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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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系簡史
  本系之前身「特殊教育中心」係於民國六十三年十月在教育部「加速特殊教育發展計畫」下設立,為國內第一個負責推動特殊教育工作的機構。目前系內近半數之教師均曾在入系前接受過中心之洗鍊,擔負在職教師研習、學術研究交流與推廣服務等承先啟後之重責。在此深厚基礎之上,先於民國七十五年由當時的特殊教育中心主任吳武典教授籌創特殊教育研究所(碩士班),繼於民國七十九年設置大學部(統稱特殊教育學系),民國八十一年增設博士班,而成為一個完整的特殊教育師資培育機構。為有效統合系所資源,民國一○四年起特殊教育學系及復健諮商研究所改採「一系多所」方式運作。民國八十一年林幸台教授繼任系主任,其後之系主任分別為林寶貴教授、張蓓莉教授、王振德教授、盧台華教授、張正芬教授、郭靜姿教授、洪儷瑜教授及陳心怡教授(現任)。民國八十八年及民國九十二年本系進一步開辦暑期教學碩士班及暑期行政碩士班。為因應特殊教育師資的迫切需求及師資培育多元化管道的實施,又於民國八十三學年度增設特殊教育輔系課程,以供本校各系學生選讀。此外,自民國七十六年起,本系即陸續開辦「中小學教師暑假研究所學分班」、「特殊教育專業學分研習班」等,並於九十學年度辦理「學士後特殊教育師資班」,以提供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之機會,民國八十八年及九十二年進一步開辦暑期教學碩士班及暑期行政碩士班,民國一○五年暑期教學碩士班轉型為暑期特殊教育碩士在職專班,以提昇特殊教育相關領域人才之專業研究能力。本系創立迄今因基礎紮實、師資優良、課程深具特色,已成為國內培育特殊教育師資與專業人才,以及從事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之重鎮。
二、 任務與目標
 

本系之任務與目標為培育優質特殊教育人才、深化特殊教育學術研究、引導特殊教育全面發展及促進社會關懷與融合。

 

(一) 培育人才

 
1.

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特殊教育教學、研究及行政領導人才。

(1) 大學部:培養中等以上學校特殊教育師資。
(2) 碩士班: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特殊教育專業及行政人才。
(3) 博士班: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學術研究、教學或行政領導專業人才
2. 提供各級學校特殊教育或相關工作人員在職進修研習。
(1)

暑期碩士班:提昇小學或中等以上學校在職教師及行政人員之特殊教育知能。

(2) 研習班:含短期及學分研習。
3. 培育特殊教育相關領域之人才,包含:大專院校資源教室輔導人員、教育行政人員、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人員、各類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基金會、個人工作室、輔具相關公司/機構服務人員。
4. 提升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之特教知能,包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師、聽力師、社工師等人員。
  (二) 學術研究
 
1.

從事各類特殊教育研究。

2. 進行特殊教育相關政策之規劃研究。
 

(三) 推廣服務

 
1.

辦理國際及校際之學術研討與交流,推廣實驗研究成果。

2. 出版特殊教育刊物、傳遞新知。
3. 輔導辦理特殊教育學校(班)及相關機構之教學與研究。
4. 從事特殊教育宣導工作,導正社會大眾之觀念與態度。
三、 學生人數(105年10月24日更新)
 
 

在校生人數

畢業生人數

大學部

186

983

特教碩士班

86

363

復諮碩士班 50 74

特教博士班

55

73

教師在職碩士學位班

81

273

特殊教育在職專班 25 0

 

四、 課程結構
  (一) 大學部
 
1. 修業規定
 

本系學士班學生分「師資培育組」及「非師資培育組」兩組。「師資培育組」學生畢業需修畢138學分,「非師資培育組」學生畢業需修畢128學分。此外,學生並得依興趣選修輔系、雙主修及各種學分學程。

2. 特色
 
(1) 建立核心課程,以為學生共同必選學分
 

本系成立之初,在課程設計上分為智障、語障、聽障、視障及資優五組,供學生選修至少二組。然為因應融合教育思潮及師資培育趨勢,民國八十三年乃納入各類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之必備與通用課程,以「輕度障礙組」為本系學生共同必選組別,建立特殊教育通才訓練之核心課程。民國九十三年更擴充此組之學分數並改名為「身心障礙綜合組」,以更臻完善。目前本系學生可由身心障礙綜合組、身心障礙綜合+資優組、資賦優異組三組中至少選一組為必修組別,另有重度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三組之課程設計,學生可依個人興趣選修。

(2) 加強教材教法與實習課程,使理論與實務密切結合
  本系各組教材教法及實務課程皆分別規劃,在教學實習方面,除全校一致要求之大四教學實習外,學生之實習課程尚包括「特殊學生評量實務」與身心障礙綜合組之「特殊教育教學實習(輕/重)」,俾利理論與實務之密切結合。
(3) 訂定學生社會服務辦法,增進學生實習與歷練之機會 
  本系自九十學年度起規定每位學生每學年必須參與社會服務十小時,四年共計四十小時,以為畢業之必備條件,並藉此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校外各項活動,進而與特殊需求者多作直接接觸,及與家長及相關福利團體充分聯繫,以增進其實習與歷練之機會。
  (二) 研究所
 
1. 修業規定
 

碩士班學生依規定需修畢30學分之課程,並繳交碩士論文一篇,口試通過後授予教育碩士學位。博士班學生依規定需修畢30學分之課程,並通過學科考,提出修業期間發表之學術性論著一份及口頭發表專題討論一場後,始得提出論文計畫口試;通過口試後著手進行論文研究,至少一學期後始能提出論文,口試通過後授予教育博士學位。

2. 特色
 
(1) 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分組設置
  碩博士課程除共同必修、共同選修(含理論與研究、統計與研究法、行政與制度)外,自民國八十八年起課程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兩組,以達專精並符合入系前學生之興趣與選擇。
(2) 兼重實務課程
  為求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碩士班開設有身心障礙教育實務、資優教育實務;博士班開設有研究實務、行政實務及教學實務等必選課程。
(3) 特殊教育專題討論,師生共同參與
  碩博士學生必修二學期之特殊教育專題討論各一學分課程,由系上教授輪流擔任課程設計與執行。每學期根據議題的發展趨勢與重要性,分別邀請不同領域之學者專家,分享其專業經驗與研究成果,並開放給本系所有有興趣之師生共同參與研討。
五、

組織

  (一)師資
  本系現有專任教師18名,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6名、助理教授4名和助教4名。另有名譽教授3,兼任教師11名。專任教師多數均曾留學美、日、英等國,且專精領域相當多元與廣泛。
  (二)分工
  本系每位專任教師均需參與系務發展工作,根據有關議題,採定期與不定期方式開會,以發揮群策群力之效。工作小組分為系務分工與專業分工兩項。系務分工計有人事組、經費設備組、學生輔導組及研究發展組共四組,每位教師至少需選擇參與其中二組。專業分工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二組,依教師之專長,每位至少加入其中一組。此外,設有特殊教育學刊編輯小組,由系上教師輪流擔任小組成員與執行編輯工作,並根據突發之議題與學術研討會之舉辦隨時設立任務編組,以利系務之運作。
六、  特色與成果
   (一)辦學與研究特色與成果
 
1. 執行研究專案,表現優異。
 

本系教師積極執行研究專案,過去五年間主持國科會及教育部等單位委託之專案研究計劃案約100餘件。

2. 發表學術論著,成果豐碩。
  本系教師除上述主持研究計劃外,亦定期發表其研究成果於國內外學術刊物及學術研討會,或由出版公司出版專著,成果豐碩。
3. 舉辦學術研討會,促進學術交流。近期辦理的重大學術活動如下:
 

*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八十五年) 
*海峽兩岸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八十六年) 
*身心障礙教育研討會(民國八十七年) 
*情緒障礙特殊教育國際研討會(民國八十八年) 
*2001數學學習障礙研討會(民國九十年) 
*2002第八屆亞太地區聽障會議(民國九十一年) 
*2003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二年)
*2004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三年)
*2005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四年)
*2006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五年)
*2006第九屆亞太資優會議(民國九十五年)
*2007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六年)
*2007第十八屆亞洲智能障礙聯盟大會(民國九十六年)
*2008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七年)
*2009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八年)
*2011第三十五屆國際學習障礙研究學社年會暨華文學習障礙國際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1中日特殊教育學術交流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1華文地區「資優教育行動方案之實踐與展望」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2大學推動資優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一○一年)
*2013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特殊教育學生需求與支持(民國一○二年)
*2014世界關懷自閉症日國際學術研討會(民國一○三年)
*2014國際自閉症類群教育研討會(民國一○三年)
*2014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融合教育之回顧與展望(民國一○三年)
*2015東亞讀寫國際學術研討會(民國一○四年)
*2015臺灣師範大學姊妹校聯合特教論壇(民國一○四年)
*2016第一屆亞太地區正向行為支持國際研討會(民國一○五年)

4.

出版學術性刊物,深受肯定

自民國七十四年出版「特殊教育研究學刊」,陸續獲得國科會優等期刊獎、政府出版服務評獎之連續性出版品類「優良出版品」獎、國科會教育學門教育學術期刊評比第一級刊物,且自2003年列入TSSCI觀察名單,於2004年列入正式名單迄今。

  (二) 服務成果
 
1. 本系多位教授曾任或現任國際性或全國學術組織的負責人(理事長或主席),包括:世界資優教育協會(吳武典教授)、亞洲智能障礙聯盟(盧台華教授)、亞太資優教育聯盟(郭靜姿教授)、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張訓誥教授、 林幸台教授、林寶貴教授、盧台華教授、張蓓莉教授、張正芬教授)、中華資優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王振德教授、郭靜姿教授、陳昭儀教授)、中國輔導學會(林幸台教授、吳武典教授)、中國測驗學會(吳武典教授、林幸台教授)、中華民國視障教育學會(張訓誥教授、杞昭安教授)、中華民國師範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中華民國溝通教育學會(林寶貴教授、 杞昭安教授)、 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學會(林幸台教授、吳亭芳教授)、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和台灣學習障礙學會(洪儷瑜教授)。
2. 本系教授亦積極參與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有關特殊教育之推行工作,包括擔任行政院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委負、教育部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少年輔導委員會委員、特殊學生鑑定輔導委員會會委員、特殊教育評鑑委員等,以拓展服務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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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縣國民中小學專任輔導教師與特殊教育教師跨專業合作經驗探討
    (2022) 雷孟珊; Lei, Meng-Shan
    本研究旨在探討澎湖縣國民中小學專任輔導教師與特殊教育教師跨專業合作之現況與具體做法,以了解輔導領域與特殊教育領域雙師合作的正向經驗與負向經驗。研究結論如下:一、澎湖縣國民中小學專輔教師與特教教師跨專業合作現況(一)、澎湖縣特教發展現況與限制可以從學校面、文化面與政策面分析,各面向相互影響。(二)、專輔教師與特教教師工作內容依學校規模有所差異,全體專輔教師皆須進行發展性與介入性輔導工作,部分小校專輔教師需兼授綜合活動領域輔導課與兼任校內行政;特教教師為進行鑑定、教學、親師生輔導與推動校內外特教業務等工作。(三)、專輔教師與特教教師合作起因共同點來自討論個案狀況,其餘因行政業務與課程教學需求之緣故而有交集。二、澎湖縣國民中小學專輔教師與特教教師跨專業合作之正向經驗(一)、促成專輔教師與特教教師跨專業合作之正向經驗條件與個人特質、地理位置與互動頻率有關。(二)、達成專輔教師與特教教師跨專業合作正向經驗具體做法包含「建立平時的初級預防」與「以個案為中心的互動」。(三)、專輔教師與特教教師從跨專業合作裡得到的收穫為解決個案困境、能提供身心支持與給予自省和專業成長的機會。三、澎湖縣國民中小學專輔教師與特教教師跨專業合作之負向經驗(一)、影響專輔教師與特教教師跨專業合作之負向經驗三要素為「個人理念」、「角色期待」與「專業知能」落差。(二)、專輔教師與特教教師跨專業合作之負向經驗因應為調整溝通方式、年資經歷的淬鍊,以及平時自我專業增能,使雙方的價值觀達到平衡點,成為相互信任與支持的夥伴關係。依據上述研究結果,本研究針對專任輔導教師與特殊教育教師、學校單位、教育主管機關及未來研究提出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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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教教師對自閉症學生應用實證本位教學現況之調查研究-以大台北地區為例
    (2021) 陳美雲; Chen, Mei-Yun
    本研究以大台北地區258位國中小在職特教教師為研究對象,探討其對自閉症學生應用實證本位教學之現況,並進一步探討特教教師的背景變項對實證本位教學熟悉程度及使用頻率的差異情形。本研究以自編之「實證本位教學(EBP)應用於自閉症學生之現況調查問卷」為研究工具,問卷所蒐集之資料以描述統計、皮爾森積差相關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方式加以分析。研究結果如下: 一、國中小特教教師對於28種實證本位教學整體的熟悉程度,為「中高」程度。其中「增強」、「直接教學」、「提示策略」、「示範」、「工作分析」、「消弱」、「視覺支持」等策略,熟悉程度落在「高」程度,「音樂輔助介入」的熟悉程度落在「中低」程度,其餘皆落在「中高」程度。 二、國中小特教教師對於28種實證本位教學整體的使用頻率,為「中高」程度。其中「增強」、「直接教學」、「示範」、「提示策略」、「工作分析」、「視覺支持」等策略,使用頻率落在「高」程度,「擴大及替代性溝通系統」、「音樂輔助介入」的使用頻率落在「中低」程度,其餘皆落在「中高」程度。 三、國中小特教教師對實證本位教學方法熟悉程度與使用頻率呈現高度相關。 四、任教階段、是否參加過有關EBP的研討或相關培訓、是否研讀過與EBP有關的書籍或文獻對於熟悉程度及使用頻率有顯著差異。另外特教教學年資對於熟悉程度亦有顯著差異。 五、影響特教教師較常使用某些實證方法的原因為: 符合自閉症學生的需求、曾有過成功的經驗、清楚了解這些實證教學方法該如何運用、清楚了解這些實證教學方法的內涵、教學環境提供足夠支持及其他。不常使用某些實證方法的原因:受教學環境限制、不了解這些實證教學方法該如何運用、不了解這些實證教學方法的內涵、不符合自閉症學生的需求、很少有成功的經驗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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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特教教師管教類型之調查研究
    (2010) 張家瑜; Chang, Chia-Yu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探討國中特教教師的管教類型現況。 本研究研究方法採問卷調查法,調查對象為452名國中智障集中式特教班與不分類資源班之特教教師,以自編之「特教教師管教類型量表」作為研究工具,所得資料以卡方檢定等統計方法進行處理。 本研究之主要發現如下: 一、當前國中特教教師所採用的管教類型以「放任型」為最多,「協商型」次之,「支持型」再次之,而以「強迫型」與「妥協型」為最少。 二、男性特教教師採用的管教類型以「支持型」為最多,而女性特教教師則以「放任型」為最多。 三、年長的特教教師採用的管教類型以「強迫型」為最多,而年輕的特教教師則以「協商型」為最多。 四、中部地區的特教教師採用「支持型」與「協商型」的管教高於其他地區的特教教師。 五、不同婚姻狀況、任教年資、任教型態、特教專業背景、班級人數及學生障礙程度之特教教師,在管教類型上皆未達顯著差異。 最後,本研究根據上述發現,提出對教育行政機關與師資訓練單位、學校與特殊教育教師及未來研究等三方面的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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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特教教師對特殊教育評鑑意見之調查研究
    (2009) 李美慧; Lee Mei Hui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北市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評鑑意見之調查。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以95-97學年度曾接受過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務評鑑之特殊教育教師為研究對象,調查問卷回收率為62%(178名)。本研究工具為自編之「特殊教育評鑑意見之調查表」,所得資料以次數分配的百分比、平均樹、獨立樣本t考驗、變異數分析,進行統計處理和分析。研究結果歸納如下: 一、行政人員對特殊教育評鑑同意程度高於導師、導師高於專任教師的情形,顯示行政人員對特殊教育評鑑的看法最佳,其次是導師,最差是專任教師,然而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教評鑑的看法大都在中等程度以上。 二、不同背景變項之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評鑑看法,不會因為性別、任教階段和評鑑年度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然而在年齡、擔任職務、特教專業、特教年資、學校規模和準備時間等變項則達到顯著差異。 三、多數特教教師都傾向認為理想之特殊教育評鑑應結果公佈、結果文字化、結果進行追蹤、依結果作為獎勵標準、減少現有評鑑向度,並將特殊教育評鑑整合於校務評鑑中。而在著重的部份,除了導師希望著重行政評鑑外,行政人員和專任教師希望著重教學評鑑;在評鑑的標準中,行政人員和導師希望各校的評鑑標準相同,專任教師則傾向中立的立場。 最後,依研究結果對教育行政單位、學校教師和行政人員提出建議,以作為未來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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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國民中學特教教師專業承諾之研究
    (2011) 王衍力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北市國民中學特教教師專業承諾的現況,並分析不同背景變項之臺北市國民中學特教教師專業承諾之差異情形。 本研究主要採用問卷調查法進行研究,以2011年度531名現任特教教師為取樣範圍,隨機取樣,總計抽取198名教師,正式問卷發放份數總計為198份,有效問券175份,有效問卷回收率88%。依據所得資料分別以描述統計、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資料分析,經分析所得結果如下: 一、臺北市國中特教教師具有高度的教師專業承諾。 二、特教教師專業承諾各層面得分大小依序為專業倫理、專業認同、研究進修、工作投入和留業意願。 三、臺北市國中特教教師在不同個人變項之年齡、服務年資對教師專業承諾具有差異。 (一)不同年齡的特教教師在在「整體教師專業承諾」上51歲以上組大於31至40歲組。 (二)不同服務年資的特教教師在「整體教師專業承諾」上16至25年組大於6至15年組。 四、臺北市國中特教教師在不同個人變項之性別、目前擔任職務、特教專業背景無差異。 五、臺北市國中特教教師在不同學校背景變項之學校規模和任教班別對教師專業承諾具有差異。 (一)不同學校規模的特教教師在「研究進修」上有顯著差異,學校規模25至48班組大於24班以下組,但在「整體教師專業承諾」上並無顯著差異。 (二)不同任教班別的特教教師在在「整體教師專業承諾」層面上特殊學校國中部組大於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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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國中特教教師學校組織氣氛與工作滿意度之研究
    (2013) 王仲瑜; Chung-Yu Wang
    本研究旨在探討新北市國民中學特教教師知覺學校組織氣氛與工作滿意度之現況,並分析不同教師背景變項在學校組織氣氛與工作滿意度所知覺的差異,進而探究學校組織氣氛與工作滿意度之間的關係。 因應研究目的,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以「國民中學身心障礙類特教教師知覺學校組織氣氛與工作滿意度調查問卷」為研究工具,受試者為新北市40所公立國中之教師,共發放188份問卷,回收174份,回收率為92.55%,有效問卷共174份,可使用率為100%。本研究以SPSS for Windows 20.0版統計套裝軟體進行描述性統計、皮爾森積差相關、獨立樣本t檢定、獨立樣本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以及多元逐步迴歸等統計方法分析所得資料。 經由歸納與統整調查研究結果,本研究獲致以下結論: 一、新北市國民中學特教教師對於學校組織氣氛及工作滿意度的感受普通,屬於中等程度。 二、新北市國民中學特教教師在知覺整體學校組織氛與整體工作滿意度方面,呈現顯著正相關。 三、不同性別、學歷、目前職務的新北市國民中學特教教師知覺學校組織氣氛與工作滿意度無顯著差異。 四、不同年齡、特教專業背景、學校規模的新北市國民中學特教教師對於學校組織氛與工作滿意度的感受達顯著差異。其中年齡為41歲以上、特教專業背景為其他、學校規模為 36班以下的教師對於學校組織氣氛與工作滿意度皆有較佳的感受。 五、不同服務年資的新北市國民中學特教教師對於學校組織氣氛的感受達顯著差異,工作滿意度則無顯著差異。其中服務年資為5年以下、11年以上的教師對於學校組織氣氛有 較佳的感受。 六、新北市國民中學特教教師知覺學校組織氣氛的程度能有效預測工作滿意度。其中「校長支持行為」、「教師奉獻型行為」、「教師疏離型行為」對於「整體工作滿意度」具 有正向影響力。 根據上述結論,本研究分別針對教育主管機關、國民中學教育人員,以及未來研究者提出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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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教育教師風險知覺與風險管理之關係研究
    (2019) 陳映君; Chen, Ying-Chun
    本研究旨在探討特殊教育教師風險知覺與風險管理之現況及程度,並透過比較不同背景變項在風險知覺程度與風險管理程度之差異,進一步分析瞭解風險知覺與風險管理之相關與預測情形。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以屏東縣、高雄市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教師為研究對象進行分層隨機抽樣。研究工具為自編之「特殊教育教師風險知覺與風險管理問卷」,共發出210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172份。所得資料以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 t 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雪費法、皮爾森積差相關、逐步多元迴歸分析進行統計分析。 根據資料分析結果可以歸納得知,特殊教育教師在風險知覺與風險管理之現況皆為「中高程度」;而其在風險知覺中之「學校行政」層面之得分最高,在風險管理中則以「風險迴避與保留」層面得分最高,即顯示特殊教育教師對於學生行政相關的事件較有風險的知覺與概念,且在進行風險管理時經常選擇以風險迴避、保留的方式進行風險事件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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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島之呼喚-馬祖地區特殊教育教師之教學實踐
    (2017) 曹家嘉; Tsao, Chia-Chia
    離島地區受到交通不便、資源不足、人力缺乏等因素,容易導致教育落後、文化不利、城鄉差距等問題。然而,從近年來政府多項計畫與政策、文獻回顧、研究者自身經驗中,研究者體認到離島地區並非僅擁有不利因子,實際上也存在著許多有利因子。 本研究之目的為了解馬祖地區特殊教育教師在教學實踐上的有利因素、不利因素與因應,進而彙整出馬祖地區特殊教育教師教學實踐之優勢。本研究採取之研究方法為質性研究的紮根理論,選取四位分別來自於不同學校的特教教師進行深度訪談,藉由教師敘述了解教學實踐之全貌,再進一步蒐集書面資料加以驗證。 結論為馬祖地區特殊教育教師在教學實踐上所能掌握的五個優勢為:一、教育主管機關及學校行政給予豐沛的協助與經費支持;二、教師擁有充足完善的專業進修機會以縮短城鄉差距;三、特教課程有效地變通與結合以克服環境弱勢;四、教師靠著團隊意識與革命情感透過跨校合作以因應人力不足;五、普通班師生對特殊學生接納性高且學校具備融合教育之理念。最後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作為教育行政機關、特教教師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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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國中特教教師親師溝通與教學效能之研究
    (2015) 劉佳蓉; Liu, Chia-Jung
    本研究旨在瞭解臺北市國中特教教師親師溝通與教學效能之現況,分析教師背景變項(性別、有無子女、教學年資、兼任職務、特教專業背景)在親師溝通、教學效能的差異,最後探討親師溝通與教學效能間的關係與預測之情形。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以186名臺北市公立國中特教教師為施測對象。 結果發現:(1)親師溝通方面,臺北市國中特教教師在按家長需求尋找適當的溝通方式、重視家長對學生問題的看法和感受、常溝通學校可利用的相關資源、且會以學生的需求為出發點說服家長得分較高;然而,在關心學生家庭、主動說明特教行政相關法令與措施、告知學生在校行為表現、以及尋求第三方協助解決問題等方面則得分較低。(2)教學效能方面,臺北市國中特教教師會在教學前精熟教學內容、能以多樣化的教學活動提升學生專注力、與學生保持良好師生關係、且會依據評量結果調整教學內容、方法與進度得分較高;然而,在依學生個別能力擬定教學目標、把社區資源融入教學、針對學生行為使用有效介入方案、以及與其他教師討論/分享學生學習成果與教學經驗等方面則得分較低。(3)女性、有子女、及服務年資在5年以下或26年以上的臺北市國中特教教師,自評親師溝通情形較佳。(4)女性、無兼任行政職務、及服務年資在5年以下或26年以上的國中特教教師,其自評教學效能表現較佳。(5)整體而言,臺北市國中特教教師親師溝通與教學效能間具有顯著正相關,親師溝通在各方面對於教學效能皆有顯著之預測力,顯示教師若自評在親師溝通表現較佳者,往往亦會自評具良好的教學效能。由於臺北市國中特教教師的親師溝通可預測其教學效能,因此,本研究針對調查現況結果提出數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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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人格特質、幸福感與專業承諾之關係
    (2018) 呂易瑾
    本研究旨在探討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人格特質、幸福感與專業承諾之關係,在文獻分析的基礎下,採用問卷調查法,以「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人格特質、幸福感與專業承諾問卷」為研究工具,共收回309份有效問卷;所得資料以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雙因子變異數分析等方式進行統計分析,進而了解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人格特質、幸福感與專業承諾之現況、差異情形與三者之間的關係。 根據資料分析結果,本研究的結論摘要如下: 一、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之人格特質以「友善性」傾向最為明顯。 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之幸福感感受屬於中等程度。 三、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之專業承諾屬於中高程度,其中特別重視「專業倫理」和「專業認同」。 四、不同「性別」、「年齡」及「服務年資」的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在人格特質的表現上會有所差異。 五、不同「服務年資」的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在幸福感的感受上有差異。 六、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的專業承諾不因背景變項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七、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的「開放性」、「嚴謹性」、「外向性」及「友善性」人格特質越高者,其專業承諾的表現也越高。 八、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的幸福感程度越高,其專業承諾越高。 九、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的人格特質與幸福感對專業承諾的影響沒有交互作用,故兩者之間的關係不會影響個體對專業承諾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