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學系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mmunity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21

一、 本系簡史
  本系之前身「特殊教育中心」係於民國六十三年十月在教育部「加速特殊教育發展計畫」下設立,為國內第一個負責推動特殊教育工作的機構。目前系內近半數之教師均曾在入系前接受過中心之洗鍊,擔負在職教師研習、學術研究交流與推廣服務等承先啟後之重責。在此深厚基礎之上,先於民國七十五年由當時的特殊教育中心主任吳武典教授籌創特殊教育研究所(碩士班),繼於民國七十九年設置大學部(統稱特殊教育學系),民國八十一年增設博士班,而成為一個完整的特殊教育師資培育機構。為有效統合系所資源,民國一○四年起特殊教育學系及復健諮商研究所改採「一系多所」方式運作。民國八十一年林幸台教授繼任系主任,其後之系主任分別為林寶貴教授、張蓓莉教授、王振德教授、盧台華教授、張正芬教授、郭靜姿教授、洪儷瑜教授及陳心怡教授(現任)。民國八十八年及民國九十二年本系進一步開辦暑期教學碩士班及暑期行政碩士班。為因應特殊教育師資的迫切需求及師資培育多元化管道的實施,又於民國八十三學年度增設特殊教育輔系課程,以供本校各系學生選讀。此外,自民國七十六年起,本系即陸續開辦「中小學教師暑假研究所學分班」、「特殊教育專業學分研習班」等,並於九十學年度辦理「學士後特殊教育師資班」,以提供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之機會,民國八十八年及九十二年進一步開辦暑期教學碩士班及暑期行政碩士班,民國一○五年暑期教學碩士班轉型為暑期特殊教育碩士在職專班,以提昇特殊教育相關領域人才之專業研究能力。本系創立迄今因基礎紮實、師資優良、課程深具特色,已成為國內培育特殊教育師資與專業人才,以及從事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之重鎮。
二、 任務與目標
 

本系之任務與目標為培育優質特殊教育人才、深化特殊教育學術研究、引導特殊教育全面發展及促進社會關懷與融合。

 

(一) 培育人才

 
1.

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特殊教育教學、研究及行政領導人才。

(1) 大學部:培養中等以上學校特殊教育師資。
(2) 碩士班: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特殊教育專業及行政人才。
(3) 博士班: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學術研究、教學或行政領導專業人才
2. 提供各級學校特殊教育或相關工作人員在職進修研習。
(1)

暑期碩士班:提昇小學或中等以上學校在職教師及行政人員之特殊教育知能。

(2) 研習班:含短期及學分研習。
3. 培育特殊教育相關領域之人才,包含:大專院校資源教室輔導人員、教育行政人員、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人員、各類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基金會、個人工作室、輔具相關公司/機構服務人員。
4. 提升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之特教知能,包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師、聽力師、社工師等人員。
  (二) 學術研究
 
1.

從事各類特殊教育研究。

2. 進行特殊教育相關政策之規劃研究。
 

(三) 推廣服務

 
1.

辦理國際及校際之學術研討與交流,推廣實驗研究成果。

2. 出版特殊教育刊物、傳遞新知。
3. 輔導辦理特殊教育學校(班)及相關機構之教學與研究。
4. 從事特殊教育宣導工作,導正社會大眾之觀念與態度。
三、 學生人數(105年10月24日更新)
 
 

在校生人數

畢業生人數

大學部

186

983

特教碩士班

86

363

復諮碩士班 50 74

特教博士班

55

73

教師在職碩士學位班

81

273

特殊教育在職專班 25 0

 

四、 課程結構
  (一) 大學部
 
1. 修業規定
 

本系學士班學生分「師資培育組」及「非師資培育組」兩組。「師資培育組」學生畢業需修畢138學分,「非師資培育組」學生畢業需修畢128學分。此外,學生並得依興趣選修輔系、雙主修及各種學分學程。

2. 特色
 
(1) 建立核心課程,以為學生共同必選學分
 

本系成立之初,在課程設計上分為智障、語障、聽障、視障及資優五組,供學生選修至少二組。然為因應融合教育思潮及師資培育趨勢,民國八十三年乃納入各類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之必備與通用課程,以「輕度障礙組」為本系學生共同必選組別,建立特殊教育通才訓練之核心課程。民國九十三年更擴充此組之學分數並改名為「身心障礙綜合組」,以更臻完善。目前本系學生可由身心障礙綜合組、身心障礙綜合+資優組、資賦優異組三組中至少選一組為必修組別,另有重度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三組之課程設計,學生可依個人興趣選修。

(2) 加強教材教法與實習課程,使理論與實務密切結合
  本系各組教材教法及實務課程皆分別規劃,在教學實習方面,除全校一致要求之大四教學實習外,學生之實習課程尚包括「特殊學生評量實務」與身心障礙綜合組之「特殊教育教學實習(輕/重)」,俾利理論與實務之密切結合。
(3) 訂定學生社會服務辦法,增進學生實習與歷練之機會 
  本系自九十學年度起規定每位學生每學年必須參與社會服務十小時,四年共計四十小時,以為畢業之必備條件,並藉此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校外各項活動,進而與特殊需求者多作直接接觸,及與家長及相關福利團體充分聯繫,以增進其實習與歷練之機會。
  (二) 研究所
 
1. 修業規定
 

碩士班學生依規定需修畢30學分之課程,並繳交碩士論文一篇,口試通過後授予教育碩士學位。博士班學生依規定需修畢30學分之課程,並通過學科考,提出修業期間發表之學術性論著一份及口頭發表專題討論一場後,始得提出論文計畫口試;通過口試後著手進行論文研究,至少一學期後始能提出論文,口試通過後授予教育博士學位。

2. 特色
 
(1) 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分組設置
  碩博士課程除共同必修、共同選修(含理論與研究、統計與研究法、行政與制度)外,自民國八十八年起課程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兩組,以達專精並符合入系前學生之興趣與選擇。
(2) 兼重實務課程
  為求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碩士班開設有身心障礙教育實務、資優教育實務;博士班開設有研究實務、行政實務及教學實務等必選課程。
(3) 特殊教育專題討論,師生共同參與
  碩博士學生必修二學期之特殊教育專題討論各一學分課程,由系上教授輪流擔任課程設計與執行。每學期根據議題的發展趨勢與重要性,分別邀請不同領域之學者專家,分享其專業經驗與研究成果,並開放給本系所有有興趣之師生共同參與研討。
五、

組織

  (一)師資
  本系現有專任教師18名,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6名、助理教授4名和助教4名。另有名譽教授3,兼任教師11名。專任教師多數均曾留學美、日、英等國,且專精領域相當多元與廣泛。
  (二)分工
  本系每位專任教師均需參與系務發展工作,根據有關議題,採定期與不定期方式開會,以發揮群策群力之效。工作小組分為系務分工與專業分工兩項。系務分工計有人事組、經費設備組、學生輔導組及研究發展組共四組,每位教師至少需選擇參與其中二組。專業分工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二組,依教師之專長,每位至少加入其中一組。此外,設有特殊教育學刊編輯小組,由系上教師輪流擔任小組成員與執行編輯工作,並根據突發之議題與學術研討會之舉辦隨時設立任務編組,以利系務之運作。
六、  特色與成果
   (一)辦學與研究特色與成果
 
1. 執行研究專案,表現優異。
 

本系教師積極執行研究專案,過去五年間主持國科會及教育部等單位委託之專案研究計劃案約100餘件。

2. 發表學術論著,成果豐碩。
  本系教師除上述主持研究計劃外,亦定期發表其研究成果於國內外學術刊物及學術研討會,或由出版公司出版專著,成果豐碩。
3. 舉辦學術研討會,促進學術交流。近期辦理的重大學術活動如下:
 

*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八十五年) 
*海峽兩岸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八十六年) 
*身心障礙教育研討會(民國八十七年) 
*情緒障礙特殊教育國際研討會(民國八十八年) 
*2001數學學習障礙研討會(民國九十年) 
*2002第八屆亞太地區聽障會議(民國九十一年) 
*2003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二年)
*2004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三年)
*2005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四年)
*2006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五年)
*2006第九屆亞太資優會議(民國九十五年)
*2007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六年)
*2007第十八屆亞洲智能障礙聯盟大會(民國九十六年)
*2008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七年)
*2009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八年)
*2011第三十五屆國際學習障礙研究學社年會暨華文學習障礙國際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1中日特殊教育學術交流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1華文地區「資優教育行動方案之實踐與展望」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2大學推動資優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一○一年)
*2013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特殊教育學生需求與支持(民國一○二年)
*2014世界關懷自閉症日國際學術研討會(民國一○三年)
*2014國際自閉症類群教育研討會(民國一○三年)
*2014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融合教育之回顧與展望(民國一○三年)
*2015東亞讀寫國際學術研討會(民國一○四年)
*2015臺灣師範大學姊妹校聯合特教論壇(民國一○四年)
*2016第一屆亞太地區正向行為支持國際研討會(民國一○五年)

4.

出版學術性刊物,深受肯定

自民國七十四年出版「特殊教育研究學刊」,陸續獲得國科會優等期刊獎、政府出版服務評獎之連續性出版品類「優良出版品」獎、國科會教育學門教育學術期刊評比第一級刊物,且自2003年列入TSSCI觀察名單,於2004年列入正式名單迄今。

  (二) 服務成果
 
1. 本系多位教授曾任或現任國際性或全國學術組織的負責人(理事長或主席),包括:世界資優教育協會(吳武典教授)、亞洲智能障礙聯盟(盧台華教授)、亞太資優教育聯盟(郭靜姿教授)、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張訓誥教授、 林幸台教授、林寶貴教授、盧台華教授、張蓓莉教授、張正芬教授)、中華資優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王振德教授、郭靜姿教授、陳昭儀教授)、中國輔導學會(林幸台教授、吳武典教授)、中國測驗學會(吳武典教授、林幸台教授)、中華民國視障教育學會(張訓誥教授、杞昭安教授)、中華民國師範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中華民國溝通教育學會(林寶貴教授、 杞昭安教授)、 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學會(林幸台教授、吳亭芳教授)、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和台灣學習障礙學會(洪儷瑜教授)。
2. 本系教授亦積極參與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有關特殊教育之推行工作,包括擔任行政院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委負、教育部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少年輔導委員會委員、特殊學生鑑定輔導委員會會委員、特殊教育評鑑委員等,以拓展服務之層面。
   

Browse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3 of 3
  • Item
    一起向前行—以個別化正向行為支持增進國中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的學校適應之研究
    (2024) 彭懷萱; Peng, Huai-Xuan
    本研究以特殊教育學生的正向行為支持為架構,採協同行動研究法,學校團隊透過計劃、行動、觀察、反思、調整、再行動的動態歷程,一名國中七年級普通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為個案,期待改善個案在學校所面臨的適應困難,並促進個案在學習和行為有更好地表現。首先在初級支持服務下,研究者和協同研究者共同檢視個案已經獲得到的支持,以及仍然持續存在的困難,依照學習適應、同儕互動、師生關係、常規適應、自我適應向度,彙整出個案在學校適應中需要額外協助。接著聚焦學校團隊欲改變個案的行為問題,透過行為功能評量進行分析,使用互競行為路徑圖來規劃應對策略和訂定階段性目標,並擬出行為功能介入方案。然後召集個案之班級導師、特殊教育教師,還有國文科、英文科、數學科、表演藝術科教師組成團隊,透過團隊分工和合作,提供個別化的正向行為介入,有效減少個案的問題行為,提升學生整體適應表現。 研究結果顯示,對身心障礙學生提供連續性支持服務,包括:一、檢視初級支持服務的成效和需求;二、使用行為功能評量分析行為問題;三、循序漸進執行行為功能介入方案。而普特教師確實且穩定執行介入策略,包括:一、研擬易理解和易操作的策略;二、追蹤行為數據並視情況調整;三、涵容行為的變化並持續觀察。學校以個案為中心建立跨專業團隊合作,充分地提供服務並滿足個案的需求,包括:一、定期召開團隊會議促進彼此溝通;二、設定明確合理的目標並各司其職;三、提升教師的專業知能與心理支持。 最後根據研究結論,從實務現場和未來研究提出若干建議,以作為未來推動特殊教育學生的正向行為支持之參考。
  • Item
    正向行為支持對改善國中智能障礙學生課堂行為問題之成效
    (2017) 陳祥瑀; Chen, Hsiang-Yu
    本研究旨在探討正向行為支持對於智能障礙學生課堂行為問題的處理成效。研究對象為就讀新竹市某公立國中一年級男學生一名,研究方法採單一受試研究中的ABM教學設計來進行研究。 本研究的自變項是功能評量為基礎的正向行為支持;依變項是減少課堂行為問題及增加正向行為之成效。首先研究者對教師與家長進行訪談和直接觀察了解個案行為問題的功能,發展以功能性評量為基礎的正向行為支持。本研究介入過程包含基線期、處理期與維持期三個階段,蒐集觀察資料,並以目視分析法與C統計分析之,最後再與參與教師與家長進行訪談,以了解本研究之社會效度。本研究結論如下: 一、正向行為支持能有效抑制研究對象之課堂行為問題 二、正向行為支持能促進研究對象的正向行為 三、正向行為支持對研究對象之正向行為具有維持效果 四、正向行為支持的社會效度良好
  • Item
    臺北市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實施應用行為分析之現況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18-07-??) 張淑芬; 郭千瑜; 王慧婷; 鳳華; Shu-Feng Zheng, Chien-Yu Kuo, Hui-Ting Wang, Hua Feng
    臺灣於2013年發布並修正《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明訂專業團隊須提供所需學生行為功能介入方案,為國內實施應用行為分析立下重要里程碑。本研究目的為探討特教老師對於應用行為分析的認知程度與使用頻率的現況。研究對象為臺北市國小階段特教老師,隨機系統性抽樣66所臺北市國民小學及兩間特殊學校發放問卷,共回收有效問卷298份。問卷基於正向行為支持與應用行為分析的七大向度而設計,共有30題,內含反向題八題;研究結果發現,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在應用行為分析的七大向度裡,較能掌握「技術性的」和「行為的」兩個概念向度;普遍掌握較弱的概念向度為「應用的」。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對應用行為分析認知程度與使用頻率的關係,可分為四類型,依序為33.9%的知行高顯型、28.9%的知易行難型、21.1%的知行低顯型、16.1%的知難行易型。逐步複迴歸分析結果發現,自陳會在教學上使用應用行為分析、應用行為分析認知程度愈高、為特殊教育研究所或40學分班畢業、任教於一般學校資源班或特殊教育學校,是國小特殊教育教師應用行為分析使用頻率較高的顯著預測因子。國小階段特殊教育教師對應用行為分析之行為功能評量與介入的認知程度及使用頻率均高者占三分之一,顯示仍有加強之空間。另本研究發現,實踐動機、認知程度、教育程度、任教學校的安置型態可預測行為功能評量與介入的使用頻率。雖然是臺北市區域取樣,但因目前臺灣尚未有相關研究發表,因此研究結果仍能在謹慎下作為特殊教育學界推動應用行為分析與正向行為支持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