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芠菲爾藝術教育思想研究
Abstract
藝術教育的推展係以藝術教育的理論為基礎。本論文鑑於羅芠菲爾之藝術教育思想為藝術教育理論中之經典,但於國內卻無系統、完整之研究,故引發筆者研究動機。而以羅芠菲爾之原著為本,採取文獻分析與理論探究的方法,試圖探討羅芠菲爾藝術教育思想之全貌,以作為國內推動藝術教育之參考具體而言,本論文之研究目的如下:
一、追溯羅芠菲爾藝術教育思想之時代背景與淵源。
二、探究羅芠菲爾的藝術教育價值觀。
三、闡釋羅芠菲爾的藝術教育治療說。
四、研討羅芠菲爾的藝術教育方法論。
五、評析羅芠菲爾的藝術教育思想。
本論文之重要研究結果如下:
一、羅芠菲爾思想的淵源在歐洲,而影響羅芠菲爾思想形成的因素,則與猶太種族歧視和當代之重要思潮相關。
二、羅芠菲爾認為藝術教育是手段,而非目標。其最終目的是為完成教育之目的,也即希翼透過藝術達成開展創造潛能與統整人格發展的功能。
三、羅芠菲爾主張藝術教學必須:1.符合兒童內在需求與程度;2.避免外在的阻疑與干擾;3.順應不同的創造類型(視覺型、觸覺型)。
四、羅芠菲爾之藝術課程為非結構化的設計,是以兒童藝術發展階段為基礎,加上師生互動的瞭解而產生。
五、羅芠菲爾主張藝術評量的目的不在評分,而在瞭解兒童成長之情況,故其重視創作歷程的觀察勝於最後作品的評等。
除此之外,筆者發現當代學者對羅芠菲爾之思想探討熱烈,各方評論眾說紛紜,有肯定亦有否定。但總結本論文之探討,不在獲得一完美無缺之理論,而在能對其思想有系統、完整之瞭解,並藉此深思藝術教育之各項課題,以供台灣未來藝術教育發展之參考。
Description
Keywords
藝術教育, 教育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