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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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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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覺教練自主支持與選手幸福感的關係: 探討心理彈性的調節效果
    (2016) 張文馨; Chang, Wen Hsin
    隨著正向心理學的思潮,許多運動心理學者在追求運動員表現同時也開始關心運動員的幸福感,認為運動員在身心平衡的狀態中才能向卓越表現邁進。目前心理彈性理論為了解個體幸福感的重要因子,因此,本研究一為驗證中文版心理彈性量表信度與效度的考驗,以利後續研究檢驗其理論。除此之外,過去研究大部分僅單從人格或是環境因素探討運動選手幸福感的成因,缺乏了互動論的觀點。因此,本研究二之目的為探討在運動情境中知覺教練自主支持對選手幸福感關係,並檢驗心理彈性此一般性的人格特質的調節效果。本研究欲以大專甲組運動員為研究對象,採用問卷調查法。研究一結果驗證中文版心理彈性量表有良好的因素效度、大學生與運動員的測量不變性與良好的效標關聯效度。研究二則驗證心理彈性對知覺教練自主支持與運動倦怠關係有調節效果,研究結果發現,高心理彈性選手比低心理彈性選手更擴張知覺教練自主支持削弱運動倦怠的效果。說明選手在相同自主支持的環境中,會因為心理彈性程度的個別差異在運動倦怠的程度上也會有所不同。除此之外,研究結果顯示心理彈性對知覺教練自主支持與主觀幸福感關係間沒有調節效果,此研究結果不符研究假設。整體而言,透過本研究可深化心理彈性理論的外在效度並對心理彈性的範疇有更深的認識,同時亦根據研究發現提供實務上的建議。