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文化學論公民教育的理論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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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1998-07-??
Authors
張樹倫
Journal Title
Journal ISSN
Volume Title
Publisher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Department of Civil Education and Leadership, NTNU
Department of Civil Education and Leadership, NTNU
Abstract
公民教育之目的在於培育社會中健全的公民,因而其內涵十分豐富。本文嘗試從文化學的角度指出人與文化的關係、公民與文化的關係、公民教育的意義和目標。並從文化學的角度探討文化與人格理論在公民教育上的應用,指出文化將決定一國公民教育的目的,影響公民教育的實施方法,以及影響公民的性格,因此在公民教育中,文化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影響。由於文化對於公民教育的意義、目標、內容、實施方法等都有很大的影響,因此進一步探討在公民教育中應該具有之文化內涵,包括文化基本概念、大眾傳播與溝通、多元文化教育、世界觀教育、信仰與宗教、生活品味等。最後則從文化學論公民教育的實施,分由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三方面提出建言,包括父母教養態度的注意、生活教育的重視;課程間橫向聯繫的加強、藝術與人文教育的重視、多元文化教育的強調;文化建設工作的加強、大眾傳播內容品質的提升、成人公民教育的重視等。人是文化的動物,從文化的角度而言,公民教育的目標不僅在於培養關懷社會的社會人,以及具有參與政治事務能力的政治人,更在培養具有文化素養的文化人。因此在這個變遷快速的時代中,更需要加強文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