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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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院成立於2007年8月,所屬系所、中心及專班有音樂學系、民族音樂研究所、表演藝術研究所、音樂數位典藏中心及流行音樂產業碩士專班,現任院長由音樂系楊艾琳教授擔任。

本學院之設立,主要為因應國家政策發展趨勢與學校轉型發展之整體規劃,以追求卓越、結合傳統並以創新思維,增進藝文專業服務素質為目標;出版《音樂研究》學術期刊,並此擴展校際以至國際間音樂研究之學術互動。

本學院音樂學系創系於1946年6月,設有完整學士、碩士與博士學位學程,分別就展演創作、學術研究、師資培育多元面向,培養音樂教育、演唱(奏)及創作人才;本學院民族音樂研究所創所於2002年8月,分有「研究與傳承組」及「多媒體應用」二組,持續致力於傳統音樂研究、表演傳承,及將音樂文獻、影音資料歸檔保存並予數位典藏;本學院表演藝術研究所創立於2005年8月,亦以音樂為主軸,就音樂劇場、行銷產業及鋼琴合作不同面向,培育劇場幕前表演與幕後藝術行政與管理之專業人才。

大學部修業年限為四年,碩士班修業年限為二至四年。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畢業生,分別授予藝術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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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音樂劇《在場證明》劇本創作暨創作報告
    (2021) 黃暐; Huang, Wei
    本文論述筆者撰寫《在場證明》音樂劇劇本的詮釋與分析,以殺人案件作為全劇 的包裝,探討誰是誰非,誰為造成一切事件的元兇,以及人們對於自身所能掌控以及 需要掌控的範圍,同時筆者探討音樂在音樂劇中的􏳜事手法,並分析《在場證明》中 的歌曲的功能性。作品以殺人案作為起始點,在破案的過程中,帶出角色與死者之間的關係,以及 角色如何在被認為是嫌疑犯的情況下為自己脫罪,本劇共有三位演員,同時飾演三位 嫌疑犯、三位警察以及三位證人,警方透過現場所留下的線索找到了三位嫌疑犯,分 別為死者的妻子女A、死者的工作夥伴男C以及男C的男友男B,三人彼此暗算與爭 辯,以找出真正的殺人兇手。本齣劇希望討論何人才是真正的殺人犯,而死者的死亡又是誰造成的?當今社會 有許多的自殺案例,或許會自殺是有外力的影響,但能不能調整自我狀態以及取得生 活上的平衡也是人生課題之一,筆者希望藉此探討人們所該有的自癒能力,以及面對 社會的能力,期望所有人皆能找到自己生存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