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mmunity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2

院成立於民國44年,歷經50餘年的銳意發展,目前設有國文、英文、歷史、地理、臺文等5個學系、翻譯和臺灣史2個獨立所,以及全球華人寫作中心和國際臺灣學研究中心。除臺史所僅設碩士班,其餘6個系所均設有碩、博士班;目前專兼任教師近250人,學生約2500餘人。

本院早期以培養優秀中學國文、英文、歷史和地理教師為鵠的,臺灣中學語文和史地教育的實踐與成功,本院提供不可磨滅的貢獻。近年來,本院隨師範體系轉型而調整發展方向,除維持中學師資培育的優勢外,也積極朝理論研究和實務操作等面向前進。目前,本院各系所師培生的教師檢定通過率平均在95%以上;非師培生在文化、傳播、文學、應用史學及環境災害、地理資訊系統等領域發展,也已卓然有成。

本院各系所教師的研究能量極為豐富,參與國內外學術活動相當活躍。根據論文數量、引用次數等指標所作的學術力評比,本院居人文領域全國第2名。各系所之間,無論是教師的教學與研究,或學生的生活與學習,都能相輔相成、榮辱與共,彼此渾然一體,足堪「為師、為範」而無愧。

Browse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10 of 12
  • Item
    三種西方《道德經》學術詮釋中「道」的「厚實翻譯」──文本、副文本、脈絡
    (2020) 陳致宏; Chen, Chih-hong Rudy
      《道德經》(Tao Te Ching)是翻譯數量僅次於《聖經》的文本。然而,《道德經》的眾多重製(reproductions)、改編(adaptations)和「偽譯」('pseudo-translations')作品,也已納入西方流行的智慧文學(wisdom literature)或「新時代」('New Age')文學,其中不少由中文能力有限或全無的「偽譯者」製作。若干權威漢學家(如 Girardot、Goldin、Kirkland、Mair、Moeller)已提出此現象中的翻譯真實性問題,尤其考慮《道德經》複雜的形成歷史、作者身份、文本傳統、詮釋史與翻譯史,以及譯本類型。   相對於「偽譯」,謹慎的學術型譯者們荷擔著盡其所能地透過詮釋,以復原《道德經》本義的責任:對某些看似簡單的概念提出最真實的詮釋,是極具挑戰性的,例如此經典中原始的(primal)、具文化特異性的(culture-specific)宗教哲學概念──「道」。本研究選擇了三種西方《道德經》譯本中「道」的學術詮釋,並在「厚實翻譯」('thick translation')的概念下,觀察其原始意義在各自特定學術領域中的復原。文化理論家阿派爾(Kwame Anthony Appiah)的「厚實翻譯」強調將文本(text)置於其豐富的文化和語言脈絡(context)當中,並稱之為一種附有註釋和注解的「學術翻譯」('academic translation'),而這些註釋和注解可視為文學理論家簡奈特(Gérard Genette)所稱之為副文本(paratexts)的內容。翻譯理論家赫曼斯(Theo Hermans)的「厚實翻譯」進而強調對原始文本的意義和脈絡的跨文化深度探索,他認為這種深度無法單獨在譯文中傳達,需要額外的文本機制,如附註(notes)和其他評論性注釋(critical apparatuses),而這些在本研究中也視為副文本。此外,翻譯理論家張佩瑤(Martha P.-Y. Cheung)進而認為,「厚實翻譯」是一種文化再現形式(cultural representation),它是通過「意義層次」('layers of meaning')展現具中國文化特異性概念的異己性(Otherness)。   有鑒於此,本研究將(1)文字學家梅維恆(Victor H. Mair,1990年)、(2)歷史詮釋學家邁可.拉法格(Michael LaFargue,1992年),以及(3)比較哲學家安樂哲(Roger T. Ames)和大衛.霍爾(David L. Hall,2003年)所譯之《道德經》第一章經文起始句,通過三個意義層次觀察,即「詮釋層次」(interpretive strata):(1)文本(text):包括譯者在原文不同版本中的首選原文文本、用於支持其詮釋的其他古代或現代文本,以及這兩者如何幫助形成各自的譯文文本;(2)副文本(paratext):譯者使用於譯文之外的文本篇章,即以前言、序言、後記、附錄、詞彙表等形式傳達對「道」更加全面的詮釋性文本;(3)脈絡(context):以大量副文本形式傳達的、特定學術領域的詮釋脈絡(interpretive contexts)和手法,是由以上三種譯本的學者型譯者們,根據自身研究為基礎的翻譯中表現出來的,展現其來自不同學科在《道德經》研究中的卓越和高學術標準。結果發現,《道德經》的文本意義被各種因素所影響,例如原文版本的選擇和副文本中傳遞之各種不同的詮釋脈絡──即文本在詮釋過程中並非無改變,而是帶有譯者意圖,因而譯文結果亦受影響。由此進而發現,三種譯本在三個詮釋層次中對「道」的理解均有異處:原文文本其不同意義之產生,決定於其起源於不同的語言、歷史、社會、文化或哲學脈絡,透過附加到其相應之不同譯文的、帶有譯者意圖的副文本進行傳達──換句話說,副文本即為一種文本和脈絡之間的交互作用物(interactant)。整體來說,本研究認為《道德經》中「道」的「厚實翻譯」,可理解為其詮釋性表徵,其呈現不同之脈絡化的意義,在不同詮釋層次之間,以及透過不同譯者之間對話的二維相互作用中產生,從而塑造其產生之各種相異的本體論(ontology),並顯示出「道」的翻譯之必然性(necessity)、層次性(layerity)、多重性(plurality)和共同創造性(co-creativity)。然而,雖然詮釋各有不同,在這三種譯本中也發現了一個意義的匯合點,即本研究中認為是「道」的非教條性(non-doctrinality)。從此發現所延伸出來的觀點是,由於「道」的意義是共同創造的,故無普世的制高點來談論「正確的」或「最好的」翻譯,並合理化了對「道」的多元共同創造的詮釋,以譯者和文化之間對不同世界觀的建設性對話為其形式。上述發現提供了以下啟示,來重新思考翻譯研究中的若干概念:(1)「道」的一對一、字對字的「對等」('equivalences');(2)有關「神話」與「真實」的「巴別塔」('Tower of Babel')問題;(3)從《道德經》遠古的口傳文化(oral culture)演變成至今未曾間斷傳遞其脈絡化的注釋、解經和翻譯,來重思《道德經》的「文本」('text')性質;(4)翻譯研究應進一步向跨文化人文學科的多樣性和豐富性開放;以及(5)從《道德經》的透明並易於閱讀的「虛薄翻譯」('thin translations')中看到的語言和文化之間的不兼容性(incompatibilities)。正是《道德經》翻譯的「厚實」('thickness')促進了對自身文化和其他文化的反思理解,這在當今加速的文化全球化(cultural globalization)和文化同質化(cultural homogenization)中具有重要價值。
  • Item
    構詞與音韻中的基石:前後暨尋徵
    (2016) 沈大鈞; Shen, David Ta-Chun
    以新古典音韻學為本,本研究主張音韻與構詞的普遍工具箱裝有前後暨尋徵。 前後由非自反性、非對稱性與遞移性所定義。僅是在時間層明確標誌前後關係,連同重疊在內的不同詞綴形式皆以同一方式處理:詞素嵌合和線性化。前後為本音韻學的細節在第二章回顧,同時西拉雅語、達悟語跟Kinande語裡的一些重疊樣式也在此前後標示的表示下來分析。 尋徵從接受方理解各個過程。因為尋徵只專注尋找第一個特徵條件符合其所尋之音段,尋徵的發動者與尋徵的目標物可能是互相緊鄰的,或不是如此。既然不同的尋徵發動者可能找到相同的尋徵目標物,反覆規則施作便無其必要了。在第三章回顧尋徵的前述特點及其他以後,尋徵便用來分析維吾爾語的元音和諧跟其他音韻過程,以及Tahltan語的輔音和諧。 於第四章對Guarijio語和巽他語的研討展現尋徵、前後及其互動能得出眾多紛雜的表象。 如同前此的相關文獻,本研究認為前後暨尋徵是人類語言的共性。
  • Item
    船難糾紛與殖民地臺灣原住民的懲治以1903年班傑明修厄爾號(Benjamin Sewall)事件為中心
    (2015) 陳偉欽; Chen, Wei-Chin
    1903年10月5日,在臺灣南部海域遭遇強烈颱風襲擊的班傑明休厄爾號逃生小艇於紅頭嶼 (今蘭嶼)靠岸。根據倖存者的證詞,逃生小艇中的11名船員,有7名船員因為島上達悟族人的劫掠行為而溺斃死亡,這起以美國為主的多國籍船員的船難事件,隨即引起美日兩國官方的高度關注,美國國務院期望臺灣總督府負起水難救護的國際義務,並執行有效力的懲治行動。此次遭難的場域、疑凶與受害者,性質類似於1867年羅發號事件,日本政府在面對美國官方的究責與善後處置的交涉,表現出不同於中國的積極統治理性。從班傑明休厄爾號梯航兩大洋間,津渡於歐美亞澳四大洲的航程記錄見微知著出,隨著1865年美國內戰結束後工業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飛剪式帆船」製船技術達到成熟,使美國往來於東西太平洋海域的帆船貿易更加勃興,班傑明休厄爾號在此背景下往來於東亞海域,最終不幸沉冥於航程要路的島國南端。 以往在統治者眼中性情馴良的達悟族人,以及部落中畏懼鬼魂詛咒的禁忌文化,使其鮮少肇生致人於死的犯行。由於無法從達悟族人傳統的歲時祭儀中發掘出船難衝突的原因,面對倖存者所指控的劫掠犯行,應該歸咎於島嶼經濟資源的匱乏,所發展而來的掠奪、拾取遭難船隻與漂流物的原鄉習慣。日本官方懲膺達悟族番人行動結束後,臺灣總督府並未顯著改變施行於紅頭嶼的統治方針,紅頭嶼相對其他本島蕃地近代化的過程仍然極為緩慢。直至達悟族人因為被做為商品展示的代價,與紅頭嶼海域的漁業資源被發掘,紅頭嶼的近代化才逐漸開展。然而隨著對外開放的程度日益加增,也對達悟族部落執引入外來致命疾病,導致人口銳減的負面影響。
  • Item
    日治時期國家對蘭嶼土地的控制及影響
    (2016) 田騏嘉; Tien, Chi-Chia
      本研究的目的在探討第一個實質統治蘭嶼的國家─日本,如何透過理蕃政策、土地調查等手段控制蘭嶼的土地與達悟族(日治時期稱「Yami」),以及日治時期所制定的土地相關法規、土地利用方式如何延續至戰後,並隨著時局鉅變進而成為蘭嶼土地大量流失的源頭。有關蘭嶼的先行研究多以人類學、民族學為主,歷史學相對缺乏;探討蘭嶼土地問題的研究亦多以戰後為時間斷限,然而筆者爬梳日治時期的史料文獻後,發覺土地被侵占或不當利用的源頭就在日治時期。   在大航海時代展開前,蘭嶼達悟族和語言、文化相近的巴丹群島Ivatan人交流最為頻繁,即使兩地於三百多年前因紛爭導致交流停滯,而臺灣陸續受到荷蘭、西班牙、鄭氏與清帝國的統治,蘭嶼依舊處於遺世獨立的狀態。直到1874年牡丹社事件爆發,清帝國施行開山撫番政策,蘭嶼也在1877年被象徵性地納入清帝國版圖,並由恆春縣管轄,而此舉即為1895年蘭嶼被劃入日本帝國領土的關鍵。   日本帝國是第一個實質統治蘭嶼的國家,由於沒有前朝相關施政紀錄可沿襲或參考,便在1897年先派出探險隊調查蘭嶼(紅頭嶼)自然環境、物產及族群等,發現蘭嶼對日本無多少殖產之利,加上地處偏遠、蕃情穩定,所以在1908年由派出所改制為駐在所、1909年由蕃地轉為普通行政區,官方對蘭嶼的理蕃脈絡皆異於其他臺灣原住民族,而自成一格。   本研究發現臺灣總督府從未明令將蘭嶼設為人類學保留地而放棄開發,且官方在各時期對蘭嶼的開發不曾停滯,並因應時勢改變對蘭嶼殖產的需求。臺灣總督府所制定的高砂族保留地制度,雖然未在日治時期造成顯著影響,但卻因戰後國民政府撤退來臺的情勢變化下,使得蘭嶼轉為安置龐大軍需人口與重刑犯的地方。戰後國民政府承襲自高砂族保留地的山地保留地制度,雖然原意是為維護原住民生計,卻允許公家機關及各級學校經呈准後使用保留地,在國家需求與國家特權相互交織下,使日治時期的法令條文轉為大量蘭嶼土地「流失」的關鍵。   本研究分析蘭嶼土地被侵占或不當利用的根源及現今面臨的土地爭議,發現若只分析戰後的法規和現象無法了解問題癥結,因山地保留地的「原型」即承襲自日治時期的高砂族保留地。因此若要解開部落之於國家、傳統領域之於國土間的矛盾與紛爭,就必須探討日治時期國家對蘭嶼土地的控制及影響,方能找到現今蘭嶼土地爭議的脈絡與源頭。
  • Item
    「人之島」達悟族傳統生態知識與現代環境治理之研究
    (2015) 董恩慈; Tung, En-tzu / Syaman Lamuran
    yamililiman sira do akawen da (達悟人為了政府土地登記,相互間爭吵); yabere rana o isisasvad do keisakan(礁岩帶的生物變得稀少); tosia o kusozi du pongso namen(不要核廢料放在人之島-蘭嶼)。 這是當今達悟人之島(他稱蘭嶼)最常被提起的環境議題,問題的造成,可歸咎於國家現代環境治理模式的失效,以及傳統生態知識被干擾,甚至被取代,族人照顧及維護所生存自然環境及自身社會的權力與能力被剝奪。 傳統生態知識的運用讓達悟人在這島上生存超過千年。原生在地的知識(Indigenous knowledge)隨著時間與空間的驗證,形成達悟人對當地自然環境獨有的絕佳適應力及韌性能力,這並非現代環境治理及其背後去在地脈絡化的知識所能達成。 現代環境治理雖然具有絕佳科學數據、機械技術與國家強有力的管理模式,但是迄今在人之島所經歷的現代治理過程裡,它並沒有有效地引導當地環境與社會永續發展,卻反而帶來諸多對島嶼自然環境與達悟社會的傷害。 族人面對被強置核廢料等環境不正義的對待,勇敢地起身反抗,喚起對島嶼豐腴優美自然與文化的愛惜與責任,展開傳承與守護的行動,這樣的努力,值得驕傲,也引發許多非達悟友人的關心與協助。 本論文擬呈現達悟人傳統生態知識多元動態地規律人與環境互動的內涵,來對照全球化下當前國家在人之島行使的現代環境治理,時值島嶼面臨環境議題與社會變遷劇烈嚴重之勢,期能藉由立基於傳統生態知識的在地觀點,回應並調整現代環境治理,提出達悟人所期盼的永續家園環境治理模式。 達悟部落社會順應飛魚季節天時與自然環境,經千百年考驗所建立的歲時祭儀規範,調和現代治理制度,復振部落社會組織活力,轉化為達悟自主治理的規範運作,才是解除現代國家由上而下人定外部規範,除權達悟社會的政府機構運作,人文與自然去脈絡化所造成的環境治理危機。 關鍵詞:傳統生態知識、環境治理、人之島(蘭嶼)、達悟、原住民族
  • Item
    達悟族傳統生態知識與其永續性價值
    (地理學系, 2016-11-??) 董恩慈; 汪明輝; Syaman Lamuran, tibusungu ’e vayayana
    現代環境治理下,現代知識干擾甚至要取代達悟族傳統生態知識,也造成族人照顧及維護所生存自然環境及自身社會的權力與能力被剝奪,是當今達悟人之島(Pongso no Tao 他稱蘭嶼)環境與社會所面臨的嚴重問題。傳統生態知識的運用讓達悟人在這島上生存超過數千年。在地原生的知識(Indigenous Knowledge)經過長時間的洗鍊驗證,形塑了達悟人對蘭嶼自然環境獨有的絕佳適應力及韌性能力,這並非來自於現代主流知識與環境治理所能達成。本研究將呈現達悟人與環境互動的內涵及傳統生態知識多元與動態的影響,來對照全球化下當前國家在人之島施作的現代環境治理方式,島嶼刻正面臨環境議題與社會變遷劇烈嚴重之際,本文強調應立基於傳統生態知識的在地觀點,調整、重構現代環境治理模式,以重現達悟人所期盼的永續家園。
  • Item
    從「巴丹文化圈」到「帝國版圖圈」的蘭嶼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台灣史研究所, 2016-12-??) 田騏嘉; Chi-chia Tien
    目前有關蘭嶼、Tao的學術研究多以人類學、民族學等為主流,時間斷限則以二戰後(1945年以後)為主,歷史學、1945年以前的研究則相對缺乏。另一方面,自日治時期起已有學者提出蘭嶼Tao與巴丹島Ivatan關係密切的證據,至近年來隨著兩地交流愈趨頻繁,回溯或建構跨境族群的區域研究亦漸興盛。職是之故,本文欲從另一角度探討原與巴丹島交流頻繁的蘭嶼,如何轉變為現今對於蘭嶼隸屬臺灣的普遍認知。自大航海時代展開後,各國探險家順著黑潮「發現」臺灣及蘭嶼,直至荷西時期開始出現「征討」Tao的文獻紀錄,接續的政權-清帝國對蘭嶼則僅止於有名無實的統治,直至1805年日本接收臺灣,蘭嶼才正式成為日本帝國統治下附屬於臺灣的島嶼。此外,Tao是以口傳傳承歷史與經驗的族群,然而自文字發明以來,歷史書寫多掌控在握有文字與權力的族群手中,因此本文嘗試使用Tao的口傳神話及來自外族的文獻紀錄,如《熱蘭遮城日誌》、《巴達維亞城日記》、清代方志、西方探險家遊記與研究、日治時期相關研究及各時期地圖等,建構文化與語言和巴丹島Ivatan相似,本不屬於臺灣的蘭嶼及Tao,如何從「巴丹文化圈」被劃入「帝國版圖圈」,進而成為「臺灣」一部分的過程。
  • Item
    淮南子「道」之形象思維
    (國文學系, 1998-03-??) 朱書萱
    《淮南子》對「道」的論釋基本上依據《老子》的思想而有所發揮、轉化,漢代以宇宙論結合人君南面思想的情形在《淮南子》中尤其顯見,而對於《老子》道論的繼承,不再以形而上的本體為主要討論對象,進一步探究「道」在現實層面的作用才是漢人關心的課題。本文以形象思維的角度說明《淮南子》對「道」的表述方式已經不同於先秦《老子》, 透過《淮南子》的語言特性與掌握道體的形象物來解釋《淮南子》對於《老子》「道」之轉化過程,並對於漢代思想的整體方向有所瞭解。
  • Item
    新桃源中的大觀園
    (國文學系, 1996-03-??) 黃慶萱
    本文是對王關仕教授一九九四年新著《山水塵緣》所作的評論。評者首先將此書定位為田園烏托邦小說。從而介紹《山水塵緣》的「山水」,由山前鎮進入彎溪鎮的山光水色,指出它是「新桃源」。繼述《山水塵緣》的「塵緣」,以彎溪國中教師為核心的郎才女德,悲歡離合;和塵世方外,形形色色。表明其為現代的「大觀園」。復就書中人物的語言,一一討論其人人格特徵和文化背景。最後解析其所建構之烏托邦,並非與世隔絕的神話樂園,亦未沈湎於虛構的理想世界中,其所呈現者乃是瑕不掩瑜的美好人間。並闡發烏托邦的價值觀:不以東方西方、懷舊創新定高下,一以美德為依歸。結穴則論對烏托邦理想幻滅之迷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