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姆斯《e小調第一號大提琴奏鳴曲,作品三十八》
Abstract
布拉姆斯一生當中不只寫了兩首大提琴奏鳴曲,最早的作品是布拉姆斯十九歲時所寫作的,演出後,他個人不認為是一首好的作品,並未出版,後來也就遺失了,所以流傳下來的只有《第一號e小調大提琴奏鳴曲,作品38》及《第二號F大調大提琴奏鳴曲,作品99》(Cello Sonata No. 2 in F major, op. 99, 1886) 兩首。由於《第一號e小調大提琴奏鳴曲,作品38》融合了傳統的音樂結構與浪漫時期的風格,這樣的獨特手法深受許多演奏者喜愛,因此經常出現在音樂會曲目中,也成為大提琴在浪漫樂派的代表性曲目之一。
本文以此首作品的分析為主要探討方向,深入了解作曲家的背景與創作手法,並完整了解此曲的架構與風格,以期在詮釋上符合作曲家的創作意念,亦能展現個人演奏風格。
Description
Keywords
布拉姆斯, 奏鳴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