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台北市教育局林來發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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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19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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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優教育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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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Special Education Center

Abstract

本文受訪者台北市教育局林副局長認為學校成立資優班應具備四個條件:(一) 有充裕的場所發展成資源中心;(二)有受過專業訓練而富有工作熱忱的教師; (三)校方與家長溝通,使其配合學校的教學;(四)學校要避免對外宣導。在資源 教室的編制方面認為目前每一資源教室有三位教師的編制是足夠的,因為資源班上課 方式並非由老師拿著書本授課,而應讓學生在自學的機會。至於課程方面,教師在教 完一般課程後,可進行加深加廣的教學,使學生能擴充生活的領域,奠定學習的基 礎。另外,教師要把資優班的教學計劃在校務會議中提出報告,以讓普通班教師信 服,同時,與家長溝通觀念,使其配合教學。最後,林副局長認為,為了減輕教師的 工作壓力,資源教室的人數不應超過三十名同時校方應,多辦理教學研討會,提供教 師們經驗交流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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