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特定區的地方發展

Abstract

開發新市鎮自第二次大戰結束以來,成為顯赫一時的都市治理的理念之一,且亦是國內政府參照並欲藉此以達到都市治理與區域平衡之目的,而陸續有一連串的新市鎮開發計畫。其中的林口新市鎮,是國內於1960年代以降第一個人口規模較大的新市鎮規劃與試驗,欲將之建設成一個自給自足的新市鎮,而有「林口特定區」的都市計畫。 林口特定區計畫的出現,實也與林口地區的自然環境與人文背景之因素密切相關,而被選定為此番計畫的試驗之處,是一個以都市計畫的形式呈現,並配合都市規劃、防洪措施等時政問題及與作為國際交流關聯的新市鎮開發計畫。整個林口特定區計畫,從1968年決議施行,1970年完成初步計畫,在經歷過許多波折後,最終於1978年落實之。整個林口特定區計畫包括了都市化地區(新市鎮開發區及林口舊市街)與非都市化地區(農業區、保護區、區域公園等)等部分,前者依新市鎮理念建設之,希望塑造成為一個具較高自給自足性的新市鎮,並能紓緩洪水平原與大台北都會的發展壓力;而後者則配合新市鎮的都市發展,在土地利用上有所限制,以作為綠帶與保護區域。 林口特定區計畫中的新市鎮開發工作自1978年落實以來,至今日有將近三十年的時間,其人口與大批集合式住宅是在晚近的十餘年間才大量成長,始出現都市化景觀。在開發工作落實的最初十年,政府一度努力建設之,但成效不彰,也無法面對當時台灣所處的時代環境變遷,而終致開發工作一度長時間停擺。但隨著1980年代晚期以降台灣整體經濟社會環境的變遷,及交通等地理要素,新市鎮地區深受來自台北都會內部結構變遷的影響,而有不同於往昔的發展動力,帶動晚近以降的部分發展。至此林口新市鎮變成台北都會區的一部分,未如預期達成自給自足,仰賴台北都會甚深。 林口特定區中的非都市化地區,深受原有都市計畫中對於當地土地利用的種種管制,居民為跳脫管制而出現種種的盈利行為之土地利用,包括高爾夫球場、鐵皮建物等等。對當地百姓而言,這些管制原本是相當嚴格的,但卻有大企體幾乎不受此管制,反受惠於此,屢屢提出都市計畫變更以作為其事業擴充用地,且官方也幾乎都同意之,是一種對其他受管制者不公平的特許。在居民跳脫管制的盈利行為下,與官方及財團間「管制–特許」的開發行為,終形成非都市化地區無可挽回的不斷開發之狀態,與管制之初衷背道而馳。 綜觀整個林口特定區的發展,表面上雖是因新市鎮開發而出現的都市計畫為主導因素,實際上則深受外部環境,包括台灣整體經濟社會環境的變遷,與越趨重要的大都市機能等因素之影響,加之當地大企業體在此地的許多開發作為,才形成今日之發展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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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特定區, 新市鎮, 台北都會, 管制–特許, 台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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