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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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正義」面對「私人正義」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2011-06-01) 劉文彬
    在科西嘉社會,族間仇殺是一種原始的法律制度和賠償的正義,它在缺乏強有力的公權力時,發揮制裁反社會行為之作用,但仇殺行為畢竟與法治社會之精神無法契合。過去一百多年間,法國政府為消除科西嘉族間仇殺所採行的政策,常因政府更迭而反覆無常,缺乏一套長遠且深思熟慮之對策,故法治遭遇之難題,如「集體責任」原則之爭議、法官不公正、陪審團遭施壓、證人作偽證、司法制度失靈、政要或執法者涉案等,均無法解決。科西嘉之暴力犯罪率乃居高不下,對法國「法治國家」之形象形成一大諷刺。法國政府若能從延長省長任期、改善司法結構、降低宗族影響力、防範農村犯法之肇因等方面著手,或許能解決科西嘉「私人正義」挑戰「國家正義」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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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洲議會對「西藏問題」立場的轉折與爭議(1975∼1992)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2002-06-01) 劉文彬
    西藏問題為當今國際間最受爭議也是最複雜難解的問題之一,因其不僅事關宗教自由及人權保障,更涉及主權爭執及民族自決等課題。除美國外,西歐國家所組成之歐洲共同體亦是達賴的主要支持者,其中尤以歐洲議會支持西藏自決最力。歐洲議會於一九八七年通過第一個決議案,支持藏人爭人權、爭自由的呼聲,然而一九八七年以前該議會面對中共政經利益的誘惑,不敢撻伐它的治藏政策,更不敢公開抜持達賴喇嘛的西藏自治的主張。一九八七年的西藏暴動雖使得歐體與北京當局自建交以來所刻意避免的意識型態衝突浮上檯面,惟當時雙方的友好關係並未因此事受損。歐洲議會仍對雙邊關係有若干期望。因此採取了一些具體而有利的措施。惟歐洲議會內部對西藏通的意見呈兩極化,意見上的分裂使其無法面對外界的質疑。一九八九年三月西藏又爆發新的暴動,歐洲議會決定給予北京更大的壓力,乃提出「沙克拉里歐報告」,全面支持藏人的自決權。然而,該報告因取材偏頗,以致大多數觀點就國際法及國際實踐經驗而言,均不無可議之處。復次,歐洲議會似有意支持藏獨,然而藏獨此一理念不但沒有穩固的國際法基礎,在當前的國際情勢中也無政治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