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兩漢禮教探微─以三禮等儒典以及郭店簡、上博簡為討論中心(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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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04/8-2005/7
Authors
林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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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我國素有「禮義(儀)之邦」的雅稱,向來以「禮」文化聞名全世界,且最為注重人與 人之間的倫常義理關係,講求不同身份地位者應盡之責任與義務。因此,所謂「禮教」即是 結合禮儀規範、倫常義理以及教化之道於一爐的「名分」之教,更是以倫理道德為主要訴求 的生活哲學。 由於宋代理學家嚴格區分天理與人欲,而且極力主張「存天理,去人欲」,因而產生違背 人性之歧出倫理。更由於明清以後政治力的推波助瀾,造成許多愚忠、愚孝、愚婦女等服膺 「假禮教」的嚴重偏差行為,甚至嚴重危害眾多婦女之人身自由以及生命存在之權利。清末 民初以後,激進分子遂大肆抨擊「禮教吃人」;相對地,亦有極力維護禮教者。然而無論對「禮 教」抱持何種態度,都必須先明「禮教」到底為何物?各時代不同的「禮教」內容及意義如 何?方可秉持理性判斷之能力。 由於討論「禮教」問題者,幾乎都不談論「禮教」的大源頭--「三禮」--之龐大系統,自 然無法正確掌握「禮教」之原義;因而本研究即是以「三禮」等傳世儒典為主軸,回歸古代 「禮教」問題之討論,且與戰國竹簡為對照資料。又由於二戴《禮記》跨越的時代較長,且 「三禮」之教在漢代已有明顯之實踐政策,因此本研究以「先秦兩漢禮教探微」為主要論題, 藉此以明「禮教」從典籍記載乃至於社會實踐的演變過程。 本研究共分兩年。第一年,以「三禮」的「禮教」思想及內容為主軸,並整合其他經書 中的「禮教」資料、戰國竹簡有關「禮」的記載,重新釐析自孔子以後,孔門後學以至孟、 荀等儒者對於「禮教」思想觀念之主張與推動。第二年,則透過董仲舒的「三綱說」以及《列 女傳》、《女誡》之「女教」經典,並對照當時政治社會之發展狀況,整合當時「禮教」發展 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