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學習方案規劃之研究—以輔仁大學服務學習課程推動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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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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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研究旨在探究服務學習方案規劃相關理論,瞭解輔仁大學服務學習方案規劃模式之基礎、行政、學習等系統要素,以及方案推動中遭遇之困難及成功策略,提出有效的服務學習方案規劃模式之具體建議。
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文件分析、半結構訪談等方式進行。
本研究獲致結論如下:
一、 信念:1.服務學習是一種教學方法2.是與社會脈絡連結的實務演練3.是透過服務經驗的反省得到學習4.是一種心靈的陶冶、情意的培養5.重點在學習有別於實習6.大學教育多元化7.促進社會正義8.增進教師彼此間的合作與成長9.提升教師的教學能力。
二、 目的與任務:1.服務學習符合天主教大學辦學使命2.讓學習多元化並提升學習成效3.提升公民責任感4.增進師生團體意識5.提升學校社會形象。
三、 組織分析:1.任何課程皆可以結合服務學習2.課程內容要和服務連結3.教會脈絡有利學校與機構合作4.服務資源不宜干擾就業市場。
四、 教師專業及意願:1.教師支持系統有待建立.2服務學習課程與傳統課程設計不同3.教師參與服務學習課程的動機4.教師參與服務學習課程的誘因。
五、 倫理責任:1.參與推動的教師是否給予報酬的兩難2.推動服務學習是積極的道德義務3.服務若犧牲學習是不道德的3.信守對服務對象的承諾4.被強迫的服務容易傷害服務對象5.服務是平等關係,談道德太沈重6.倡導教學、研究、服務並重。
六、 權利關係:1.法管使命特色發展室為主導單位,副校長影響力最大2.執行長為決策重心,按計畫授權執行3.計畫核心人員領導風格傾向成員導向
七、 利益協商:1.服務學習宜由校級單位推動2.依計畫架構妥適配置相關人力3.依計畫架構召開各層級溝通會議。
八、 行政支援:專人協助機構聯繫舉辦核心教師共融活動、提供核心老師觀摩學習機會、安排教師親身服務體驗、加強種子師資培育、劃成立資源中心、行政人員主動與教師溝通。
九、 機構合作:1.服務類型分為直接服務與間接服務2.留意機構參訪服務的人數,確保學習品質3.機構督導與教師引導4.舉辦非營利組織(NPO)幹部訓練有利機構彼此學習4.學校與機構(社區)攜手合作創造雙贏
十、 行銷宣傳:1.善用多元的宣傳媒體和管道2.透過識別標誌與理念行動的連結強化服務學習的認同感.3持續不斷的宣傳活動。
十一、 財務計畫:1.以教育部專案經費為主,校內外補助為輔2.經費堪稱足夠,並無長期財務計畫3.初期經費投入較多而後遞減。
十二、 方案評鑑:計畫書訂有方案評鑑指標(檢核點)以量化為主質化為輔。
十三、 界定並認識學習者:全校學生。
十四、 學習需求評估及供給:1.未進行需求評估2.課程設計包含服務弱勢及反思,即可獲得同意納入服務學習課程3.經費補助審查嚴謹4.服務學習增加課程內涵而非替代原課程內容。
十五、 學習者的支持系統:1.使命特色發展室2.種子志工3.支持系統尚需發展。
十六、 課程評量:並非每位教師都做學習評量,考慮對於學生、機構、教師設計評量工具。
根據結論分析,分別對於「輔仁大學推動服務學習」、「教育主管機關」及「未來研究」提出推動服務學習之建議說明如下:
一、對於輔仁大學推動服務學習的建議
(一) 持續建立服務學習課程相關配套措施與制度:
1. 成立校級「服務學習推展委員會」組織後,應進一步建立校內學術單位與行政單位橫向合作模式。
2. 建議邀請產官學代表參與研擬未來服務學習課程推動方案。
3. 建議學校與機構(社區)規劃簽訂互惠協定或合作契約,以利彼此合作及釐清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二) 強化服務學習網站功能,鼓勵師生參與,並增加網站互動功能,建立網路學習社群。
(三) 強化質化評鑑指標 。
二、對於教育主管機關的建議
(一) 立法並獎勵各級學校發展服務學習教學法
(二) 設置服務學習推動之專責單位
(三) 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與國內非營利組織合作推廣服務學習理念
三、對於未來研究的建議
(一) 本研究範圍建議擴大至教會與非教會學校、公立或私立學校等進行服務學習方案推動之比較研究。
(二) 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之半結構訪談法,訪談對象以方案推動核心成員為主,若能擴及訪談對象至學生與機構人員,並兼採量化問卷之實施,更能完整呈現推動之現況與成效。
Description
Keywords
服務學習, 服務學習教學法, 方案規劃, 方案規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