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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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唐代書法形式之研究蔡耀慶書法藝術是中國特有的一門藝術類別,他所代表的不只是文字本身的意義,同時也蘊含著文化傳承的特性。歷代書體的變革與書法理論的完成可以說是在唐代,這一時期不僅是國勢強盛,同時也是中國藝術發展的一個高峰。對於這一時期的書法面貌,在明朝以後常被以「法」的框架去做認識,然而,此一時期豐富而多樣的書法作品,是無法用簡單的一個法字來作概括式的認識。本文希望經由流傳於世的作品與書法理論作出了解,而去檢驗這一說法。本文第一章說明研究目的與方法,第二章對唐代這一時期引發書法的一些狀況作整理與分期,歸類出引發書法發展的社會狀況有1.朝廷對於書法研究的提倡與重視。2.文學與書法的相互輔助。3.書法理論的大量產生。第三章將唐代的書法作品依照各種書體分類作討論,整個唐代的書法作品分為承繼建立期、勃興發展期、衰退整理期等三期。第四章說明唐代書法理論,第五章作總結,說明唐代書法中「法」的意義,與文字符號的意義,並對重法的說法進行再認識。就整個唐代書法來看,本文所注意的並非是唯物思想下的社會與藝術的互動關係,而是社會底下真正突顯的精神表徵。歷史的進行,就中國而言,絕不是單純地在以需求作為進步的主因,相對的,他同時是一種不斷的吸納和反省,唐代之所以如此重要也正是因為這種觀念的充分發揮。是以本文主要是對唐代的書法發展做出以下的論證:後世以為唐代書法的「法」並非是一種限制,而是一種對於筆法的指導說明;唐代的書法也著重情感的表現,也基由此種方向導引,而使後來的書法發展有所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