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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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成立於民國44年,歷經50餘年的銳意發展,目前設有國文、英文、歷史、地理、臺文等5個學系、翻譯和臺灣史2個獨立所,以及全球華人寫作中心和國際臺灣學研究中心。除臺史所僅設碩士班,其餘6個系所均設有碩、博士班;目前專兼任教師近250人,學生約2500餘人。

本院早期以培養優秀中學國文、英文、歷史和地理教師為鵠的,臺灣中學語文和史地教育的實踐與成功,本院提供不可磨滅的貢獻。近年來,本院隨師範體系轉型而調整發展方向,除維持中學師資培育的優勢外,也積極朝理論研究和實務操作等面向前進。目前,本院各系所師培生的教師檢定通過率平均在95%以上;非師培生在文化、傳播、文學、應用史學及環境災害、地理資訊系統等領域發展,也已卓然有成。

本院各系所教師的研究能量極為豐富,參與國內外學術活動相當活躍。根據論文數量、引用次數等指標所作的學術力評比,本院居人文領域全國第2名。各系所之間,無論是教師的教學與研究,或學生的生活與學習,都能相輔相成、榮辱與共,彼此渾然一體,足堪「為師、為範」而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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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母語不是你的母語: 以臺南地區及北臺灣高中生為例
    (2023) 盧叔欣; Lu, Shu-Hsin
    語言是群體社會中彼此溝通最重要的媒介,而母語更是一個族群文化傳承的象徵。自古以來臺灣一直是多元文化的語言社會,在歷經日治時代初期推行國語教育與後期的皇民化運動,以及國民政府時期獨尊華語的教育政策影響,各種本土語言因此面臨瀕危的危機,解嚴之後,在母語復振人士的積極推動下,政府於2001年將本土語言課程正式納入九年一貫的國小部定課程,至今已逾二十年,母語是否有如預期向下扎根,進而傳承延續,值得我們進一步去探討。本研究為質性分析法,採半結構式的深度訪談,以臺南地區及北臺灣高中生為受訪對象,以 Skutnabb-Kangas(1984)的母語定義為論文主架構,藉由問卷訪談內容,透過高中生的語言使用現狀,歸納及分析他們現階段對於母語的選擇及定義。研究結果顯示,這群過去在國小階段皆接受本土語言課程,部分在國中階段參與本土語文教育,且為108課綱首屆即將或已經接受部定本土語言課程的高中生其母語認知,與傳統認知中族語及母語的觀念不同,他們對於母語的選擇及定義已趨向多元化,不再是單一的選擇及定義,且與母語定義中的多元理論產生共鳴。本研究期望提供不同的思考面向,做為日後復振各族群母語之教育推廣運動及政策制定的參考,同時亦有拋磚引玉之意,期盼有更多的有志之士,能繼續投入更深更廣的研究,讓我們的母語不只是一個保存的文化象徵,更期待我們的母語教育有開花結果之時,能夠世世代代繼續傳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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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未入流到不入流--明代雜職官制度研究
    (2013) 吳大昕; Wu Ta-hsin
    明代雜職官制度,是用來管理了田賦以外的各種政府收入來源,以及為政府提供交通、訊息、醫療、天文曆算等等服務,對政府運作有相當重要的意義。明代的雜職官制度是直接繼承元代諸職制度而來。元代在特有的戶計制度之下,將統治下的百姓以職業、民族、生活方式為基準編制戶計,以此作為統治的基礎,這與漢族傳統編戶齊民的統治方式大為不同。為了管理如此眾多的戶計,元朝依據各種戶計的特殊性選官管理,以路為單位設置戶計官,即諸職官。明初沿用了元代的戶計制度,稱之為戶役制度,也沿用元代的諸職官衙門,戶役、雜職衙門、雜職官形成了明代的雜職官制度。 本文以蹇義呈與明成祖的《復舊制冊》為主要材料,討論明代雜職官制度運作上的問題。從《復舊制冊》中的有關雜職官的記載,建文朝對雜職體系的改革,主要有幾個目標:一是確立雜職官的品級,並確定「資品給俸」的原則;二是確立雜職官考覈的方式,將集中吏部的考覈權交與布政司一級,並將考覈的標準更為統一;三是整理戶役與雜職官之間的關係,使雜職衙門獨立於府州縣的情況,轉變為府州縣的下屬官員;四是整理地方上的雜職衙門,進行裁革或新置,使其符合統治上的需求。這些改革,實際上反映了洪武末期的狀況,而不是單純「更改祖制」的行為。建文朝的改制雖然因靖難之變而失敗,但其對雜職官改革的內容,成為此後一個世紀明代對雜職官改革的基本目標。 正統之後,雜職衙門已經無法如明初一般,支持政府的財政,同時維持寶鈔制度的運作,隨著雜職衙門地位的下降,戶役與課額又由州縣民戶承擔,雜職衙門的功能逐漸被州縣衙門接收,雜職衙門的獨立性消失明代逐漸放棄了維持雜職官體系的努力。雜職官體系所管理的各種利權,逐步的被皇室(以及宦官)、中央六部與府州縣政府蠶食。 明代的雜職官制度沒落,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是雜職官的品級降低,除了鹽運司官員之外的雜職官都改為從九品到未入流;第二是除了軍民匠灶四種戶役之外,大多數的戶役的僉派方式都從永充改為根據「人丁事產」進行輪充,與黃冊制度相結合。於是雜職官的品級被降低,無法抗衡府州縣官員,而雜職衙門的戶役必須由府州縣民戶中僉充提供,造成了明代雜職官制度運作依賴府州縣的先天條件。另一方面來說,雜職官制度也影響了州縣級地方官員,他們不能直接管理雜職衙門,也沒有對雜職官考覈、處罰的權力,這導致地方的權力不專一。這些制度上的問題,早在洪武朝末期已經出現,因此才有建文朝對地方雜職衙門的整頓。 由於雜職官制度沒落,明中葉以後的雜職衙門設置情況與課額數字,完全不能反映明中葉以後經濟、文化的發展。在此情形之下,明代並未對雜職衙門進行改革,而是以常設或非常設的方式,設置更高品級的官員與衙門,取代雜職衙門的功用,於是出現了六部派出官員(如戶部官員監管鈔關、商稅、倉務,工部郎官管理運河閘壩、抽分局)、與中官監稅的情況,同時也出現新型課稅,如礦稅、魚稅等。這些新衙門與新課稅,反映了明代中葉以後社會經濟的實況,補充了因雜職衙門的衰落而失去的稅收,也為皇室、六部與地方提供了新的逐利場域。雜職官制度在明中葉後,僅僅只是一個不合時宜的制度殘留,不再有明初原本設置時付予的功能。除了給與吏員出身官員提供足夠的官缺一事外,其存在價值已經蕩然無存了。 關鍵字:雜職,雜流,雜途,異途,所屬衙門,合屬衙門,雜職衙門,吏員,地方行政,地方政府,明代財政,課程,戶役,繇役,雜役,未入流,寶鈔,捐納,建文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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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什麼?概念化中學地理課程
    (地理學系, 2018-05-??) Dr Alex Standish; Alex Standish
    本文從課程必須關乎知識的前提出發,指出近幾十年來北美的中學學校課程中,學科知識被邊緣化的狀況,以及當代建構主義、工具主義和新保守主義對待「知識」在某些部份的不足之處。相對的,本文認為社會實在論的理論更有助於理解學科知識對學校教育的重要性,並有助於學校課程「再脈絡化」的問題。社會實在論同時採取社會學的取徑與知識論的取徑,超越了實證主義/建構主義的鴻溝。本文從地理學包含系統地理(命題的知識)、以區域或地方為本的地理(脈絡的知識)和方法(程序的知識)、以及三者的關係,來檢視地理學的認識論。文章主張引領學生進入地理學,取決於對這三種知識的根本了解。因此,一個健全的學校地理課程必須同時構築在這三種知識類型上,這樣學生才能進入地理的概念架構與思考方式。本文最後也討論了三種知識類型在英國學校課程與評估文件上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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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 Introduction to American Architecture, Painting and Sculpture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文學院, 1983-06-??) 余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