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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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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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現況探討
    (2013) 朱美銀; Yin-Mei Chu
    本研究旨在探討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現況,透過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調查及訪談,瞭解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對專任運動教練制度的看法,並剖析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目前在職場上所面臨的問題。本研究以目前349位專任運動教練中的13位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以此為對象,寄發13份問卷,並選取其中5位進行訪談。本研究調查所得資料以描述統計進行分析,再輔以訪談資料分析討論,研究結果發現如下: 一、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均具備專業的素養,對於運動訓練及技術經驗的傳承,具有 一定的效果及影響;惟在支援其他學校行政工作下,讓教練功能的發揮產生負面的效應。 二、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對於專任運動教練制度的理解程度,與一般非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無顯著差異;惟在遴聘制度上,應考量原住民族的特殊性,使原住民族地區能建立更完善的培訓體系。 三、目前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在訓練工作上主要面臨的困難,包括選手招募不易、經費不足,以及需要社會支援等。因此,未來整體培訓體系應朝教育與訓練並重,尋求與在地資源整合,以發展具地方特色及優勢的競技運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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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中國武術文化之變遷(1910-1937)
    (2002) 許光麃
    摘 要 為探究1910-1937年期間,近代中國武術文化之變遷。本研究採歷史研究法與文化研究法,以歷史的時間為縱軸,以文化的價值觀、制度及器物為橫軸,將蒐集之史料,加以整理、分類、考證、解釋與批判,最後獲得以下結論: 一、在理論、價值、觀念層次上,傳統武術以「道」與「氣」、「天人合一」及「太極哲理」為基本理論;傳統武術以「形神統一說」、「反者道之動」及「陰陽學說」為基本原則。清末西洋體操與體育概念的傳入,加上舊有的傳統武術,導致彼此概念上糾纏不清,「新、舊」與「動、靜」思想論爭,隨後為發展方向而有「洋土體育」思想論爭,在論爭激盪中武術融會公平競爭、追求極限與客觀量化的觀念緩慢前進,也採借西方科學的理論和方法研究武術。 二、在規範、組織、制度層次上,傳統武術重視「尊師重道」的師承關係,各流派對授徒擇人均有嚴格規定,武德是以「禮」、「仁」為標尺,武術組織以「家族化」、尊祖、崇古、嫡長繼承、等級制度為宗法之特色。西式學校教育制度的建立,明文規定武術為學校體育課程內容之一。在大城市所建立的武術團體,武術組織逐漸系統化,而有明確的宗旨與章則,並朝向武術競技化和規則化的方向發展。 三、在外顯行為和器物層次上,傳統拳術種類繁多,如少林武術、武當武術、峨眉武術、內家拳、太極拳、形意拳、八卦掌、象形拳、南拳、長拳等拳種;武術器械多樣多式,如劍、刀、槍、棍等。西洋運動器物在中國發展過程迅速,武術器械隨地方性運動會的開展,逐級登上全國運動會,並單獨舉辦全國武術運動大會,舉行「國術國考」和「浙江國術游藝大會」等活動,將武術推向海外表演,促使武術邁向國際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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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光復後國民小學體育教師檢定制度之演變及發展過程
    (中華民國體育學會, 1992-12-01) 林玫君著; 劉一民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