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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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立緣起

中國早自漢唐時代與外國有所接觸時便已有譯書的工作開始進行,尤其至清末民初,列強入侵,國事艱困之際,有識之士體認借助西學以促進中國現代化的重要,不少人士毅然投入西書中譯工作,其結果對我國政治社會文化都產生劇烈的衝擊。直至今日,隨著傳播通訊之發達,舉世已成為聲息相關的地球村,如何透過翻譯慎重採擷外國之優點,促進我國之文化科技進步;又如何透過翻譯將我國人民的多方成就傳揚海外,提昇我國之國際地位;都是國家現代化的過程中必須慎重其事的問題。

本所為國內第一所公立之翻譯研究所,歷時四年餘籌劃,於八十五年八月正式開辦。設立之目標,一為配合當前社會所需,兼顧科技整合,培養各領域專業口筆譯人才;另一方面則強調翻譯之學術及理論研究,以配合國家發展政策,擴大國際文化交流,提昇學術研究水準。

良師益友

本所師資陣容強,除積極延聘專任教師,並禮聘國內各大學教授或專家任教。筆譯組教授多為著作等身之名家,如延聘自香港中文大學之劉宓慶客座教授、中研院李奭學研究員等,口譯組教授多為具有從事高層國際會議口譯多年經驗之專家,如陳子瑋、吳敏嘉、周滿華、黃勝美等,都是我國多年來在WTO、APEC等重要經貿談判中協助政府首長折衝樽俎的幕後英雄。此外,為充實學生在文學、語言學、法政、經貿、科技、藝術各方面之素養,更敦請如彭鏡禧、李振清、羅青、席慕德等教授執教。

本所自成立之初,便深受學生之嚮往重視,第一屆招生時即創下近五百人報名,競逐十個入學名額的盛況,現在仍要求TOEFL或IELTS測驗極高成績作為參與入學考試之基本資格。所有學生來自多樣化的大學主修背景,包含文學、教育、新聞、企管、理工、醫學等,又都有優異的中英文造詣;同窗研讀,互相砥礪,自然能精益求精,不斷精進。

淬礪精煉

在課程方面,本所之口筆譯兩組,一年級多為必修科目。全所共同必修科目包括中國翻譯史、翻譯概論研究、初級筆譯練習。筆譯組的必修科目還有比較文體論、筆譯研究方法、進階筆譯練習。口譯組的必修科目包括口譯研究方法、視譯、逐步口譯、同步口譯習。以上的必修科目以外,所有學生都必須修習系列專題講座,從美術、音樂、體育、經貿、工業科技、物理等專題中獲取豐富的背景知識,以利譯事的進行。

一年級結束時,筆譯及口譯組學生均應通過資格考試,以確定其有繼續二年級課程之能力,如不能通過,則不准續修二年級課程。自二年級起,口筆譯兩組課程均分為理論及實務兩個取向。學生可擇一方向努力,分別加強理論研究或實務訓練。修畢相關科目後,學生仍必須接受學科考試及論文考試,始得畢業。在學科考試方面,理論取向學生應以筆試就「口筆譯理論」與「翻譯史」應考,實務取向學生則應就筆譯或口譯專長接受專業考試;論文部分,理論取向學生應提出三萬字以上的學術研究之論文,實務取向學生則可以筆譯作品或口譯實際表現,配合一萬字以上的自我評析報告作為論文。

由於翻譯工作需要深厚的語文基礎與豐富的專業知識,本所也鼓勵學生儘量爭取出國研習的機會,甚至規定除特殊情況外,所有學生在學期間應至國外研習三個月至六個月。本校與多所國外知名大學有合作協定,目前每年師大派往國外交換學生中,有一半是本所學生。

追求卓越

本所自成立之初,便深受學生之嚮往重視,第一屆招生時即創下近五百人報名,競逐十個入學名額的盛況;且採取從嚴教學的高標準原則,許多學生戲稱本所是全國入學最難、畢業更難的研究所,確非虛言。事實上,本所畢業最低學分,筆譯組理論取向學生為37學分,實務取向學生為37學分;口譯組理論取向學生為52學分,實務取向學生為69學分,應該也是全國各研究所少見的規定。但是,本所全體師生都有共識,唯有作最高的自我期許,才能達成超群的成就,因此,莫不兢兢業業,迎接挑戰。相信凡是通過考驗的畢業生,都能依個人志趣,或為國內領導翻譯研究的學者或教授,或為首屈一指的口筆譯專家;共同努力,達成建立翻譯實務專業尊嚴、與提昇翻譯研究學術地位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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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戒嚴時期(1949-1987)好萊塢電影的審查與翻譯
    (2024) 李明真; Lee, Ming-Chen
    臺灣戰後百業蕭條,但電影產業依舊蓬勃發展,好萊塢電影更是成為電影主流,加速美國文化在臺灣的傳播。然而,在戒嚴時期,政府實施嚴苛的電影檢查制度,電影一律須經過層層審查,凡內容觸犯檢查標準者,皆須修改、刪減或禁演。好萊塢電影也不例外,為了避免遭到禁演而血本無歸,好萊塢電影發行商經常須應政府要求,竄改電影情節,甚至對字幕翻譯進行改寫。本文旨在研究臺灣戒嚴時期受到審查的好萊塢電影,透過分析相關歷史文獻,釐清字幕翻譯改寫現象的歷史脈絡和影響,並探討官方審查制度對影視翻譯文本的操縱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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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貓的凝視:兒童文學中驚悚情節的過渡與操縱— 以三版《黑貓》譯寫本及其附文本為例
    (2022) 林虹瑜; Lin, Hung-Yu
    在大眾認知的兒童文學讀本中,直接展現出血腥、暴力、精神異常與恐怖的元素往往在第一時間就受到審查或刪除,避開這類恐怖或靈異的元素甚至成了大部兒童文學創作者與出版者間共同的默契。然而,當標榜給「兒童閱讀」的文本,因為原作的故事與劇情的需要,在改寫的過程中需要保留這些內容,這些立足於灰色地帶的作品究竟該用什麼樣的面貌來到讀者的手中。筆者嘗試用成人驚悚文學改寫成兒童讀物的繪本與短篇故事,探討給青少年讀者的文本是否能夠藉由操縱、改寫與附加文本(家長手冊、閱讀引導、注釋與插畫),讓目標受眾(兒童與青少年)在欣賞文學之美的同時,更能享受閱讀的權利。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的方式,分別觀察來自三版分別來自英文源文以及日文源文的中文譯本,透過檢視改寫過與非改寫過的源文本之中,四類所謂「兒童不宜」的情節,了解兒童讀物在譯寫過程中是否進行改編或刪減等操縱,以及是否對劇情進行移動或增補;同時也加上對於出版品本身附文本的增補,協助兒童讀者更能夠理解原本為成人設計的情節。透過這樣的研究,筆者希望能夠對於兒童讀物在驚悚與恐怖情節的接受有更進一步的辯證,讓兒童在閱讀的時候不僅能享受文學的樂趣,更能獲得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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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家譯者─從《鹿鼎記》英譯本看譯者操縱
    (2013) 扶逸蕙; Diane I-Hui Fu
    1969年三月,中國和蘇聯為了烏蘇里江的珍寶島發生武裝衝突,同年十月,金庸武俠小說《鹿鼎記》開始連載於香港《明報》,直至1972年連載完畢,內含許多不利俄、荷甚至其他歐洲國家形象的內容。1997年,《鹿鼎記》英譯本問市,2002年,譯本三卷全數出版,譯本內,侮辱俄、荷等國的內容卻被大幅刪除、淡化甚至改寫,本研究試圖透過文本分析法,觀察譯本遭操縱的情形,並根據比利時學者勒菲弗爾(André Lefevere)的翻譯改寫理論探究譯者操縱譯文的原因。 本研究發現譯者干預譯文是基於自身的譯者定位、自己的族群身分和承襲的翻譯傳統。譯者以文化外交官自居,因此小心不讓譯文引發任何負面效應,此外,譯者身為英國人(歐洲人),自然傾向擁護符合歐洲人利益和信念的價值觀,並排斥毀損同胞形象或違背歐洲人觀念的內容。譯者也尊崇他們從前輩或老師那裏承接的一套翻譯觀和翻譯傳統,這套傳統認為譯者為了幫助讀者理解甚至喜歡譯文,可以改寫譯文,甚至發揮創意,增添原文沒有的文句。 由此可證《鹿鼎記》英譯者確實基於意識形態因素操縱譯文,研究結果符合勒菲弗爾的翻譯改寫理論。 本研究顯示當翻譯研究脫離「忠於原文」的標準,將譯本置於歷史社會脈絡下檢視,才可突顯譯本「失真」問題背後的千絲萬縷因素,並培養研究者對翻譯及翻譯研究的深度視野,這是《鹿鼎記》英譯者在娛樂讀者之外,另一個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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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譯者的知識份子角色──以喬治歐威爾《一九八四》譯本探討政治背景對翻譯之影響
    (2007) 蔡昀汝; Yun-ju Tsai
    作為一個受過專業訓練的譯者,並不只是單純具有雙語能力之文化掮客、或知識獨占者,而是能運用雙語能力之優勢,成為艾德華‧薩依德(Edward W. Said)所謂的「知識份子」,身負文化傳遞的責任。 根據薩伊德的觀點:知識份子的形象是「具有能力『向』(to)公眾以及『為』(for)公眾來代表、具現、表明訊息、觀點、態度、哲學或意見的個人。而且這個角色也有尖銳的一面,在扮演這個角色時必須意識到其處境就是公開提出令人尷尬的問題,對抗(而不是產生)正統與教條,不能輕易被政府或集團收編,其存在的理由就是代表所有那些慣常被遺忘或棄置不顧的人們和議題。 一本好的譯作,會帶來重大的影響,啟迪民智、引發進步的動力。尤其在資訊封閉、言論自由受到箝制的社會,譯者(有時候是出版社或總編輯)所扮演的角色更是關鍵--譯者其實是文化傳遞與知識散播的一環。傅科指出:「若沒有一個溝通、紀錄、積累和轉移系統,任何知識都不可能形成,這系統本身就是一種權力形式,其存在與功能和其他形式的權力緊密相連。 反之,任何權力的行使,都離不開對知識的汲取、佔有、分配和保留。」由此可以看出:當譯者沒有意識到身為知識分子的責任,在權力的系統中,他充其量不過是個權力施加的客體或載體,但是當他轉換念頭,具有深刻的自我意識,那麼譯者的所作所為,包括選擇要翻譯哪些作品、如何翻譯作品,都是在行使其選擇與表述的權力,這時他就是一個行使權力的主體。權力的主客體轉換就是這麼微妙,僅在一念之間。 誠如勒菲弗爾所言,社會乃多元系統的集合體,文學系統與其他系統互動,也屬於社會多元系統的一部份。而翻譯自屬於文學系統,必定受到譯者或當權者的意識形態與文學觀的支配,無法真確反映原文的面貌,因此他把翻譯、編輯、文集編纂、文學史和工具書的編寫等等,一律稱為「改寫」,而改寫就是「操縱」,是為權力服務的有效手段。而其中他認為影響翻譯的三大因素為「贊助力量」(patronage)、「文學觀」(poetics)與「意識形態」(ideology)。 本文藉由喬治‧歐威爾的政治預言作品《一九八四》之中文譯本在台灣、中國大陸與香港的譯介情形,試圖探討譯者在翻譯過程中,受到政治背景(權力)之影響,望能解開譯者腦中黑盒子的秘密,檢視譯者是否忠實於知識份子的使命,亦或受到外界壓力而影響詮釋之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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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連魁》之「異/譯」性戀
    (2007) 蔡淑菁; Su-Ching Tsai
    本文旨在檢視王爾德的小說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與王大閎齊名之譯作《杜連魁》之間對同性戀議題的不同發揮。探討《杜連魁》譯本雖可見於華人的評論、譯評及學術研究領域,但探討範圍大多侷限於語言或文化的對等,尚未有研究深入探討同性戀的議題是否在翻譯中喪失及其此喪失的過程,甚至連原作的同性戀書寫也常受到忽略。我的研究以傳統翻譯的定義來評析王大閎的譯作,也就是假設原文有可譯的涵義,一來是因為此種研究角度能直接點出我所想發掘的呈現差異,二來則是因為譯者及譯作本身宣稱忠實,並長久以來被冠上忠實翻譯的光環,並為大多數的讀者、研究者所信服,我刻意運用這種標籤來探討譯文,質疑同性戀主題是否也如譯者所言,信實地呈現。根據此研究角度,我先分析王爾德的情慾書寫,然後再剖析王大閎的處理策略。 研究發現,王爾德的情慾表達是建立於偽異性戀架構之上,再佐以繁多同性戀情欲轉喻,因此充滿了暗示性的書寫。而王大閎的譯作則是偏離原作傳遞的同性戀身份論述,並把外觀的掩護轉換成故事的內容。一方面,譯者運用中國古代男色來描寫同性情慾,但因為中西性別、情慾文化觀點不同,這促使譯文偏離王爾德傳達的同性戀意識。再來,譯者加強道德警世寓言的意味,強化異性戀架構,並融入中國男性道德觀,使得原先是講述置身於衣櫃內同性戀者的故事,搖身變成了道德敗壞而言形放蕩的花花公子。王大閎的翻譯策略顯露了典型的異性戀者對同性戀者的雙重態度(homographesis)。本研究得到的結論乃是,同性戀書寫因該性傾向之邊緣、次文化及受歧視的地位,而必須發展出暗示性的書寫方式,譯者可因個人目的、喜好,輕易地在譯文中消弭同性戀情慾。故翻譯研究在探討牽涉同性情欲的書寫時,不應完全誠服於翻譯忠實的標籤,而忽略了潛在的同性情慾改寫。有鑒於王大閎當時翻譯時台灣同性戀論述及書寫資源皆有限,他仍可介入操縱,並遮掩他的改寫,消弭同性情慾,以當今蓬勃發展的男同志與女同志文化,可想見會釋出更多複雜的因素、改寫策略及操縱的可能性。同性戀書寫,可因翻譯而強化、顯現、出櫃,但翻譯也可能改變、消弭、移除此情慾。本文指出同性情慾翻譯的操縱,唯研究範圍有限,有待日後研究,尤其是有關華語的翻譯,以繼續探討翻譯與同性戀情慾書寫之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