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商遊說策略初探—以「菸害防制法」及「菸品健康福利捐」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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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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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菸有害人體健康」已是國際社會的共識,也是政府與媒體不斷宣導的議題,隨著「菸害防制法」的通過,菸業的生存空間備受限制。但菸品存在之合法性仍備受質疑,因此,菸商與反菸團體的對抗從未稍歇,雙方針對「菸害防制法」或「菸品健康福利捐」之立法遊說動作持續不斷。「菸害防制法」草案於1992年送立法院後,遲至1994年才完成委員會初審,接著就在程序委員會中沈睡至1996年9月。這段期間菸商不斷在立法院進行遊說工作,透過公關公司及專業的法律事務所幫助,延遲草案排入院會二讀的時間。最後「菸害防制法」終於在1997年經過政府與民間利益團體諸多角力下通過,但外界卻也出現該法乃妥協下產物之批評。
公共關係是所有企業、政府、非營利組織等越來越重視的部分,其中議題管理更具有防患未然之作用。而菸業存在之正當性備受爭議,菸商卻能在反菸團體、政府法令限制以及社會風氣的多重抵制下,有效運用議題管理中之遊說策略爭取法律上的生存空間,其中原因與作法值得實務界與學術界共同探討。
本研究問題包括:
1.「菸害」議題相關法案發展之背景與生命週期為何;2.在「菸害」議題相關法案之生命週期的各階段中,菸商採用哪些「遊說策略」對「立法單位」進行遊說;2a.菸商在「菸害」議題的生命週期的各個階段中,所採用的「遊說策略」有何差異;2b.菸商之「遊說對象」之不同,在「遊說策略」運用上是否有所差異。
本研究以個案研究的方式,一方面採取「文件分析法」蒐集基本資料與媒體報導上呈現的現象,整理出事件過程中議題的生命週期發展階段;接著透過「深度訪談法」就整理好之文件資料訪談相關當事人,以獲得更深入的資訊。最後得到以下研究發現與結論:
「菸害」議題相關法案發展之背景與生命週期大致可分為以下五個階段,菸商針對法案所採取之遊說策略如下:
(一) 潛伏期(1984-1991年):主要訴諸國際經貿壓力,表面上處於停滯狀態,但實際上則透過各種政商關係維繫與立法院之互動;
(二) 擴大期(1991-1992年):整體策略為延滯策略,行動策略為人情請託;
(三) 法案延宕期(1992-1995年):整體策略為聯盟、延滯策略,行動策略包括:參與選舉、轉移媒體焦點、影響輿論、國際經濟壓力、人情請託(公關公司);
(四) 立法解決期(1995-1997年):整體策略為延滯(「拖」字訣)、資訊(提供菸商版本、刊登廣告)、聯盟(藝文團體、零售商)、困窘(擾民法案、新法西斯),行動策略為:提供資訊給立委及官員、影響輿論(刊登廣告、說帖)、擬定菸商版本、直接溝通、提出修正案延緩立法、參與選舉(政治獻金、文宣)、經營媒體關係、互惠交換(餽贈、招待)、選區壓力策略(發動零售商、藝文團體);
(五) 新興立法期(1997-2003年):整體策略為聯盟、延滯、資訊、困窘策略(政策缺失、提出質疑、表面上反對、干擾),行動策略包括:在場旁聽、人情請託、直接溝通、影響輿論(贊助公益活動、發表研究、舉辦公聽會)、互惠交換(政治獻金、招待、餽贈)、草擬菸商版本、參與選舉(競選經費、文宣)、政黨遊說、選區壓力策略(藝文團體、相關產業的生計)、訴訟策略。
此外,本研究更透過前述研究發現加以整理比較,分別針對「菸害」議題生命週期各階段策略差異比較,以及菸商遊說對象差異比較兩面深入探討,回答研究問題2a以及2b。最後,根據本研究之文獻及訪談結果,針對相關重點加以討論:
(一) 菸商遊說策略之意涵:本研究針對四項整體遊說策略為架構,並將遊說行動策略置入其中綜合討論;
(二) 菸商遊說策略成效評析:將研究結果及訪談內容與本研究文獻對照後,分為以下幾點加以討論:立法遊說活動、公關公司之遊說角色、公賣局及其工會之角色定位、菸商遊說策略之成敗、對反菸團體之省思等。
最後透過研究結果與對整體事件過程之省思提出相關建議:
(一) 對菸商遊說策略之建議:延滯策略、聯盟策略運用得當,可資借鏡;相關產業可起而促動「遊說法」之通過,取得業者在遊說角色與途徑之合法性;
(二) 對反菸團體遊說策略之建議:資訊與聯盟策略之運用相當成功;困窘策略之使用必須非常小心;修法應循序漸進,以免遭到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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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菸商遊說策略, 菸害防制法, 菸品健康福利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