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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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美語的連動結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996-06-01) 吳靜蘭
    本文從語意關係與語法表徵相互影響的觀點,探究阿美語的連動結構。阿美語是 臺灣南島語的一支,使用者主要分佈於花蓮縣至臺東縣一帶,並包含屏東縣的一小塊區域。 本文的語料採自阿美語的中部方言。文中闡述,在包含不同種類動詞的連動結構中,由動詞 所表示的事件╱狀態之間,在語意關係上具有緊密到鬆散的連續性質,此種語意緊密-鬆散 之關係亦可見於在語法結構上。文末以一緊密-鬆散之連續圖來呈現此種語意與語法間的相 互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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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遍語法像一塊瑞士乳酪嗎?為“第三因素原則”提出證據
    (中央研究院語言學研究所, 2013-07-01) 李亞非; 丁仁 
    本文主張連動式為“第三因素原則"提供了證據。雖然我們目前所知道的普遍語法根據階層結構將句法結構做線性化,但連動式動詞的線性化卻是依據語序時序對應關係。在這後一種情況下,相同語意關係對應到相同語序,卻可以表現成不同的句法內部結構。使用語序時序對應關係來達到句法成分之線性化,可視為一般性的認知機制在發揮作用,其出現條件恰恰反映了普遍語法在結構生成功能上的一個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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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語「給」的語類及語法化
    (文鶴出版有限公司, 2004-10-01) Ting, Jen; Miller Chang
    本文探討兩個主要的議題。一是論證漢語的『給』字有許多不同語類,而在不同的句構中,『給』字呈現不同語類的特徵,因此將『給』字一概視為介詞或連動式第二動詞的分析無法解釋所有『給』字句的特徵。筆者認為在不同的句構中,『給』字應分析為動詞、介詞、或連詞(complementizer)。二是從形式語法的角度,討論『給』字的語法化現象。『給』字由最初的 動詞,經歷語法化的過程,而逐漸發展出介詞和連詞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