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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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院成立於2007年8月,所屬系所、中心及專班有音樂學系、民族音樂研究所、表演藝術研究所、音樂數位典藏中心及流行音樂產業碩士專班,現任院長由音樂系楊艾琳教授擔任。

本學院之設立,主要為因應國家政策發展趨勢與學校轉型發展之整體規劃,以追求卓越、結合傳統並以創新思維,增進藝文專業服務素質為目標;出版《音樂研究》學術期刊,並此擴展校際以至國際間音樂研究之學術互動。

本學院音樂學系創系於1946年6月,設有完整學士、碩士與博士學位學程,分別就展演創作、學術研究、師資培育多元面向,培養音樂教育、演唱(奏)及創作人才;本學院民族音樂研究所創所於2002年8月,分有「研究與傳承組」及「多媒體應用」二組,持續致力於傳統音樂研究、表演傳承,及將音樂文獻、影音資料歸檔保存並予數位典藏;本學院表演藝術研究所創立於2005年8月,亦以音樂為主軸,就音樂劇場、行銷產業及鋼琴合作不同面向,培育劇場幕前表演與幕後藝術行政與管理之專業人才。

大學部修業年限為四年,碩士班修業年限為二至四年。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畢業生,分別授予藝術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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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查 ‧ 史特勞斯樂團歌曲研究
    (2013) 蔡永凱; Yung-Kai Tsai
    理查•史特勞斯的樂團歌曲,即為獨唱人聲與管絃樂團所譜寫的藝術歌曲,雖然常被演出,在學界卻仍然缺乏系統性的研究。長久以來,這些作品常常被簡化為是鋼琴藝術歌曲所改編為的樂團版本,但是,按照作品的創作過程,這些歌曲卻可分成兩種:一種是「鋼琴歌曲樂團化」,即由鋼琴版本樂團化而來;另一種則是「原創樂團歌曲」,即一開始即為管絃樂團構思,不存在鋼琴版本。 當代樂評將使用「管絃樂團」的「藝術歌曲」,視為對藝術歌曲美學裡「親密性」的傷害。為了解決這個爭議,學界提出了一個名為「樂團歌曲」的新樂類概念。它提出樂團歌曲與鋼琴藝術歌曲的差異,在於所使用的詩文類型與風格。另外,它也強調「樂團」的因素才是這類作品的關鍵。它的影響,並不只在於演奏樂器的差別,也牽涉到當代不同樂類概念的相互影響。除了在作曲手法上,也在樂團語法上。 本論文發現,「鋼琴歌曲樂團化」的歌曲形式較為傳統。在配器上,受到歌劇的影響,常使用「選擇性編制」的樂團。透過「音響色澤畫面」的概念亦可見到,史特勞斯在將鋼琴藝術歌曲樂團化時,常傾向讓樂曲的第一個「音響色澤畫面」再現;即使整個畫面不再現,也常見有一個貫穿的音響層,形成作品的一致性。在許多作品裡,「樂團化」也可以被視為再次創作的過程,為作品添加新的意義。 「原創樂團歌曲」的歌曲形式,則受到交響詩的影響,大量使用動機發展手法,有如當代管絃樂作品一般,脫離十九世紀藝術歌曲以文字詩節為主的形式。在配器上,史特勞斯常在原創樂團歌曲裡嘗試使用以前未使用過的樂器,並將成果延續到後續的歌劇創作中,猶如歌劇寫作的試驗場。 對兩類作品的分析顯示,「鋼琴歌曲樂團化」與「原創樂團歌曲」並不能被視為是同一個樂類:前者為鋼琴藝術歌曲的延伸;後者則為一介於藝術歌曲、交響詩與歌劇間的混合樂種。同時,本論文也指出,對於這些作品的美學評斷,應由作品內部的作曲技法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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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查.史特勞斯的「鋼琴藝術歌曲樂團化」-創作、演出與出版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院, 2015-05-??) 蔡永凱; Yung-Kai Tsai
    理查.史特勞斯(Richard Strauss, 1864-1949),在樂團歌曲的發展上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之一。按照作品生成的步驟,他的樂團歌曲又可分為「鋼琴藝術歌曲樂團化」與「原創樂團歌曲」兩類,並以前者為大宗。作曲家將自身的藝術歌曲由鋼琴版本改編為樂團版本,所反映出的不只是單一「樂類」之發展與變異,它其實突顯出在十九世紀末至廿世紀初之音樂產業中,如何將「藝術歌曲」視為一商品來操作。本研究藉由相關史料的爬梳,說明史特勞斯當時將自身鋼琴藝術歌曲樂團化的動機,同時,亦將整理作品演出乃至於出版的情形,以「創作—演出—出版」的互動關係,說明這一類作品特殊的文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