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衛生機構營養師的角色、職責及工作現況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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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02-09-01

Authors

Lin W, Hung P-S, Lyu L-C, Hang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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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r

臺灣營養學會

Abstract

本研究之目的是確認衛生局、衛生所營養師的角色與工作職責,並探討衛生局、衛生所營養師目前的工作現況。研究方法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是採用德爾菲預測術研究法,探討專家學者及資深優良工作者(以下簡稱專家們)對於衛生局、衛生所營養師的角色與工作職責之看法,第二階段是對全台灣地區26個衛生局(n = 32)、369個衛生所(n = 13)之營養師進行問卷調查,以暸解實際工作者執行第一階段專家們確認的角色及工作職責之狀況,回收率分別是71.9%和76.9%。研究結果發現衛生局、所營養師自評的角色及工作職責與專家們的看法不完全一致。在衛局營養師的角色方面,二者均認同的是「活動管理者」,但專家們認為另外的重要角色是「計畫/評估者」,衛生局營養師卻認為是「監督者」和「行政管理者」;而衛生所營養師自評的角色與專家們的看法也不完全一致,相同的是「諮商者」與「活動管理者」,但專家們指出另外的重要角色是「教師」,衛生局營養師卻認為是「行政管理者」。在工作職責方面,衛生局營養師執行許多專家們評定為不具有必要性的「食品衛生管理」及「瘦身美容業管理」主題下的多項工作,以及「財政管理」工作,卻很少執行專家們評定為真有必要性的「全體社區的營養指導」、「個案的營養照顧」及「教學研究」等主題中的工作。多數衛生所營養師能落實「全體社區的營養指導」及「個案的營養照顧」的工作,但亦花費許多時間執行未被專家們評定具有必要性的業務一「食品衛生管理」及「瘦身美容業管理」。由結果看出,目前衛生機構公共衛生營養師的工作內容和專家們的看法有很大的歧異,尤其是「食品衛生管理」及「瘦身美容業管理」此二項工作的分配,值得再做檢討。另外,衛生所營養師嚴重缺乏,致使基層公共衛生營養工作無法落實,亟待由行政立法過程,重新規劃並擴大編制衛生所營養師之職位。
this meal-based Chinese F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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