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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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系簡史
  本系之前身「特殊教育中心」係於民國六十三年十月在教育部「加速特殊教育發展計畫」下設立,為國內第一個負責推動特殊教育工作的機構。目前系內近半數之教師均曾在入系前接受過中心之洗鍊,擔負在職教師研習、學術研究交流與推廣服務等承先啟後之重責。在此深厚基礎之上,先於民國七十五年由當時的特殊教育中心主任吳武典教授籌創特殊教育研究所(碩士班),繼於民國七十九年設置大學部(統稱特殊教育學系),民國八十一年增設博士班,而成為一個完整的特殊教育師資培育機構。為有效統合系所資源,民國一○四年起特殊教育學系及復健諮商研究所改採「一系多所」方式運作。民國八十一年林幸台教授繼任系主任,其後之系主任分別為林寶貴教授、張蓓莉教授、王振德教授、盧台華教授、張正芬教授、郭靜姿教授、洪儷瑜教授及陳心怡教授(現任)。民國八十八年及民國九十二年本系進一步開辦暑期教學碩士班及暑期行政碩士班。為因應特殊教育師資的迫切需求及師資培育多元化管道的實施,又於民國八十三學年度增設特殊教育輔系課程,以供本校各系學生選讀。此外,自民國七十六年起,本系即陸續開辦「中小學教師暑假研究所學分班」、「特殊教育專業學分研習班」等,並於九十學年度辦理「學士後特殊教育師資班」,以提供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之機會,民國八十八年及九十二年進一步開辦暑期教學碩士班及暑期行政碩士班,民國一○五年暑期教學碩士班轉型為暑期特殊教育碩士在職專班,以提昇特殊教育相關領域人才之專業研究能力。本系創立迄今因基礎紮實、師資優良、課程深具特色,已成為國內培育特殊教育師資與專業人才,以及從事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之重鎮。
二、 任務與目標
 

本系之任務與目標為培育優質特殊教育人才、深化特殊教育學術研究、引導特殊教育全面發展及促進社會關懷與融合。

 

(一) 培育人才

 
1.

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特殊教育教學、研究及行政領導人才。

(1) 大學部:培養中等以上學校特殊教育師資。
(2) 碩士班: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特殊教育專業及行政人才。
(3) 博士班: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學術研究、教學或行政領導專業人才
2. 提供各級學校特殊教育或相關工作人員在職進修研習。
(1)

暑期碩士班:提昇小學或中等以上學校在職教師及行政人員之特殊教育知能。

(2) 研習班:含短期及學分研習。
3. 培育特殊教育相關領域之人才,包含:大專院校資源教室輔導人員、教育行政人員、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人員、各類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基金會、個人工作室、輔具相關公司/機構服務人員。
4. 提升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之特教知能,包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師、聽力師、社工師等人員。
  (二) 學術研究
 
1.

從事各類特殊教育研究。

2. 進行特殊教育相關政策之規劃研究。
 

(三) 推廣服務

 
1.

辦理國際及校際之學術研討與交流,推廣實驗研究成果。

2. 出版特殊教育刊物、傳遞新知。
3. 輔導辦理特殊教育學校(班)及相關機構之教學與研究。
4. 從事特殊教育宣導工作,導正社會大眾之觀念與態度。
三、 學生人數(105年10月24日更新)
 
 

在校生人數

畢業生人數

大學部

186

983

特教碩士班

86

363

復諮碩士班 50 74

特教博士班

55

73

教師在職碩士學位班

81

273

特殊教育在職專班 25 0

 

四、 課程結構
  (一) 大學部
 
1. 修業規定
 

本系學士班學生分「師資培育組」及「非師資培育組」兩組。「師資培育組」學生畢業需修畢138學分,「非師資培育組」學生畢業需修畢128學分。此外,學生並得依興趣選修輔系、雙主修及各種學分學程。

2. 特色
 
(1) 建立核心課程,以為學生共同必選學分
 

本系成立之初,在課程設計上分為智障、語障、聽障、視障及資優五組,供學生選修至少二組。然為因應融合教育思潮及師資培育趨勢,民國八十三年乃納入各類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之必備與通用課程,以「輕度障礙組」為本系學生共同必選組別,建立特殊教育通才訓練之核心課程。民國九十三年更擴充此組之學分數並改名為「身心障礙綜合組」,以更臻完善。目前本系學生可由身心障礙綜合組、身心障礙綜合+資優組、資賦優異組三組中至少選一組為必修組別,另有重度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三組之課程設計,學生可依個人興趣選修。

(2) 加強教材教法與實習課程,使理論與實務密切結合
  本系各組教材教法及實務課程皆分別規劃,在教學實習方面,除全校一致要求之大四教學實習外,學生之實習課程尚包括「特殊學生評量實務」與身心障礙綜合組之「特殊教育教學實習(輕/重)」,俾利理論與實務之密切結合。
(3) 訂定學生社會服務辦法,增進學生實習與歷練之機會 
  本系自九十學年度起規定每位學生每學年必須參與社會服務十小時,四年共計四十小時,以為畢業之必備條件,並藉此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校外各項活動,進而與特殊需求者多作直接接觸,及與家長及相關福利團體充分聯繫,以增進其實習與歷練之機會。
  (二) 研究所
 
1. 修業規定
 

碩士班學生依規定需修畢30學分之課程,並繳交碩士論文一篇,口試通過後授予教育碩士學位。博士班學生依規定需修畢30學分之課程,並通過學科考,提出修業期間發表之學術性論著一份及口頭發表專題討論一場後,始得提出論文計畫口試;通過口試後著手進行論文研究,至少一學期後始能提出論文,口試通過後授予教育博士學位。

2. 特色
 
(1) 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分組設置
  碩博士課程除共同必修、共同選修(含理論與研究、統計與研究法、行政與制度)外,自民國八十八年起課程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兩組,以達專精並符合入系前學生之興趣與選擇。
(2) 兼重實務課程
  為求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碩士班開設有身心障礙教育實務、資優教育實務;博士班開設有研究實務、行政實務及教學實務等必選課程。
(3) 特殊教育專題討論,師生共同參與
  碩博士學生必修二學期之特殊教育專題討論各一學分課程,由系上教授輪流擔任課程設計與執行。每學期根據議題的發展趨勢與重要性,分別邀請不同領域之學者專家,分享其專業經驗與研究成果,並開放給本系所有有興趣之師生共同參與研討。
五、

組織

  (一)師資
  本系現有專任教師18名,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6名、助理教授4名和助教4名。另有名譽教授3,兼任教師11名。專任教師多數均曾留學美、日、英等國,且專精領域相當多元與廣泛。
  (二)分工
  本系每位專任教師均需參與系務發展工作,根據有關議題,採定期與不定期方式開會,以發揮群策群力之效。工作小組分為系務分工與專業分工兩項。系務分工計有人事組、經費設備組、學生輔導組及研究發展組共四組,每位教師至少需選擇參與其中二組。專業分工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二組,依教師之專長,每位至少加入其中一組。此外,設有特殊教育學刊編輯小組,由系上教師輪流擔任小組成員與執行編輯工作,並根據突發之議題與學術研討會之舉辦隨時設立任務編組,以利系務之運作。
六、  特色與成果
   (一)辦學與研究特色與成果
 
1. 執行研究專案,表現優異。
 

本系教師積極執行研究專案,過去五年間主持國科會及教育部等單位委託之專案研究計劃案約100餘件。

2. 發表學術論著,成果豐碩。
  本系教師除上述主持研究計劃外,亦定期發表其研究成果於國內外學術刊物及學術研討會,或由出版公司出版專著,成果豐碩。
3. 舉辦學術研討會,促進學術交流。近期辦理的重大學術活動如下:
 

*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八十五年) 
*海峽兩岸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八十六年) 
*身心障礙教育研討會(民國八十七年) 
*情緒障礙特殊教育國際研討會(民國八十八年) 
*2001數學學習障礙研討會(民國九十年) 
*2002第八屆亞太地區聽障會議(民國九十一年) 
*2003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二年)
*2004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三年)
*2005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四年)
*2006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五年)
*2006第九屆亞太資優會議(民國九十五年)
*2007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六年)
*2007第十八屆亞洲智能障礙聯盟大會(民國九十六年)
*2008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七年)
*2009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八年)
*2011第三十五屆國際學習障礙研究學社年會暨華文學習障礙國際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1中日特殊教育學術交流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1華文地區「資優教育行動方案之實踐與展望」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2大學推動資優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一○一年)
*2013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特殊教育學生需求與支持(民國一○二年)
*2014世界關懷自閉症日國際學術研討會(民國一○三年)
*2014國際自閉症類群教育研討會(民國一○三年)
*2014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融合教育之回顧與展望(民國一○三年)
*2015東亞讀寫國際學術研討會(民國一○四年)
*2015臺灣師範大學姊妹校聯合特教論壇(民國一○四年)
*2016第一屆亞太地區正向行為支持國際研討會(民國一○五年)

4.

出版學術性刊物,深受肯定

自民國七十四年出版「特殊教育研究學刊」,陸續獲得國科會優等期刊獎、政府出版服務評獎之連續性出版品類「優良出版品」獎、國科會教育學門教育學術期刊評比第一級刊物,且自2003年列入TSSCI觀察名單,於2004年列入正式名單迄今。

  (二) 服務成果
 
1. 本系多位教授曾任或現任國際性或全國學術組織的負責人(理事長或主席),包括:世界資優教育協會(吳武典教授)、亞洲智能障礙聯盟(盧台華教授)、亞太資優教育聯盟(郭靜姿教授)、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張訓誥教授、 林幸台教授、林寶貴教授、盧台華教授、張蓓莉教授、張正芬教授)、中華資優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王振德教授、郭靜姿教授、陳昭儀教授)、中國輔導學會(林幸台教授、吳武典教授)、中國測驗學會(吳武典教授、林幸台教授)、中華民國視障教育學會(張訓誥教授、杞昭安教授)、中華民國師範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中華民國溝通教育學會(林寶貴教授、 杞昭安教授)、 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學會(林幸台教授、吳亭芳教授)、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和台灣學習障礙學會(洪儷瑜教授)。
2. 本系教授亦積極參與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有關特殊教育之推行工作,包括擔任行政院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委負、教育部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少年輔導委員會委員、特殊學生鑑定輔導委員會會委員、特殊教育評鑑委員等,以拓展服務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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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兒社會行為測量與行為組型之探討
    (2009) 趙麗華
    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在於編製一個具有良好信效度的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做為教師與家長發現幼兒問題行為之用;並運用正式樣本的評量資料,探討幼兒行為組型,描繪特定群體幼兒的行為特徵,對幼兒的行為做更深入的了解。 本測驗正式樣本的資料來自臺北縣46個公私立幼兒園所652名滿2足歲~未滿6足歲幼兒,其中包括79個發展遲緩或疑似發展遲緩幼兒。所運用的資料處理的方法包括:獨立樣本t考驗、Pearson積差相關、單因子變異數分析(ANOVA)、探索性因素分析(exploratory factor analysis)、集群分析(cluster analysis)、區辨分析(discriminant analysis)。 本研究主要研究成果為: (一)有關「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效度、信度考驗: (1)本研究自編之「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共有64題,分為「正向行為」、「外向問題行為」與「內向問題行為」三個分量表。「正向行為」分量表有26題,分為人際互動、團體規範行為與獨立自主三組次項行為;「外向問題行為」分量表則有20題,包括破壞攻擊、過動分心行為;「內向問題行為」分量表有18題,包括焦慮悲觀與退縮害羞行為。整體而言,測驗架構符合文獻的看法。 (2)不同年齡、性別、排行的幼兒在「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的得分有顯著差異。 (3)不同家庭社經地位幼兒在「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的得分沒有顯著差異。 (4)發展遲緩幼兒、疑似發展遲緩幼兒在「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正向行為」的得分顯著低於一般幼兒,在「問題行為」分量表的得分顯著高於一般幼兒。 (5)教師總評「有較多問題行為」的幼兒在「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內向與外向問題行為分量表得分平均顯著高於其他幼兒。 (6)教師與家長對幼兒社會行為的評量結果呈低中度相關。正向行為、外向問題行為的相關高於內向問題行為的相關。 (7)「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正向行為」分量表得分與「嬰幼兒綜合發展測驗(CDIIT) 」社會能力分測驗呈正相關。 (8)「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得分與幼兒的氣質、家長親職壓力有顯著相關。 (9)「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之內部一致性係數介於.85~.95間;教師與教師評量者信度介於.62~.79間;四週重測信度介於.74~.92間。 (二)有關行為組型分析結果: (1)一般幼兒的行為組型包括:低社交技巧-混合問題行為組、低社交技巧-內向問題行為組、高社交技巧-低問題行為組、一般社交技巧-混合問題行為組、高社交技巧-輕微外向問題行為組、一般社交技巧-外向問題行為組、一般社交技巧-輕微內向問題行為組等7組。 (2)發展遲緩幼兒的行為組型包括:低社交技巧-退縮行為組、低社交技巧-混合問題行為組、高社交技巧-外向問題行為組、高社交技巧-輕微焦慮行為組等4組。 (3)不論是正常發展幼兒或是障礙幼兒,內向問題行為明顯的幼兒在正向行為分量表的得分均以團體規範行為最高。而外向問題行為明顯的幼兒,除了團體規範行為明顯較差外,其他的正向行為的表現均在平均數之上。 研究者依據研究結果,針對幼兒社會行為的評量、教育與未來研究提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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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響自閉症兒童中文寫字表現的知覺動作相關因素探討
    (2018) 陳品華; Chen, Pin-Hua
    寫字是學齡兒童學業表現的重要基礎能力,自閉症兒童卻經常面臨寫字困難的問題。然而目前仍缺乏對於自閉症兒童中文寫字表現的探討,也不清楚影響自閉症兒童中文寫字表現的知覺動作要素為何。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小三到六年級自閉症兒童中文寫字表現與自閉症行為特質及知覺動作能力之間的關係,以及自閉症行為特質與知覺動作能力對中文寫字表現的預測情形。 本研究對象為34名智力約在85分以上,且經「曾氏寫字問題檢核表」篩檢為有寫字問題的國小三到六年級自閉症兒童。以「國民小學學童寫字測驗」、「高功能自閉症/亞斯柏格症兒童行為檢核表」、「漢字視知覺測驗」、「圖形設計測驗」、「布魯茵克斯-歐西瑞斯基動作精練度評量—第二版,簡版」以及「拜瑞-布坦尼卡視覺-動作整合發展測驗」為研究工具,將測驗結果以皮爾遜(Pearson)積差相關,分析自閉症兒童中文寫字表現與自閉症行為特質、視知覺、精細動作以及視覺動作整合能力之間的關聯性,並透過多元階層迴歸方法分析自閉症行為特質、視知覺、精細動作以及視覺動作整合能力對中文寫字表現的預測情形。 研究結果摘要如下: 一、自閉症兒童之自閉症行為特質與中文寫字表現、視覺記憶以及視覺動作整合能力呈顯著負相關,尤其是社會領域之自閉症行為特質。 二、自閉症兒童之聽寫與視覺記憶、視覺動作整合能力呈顯著正相關;抄寫及抄寫速度則與精細動作、視覺動作整合能力呈顯著正相關。 三、自閉症兒童之視覺記憶能力與社會領域之自閉症行為特質可以顯著預測其聽寫表現。 四、自閉症兒童之精細動作能力與社會領域之自閉症行為特質可以顯著預測其抄寫表現與抄寫速度。 綜合上述結果可知,自閉症兒童的社會領域之自閉症行為特質與寫字表現有關,也可以顯著預測其中文寫字表現。在知覺動作能力與寫字的關係部分,可顯著預測自閉症兒童聽寫表現的能力為視覺記憶;可顯著預測抄寫及抄寫速度的能力則是精細動作。因此在分析兒童的寫字問題時,應考量視知覺、精細動作以及視覺動作整合等各方面的知動能力。當兒童早期有社會性互動或社交技巧等方面的困難時,也應留意其知覺動作能力的發展,並追蹤未來書寫動作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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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前兒童社會行為評量系統」編製之研究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14-07-??) 蔡明富; 吳裕益; 莊涵皓; Ming-Fu Tsai; Yuh-Yih Wu; Han-Hao Chuang
    本研究目的在編製一套「學前兒童社會行為評量系統」(social behavior assessmentsystem for preschool, SBASP) ,以利早期發現學前兒童的情緒行為問題。此評量系統包含教師及家長評量表,兩種評量表(各111題)內容均包括兩部分:社會能力量表( 56題)及問題行為量表( 55題) ,其中,社會能力量表包括自我控制(自主行為、情緒管理)、人際互動(人際關係、溝通表達及合作同理)及學習行為(學習習慣、學習表現)等三向度七個分量表;問題行為量表包括分心過動(不專注、過動衝動)、反抗違規(憤怒反抗、攻擊違規)及焦慮退縮(焦慮害怕、退縮害羞及身心症狀)等三向度七個分量表,作答方式以Likert式五點量表。結果顯示:一、教師及家長評量表的內部一致性係數極佳,間隔兩週的重測信度結果也顯示量表的穩定性係數良好;二、教師及家長評量表對兩個效標測驗(「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阿肯巴克實證衡鑑系統」) 的同時效度也相當理想;三、教師與家長評量表均可以有效區別不同適應程度之幼兒,以及情緒行為問題個案與一般幼兒;四、驗證性因素分析結果顯示,教師及家長評量表之「社會能力量表」、「問題行為量表」均支持本研究原先建構。最後,以全國幼兒教師1,149人、幼兒家長1,162人建立全國常模。研究結果發現, 「學前兒童社會行為評量系統」是一份具備不錯信度、效度的工具,可據此發現學前兒童情緒行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