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學系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mmunity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21

一、 本系簡史
  本系之前身「特殊教育中心」係於民國六十三年十月在教育部「加速特殊教育發展計畫」下設立,為國內第一個負責推動特殊教育工作的機構。目前系內近半數之教師均曾在入系前接受過中心之洗鍊,擔負在職教師研習、學術研究交流與推廣服務等承先啟後之重責。在此深厚基礎之上,先於民國七十五年由當時的特殊教育中心主任吳武典教授籌創特殊教育研究所(碩士班),繼於民國七十九年設置大學部(統稱特殊教育學系),民國八十一年增設博士班,而成為一個完整的特殊教育師資培育機構。為有效統合系所資源,民國一○四年起特殊教育學系及復健諮商研究所改採「一系多所」方式運作。民國八十一年林幸台教授繼任系主任,其後之系主任分別為林寶貴教授、張蓓莉教授、王振德教授、盧台華教授、張正芬教授、郭靜姿教授、洪儷瑜教授及陳心怡教授(現任)。民國八十八年及民國九十二年本系進一步開辦暑期教學碩士班及暑期行政碩士班。為因應特殊教育師資的迫切需求及師資培育多元化管道的實施,又於民國八十三學年度增設特殊教育輔系課程,以供本校各系學生選讀。此外,自民國七十六年起,本系即陸續開辦「中小學教師暑假研究所學分班」、「特殊教育專業學分研習班」等,並於九十學年度辦理「學士後特殊教育師資班」,以提供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之機會,民國八十八年及九十二年進一步開辦暑期教學碩士班及暑期行政碩士班,民國一○五年暑期教學碩士班轉型為暑期特殊教育碩士在職專班,以提昇特殊教育相關領域人才之專業研究能力。本系創立迄今因基礎紮實、師資優良、課程深具特色,已成為國內培育特殊教育師資與專業人才,以及從事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之重鎮。
二、 任務與目標
 

本系之任務與目標為培育優質特殊教育人才、深化特殊教育學術研究、引導特殊教育全面發展及促進社會關懷與融合。

 

(一) 培育人才

 
1.

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特殊教育教學、研究及行政領導人才。

(1) 大學部:培養中等以上學校特殊教育師資。
(2) 碩士班: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特殊教育專業及行政人才。
(3) 博士班:培養各級學校或相關機構之學術研究、教學或行政領導專業人才
2. 提供各級學校特殊教育或相關工作人員在職進修研習。
(1)

暑期碩士班:提昇小學或中等以上學校在職教師及行政人員之特殊教育知能。

(2) 研習班:含短期及學分研習。
3. 培育特殊教育相關領域之人才,包含:大專院校資源教室輔導人員、教育行政人員、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人員、各類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基金會、個人工作室、輔具相關公司/機構服務人員。
4. 提升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之特教知能,包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師、聽力師、社工師等人員。
  (二) 學術研究
 
1.

從事各類特殊教育研究。

2. 進行特殊教育相關政策之規劃研究。
 

(三) 推廣服務

 
1.

辦理國際及校際之學術研討與交流,推廣實驗研究成果。

2. 出版特殊教育刊物、傳遞新知。
3. 輔導辦理特殊教育學校(班)及相關機構之教學與研究。
4. 從事特殊教育宣導工作,導正社會大眾之觀念與態度。
三、 學生人數(105年10月24日更新)
 
 

在校生人數

畢業生人數

大學部

186

983

特教碩士班

86

363

復諮碩士班 50 74

特教博士班

55

73

教師在職碩士學位班

81

273

特殊教育在職專班 25 0

 

四、 課程結構
  (一) 大學部
 
1. 修業規定
 

本系學士班學生分「師資培育組」及「非師資培育組」兩組。「師資培育組」學生畢業需修畢138學分,「非師資培育組」學生畢業需修畢128學分。此外,學生並得依興趣選修輔系、雙主修及各種學分學程。

2. 特色
 
(1) 建立核心課程,以為學生共同必選學分
 

本系成立之初,在課程設計上分為智障、語障、聽障、視障及資優五組,供學生選修至少二組。然為因應融合教育思潮及師資培育趨勢,民國八十三年乃納入各類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之必備與通用課程,以「輕度障礙組」為本系學生共同必選組別,建立特殊教育通才訓練之核心課程。民國九十三年更擴充此組之學分數並改名為「身心障礙綜合組」,以更臻完善。目前本系學生可由身心障礙綜合組、身心障礙綜合+資優組、資賦優異組三組中至少選一組為必修組別,另有重度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三組之課程設計,學生可依個人興趣選修。

(2) 加強教材教法與實習課程,使理論與實務密切結合
  本系各組教材教法及實務課程皆分別規劃,在教學實習方面,除全校一致要求之大四教學實習外,學生之實習課程尚包括「特殊學生評量實務」與身心障礙綜合組之「特殊教育教學實習(輕/重)」,俾利理論與實務之密切結合。
(3) 訂定學生社會服務辦法,增進學生實習與歷練之機會 
  本系自九十學年度起規定每位學生每學年必須參與社會服務十小時,四年共計四十小時,以為畢業之必備條件,並藉此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校外各項活動,進而與特殊需求者多作直接接觸,及與家長及相關福利團體充分聯繫,以增進其實習與歷練之機會。
  (二) 研究所
 
1. 修業規定
 

碩士班學生依規定需修畢30學分之課程,並繳交碩士論文一篇,口試通過後授予教育碩士學位。博士班學生依規定需修畢30學分之課程,並通過學科考,提出修業期間發表之學術性論著一份及口頭發表專題討論一場後,始得提出論文計畫口試;通過口試後著手進行論文研究,至少一學期後始能提出論文,口試通過後授予教育博士學位。

2. 特色
 
(1) 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分組設置
  碩博士課程除共同必修、共同選修(含理論與研究、統計與研究法、行政與制度)外,自民國八十八年起課程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兩組,以達專精並符合入系前學生之興趣與選擇。
(2) 兼重實務課程
  為求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碩士班開設有身心障礙教育實務、資優教育實務;博士班開設有研究實務、行政實務及教學實務等必選課程。
(3) 特殊教育專題討論,師生共同參與
  碩博士學生必修二學期之特殊教育專題討論各一學分課程,由系上教授輪流擔任課程設計與執行。每學期根據議題的發展趨勢與重要性,分別邀請不同領域之學者專家,分享其專業經驗與研究成果,並開放給本系所有有興趣之師生共同參與研討。
五、

組織

  (一)師資
  本系現有專任教師18名,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6名、助理教授4名和助教4名。另有名譽教授3,兼任教師11名。專任教師多數均曾留學美、日、英等國,且專精領域相當多元與廣泛。
  (二)分工
  本系每位專任教師均需參與系務發展工作,根據有關議題,採定期與不定期方式開會,以發揮群策群力之效。工作小組分為系務分工與專業分工兩項。系務分工計有人事組、經費設備組、學生輔導組及研究發展組共四組,每位教師至少需選擇參與其中二組。專業分工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二組,依教師之專長,每位至少加入其中一組。此外,設有特殊教育學刊編輯小組,由系上教師輪流擔任小組成員與執行編輯工作,並根據突發之議題與學術研討會之舉辦隨時設立任務編組,以利系務之運作。
六、  特色與成果
   (一)辦學與研究特色與成果
 
1. 執行研究專案,表現優異。
 

本系教師積極執行研究專案,過去五年間主持國科會及教育部等單位委託之專案研究計劃案約100餘件。

2. 發表學術論著,成果豐碩。
  本系教師除上述主持研究計劃外,亦定期發表其研究成果於國內外學術刊物及學術研討會,或由出版公司出版專著,成果豐碩。
3. 舉辦學術研討會,促進學術交流。近期辦理的重大學術活動如下:
 

*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八十五年) 
*海峽兩岸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八十六年) 
*身心障礙教育研討會(民國八十七年) 
*情緒障礙特殊教育國際研討會(民國八十八年) 
*2001數學學習障礙研討會(民國九十年) 
*2002第八屆亞太地區聽障會議(民國九十一年) 
*2003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二年)
*2004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三年)
*2005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四年)
*2006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五年)
*2006第九屆亞太資優會議(民國九十五年)
*2007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六年)
*2007第十八屆亞洲智能障礙聯盟大會(民國九十六年)
*2008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七年)
*2009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九十八年)
*2011第三十五屆國際學習障礙研究學社年會暨華文學習障礙國際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1中日特殊教育學術交流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1華文地區「資優教育行動方案之實踐與展望」研討會(民國一○○年) 
*2012大學推動資優教育學術研討會(民國一○一年)
*2013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特殊教育學生需求與支持(民國一○二年)
*2014世界關懷自閉症日國際學術研討會(民國一○三年)
*2014國際自閉症類群教育研討會(民國一○三年)
*2014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融合教育之回顧與展望(民國一○三年)
*2015東亞讀寫國際學術研討會(民國一○四年)
*2015臺灣師範大學姊妹校聯合特教論壇(民國一○四年)
*2016第一屆亞太地區正向行為支持國際研討會(民國一○五年)

4.

出版學術性刊物,深受肯定

自民國七十四年出版「特殊教育研究學刊」,陸續獲得國科會優等期刊獎、政府出版服務評獎之連續性出版品類「優良出版品」獎、國科會教育學門教育學術期刊評比第一級刊物,且自2003年列入TSSCI觀察名單,於2004年列入正式名單迄今。

  (二) 服務成果
 
1. 本系多位教授曾任或現任國際性或全國學術組織的負責人(理事長或主席),包括:世界資優教育協會(吳武典教授)、亞洲智能障礙聯盟(盧台華教授)、亞太資優教育聯盟(郭靜姿教授)、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張訓誥教授、 林幸台教授、林寶貴教授、盧台華教授、張蓓莉教授、張正芬教授)、中華資優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王振德教授、郭靜姿教授、陳昭儀教授)、中國輔導學會(林幸台教授、吳武典教授)、中國測驗學會(吳武典教授、林幸台教授)、中華民國視障教育學會(張訓誥教授、杞昭安教授)、中華民國師範教育學會(吳武典教授)、中華民國溝通教育學會(林寶貴教授、 杞昭安教授)、 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學會(林幸台教授、吳亭芳教授)、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和台灣學習障礙學會(洪儷瑜教授)。
2. 本系教授亦積極參與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有關特殊教育之推行工作,包括擔任行政院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委負、教育部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少年輔導委員會委員、特殊學生鑑定輔導委員會會委員、特殊教育評鑑委員等,以拓展服務之層面。
   

Browse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10 of 27
  • Item
    高中語文資優生進入大學後之追蹤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1998-06-??) 林寶貴; 郭靜姿; 吳淑敏; 廖永堃; 嚴嘉明
  • Item
    中華國語文能力測驗之編製及相關因素之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1995-06-??) 林寶貴; 楊慧敏; 許秀英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編訂一份國小一年級至國中三年級學齡兒童可以適用的國語文能力測驗,以了解國民教育階段學齡兒童的國語文能力發展情形,並進一步探討影響學齡兒童國語文能力發展之相關因素。以台閩地區國民小學一年級至國民中學三年級1350名學齡兒童為研究對象。主要之研究發現有: 一、本研究所編訂之中華國語文能力測驗工具具有良好的信效度。二、本研究所編訂之中華國語文能力測驗為團體測驗,分別建立國小一年級至國中三年級各年級、男女生百分等級及T分數常模。三、本研究發現不同性別學生的國語文能力有顯著差異,且隨著年級的增加而遞增。四、本研究發現不同性別學生的國語文能力有顯著差異,且女生優於男生。五、本研究發現不同區域、不同社經地位學生國語文能力有顯著差異。六、本研究發現不同學前教育經驗、不同兄弟姊妹數、與家庭中使用不同語言學生的國語文能力無顯著差異。七、本研究發現不同個人背景因素與國語文能力各分測驗之間,且有典型相關之關係,個人背景因素可以解釋國語能力總變異量的56%。
  • Item
    語言障礙兒童普通推理能力及其相關因素之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1994-06-??) 林寶貴; 黃桂君
    本研究的目的,在以「哥倫比亞心理成熟量表」探討與三至八歲的語言障礙兒童普通推理能力有關的個人背景因素,施測所得資料利用多變項變異數分析、典型相關加以處理。主要發現: 1.不同性別與不同家庭社經地位的語障兒童,在普通推理能力結構變項上知得分無顯著差異。 2.不同年齡、有無兄弟姐妹與不同學前教育經驗的語障兒童,在普通推理能力變項上之得分具有顯著差異。年齡組較高的語障兒童在普通推理能力各變項得分顯著高於年齡組較低的語障兒童;無兄弟姊妹的語障兒童在「名稱」變項上的得分顯著較有兄弟姊妹的語障兒童為高;學前教育年數較長的語障兒童顯著在「形狀、顏色」、「數量」、「空間」、「名稱」、「機械或功能」、「其它」各變數得分較高。3.語障兒童不同個人背景因素與普通推理能力間具有典型相關存在,透過第一個典型因素可知,個人背景變項中的語言理解與口語表達分數愈高時,則普通推理能力結構的分數亦愈高。
  • Item
    我國實施特殊兒童個別化教育方案現況調查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1994-06-??) 林幸台; 林寶貴; 洪儷瑜; 盧台華; 楊瑛; 陳紅錦
    本研究旨在了解我國實施個別化教育的現況與困難之處,以作為規劃未來發展方向之依據。調查對象為各類特殊學校、特殊班及社會福利機構教師,根據回收之1388份資料,主要發現包括:(1)目前仍使用IEP者以社福機構教師最多,國小及國中特殊班教師約半數尚在使用,特殊學校則有半數以上目前未使用或從未使用;在學校系統中,特教系所畢業或特教二十學分的教師目前使用者多於其他未受過特教專業訓練者。(2)使用IEP者大多在五年之內,而以一、二學期者居多;未使用之原因主要係專業能力不足及教學繁重,且與年資及是否受過IEP專業訓練有密切關連。(3)各單位教師設計與實際執行IEP之科目,以國語文、生活教育、數學所佔比例較高,社福機構部分另在團體活動、體育、職業教育有較多設計;情障類教師在音樂、體育、美勞、團體活動等亦多於其他類。(4)IEP的項目主要包括學生資料、目前教育水準、長短程目標、評量標準、總結性評量等,參與人員資料及相關服務措施兩項所佔比率甚低,視障類教師在此兩項以及學生目前水準、評量標準等項亦明顯較其他各類為低。(5)擬訂IEP計畫與實際執行時多以自己和其他特殊班教師為主要參與人員;學障類則有較多普通班教師的參與。(6)設計IEP的時間以一至三小時最普遍,亦有需花費十數小時以上者。(7)使用電腦設計IEP的情形並不普遍,僅二成樣本目前仍使用或曾使用但目前已未使用,其中又以肢障類教師最少;使用電腦者多以現成軟體為之,國中特教教師有較多自己設計程式。從未曾使用過電腦設計IEP者,學校教師或情障、智障、多障類教師已不會使用居多,社福機構教師或學障、肢障類教師則認為缺乏軟硬體設備為主因。(8)使用電腦輔助評量學生的情形亦不普遍,僅一成多教師目前在使用或曾使用,其使用的方法仍以現成軟體居多;未曾使用者則多因不會使用、或缺乏軟硬體設備。(9)教師大多認為IEP之評量標準能客觀評量學生的程度,亦能符合學生的需要,但亦有三成樣本認為不夠客觀、有二成樣本認為不符合學生需要;亦有大多數教師認為IEP可以看出學生的困難或進步情形,對教學亦有幫助,其中又以社福機構、或情障類教師評價最高。(10)在IEP實施過程中,教師較感困難者包括工作負荷量太重、參考資料缺乏或不足、教學資源不足、評量困難與費時費力、設計與執行難以配合、專業能力不足、及專家諮詢的缺乏;因應上述困難的方法有:提供豐富參考資料、減輕工作負荷、建立教學目標資料庫、有適用的電腦軟體、擬定簡要且明確的IEP格式與精確的評量方法。針對上述發現,研究者提出加強IEP專業訓練、改善實施IEP的資源條件、減少實施IEP時的行政因素干擾等建議。
  • Item
    學前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之編訂及其相關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1994-06-??) 林寶貴; 林美秀
    本研究旨在調查我國三歲至五歲十一個月學前兒童之語言發展能力,並建立我國三歲至五歲十一個月,每半歲一組之學前兒童語言發展能力之常模,以作為篩選、鑑定語言障礙兒童,及其他身心障礙兒童語言發展能力的比較與對照之指標,並據此探討與學前兒童語言發展有關之因素。本研究樣本取自台灣地區839名公私立托兒所及幼稚園三歲至五歲十一個月兒童。
  • Item
    高職階段聽障學生學習態度、成就動機及其與學業成就之相關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1992-06-??) 林寶貴; 錡寶香
    本研究旨在探討台灣區職階段聽障學生之學習態度、成就動機及其學業成就之相關。研究對象取自北、中、南三所公立啟聰學校高一至高三學生共150人,(男生84人,女生66人)。研究結果發現高職階段聽障學生學業成就與學習態度、成就動機具有顯著之相關,而學習態度亦與成就動機有顯著相關。另外,高職階段聽障學生之學習態度、成就動機與升學意願有顯著相關,但與年級、年齡、聽力損失程度、失聰時期、父母聽覺狀況、家庭社經地位、住宿或通學等,並無顯著之相關存在。高職階段聽障女生的學習態度優於男生,但兩者之成就動機則無顯著差異存在。
  • Item
    兒童口語理解測驗之編製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0-09-??) 林寶貴; 錡寶香
    本研究旨在發展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適用之口語理解測驗,以做為篩選在口語理解上有困難的學童之用,或是做為探討身心障礙學生口語理解能力之用。本測驗包括四個分測驗: (1)聽覺記憶、(2)語法理解、(3)語意判斷、(4)短文理解。本測驗的常模樣本取自臺灣北中南東四區30所學校660位學童。在測驗的信度方面,各分測驗間隔兩週的重測信度係數在.74至.96之間,α係數在.75至.95之間。而在效度方面,各分測驗之間均有正相關,介於.45至.93之間;而與「語言障礙評量表」(林寶貴,民81)之相關則介於.47至.81之間。此外,不同年級學童在各項分測驗與全測驗的表現亦有顯著差異。最後,普通班與資源班學生在各項分測驗與全測驗的得分差異幅度極大。
  • Item
    聽覺障礙學童口語述說能力之探討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2-03-??) 林寶貴; 錡寶香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比較聽障學童與一般聽常學童在口語述說語言技能的差異,並探討不同口語述說計量項目在鑑別聽障學童口語表達能力的效應,主要發現如下:1.在語意的評量方面,聽障學童在口語述說時所使用的總詞彙數、 相異詞彙數、校正後相異詞出現率(CTTR)、成語數皆顯著低於一般學童。然而,相異詞出現率(TTR)的比較分析,則出現迥異的結果,聽障組的相異詞出現率顯著高於聽常組。此項結果與國外的研究發現一致,反映出相異詞出現率計量的本質問題。2.在語法的評量方面,聽障學童所使用的總共句子、連接詞、平均句長、直接引句、句型1(包含2個子句但未使用連接詞)、句型2(包含2個子句,但使用連接詞連起來的句子)、句型3(包含1個子句+1個嵌入句或是包含3個或3個以上子句,但未使用連接詞連接的句子)、句型4(包含3個或3個以上子句,但使用連接詞連起來的句子)皆顯著低於聽常同儕。然而,聽障學童所使用的簡單句則高於聽常學童。3.在口語述說錯誤分析方面,聽障學童所使用的錯誤詞彙、總共錯誤句、平均錯誤句、平均詞序顛倒或子句顛倒句、平均前後子句關係混淆不清句、平均代名詞應用錯誤句皆高於聽常學童。但是其平均連接詞應用錯誤句與平均量詞應用錯誤句卻低於聽常學童。4.在迷走語的分析方面,聽障學童與聽常學童在總迷走語數與多項不同迷走語類型的分析皆未出現組別差異。但是,聽常學童在口語述說時則比聽障同儕出現較多「說了短語或句子之後放棄,然後重新再說新句」的迷走語現象。5.語言樣本各項語言評量項目的相關分析顯示,不管是聽障學童或是聽常學童,其相異詞出現率與總詞彙及總句數之間皆具有負相關之關係;但校正後相異詞出現率則與總詞彙及總句數具有正相關之關係。另外,一般學童的總迷走語數、總詞彙數與總句數之間皆出現顯著的正相關存在;但聽障學童的總迷走語數與總詞彙數、總句數之間的相關皆未達顯著水準,而且其相關係數還是負值。
  • Item
    學前聽覺障礙兒童家長溝通訓練課程教學效果之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0-06-??) 韓福榮; 林寶貴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先瞭解學前聽覺障礙兒童家長進修需求的內涵後,編製一套適合學前聽覺障礙兒童家長的溝通訓練教材,以單組前後測準實驗研究設計探討家長接受溝通訓練課程後的教學效果。問卷調查部份的樣本為臺灣地區設有學前聽覺障礙兒童教育單位內之家長共計284名;接受家長溝通訓練課程樣本為學前聽覺障礙兒童九位家長。研究工具為自編之:「學前聽覺障礙兒童家長進修需求調查問卷」、「學前聽覺障礙兒童家長聽覺障礙教育及溝通認知測驗」、「學前聽覺障礙兒童家長溝通訓練課程內容意見調查表」、「學前聽覺障礙兒童家長溝通訓練課程自評表」等四種工具,所得量化資料以描述統計及無母數統計分析,並將質性資料以文字敘述的方式呈現。學前聽覺障礙兒童家長經過六週十次30小時的溝通訓練課程後,其量化測驗分數及家長自評回饋的結果分析均有明顯的進步。因此,本研究所設計十二個單元的學前聽覺障礙兒童家長溝通訓練課程,可做為國內推廣學前聽覺障礙兒童親職教育的參考教材。
  • Item
    聽障學生國語文能力及錯誤類型之分析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1997-06-??) 林寶貴; 黃玉枝
    本研究為了解聽障學生的國語文能力及其錯誤類型,以八十四學年度就讀臺灣區啟聰學班(校)之國小一年級至國中三年級的聽障學生為研究對象,以「中華國語文能力測驗」為研究工具,資料經蒐集整理後,共有375名有效樣本,並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用ITEMAN程式分析每一選項答題人數的百分比及二系列相關值。主要發現如下: 1.國中階段啟聰學校或啟聰班學生,其國語文能力約相當於國小普通班二、三年級學生的程度,且在國小三年級以後進步漸趨緩慢。 2.啟聰班學生在「注音」分測驗的表現最好,而啟聰學校學生則以「選詞」測驗表現最好,兩組學生均以「重組」分測驗的表現最差。 3.啟聰學校與啟聰班學生,注音測驗錯誤較多的地方為偏旁相似而訛讀,其次為破音字。啟聰學校的學生尚出現替代音及調號錯誤。 4.啟聰班與啟聰學校的聽障學生,在詞彙測驗中主要的錯誤大多是在成語及抽象詞彙的理解方面。 5.啟聰班與啟聰學校的聽障學生,選詞測驗的主要錯誤,較集中於命題敘述中必須填入四字成語的題目。 6.啟聰班與啟聰學校的聽障學生,字型測驗的主要錯誤為以相似字或相似音的取代。 7.啟聰班與啟聰學校的聽障學生,在文意測驗方面,對從句子中摘要出其中存在的主要內涵,往往有困難。 8.啟聰班與啟聰學校的聽障學生,在語法分析方面的錯誤包括刪字詞、詞性辨別、標點符號、語尾助詞的選用、連接詞的運用等。 9.啟聰班與啟聰學校聽障學生對重組成完整的句子有困難。根據上述的研究發現, 本研究提出有關教學及未來進一步研究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