

Authors

劉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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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r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Department of Civil Education and Leadership, NTNU

Abstract

本文旨在探討自由社會的公民教育。公民教育是一種政治社會化的過程,因此必須對這個政治社會所企圖維繫的基本特徵與精神有所瞭解,並傳遞給下一代。民主社會的基礎在於自由主義的精神。自由主義視個人為有目的的存在,個人有能力為自己決定幸福之所在。因此,自由主義除了必須解決對政府的權力作道德上的限制之外,還面對多元價值的事實。自由主義的中立原則就是解決這兩個問題的答案。任何一派的政治理論所著眼的必然是政治社群的成員與國家的關係,這指的也就是公民資格的觀念。坎諾瓦將公民資格區分為法律的、心理的以及行為的三方面。本研究將以此依據藉以分析自由主義的公民資格觀:分別以羅爾斯的理論以及自由主義的公民德行說明心理以及行為要素。民主的存續有賴於我們將自由平等的理念傳遞給新的世代, 這些價值既非啟示的真理 (revealed truth),也非自然習慣,更沒有證據顯示人類天生就擁有這些價值。致力於人類尊嚴、自由平等權利、社會與經濟正義、法治、禮貌、容忍與差異、個人與公民責任、自制與自尊,所有這些都是必須經過教導與學習的。因此,自由社會的活力必須依賴該政治社會有效處理公民教育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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