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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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區高齡者客觀身體活動量與身體功能表現相關之研究
    (2021) 張祐菁; CHANG, Yu-Chin
    高齡者的身體功能表現會隨身體機能自然老化而受到影響,進而導致罹患慢性疾病,高齡者活動功能障礙的盛行率也將為高齡化的社會帶來全面性衝擊,若缺乏自我照顧能力或身體活動功能障礙的高齡者儼然成國家社會負擔也在醫療經費上大為提升。因此,對於國內高齡者客觀身體活動與身體功能表現之關聯性探討有其必要性。本研究之目的為 (1) 瞭解研究對象的社會人口變項、客觀身體活動量與身體功能表現之現況。(2) 瞭解不同性別之研究對象,其客觀身體活動量及身體功能表現之差異。(3) 瞭解不同性別之研究對象,其客觀身體活動量與身體功能表現之關聯性。本研究以方便取樣方式,招募社區健康高齡者自願參加本研究為研究對象(30位男性和90位女性,平均年齡65.5 ±5.4 歲)。研究工具包括: (1) 客觀儀器三軸加速規(GT3X+ ActiGraph)測量客觀身體活動量及每日步數;(2)身體功能表現項目包括檢測下肢肌力的「計時五次坐站」、檢測平衡能力的「單足站立」及「起立行走坐下」以及檢測行動能力的「五公尺步行」,並以IBM SPSS 23.0進行資料分析,統計方法包括描述性統計分析、獨立樣本t檢定及多元線性迴歸。 研究結果發現如下:(1) 在不同「性別」在「每日步數」上有顯著差異,而且男性每日的步數於女性;(2) 不同「性別」在「每日中高度身體活動量」上有顯著差異,而男性的每日中高度身體活動量高於女性 (3) 不同「性別」在「每日輕度身體活動量」上有顯著差異,且女性的每日輕度身體活動量高於男性;(4) 不管男女在身體活動量與身體功能表現皆未達統計上顯著相關。本研究之結果建議未來對於高齡者要發展男女不同的身體活動促進方案,如促進女性每日步行次數及每日中高強度活動量並提升男性輕強度的活動量(如:健走、日常生活家事等)為參考依據。建議未來研究可進一步以長期追蹤的縱貫性研究來深入瞭解身體活動與身體功能間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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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討高齡者從事最低劑量身體活動與肌肉力量與平衡能力之縱貫性研究
    (2020) 李元瑜; Li, Yuan Yu
    研究目的:高齡者從事最低劑量的中高強度身體活動,是否能維持或提升其身體功能表現仍然需要進一步的探討;因此,本研究目的為探討高齡者從事每日15分鐘的中高強度身體活動與12個月後續追蹤的肌肉力量和平衡能力變化之關聯性。研究方法:本研究招募居住在社區且具獨立行走能力之高齡者參與本次調查,共有89名高齡者(平均年齡:69.5 ± 4.88歲)完整參與基線測量 (2018年) 及12個月後的追蹤調查 (2019年)。研究工具包括運用三軸加速規(GT3X+ ActiGraph)測量之中高強度身體活動量、以「握力計」測量之上肢肌力表現、「計時五次坐站」測量之下肢肌力表現、以及「開眼單足站立」所測量之平衡能力。本研究將上肢肌力、下肢肌力與平衡能力基線測量數值與後續追蹤數值相減,並進一步將變化區分為「維持/提升」及「下降」;身體活動量則區分為「有達到」及「未達到」每日15分鐘中高強度身體活動;據此,本研究運用邏輯斯迴歸進行統計分析。研究結果發現,研究對象中,共有65.2%的高齡者每天至少進行15分鐘的中高強度身體活動。在調整社會人口學變項與潛在干擾因子後,根據在基線調查時,有達到每日15分鐘中高強度身體活動之高齡者,在12個月後續追蹤調查 (2019)時,有較高的可能性能維持/提升其平衡能力(勝算比=8.12; 95%信賴區間=1.61, 40.97; p值= 0.01)。而高齡者每日達到15分鐘中高強度身體活動量與否,與上肢及下肢肌力變化並無顯著相關。研究結論:本研究發現高齡者每日從事15分鐘的中高強度身體活動,有助於其維持/提升其平衡表現。此研究結果可提供有關單位進行高齡者健康促進活動規劃設計之參考,期待能藉此來維持或提升高齡者之身體平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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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討臺灣高齡者認知環境因素與休閒娛樂、交通步行行為之關聯性研究
    (2017) 向芷妤; Hsiang, Chih-Yu
    目的:身體活動量不足是高齡者健康的危險因子,但步行行為被認為是最適合高齡者身體活動的方式,而環境是影響一個個人是否從事步行行為的重要因素,因此本研究旨在瞭解臺灣65歲以上高齡者之認知環境因素與休閒娛樂步行及交通步行之關聯性。方法:本研究以電話訪談方式調查臺灣高齡人口之認知環境因素及從事休閒娛樂步行、交通步行的時間,共取得1,028份有效樣本,並以邏輯斯迴歸進行分析。結果:一、高齡者每週休閒娛樂步行未達150分鐘比例為45.8%;高齡者每週交通步行未達150分鐘比例為78.6%。二、教育程度越低、擁有全職工作的高齡者較難達成每週150分鐘的休閒娛樂步行;居住在南、東部及外島地區、擁有私人運輸工具者較難達成每週150分鐘的交通步行。三、高齡者認知到住家附近商店及休閒設施的易達性越高,有充足的人行道設置、社會環境、周遭景觀及充足的目的地時越會從事休閒娛樂步行 (商店易達性:OR= 1.48;95% CI=1.06-2.05、休閒設施的易達性:OR= 1.56;95% CI=1.15-2.11、人行道設置:OR= 1.47;95% CI=1.13-1.90、社會環境:OR=1.34;95%CI=1.01-1.79、周遭景觀者:OR= 1.31;95% CI=1.01-1.69、目的地的多寡:OR=1.46;95%CI=1.06-2.02)。四、高齡者認知具有足夠的人行道及充足目的地的較容易從事交通步行 (人行道的設置:OR=1.83;95%CI=1.28-2.63、目的地的多寡:OR=2.10;95%CI=1.33-3.30)。結論:未來針對臺灣高齡者提出有關提升休閒娛樂步行或交通步行時間的方案時,可先針對居住於南、東部及外島地區、教育程度較低、擁有全職工作的高齡者進行相關介入,以便進一步改善其步行時間不足之問題;另外建議各縣市政府及相關單位設計行為改變策略及方案時,可使用觀察學習及認識住家附近景點等方式提升高齡者的認知,並將改善人行道設置的完備性及提升大眾交通工具易達性作為重點改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